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四天三晚的艱苦談判,方晟代表市區兩級正府與吳方根等死者家屬達成初步協定:


    1紅河管委會對兩位死者家屬一次性償付撫恤金一百六十五萬元;


    2銀山市民政局撫養兩位死者家屬的孩子到十八周歲,依據綜合物價水平和教育開支等現實需求,商定每年給付六萬七千元;


    3雙方協商同意兩位遺孀到紅河開發區落戶企業擔任行政管理人員,工資收入不低於該企業管理崗位平均水平。


    按吳方根剛開始四百萬的價碼,無論如何都不可能降至一半還低。方晟明確地說銀山曆史上再嚴重的事故,賠償金額都沒有超過一百八十萬,這個先例誰也不敢開,他自己如此,許書記也如此。


    方晟說如果家屬們不接受變通方案,那麽隻能一拍兩散,法庭上見個真章。大家都知道這次事故責任固然在管委會個別領導,但兩位死者是受利益驅動的,所在企業不會掏冤枉錢,而按法律條文來賠償頂多三十萬。


    變通方案是什麽?


    方晟說按民政部門的測算,給付孩子每年撫養費頂多兩萬五千元左右,現在市委拍板把費用提高到六萬,用句形象的話叫“拆東牆補西牆”,補償到十八周歲也差不多兩百萬,實際上超過銀山曆史補償最高水平。


    吳方根私下做過調查,驗證方晟沒撒謊,四年前市郊某化工廠大爆炸,一名騎車經過廠區的市民被炸身亡,獲賠有史以來的最高額一百八十萬,媒體都有過報道。


    家屬們爭取了一下,將撫養費從六萬提高到六萬七。


    第三條則是方晟反複給家屬們算賬的結果,他說了四條理由:


    一從宏觀趨勢看,事業單位將不斷被壓縮、裁減、合並,兩位遺孀既無學曆,又無管理經驗,一旦上級硬性減員杠子下來,市委也無能為力;


    二是事業單位收入增長緩慢,近年來與公務員工資落差越來越大,也不及效益好的企業,尤其隨著主管部門對績效工資考核動真碰硬,沒有過硬的本事,在事業單位非但沒有前途,連收入都受嚴重影響;


    三是紅河開發區落戶企業都是高科技、電子產業,成長性好,效益明顯優於傳統行業,行政管理人員收入優於普通工人,待遇略好於事業單位。


    四是管委會對企業有一定掌控力,可以承諾如果所在企業效益明顯滑坡,發生欠薪、降薪等情況,可以調換到其它企業,依然擔任行政管理人員。


    所有理由當中,最後一點打動了家屬們的心,竊竊私語後果斷同意方晟的建議。


    接下來是相對容易的受傷工人賠償問題。


    方晟會同相關企業負責人作出兩點決定:第一,受傷工人治療期間按出勤計算,不影響工資和獎金;第二,企業不追究工人參與此次事故的責任。


    “賠償金給多少?”受傷家屬們紛紛問。


    方晟道:“具體賠償金額大家跟柏麗歐談,正府隻負責協調。”


    家屬們頓時大嘩,指責方晟太不仗義,先前大包大攬給死者家庭那麽多照顧,卻對受傷工人不聞不問,令人寒心等等。


    方晟等他們安靜下來,緩緩道:“有一點大家很清楚,走遍全中國五千塊錢一位排人牆都是天價,明知管委會領導在場,明明看到工程車停在那邊,還站在圍牆前麵,要承受怎樣的風險。沒象那兩位工友一樣被砸身亡,大家應該覺得很幸運,與巨額賠償金相比,生命才是最寶貴的,大家以為呢?”


    有的家屬低下頭,有的還嘀嘀咕咕,還有的相互商量著如何反駁。


    方晟續道:“大家想要賠償金,那麽請問柏麗歐給的五千塊錢算什麽?如果被砸破頭、打傷胳臂大腿,覺得五千不夠可以向柏麗歐追索,管委會支持大家的合理訴求……”


    “推牆的命令是陳景榮下的,管委會別想推卸責任!”人群中有人怒吼道。


    “接下來談管委會在此次事故中的責任,”方晟不慌不忙道,“談到推牆,我想問大家一個問題,那就是陳景榮主任該不該下令推牆?”


    “不該!”


    “他沒看到圍牆前麵站了人麽?”


    “他明擺著想叫工程車撞人……”


    家屬們群情洶湧,聲音霎時吞沒了方晟。


    方晟拿出一份複印件:“這是市國土局執法大隊下達的《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書》,大家可以傳閱一下。依據這份通知,陳景榮主任有權下令推牆壁!”


    複印件在家屬們手裏傳來傳去,聲音明顯減弱很多。


    “也就是說,陳景榮主任執法在先,柏麗歐掏錢組織工人們排成人牆抗拒執法在後,誰對誰錯,難道不是一目了然嗎?”方晟炯炯有神環視眾人,“陳景榮叫工程車推牆,並沒有說撞人,牆是死的,人是活的,你們不及時避讓,卻怪管委會執法失誤,這個理兒說到哪裏都不合適吧?”


    方晟處理群體事件時講話的特點就是邏輯強,具有無可辯駁性,這番話說下來有理有據,軟中帶硬,很大程度平息了家屬們的憤怒情緒。


    方晟繼而語氣轉為嚴肅:“今天所有受傷工友家屬都在這兒,不妨透個底牌。從企業角度講,老板們對受傷工友所作所為非常惱火,不但嚴重損害企業形象,而且嚴重影響正常生產秩序。企業不養閑人,一個蘿卜一個坑,現在十多個傷員,就得緊急安排十多個人員頂上去,你們說說老板們什麽心情?管委會為保障工友們的切身利益,從中做了大量溝通協商工作,這些努力——大概比賠償金還值錢吧,大家以為呢?”


    全場鴉雀無聲。


    對家屬們來說,沒有什麽比保住工作更重要的事,相比之下賠償金算什麽?多一點,少一點隻是短期利益,失業對家庭的打擊才是致命的。


    不過最終還是有人提到責任追究問題。


    無論如何,陳景榮無視工程車有可能造成傷亡,強行下令是繞不過去的坎。


    偏偏在這個問題上,方晟不能也不敢作任何承諾。


    省委對陳景榮的停職決定隻是“暫時”,方晟比許玉賢等市委領導更清楚陳常委對陳家親戚的維護之心,弄不好又跟上次一樣高高舉起,輕輕落下。


    方晟不想卷入這潭渾水之中。


    他的答複是:關於此次事故的責任追究,省委已派來督查組,市委成立了事故調查組,省市兩級會同深入調查情況,盡最大可能複原現場經過,落實相關單位、部門和領導的責任,決不姑息縱容。有關事故調查的情況和處理結果會向社會公布,請大家相信省市正府的公正。


    話說得滴水不漏,但把自己撇到一邊。


    對於神秘而模糊的“省裏領導”,家屬們沒有準確的概念,隻是依稀覺得幹部做得越大肯定越厲害,一定會對事故有所交待,當下無言各自散去。


    其實調查報告在事故發生後的第三天就轉呈到省委領導們的案頭。


    這次事故沒有模糊地界,是非很清楚,現場有不下二十名目擊證人,還有至少五人先後聽到陳景榮與程振高的爭執,以及後來強令推牆的決策。


    陳景榮是罪魁禍首,名符其實的第一責任人。


    另一方麵,柏麗歐組織人牆抗拒執法錯誤在先,宣德誌已被采取隔離措施,同時管委會魯榮親自率工作組進駐廠區,穩定工人情緒,討論征收地皮和賠償問題。


    鬧出人命後,馮子安幹脆關機,從那一刻起宣德誌知道自己被拋棄了,馮家已是樹倒猢猻散,關鍵時刻隻能自保,根本顧不得他。


    你不仁我不義,宣德誌暗想柏麗歐本來就不是我的,如今隻能以董事長名義拿它保自身平安。


    宣德誌主動提出兩項建議,一是按上次與方晟簽訂的補充協議,以市場價將地皮轉讓給管委會;二是負責死傷工人的賠償金。


    此時柏麗歐和宣德誌已成為刀下之俎,方晟和管委會並不急於收拾他,而要等調查結論出台再作考量。


    肖挺要銀山市委拿出處理意見,許玉賢迅速召開市委常委會,不到半小時就作出三點決定:


    1、撤銷陳景榮紅河管委會主任的職務,副廳級降為正處級,下一步工作由省委組織部安排;


    2、紅河管委會副主任程振高溝通、組織不力,未能有效貫徹市委領導指示精神,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


    3、對於此次事故涉及的市國土局執法大隊、紅河區公安分局以及管委會在現場的相關領導和工作人員,都給予程度不同的行政處分。


    以往不管討論什麽事項都磕磕碰碰的常委會,這回意見空前一致,連棄權票都沒有,全體常委均投下讚成票。


    銀山市委形成的決議上報到省委,肖挺已經接到陳常委親自打的電話。


    這種情況並不多見。


    貴為常委,平時絕少與地方主政大員通電話,工作上的事往往通過辦公室或秘書聯係。


    親自打電話,本身就是暗含不可言說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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