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人願
exo之論女配的錯誤打開方式 作者:嚕朽啦啦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我本來是想寫一篇歡樂的,但結果發現我駕馭不了這種文章,於是寫著寫著莫名就寫悲了,原諒我,我真的盡力了。】
她喜酒。
她喜歡品嚐每一杯酒裏獨一無二的味道,即便那是同一種牌子同樣年份的酒,她依然能夠嚐出不同之處來。
但她卻不嗜酒。
這一天她跑到葉家老爺子的小酒館裏買酒,卻被告知酒館裏的酒早已毀於一旦,葉家酒館不再賣酒。
平常擺滿了酒罐子的地窖裏,傳來一陣陣濃鬱的酒香,各種酒香混合在一起,味道濃的讓夏曉皺了皺眉。
“抱歉,葉老爺子既然不賣酒了,我就不打擾了,告辭。”
夏曉鞠了一躬,剛轉過身就被葉老爺子塞了一個紫砂小壺。
葉老爺子渾濁的眼中透著一股悲涼,隻聽他緩緩道,“女娃娃在老爺子這兒買了不少酒了,老爺子沒有什麽可以感謝的,如今葉家酒館要關張了,這一小壺酒就算老爺子送你的,請回吧。”
她剛想張口問問葉老爺子,這壺酒的名字,卻見葉老爺子坐在屋內的老式搖椅上一字一頓唱著,滄桑淒涼的嗓音似乎隨時都會乘風而去。
“葉家小女葉初曉,生於清秋拂曉時,老爺子少時埋酒下,桃花樹上桃李紅,桃花樹下初曉紅,老爺子見不得女兒紅,卻意外見得了女兒紅……”
夏曉不再說話,踏著一地餘暉走出酒館,她掀了掀被風吹起的衣角,對鈴鈴作響的手機不管不問。
手裏的紫砂壺涼的滲人,她知道,這是花雕。
二、
作為一個大牌老板的首席秘書兼私人廚師,夏曉的存在還是挺重要的。
她有一個口味刁鑽的老板,姓樸名燦烈,今年二十有六,吃不到合適的東西就各種撒潑賴皮,有時候甚至會離家出走。
例如………
“夏秘書我要吃乳酪貝奇卷。”
“不做,沒空。”
此事以某樸離家出走三天為結尾。
再例如………
“夏秘書晚上吃什麽?香煎鵝肝?蜜汁牛裏脊?還是八色烤肉飯?”
“蛋包飯。”
此事以某樸絕食兩天最後進了醫院為結尾。
“樸大少,”夏曉皺眉看著沙發上癱成一坨的樸燦烈,“我說你又是發什麽瘋。”
她不過是半天沒有回家,樸燦烈家偌大的客廳裏就多了一架鋼琴,純白的琴身在燈光下閃著盈潤的光芒,讓她忽然有一種想砸了它的衝動。
“為什麽不接我的電話?”
樸燦烈半邊臉埋在陰影中,夏曉莫名覺得有些……怪異。
“我在外麵,聽不到。”
樸燦烈忽然笑出聲來,站起身走到她麵前,修長的手指撥開她額前的碎發,“曉曉,給我彈一曲吧。”
夏曉卻忽然冷了臉,撫開他的手,轉身就走。
“忘不了嗎……”
她忽然轉身,笑著開口,“樸大少,夏曉曾經被一個人狠狠傷過,然而傷我更深的是你,我不是忘不了,隻是你沒資格。”
“等什麽時候你有資格了,我夏曉,甘願做你一輩子的琴者。”
樸燦烈沉默良久,張了張嘴。
夏念曉,你不過是改了名字,卻拋不掉念想。
三、
樸燦烈一個星期沒有回家,夏曉每次去公司上班,再也沒有三番兩次被他叫到辦公室了。
ve再一次昂著頭從她麵前經過,手裏拿著那份她花了十多天心血做成的文件,“總裁說了,文件駁回,這個案子之後都由我負責。”
“嗯。”
ve見她沒有反應,恨恨的看她一眼,踩著恨天高正準備走,卻被她叫住。
“ve,”夏曉掀了掀眼眸,手中的事不停,“我和他過拉鉤,他就此給了我一個承諾。我們彼此的事,是你再努力十年二十年都沒辦法代替的,我不和你搶,不代表我不在意,隻是我覺得你還沒有那個能力。”
繼而將手裏的文件甩在ve身上,瞥了眼不遠處的監控,“我要真想搶,你什麽都不是,如果真的是他說不用我負責的,你讓他自己過來跟我說,如果不是,就重新拿進去給他看,敢耍花樣,我分分鍾能讓你無立足之地。”
“你!”
夏曉卻淡淡的看她一眼,“beasty,我這有份文件,你和ve一塊去交了吧。”
beasty應了一聲,拿起文件,“ve姐,走吧。”
透過百葉窗簾,夏曉似乎能看見樸燦烈生氣的把文件扔到ve身上的影子。
她緩緩勾唇,恨嗎?那就不要原諒她吧。
她不過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失敗者而已,多一個恨不多,少一個,也不少。
四、
眼前徹頭徹尾的一片漆黑。
夏曉動了動被麻繩緊緊捆綁住的手,哪兒已經有點沒知覺了,她聽著耳邊稀稀落落的談話聲,忽然勾起了唇角。
樸燦烈把中途空降搶了本該屬於ve的秘書長位置的自己介紹給別人的時候,大概隻解釋了一下自己空降的原因,以至於ve敢這樣對她。
ve大概不知道,在接手這個職位之前,她,曾經接到過上級給她的任務,在亞馬遜森林潛伏了三年。
是的,她是一名特種兵,也是一支國家秘密特種軍隊“王牌”的隊長,不過那是曾經。
手腕翻轉間輕巧的掙脫束縛,夏曉摘掉眼罩,拍了拍身上根本就不存在的灰塵,在兩人驚愕的眼神中巧笑嫣然的撩起ve的一束頭發。
“很好看,不是嗎?”酒紅色的長發在陽光下耀耀生輝,夏曉纖細帶著繭子的手拂過ve的臉,引起一片戰栗,“我有沒有對你說過,不要試圖惹怒我?”
ve強裝鎮定,眼神卻不安的四處亂瞟,“夏念曉,你不敢的。”
夏曉手忽然一頓,蘊滿星辰的眼中忽然揚起一抹紅色。
不管是以前,還是現在,夏念曉都是她被挖掉的一塊肉,處於心髒位置的那一塊肉。
那是一塊,她至今回想起來,仍然會忍不住失控的肉。
她忘不了她改名的那一天早上,她最重要的那個人手染絢麗的紅色,瑩藍色的眼眸再不複以往的溫柔,經特種兵基地高級教官及福爾德、雷森兩位上將的決定,以及國家開國李元帥的批準,夏念曉,至此從國家特種兵部隊“王牌”中除名,隊長交由周榮曉擔任。
嗬嗬……不過是一灣血水一隻手而已,權當自己還他的一條命。
五、
左手手腕致命的疼。
她卻沒有知覺一般猛然伸手握緊ve細瘦的脖頸,笑得明媚,“你猜,在我做秘書這一行之前,我的手幹過什麽?”
ve不傻,她跟了樸燦烈這麽久,看著樸燦烈金盆洗手,即便現在他的周身圍繞著一股優雅的氣息,,卻依舊改不了樸燦烈骨子裏的那股狠勁。
她看過陪伴樸燦烈度過一生的手槍,那是一把很小巧精致的左輪手槍,銀色的非常漂亮,卻不知道沾染了多少鮮血。
她也看過樸燦烈握過手槍的手,那雙手很修長,骨節分明,她曾幻想過有一天他會握著自己的手,發誓再也不碰手槍,然後笑著擁抱自己。
但是她卻不能忽略,他虎口處密密麻麻的老繭。
夏曉的手在她臉上引起一片戰栗,身後響起樸燦烈低沉磁性的嗓音,“……曉曉,放了她。”
ve忽然鬆了一口氣,她就知道,握著樸燦烈命脈的她,絕不會被輕易放棄。
夏曉卻沒有聽他的話,反而依舊執著於她的臉頰,“當一個人經曆了很多很多卻無法傾訴時,那個人會變成一個徹頭徹尾的瘋子。”
樸燦烈的心卻是狠狠一疼。
說到底,夏曉才是從頭至尾最無錯的人,有錯的,一直是自己。
他才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瘋子,他讓夏曉離開了最愛的地方,成了一個陌生城市的過路人,他逼著夏曉放棄了她最愛的職業。
她的職業,曾經是她的命啊……
許多人都說他應該進瘋人院,樸燦烈卻從不反駁,他確實該進瘋人院,因為他腦海裏有一個瘋人願。
六、
或許早就想到了ve不會這麽容易就善罷甘休,所以當她拿出小巧的黑色手槍時,黑黝的槍口對著自己的胸口,夏曉並沒有驚訝。
手臂不受控製的抬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詭異的奪過了手槍,感覺到她微微顫抖的手時,夏曉已經下意識的扣動了扳手。
手槍的消音效果很好,或許又是樸燦烈黑色的襯衫遮蔽效果很好,夏曉至始至終都看不見那一片紅。
ve紅著眼攬過樸燦烈,“哥!”
夏曉靜靜地站在原地,她感受不到痛,因為她的心早已撕心裂肺。
或許沒有想到樸燦烈會撲上來替ve擋子彈,直到那一片血紅在地上渲染出一朵花的時候,夏曉才發現,原來自己不知道什麽時候早已放不下他。
放不下他剛起床說肚子餓時迷糊的眼神;放不下他吃不到好吃的而嘟嘟囔囔的軟糯語氣;放不下他生病時那種讓人心疼的脆弱………
她放不下的有很多很多,才發現其實她早就已經願意為他彈一輩子的琴了,隻是她放不下她的身子而已……
她低著頭,細碎的劉海擋住她的眸子,“樸燦烈。”
她知道他聽不到,但她還是想說。
“我為你彈一曲《肖邦的眼淚》好不好?”
七、
這裏有一家瘋人院,它很奇怪,隻有一個病人。
這個病人有一個瘋人願,她一直說想要為一個叫chanyeol的人彈《肖邦的眼淚》。
那天蒲公英滿天飛,琴房裏傳出一陣陣悅耳的琴聲,然後戛然而止。
一張白紙隨風飄揚,黑字白底在空中劃過優雅的弧度。
dearc:
我喜歡紫色,卻不喜歡紫羅蘭,因為它的英文和暴力的英文很像。
我曾經在小的時候用厚厚的牛津字典砸你的頭,因為我覺得那樣聰明的你就會變得和我一樣普通,這樣就不會再有人注意到你。
你大概不知道我的英文名字,它和你隻差了一個字母。
我曾自欺欺人的用戀情遮掩我對你的感情,卻發現不過是小醜把戲,我其實很想做你一輩子的琴者,隻是我放不下我的尊嚴。
我以為時間還很長,我還可以用十年、二十年的時間放下我自以為是的尊嚴,卻沒想到你已經等了我二十四年,無法再等下去了。
我其實從不後悔我身體裏流走的血,因為我用它來償還那個人對我的知遇之恩。
現在,我也將用我的一生,來償還你對我的等待之恩。
夏曉留
她喜酒。
她喜歡品嚐每一杯酒裏獨一無二的味道,即便那是同一種牌子同樣年份的酒,她依然能夠嚐出不同之處來。
但她卻不嗜酒。
這一天她跑到葉家老爺子的小酒館裏買酒,卻被告知酒館裏的酒早已毀於一旦,葉家酒館不再賣酒。
平常擺滿了酒罐子的地窖裏,傳來一陣陣濃鬱的酒香,各種酒香混合在一起,味道濃的讓夏曉皺了皺眉。
“抱歉,葉老爺子既然不賣酒了,我就不打擾了,告辭。”
夏曉鞠了一躬,剛轉過身就被葉老爺子塞了一個紫砂小壺。
葉老爺子渾濁的眼中透著一股悲涼,隻聽他緩緩道,“女娃娃在老爺子這兒買了不少酒了,老爺子沒有什麽可以感謝的,如今葉家酒館要關張了,這一小壺酒就算老爺子送你的,請回吧。”
她剛想張口問問葉老爺子,這壺酒的名字,卻見葉老爺子坐在屋內的老式搖椅上一字一頓唱著,滄桑淒涼的嗓音似乎隨時都會乘風而去。
“葉家小女葉初曉,生於清秋拂曉時,老爺子少時埋酒下,桃花樹上桃李紅,桃花樹下初曉紅,老爺子見不得女兒紅,卻意外見得了女兒紅……”
夏曉不再說話,踏著一地餘暉走出酒館,她掀了掀被風吹起的衣角,對鈴鈴作響的手機不管不問。
手裏的紫砂壺涼的滲人,她知道,這是花雕。
二、
作為一個大牌老板的首席秘書兼私人廚師,夏曉的存在還是挺重要的。
她有一個口味刁鑽的老板,姓樸名燦烈,今年二十有六,吃不到合適的東西就各種撒潑賴皮,有時候甚至會離家出走。
例如………
“夏秘書我要吃乳酪貝奇卷。”
“不做,沒空。”
此事以某樸離家出走三天為結尾。
再例如………
“夏秘書晚上吃什麽?香煎鵝肝?蜜汁牛裏脊?還是八色烤肉飯?”
“蛋包飯。”
此事以某樸絕食兩天最後進了醫院為結尾。
“樸大少,”夏曉皺眉看著沙發上癱成一坨的樸燦烈,“我說你又是發什麽瘋。”
她不過是半天沒有回家,樸燦烈家偌大的客廳裏就多了一架鋼琴,純白的琴身在燈光下閃著盈潤的光芒,讓她忽然有一種想砸了它的衝動。
“為什麽不接我的電話?”
樸燦烈半邊臉埋在陰影中,夏曉莫名覺得有些……怪異。
“我在外麵,聽不到。”
樸燦烈忽然笑出聲來,站起身走到她麵前,修長的手指撥開她額前的碎發,“曉曉,給我彈一曲吧。”
夏曉卻忽然冷了臉,撫開他的手,轉身就走。
“忘不了嗎……”
她忽然轉身,笑著開口,“樸大少,夏曉曾經被一個人狠狠傷過,然而傷我更深的是你,我不是忘不了,隻是你沒資格。”
“等什麽時候你有資格了,我夏曉,甘願做你一輩子的琴者。”
樸燦烈沉默良久,張了張嘴。
夏念曉,你不過是改了名字,卻拋不掉念想。
三、
樸燦烈一個星期沒有回家,夏曉每次去公司上班,再也沒有三番兩次被他叫到辦公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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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ve見她沒有反應,恨恨的看她一眼,踩著恨天高正準備走,卻被她叫住。
“ve,”夏曉掀了掀眼眸,手中的事不停,“我和他過拉鉤,他就此給了我一個承諾。我們彼此的事,是你再努力十年二十年都沒辦法代替的,我不和你搶,不代表我不在意,隻是我覺得你還沒有那個能力。”
繼而將手裏的文件甩在ve身上,瞥了眼不遠處的監控,“我要真想搶,你什麽都不是,如果真的是他說不用我負責的,你讓他自己過來跟我說,如果不是,就重新拿進去給他看,敢耍花樣,我分分鍾能讓你無立足之地。”
“你!”
夏曉卻淡淡的看她一眼,“beasty,我這有份文件,你和ve一塊去交了吧。”
beasty應了一聲,拿起文件,“ve姐,走吧。”
透過百葉窗簾,夏曉似乎能看見樸燦烈生氣的把文件扔到ve身上的影子。
她緩緩勾唇,恨嗎?那就不要原諒她吧。
她不過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失敗者而已,多一個恨不多,少一個,也不少。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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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曉動了動被麻繩緊緊捆綁住的手,哪兒已經有點沒知覺了,她聽著耳邊稀稀落落的談話聲,忽然勾起了唇角。
樸燦烈把中途空降搶了本該屬於ve的秘書長位置的自己介紹給別人的時候,大概隻解釋了一下自己空降的原因,以至於ve敢這樣對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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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她是一名特種兵,也是一支國家秘密特種軍隊“王牌”的隊長,不過那是曾經。
手腕翻轉間輕巧的掙脫束縛,夏曉摘掉眼罩,拍了拍身上根本就不存在的灰塵,在兩人驚愕的眼神中巧笑嫣然的撩起ve的一束頭發。
“很好看,不是嗎?”酒紅色的長發在陽光下耀耀生輝,夏曉纖細帶著繭子的手拂過ve的臉,引起一片戰栗,“我有沒有對你說過,不要試圖惹怒我?”
ve強裝鎮定,眼神卻不安的四處亂瞟,“夏念曉,你不敢的。”
夏曉手忽然一頓,蘊滿星辰的眼中忽然揚起一抹紅色。
不管是以前,還是現在,夏念曉都是她被挖掉的一塊肉,處於心髒位置的那一塊肉。
那是一塊,她至今回想起來,仍然會忍不住失控的肉。
她忘不了她改名的那一天早上,她最重要的那個人手染絢麗的紅色,瑩藍色的眼眸再不複以往的溫柔,經特種兵基地高級教官及福爾德、雷森兩位上將的決定,以及國家開國李元帥的批準,夏念曉,至此從國家特種兵部隊“王牌”中除名,隊長交由周榮曉擔任。
嗬嗬……不過是一灣血水一隻手而已,權當自己還他的一條命。
五、
左手手腕致命的疼。
她卻沒有知覺一般猛然伸手握緊ve細瘦的脖頸,笑得明媚,“你猜,在我做秘書這一行之前,我的手幹過什麽?”
ve不傻,她跟了樸燦烈這麽久,看著樸燦烈金盆洗手,即便現在他的周身圍繞著一股優雅的氣息,,卻依舊改不了樸燦烈骨子裏的那股狠勁。
她看過陪伴樸燦烈度過一生的手槍,那是一把很小巧精致的左輪手槍,銀色的非常漂亮,卻不知道沾染了多少鮮血。
她也看過樸燦烈握過手槍的手,那雙手很修長,骨節分明,她曾幻想過有一天他會握著自己的手,發誓再也不碰手槍,然後笑著擁抱自己。
但是她卻不能忽略,他虎口處密密麻麻的老繭。
夏曉的手在她臉上引起一片戰栗,身後響起樸燦烈低沉磁性的嗓音,“……曉曉,放了她。”
ve忽然鬆了一口氣,她就知道,握著樸燦烈命脈的她,絕不會被輕易放棄。
夏曉卻沒有聽他的話,反而依舊執著於她的臉頰,“當一個人經曆了很多很多卻無法傾訴時,那個人會變成一個徹頭徹尾的瘋子。”
樸燦烈的心卻是狠狠一疼。
說到底,夏曉才是從頭至尾最無錯的人,有錯的,一直是自己。
他才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瘋子,他讓夏曉離開了最愛的地方,成了一個陌生城市的過路人,他逼著夏曉放棄了她最愛的職業。
她的職業,曾經是她的命啊……
許多人都說他應該進瘋人院,樸燦烈卻從不反駁,他確實該進瘋人院,因為他腦海裏有一個瘋人願。
六、
或許早就想到了ve不會這麽容易就善罷甘休,所以當她拿出小巧的黑色手槍時,黑黝的槍口對著自己的胸口,夏曉並沒有驚訝。
手臂不受控製的抬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詭異的奪過了手槍,感覺到她微微顫抖的手時,夏曉已經下意識的扣動了扳手。
手槍的消音效果很好,或許又是樸燦烈黑色的襯衫遮蔽效果很好,夏曉至始至終都看不見那一片紅。
ve紅著眼攬過樸燦烈,“哥!”
夏曉靜靜地站在原地,她感受不到痛,因為她的心早已撕心裂肺。
或許沒有想到樸燦烈會撲上來替ve擋子彈,直到那一片血紅在地上渲染出一朵花的時候,夏曉才發現,原來自己不知道什麽時候早已放不下他。
放不下他剛起床說肚子餓時迷糊的眼神;放不下他吃不到好吃的而嘟嘟囔囔的軟糯語氣;放不下他生病時那種讓人心疼的脆弱………
她放不下的有很多很多,才發現其實她早就已經願意為他彈一輩子的琴了,隻是她放不下她的身子而已……
她低著頭,細碎的劉海擋住她的眸子,“樸燦烈。”
她知道他聽不到,但她還是想說。
“我為你彈一曲《肖邦的眼淚》好不好?”
七、
這裏有一家瘋人院,它很奇怪,隻有一個病人。
這個病人有一個瘋人願,她一直說想要為一個叫chanyeol的人彈《肖邦的眼淚》。
那天蒲公英滿天飛,琴房裏傳出一陣陣悅耳的琴聲,然後戛然而止。
一張白紙隨風飄揚,黑字白底在空中劃過優雅的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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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紫色,卻不喜歡紫羅蘭,因為它的英文和暴力的英文很像。
我曾經在小的時候用厚厚的牛津字典砸你的頭,因為我覺得那樣聰明的你就會變得和我一樣普通,這樣就不會再有人注意到你。
你大概不知道我的英文名字,它和你隻差了一個字母。
我曾自欺欺人的用戀情遮掩我對你的感情,卻發現不過是小醜把戲,我其實很想做你一輩子的琴者,隻是我放不下我的尊嚴。
我以為時間還很長,我還可以用十年、二十年的時間放下我自以為是的尊嚴,卻沒想到你已經等了我二十四年,無法再等下去了。
我其實從不後悔我身體裏流走的血,因為我用它來償還那個人對我的知遇之恩。
現在,我也將用我的一生,來償還你對我的等待之恩。
夏曉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