我在附近找了個露天凳子坐了下來,打算好好思量思量我的將來。
原本我穿越過來的目的就是殺小賤人,改變自己在將來的命運。但是現在我掌控了在2009年待下去的方法,所以,我覺得我完全沒必要再冒風險去殺掉小賤人,做一個殺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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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得好,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紙也是包不住火,如果我真把小賤殺了,哪怕做得再隱秘,被發現的可能性永遠都是存在的。就算照我以前的想法,我先殺了她再自殺了,車震男記憶中不會有殺人的記憶,可萬一被某個地方的監控拍到了,或者被某個陌生人看見了,別說記憶,就是失憶都沒用。我同樣有可能變成被通緝的殺人犯。
能夠在2009年重活一次,我可以有很多種方法讓車震男和小賤人分手。不需要非得走上‘殺死小賤人’這一條極端的道路,我想我應該能想出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在不變殺人犯的前提下,改變我的命運。
雖然目前還不知道小賤人住在哪兒,但至少知道了她的電話號碼,想約她出來見麵,應該不是什麽難事。
我抬頭看著這片城市的夜空,我要改變自己,徹底改變自己,我要讓我自己的人生重新來過!
我身無分文,肚子還餓的咕咕叫,現在最要緊的事情是趕緊弄點錢,要不然說什麽都沒用。
我在附近轉轉,想看看有沒有什麽臨時的工作可以做。正好有火鍋店在招服務員,我去詢問了下情況,包吃包住,但工資得到下月初才發,今天才8號,時間太久。
我在身上翻了翻,最後搜出兩件還算值錢的東西,一件是手腕上的手表,一個兜裏的手機。
且不說手表是我穿越的關鍵,單單因為它是圍脖女送我的這一點,我都不能將它賣掉。它的價值,就我而言,比我命珍貴,就算餓死,也要留著它。
至於手機,我有兩部,一部是圍脖女送我的,一部是很早以前用過的,就是上次穿越到2009年丟失的那部。雖然2009年丟失的手機一直沒怎麽用,但我還是放在包裏的,看來冥冥之中,我早有打算留著這部手機,可能就是為了渡過現今的慘狀。
權衡之下,我決定把2009年丟失過的這部手機賣掉,雖然看上去有些殘舊,但它始終還是2012的新款,現在才2009年,智能機沒有普及,我想憑我的忽悠本事,賣個好價錢。
我在附近看了幾家賣手機的小門市,最後把目標鎖定在一個30來歲的男子身上。
這個店老板一隻耳朵上戴著個骷髏耳釘,頂著一頭亂入草的頭發,身上一件紅外套,看起來挺潮的。我想這樣的人應該比較喜歡、也比較能適應新奇的東西。
我大跨步走近店裏,直接忽悠老板,說這手機是新型智能手機,可以直接上網,聊天、看電視、瀏覽新聞……等等,最重要是美觀,全觸屏設計,現在在國內,甚至全世界都極少見。這款手機和現今普通的手機比,更大更精致,功能更多,而且全球限量一百部,拿在手裏就是獨一無二的,與眾不同的。
店老板起先是排斥的,不過拿在手機把玩一會,又對比自己的翻蓋手機,漸漸有了興趣。
我繼續忽悠,說自己的一個哥們在這個手機公司上班,他從內部打聽到一個消息,將來是智能手機的時代,現在很多家公司都已經在開發並研製這樣的智能手機,可能再過一年兩,那些舊式的磚頭手機就會被淘汰。
為了顯得更專業,我還說任何一個公司都會有規劃,一年內要怎麽怎麽樣,兩年、三年內又要怎麽怎麽樣,而我那哥們公司已經把2010年、2011年、2012年,以及未來幾年要發售的手機款式已經設計出來了,但還在測試中,而我手中這部,就是他們公司最完美的實驗品,預計明年開始銷售。
我告訴店老板,這部手機是我哥們公司內部員工用的,然後送了一部給我,讓我體驗體驗新科技。
我拍店老板馬屁,說他一看就是走在潮流尖端的人,一定是識貨的人,懂得欣賞這種新型的好東西。
經過我好一番的吹噓,老板終於動了心,最後出了一千快的價錢外加一張電話卡。我雖然覺得很虧,但一咬牙還是同意了。
趁著和老板商談的時候,我順便在他店裏給兩部手機充了充電,然後把2009年丟失過的那部手機裏所有信息全部刪除,現在那手機裏的信息對我已經沒有任何價值了。
我把新買的卡放進手機卡槽,走出門市的時候回頭看了老板一眼,他似乎挺開心的,翻過來倒過去地擺弄著手機。
離開門市沒多遠,我撥通了小賤人留給我的那個號碼,很快通了,聽到電話那邊傳來‘喂’的一聲,不是小賤人又是誰?
她的聲音,我就算有一天化成了厲鬼,也能分辨出來。
我不急著說話,聽她在那邊語速很快地問我是誰。她接電話的速度很快,幾乎是我這邊剛一撥通,就被她接了起來,仿佛她一直在期待著這個電話。
我沒有繞彎子,開門見山地說:“是我,一個多小時以前,我們見過麵的,還有印象嗎?”
小賤人迫不及待地說:“哦,是你啊?那個……方圓呢?”
我笑了笑,說:“你不用著急,我給你打這通電話,就是為了跟你說說方圓的事。”
小賤人更急了,忙問我:“什麽意思啊?方圓發生什麽事了嗎?”
我說:“你先別急啊,聽我慢慢跟你說。其實……我也不知道方圓是什麽意思,但他說有些事他自己不好問你,非讓我來替他問。”
小賤人明顯很疑惑的語氣反問我:“什麽事?”
我故意咳嗽了一聲,說:“方圓讓我問你,你現在有男朋友嗎?”
小賤人沒有絲毫猶豫,說:“沒呢!你可以告訴方圓,這些年,我一直沒有男交朋友。”
我……你媽……
沒呢,好一個沒呢!
原本我穿越過來的目的就是殺小賤人,改變自己在將來的命運。但是現在我掌控了在2009年待下去的方法,所以,我覺得我完全沒必要再冒風險去殺掉小賤人,做一個殺人犯。
更新(最,快上◎%/
俗話說得好,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紙也是包不住火,如果我真把小賤殺了,哪怕做得再隱秘,被發現的可能性永遠都是存在的。就算照我以前的想法,我先殺了她再自殺了,車震男記憶中不會有殺人的記憶,可萬一被某個地方的監控拍到了,或者被某個陌生人看見了,別說記憶,就是失憶都沒用。我同樣有可能變成被通緝的殺人犯。
能夠在2009年重活一次,我可以有很多種方法讓車震男和小賤人分手。不需要非得走上‘殺死小賤人’這一條極端的道路,我想我應該能想出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在不變殺人犯的前提下,改變我的命運。
雖然目前還不知道小賤人住在哪兒,但至少知道了她的電話號碼,想約她出來見麵,應該不是什麽難事。
我抬頭看著這片城市的夜空,我要改變自己,徹底改變自己,我要讓我自己的人生重新來過!
我身無分文,肚子還餓的咕咕叫,現在最要緊的事情是趕緊弄點錢,要不然說什麽都沒用。
我在附近轉轉,想看看有沒有什麽臨時的工作可以做。正好有火鍋店在招服務員,我去詢問了下情況,包吃包住,但工資得到下月初才發,今天才8號,時間太久。
我在身上翻了翻,最後搜出兩件還算值錢的東西,一件是手腕上的手表,一個兜裏的手機。
且不說手表是我穿越的關鍵,單單因為它是圍脖女送我的這一點,我都不能將它賣掉。它的價值,就我而言,比我命珍貴,就算餓死,也要留著它。
至於手機,我有兩部,一部是圍脖女送我的,一部是很早以前用過的,就是上次穿越到2009年丟失的那部。雖然2009年丟失的手機一直沒怎麽用,但我還是放在包裏的,看來冥冥之中,我早有打算留著這部手機,可能就是為了渡過現今的慘狀。
權衡之下,我決定把2009年丟失過的這部手機賣掉,雖然看上去有些殘舊,但它始終還是2012的新款,現在才2009年,智能機沒有普及,我想憑我的忽悠本事,賣個好價錢。
我在附近看了幾家賣手機的小門市,最後把目標鎖定在一個30來歲的男子身上。
這個店老板一隻耳朵上戴著個骷髏耳釘,頂著一頭亂入草的頭發,身上一件紅外套,看起來挺潮的。我想這樣的人應該比較喜歡、也比較能適應新奇的東西。
我大跨步走近店裏,直接忽悠老板,說這手機是新型智能手機,可以直接上網,聊天、看電視、瀏覽新聞……等等,最重要是美觀,全觸屏設計,現在在國內,甚至全世界都極少見。這款手機和現今普通的手機比,更大更精致,功能更多,而且全球限量一百部,拿在手裏就是獨一無二的,與眾不同的。
店老板起先是排斥的,不過拿在手機把玩一會,又對比自己的翻蓋手機,漸漸有了興趣。
我繼續忽悠,說自己的一個哥們在這個手機公司上班,他從內部打聽到一個消息,將來是智能手機的時代,現在很多家公司都已經在開發並研製這樣的智能手機,可能再過一年兩,那些舊式的磚頭手機就會被淘汰。
為了顯得更專業,我還說任何一個公司都會有規劃,一年內要怎麽怎麽樣,兩年、三年內又要怎麽怎麽樣,而我那哥們公司已經把2010年、2011年、2012年,以及未來幾年要發售的手機款式已經設計出來了,但還在測試中,而我手中這部,就是他們公司最完美的實驗品,預計明年開始銷售。
我告訴店老板,這部手機是我哥們公司內部員工用的,然後送了一部給我,讓我體驗體驗新科技。
我拍店老板馬屁,說他一看就是走在潮流尖端的人,一定是識貨的人,懂得欣賞這種新型的好東西。
經過我好一番的吹噓,老板終於動了心,最後出了一千快的價錢外加一張電話卡。我雖然覺得很虧,但一咬牙還是同意了。
趁著和老板商談的時候,我順便在他店裏給兩部手機充了充電,然後把2009年丟失過的那部手機裏所有信息全部刪除,現在那手機裏的信息對我已經沒有任何價值了。
我把新買的卡放進手機卡槽,走出門市的時候回頭看了老板一眼,他似乎挺開心的,翻過來倒過去地擺弄著手機。
離開門市沒多遠,我撥通了小賤人留給我的那個號碼,很快通了,聽到電話那邊傳來‘喂’的一聲,不是小賤人又是誰?
她的聲音,我就算有一天化成了厲鬼,也能分辨出來。
我不急著說話,聽她在那邊語速很快地問我是誰。她接電話的速度很快,幾乎是我這邊剛一撥通,就被她接了起來,仿佛她一直在期待著這個電話。
我沒有繞彎子,開門見山地說:“是我,一個多小時以前,我們見過麵的,還有印象嗎?”
小賤人迫不及待地說:“哦,是你啊?那個……方圓呢?”
我笑了笑,說:“你不用著急,我給你打這通電話,就是為了跟你說說方圓的事。”
小賤人更急了,忙問我:“什麽意思啊?方圓發生什麽事了嗎?”
我說:“你先別急啊,聽我慢慢跟你說。其實……我也不知道方圓是什麽意思,但他說有些事他自己不好問你,非讓我來替他問。”
小賤人明顯很疑惑的語氣反問我:“什麽事?”
我故意咳嗽了一聲,說:“方圓讓我問你,你現在有男朋友嗎?”
小賤人沒有絲毫猶豫,說:“沒呢!你可以告訴方圓,這些年,我一直沒有男交朋友。”
我……你媽……
沒呢,好一個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