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克托·富蘭克林是個不幸的人。
有多不幸?大約就是每八百萬人中才會有一個趕上的那種不幸吧。
和大部分早衰症患兒一樣,富蘭克林在出生時還是很正常的,這也是他能活下來的重要原因。
但是,一年過後,當他的病症開始顯現並被確診後,他就被遺棄了。
直到今天,富蘭克林也沒有嚐試過去尋找自己的父母,更沒有動過讓他們“付出代價”之類的念頭,因為他相信……當人們選擇去丟棄一些重要的東西時,同時也會失去一些別的東西,這本身已是一種代價了。
或許上天就是這麽喜歡開玩笑,在富蘭克林被遺棄後不久,伴隨著早衰症的症狀一同開始加劇的,還有他的智力發育。
絕大多數早衰症患兒的心智與同齡兒童並無差異,但富蘭克林的基因變異卻不止於此。
兩歲時,富蘭克林就有了相當於十歲兒童的認知和學習能力;三歲時,他已在孤兒院中將聯邦標準全日製高中教材學完……到了五歲,他的智商和學術能力就已超過了絕大多數二十五歲的成年人。
也正是在五歲那年,他被聯邦某知名大學“錄取”,成為了那裏的學生兼研究對象。
富蘭克林自己也很清楚,早衰症患者的平均壽命隻有十三歲,哪怕是活得最長的也很難超過二十;所以他一直有個很簡單的目標——在自己壽命用盡之前,找到讓自己活下去的方法,如果可以更進一步的話……他想像個正常人一樣長大。
這,是他唯一的願望。
一件在我們普通人看來理所當然的事,但在他看來卻是需要用有限的一生去攻克的難關。
然而,幾年後,富蘭克林的想法就有了變化……因為他的身體狀況比預想中崩得更快。
九歲那年,他的頭骨便已經鼓得和et一樣,其眼窩凹陷、皮膚鬆褶、牙齒盡落、關節僵硬……當然這些還不是最糟的,最糟的是他心肺功能已經不行了。
好在聯邦的醫療科技還是很發達的,而且他所在的大學也願意為他買單,所以,靠著一台全自動護理輪椅的輔助,他依然能勉強做到生活自理。
但是,這些生理上與日俱增的痛苦,終究是給他的精神帶來了不可逆轉的影響。
“為什麽像你們這樣的蠢貨,個個兒都可以四肢健全,即使每天渾渾噩噩,也還能再活幾十年;而像我這樣卓越的天才,卻連最基本的行走、說話、呼吸都需要儀器的輔助……你們這種人,到底有什麽資格活著?”
這種念頭一旦萌發,便不可收拾。
富蘭克林開始走向極端,他為了續命,不惜去觸及各種道德或法律限製人們去染指的領域。
而他的這些行動,很快就被他的一名同學洞悉了。
他那個同學的名字就是……阿曆克斯·伯吉斯。
智商不等於智慧,這句話套用在富蘭克林和伯吉斯的身上恰到好處。
和富蘭克林這種智商很高、在學術領域有著非凡作為的人不同,盡管伯吉斯在學術上無法突破普通人的界限,但他卻是一個天生的政治投機分子、冷血的陰謀家、玩弄權術的高手……他不需要自己去做什麽學術研究,他可以直接去利用富蘭克林這種人,並將後者吃幹抹淨。
一年後,24歲的研究生伯吉斯竊取了富蘭克林在“人體機能強化”這個課題上的大量研究成果,並因此被聯邦軍的科研部門破格吸納,直接就成了中層管理人員,開始負責項目了。
而富蘭克林則因為非法進行動物實驗、人體實驗、挪用經費、威脅公眾安全等多項罪名被捕……
很顯然,這些罪名絕不可能是富蘭克林這個坐輪椅的病人獨自犯下的;事實上,其中的大部分罪行都是伯吉斯在執行,也是伯吉斯主動在勸誘富蘭克林不斷越界。
可結果,卻是富蘭克林背了所有的鍋,而伯吉斯“清清白白”地拿走了全部的好處。
這是為什麽呢?其實以富蘭克林的智商,事後想想,立刻就明白了……因為從伯吉斯打定主意要利用富蘭克林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經想好了全盤的計劃;在過去的一年中,伯吉斯每做一件違法的事,都會故意留下些經過他處理的“痕跡”,這樣,等到最後他盜走研究成果並抽身時,警方從那爛攤子裏找到的所有證據都隻會指向富蘭克林。
於是,十歲那年,富蘭克林就成了名罪犯。
值得慶幸的是,考慮到他的特殊情況,他最終沒有被關入監獄,而是被囚禁在了一個看守並不怎麽嚴密的醫療機構裏,和一群精神病人關在一起。
那段日子,富蘭克林的性格變得越發扭曲,伯吉斯的背叛讓他體會到了成年人的歹毒,讓他看到了人性複雜的一麵;而“瘋人院”裏的日子,又戲劇性的,讓他看到了人性最“純粹”的一麵。
他開始認識到,像他這樣的“怪胎”,終究不會被這個社會所接納,也不會被平等地當作正常人來看待。
所以,他認為自己也沒有必要,再去被這個社會的規則或者道德所約束……
十三歲那年,被囚禁了三年的富蘭克林成功越獄了。
他逃跑的過程非常輕鬆,因為所有守衛都以為他離開輪椅根本不能走路,但其實……他能走。
早在他被捕之前,也就是在大學裏做研究的最後一年,他曾經在自己的身上也做過一次“強化實驗”,而那實驗的效果,過了整整兩年才開始顯現。
然後他又花了一年的時間,在沒有人、也沒有監控看到自己的時候,悄悄地給身體做康複訓練,讓久坐不動的身體重新恢複活動的能力。
萬事俱備後,富蘭克林就跑了出去,並在不久後做下了幾件大案,成了被聯邦視為極度危險份子的通緝要犯——“博士”。
可惜,好景不長,十六歲那年他又被抓了,而這次,他被丟進了九獄的“凕泉考焚”之中,恐怕到死都不會出來了。
又是四年過去。
二十歲的富蘭克林,還是隻有十歲左右孩童的身高和體重,但其體貌看起來卻像是個九十歲的老人。
他能活到今天,究竟是他本來就有著這麽長的壽命,還是拜十年前那次“強化實驗”所賜,他也不得而知。
他隻知道,自己每天都過得非常痛苦。
作為一個年僅二十歲、思維和感覺比正常人還要敏銳許多的人,他每天都承受著高齡老人才能體驗到的病痛;從消化係統、到呼吸係統、再到肌肉、關節……每天他都能清晰地感受到自己的身體如同植物般走向枯萎,卻又對此無能為力,因為“衰老”……是無藥可醫的。
然,就在富蘭克林已決定認命,數著日子、心如死灰地等待著自己的死期時。
某天,一位故人,竟來拜訪了他。
那個陰險的男人伯吉斯,居然再度出現在了富蘭克林的麵前,並給了他重獲自由、或者說重獲部分自由的承諾,當然,那是有條件的……
有多不幸?大約就是每八百萬人中才會有一個趕上的那種不幸吧。
和大部分早衰症患兒一樣,富蘭克林在出生時還是很正常的,這也是他能活下來的重要原因。
但是,一年過後,當他的病症開始顯現並被確診後,他就被遺棄了。
直到今天,富蘭克林也沒有嚐試過去尋找自己的父母,更沒有動過讓他們“付出代價”之類的念頭,因為他相信……當人們選擇去丟棄一些重要的東西時,同時也會失去一些別的東西,這本身已是一種代價了。
或許上天就是這麽喜歡開玩笑,在富蘭克林被遺棄後不久,伴隨著早衰症的症狀一同開始加劇的,還有他的智力發育。
絕大多數早衰症患兒的心智與同齡兒童並無差異,但富蘭克林的基因變異卻不止於此。
兩歲時,富蘭克林就有了相當於十歲兒童的認知和學習能力;三歲時,他已在孤兒院中將聯邦標準全日製高中教材學完……到了五歲,他的智商和學術能力就已超過了絕大多數二十五歲的成年人。
也正是在五歲那年,他被聯邦某知名大學“錄取”,成為了那裏的學生兼研究對象。
富蘭克林自己也很清楚,早衰症患者的平均壽命隻有十三歲,哪怕是活得最長的也很難超過二十;所以他一直有個很簡單的目標——在自己壽命用盡之前,找到讓自己活下去的方法,如果可以更進一步的話……他想像個正常人一樣長大。
這,是他唯一的願望。
一件在我們普通人看來理所當然的事,但在他看來卻是需要用有限的一生去攻克的難關。
然而,幾年後,富蘭克林的想法就有了變化……因為他的身體狀況比預想中崩得更快。
九歲那年,他的頭骨便已經鼓得和et一樣,其眼窩凹陷、皮膚鬆褶、牙齒盡落、關節僵硬……當然這些還不是最糟的,最糟的是他心肺功能已經不行了。
好在聯邦的醫療科技還是很發達的,而且他所在的大學也願意為他買單,所以,靠著一台全自動護理輪椅的輔助,他依然能勉強做到生活自理。
但是,這些生理上與日俱增的痛苦,終究是給他的精神帶來了不可逆轉的影響。
“為什麽像你們這樣的蠢貨,個個兒都可以四肢健全,即使每天渾渾噩噩,也還能再活幾十年;而像我這樣卓越的天才,卻連最基本的行走、說話、呼吸都需要儀器的輔助……你們這種人,到底有什麽資格活著?”
這種念頭一旦萌發,便不可收拾。
富蘭克林開始走向極端,他為了續命,不惜去觸及各種道德或法律限製人們去染指的領域。
而他的這些行動,很快就被他的一名同學洞悉了。
他那個同學的名字就是……阿曆克斯·伯吉斯。
智商不等於智慧,這句話套用在富蘭克林和伯吉斯的身上恰到好處。
和富蘭克林這種智商很高、在學術領域有著非凡作為的人不同,盡管伯吉斯在學術上無法突破普通人的界限,但他卻是一個天生的政治投機分子、冷血的陰謀家、玩弄權術的高手……他不需要自己去做什麽學術研究,他可以直接去利用富蘭克林這種人,並將後者吃幹抹淨。
一年後,24歲的研究生伯吉斯竊取了富蘭克林在“人體機能強化”這個課題上的大量研究成果,並因此被聯邦軍的科研部門破格吸納,直接就成了中層管理人員,開始負責項目了。
而富蘭克林則因為非法進行動物實驗、人體實驗、挪用經費、威脅公眾安全等多項罪名被捕……
很顯然,這些罪名絕不可能是富蘭克林這個坐輪椅的病人獨自犯下的;事實上,其中的大部分罪行都是伯吉斯在執行,也是伯吉斯主動在勸誘富蘭克林不斷越界。
可結果,卻是富蘭克林背了所有的鍋,而伯吉斯“清清白白”地拿走了全部的好處。
這是為什麽呢?其實以富蘭克林的智商,事後想想,立刻就明白了……因為從伯吉斯打定主意要利用富蘭克林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經想好了全盤的計劃;在過去的一年中,伯吉斯每做一件違法的事,都會故意留下些經過他處理的“痕跡”,這樣,等到最後他盜走研究成果並抽身時,警方從那爛攤子裏找到的所有證據都隻會指向富蘭克林。
於是,十歲那年,富蘭克林就成了名罪犯。
值得慶幸的是,考慮到他的特殊情況,他最終沒有被關入監獄,而是被囚禁在了一個看守並不怎麽嚴密的醫療機構裏,和一群精神病人關在一起。
那段日子,富蘭克林的性格變得越發扭曲,伯吉斯的背叛讓他體會到了成年人的歹毒,讓他看到了人性複雜的一麵;而“瘋人院”裏的日子,又戲劇性的,讓他看到了人性最“純粹”的一麵。
他開始認識到,像他這樣的“怪胎”,終究不會被這個社會所接納,也不會被平等地當作正常人來看待。
所以,他認為自己也沒有必要,再去被這個社會的規則或者道德所約束……
十三歲那年,被囚禁了三年的富蘭克林成功越獄了。
他逃跑的過程非常輕鬆,因為所有守衛都以為他離開輪椅根本不能走路,但其實……他能走。
早在他被捕之前,也就是在大學裏做研究的最後一年,他曾經在自己的身上也做過一次“強化實驗”,而那實驗的效果,過了整整兩年才開始顯現。
然後他又花了一年的時間,在沒有人、也沒有監控看到自己的時候,悄悄地給身體做康複訓練,讓久坐不動的身體重新恢複活動的能力。
萬事俱備後,富蘭克林就跑了出去,並在不久後做下了幾件大案,成了被聯邦視為極度危險份子的通緝要犯——“博士”。
可惜,好景不長,十六歲那年他又被抓了,而這次,他被丟進了九獄的“凕泉考焚”之中,恐怕到死都不會出來了。
又是四年過去。
二十歲的富蘭克林,還是隻有十歲左右孩童的身高和體重,但其體貌看起來卻像是個九十歲的老人。
他能活到今天,究竟是他本來就有著這麽長的壽命,還是拜十年前那次“強化實驗”所賜,他也不得而知。
他隻知道,自己每天都過得非常痛苦。
作為一個年僅二十歲、思維和感覺比正常人還要敏銳許多的人,他每天都承受著高齡老人才能體驗到的病痛;從消化係統、到呼吸係統、再到肌肉、關節……每天他都能清晰地感受到自己的身體如同植物般走向枯萎,卻又對此無能為力,因為“衰老”……是無藥可醫的。
然,就在富蘭克林已決定認命,數著日子、心如死灰地等待著自己的死期時。
某天,一位故人,竟來拜訪了他。
那個陰險的男人伯吉斯,居然再度出現在了富蘭克林的麵前,並給了他重獲自由、或者說重獲部分自由的承諾,當然,那是有條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