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牆之隔,大房二房這邊熱熱鬧鬧地吃著飯,那頭主屋還能聽得見幾個男人吊著嗓子的罵聲。


    山桃等人吃得認真,聽得也很認真,還有大房在一旁幫忙解釋戰況。


    石埡村來了三兄弟,老二是買山春花的鰥夫,另兩個是他堂親,一到青山村氣勢洶洶地就往山家主屋來,開口就讓杜氏將山春花交出來。


    杜氏哪裏知道山春花在什麽地方,口水說幹了那三人也不信他們不知情,說到底要麽賠人要麽賠錢。


    “我妹妹是嫁去你家的,如今人失蹤了就該報官,找我們做甚?”縣試失利的山三郎休沐在家,心底也一肚子火氣,“我們還沒找你要人呢。”


    “嫁來我家的?我呸!我史老二什麽賣家沒見過,你妹妹是我花真金白銀買來的,要是聽話當個媳婦兒寵著也行,不聽話那就是我史家的一條狗。”史老二啐了一口,“報官又如何,我們村的婚嫁習俗那官老爺是過了明路的。趕緊的,沒人就給錢!”


    杜氏靠著賣掉山春花的錢才勉強維持了山三郎以往日常的開銷,哪裏肯拿出錢來,最後好說歹說將三人安撫了下來,答應幫忙將山春花尋回。


    支愣著耳朵的文縣令放下碗筷,眼底浮現出一抹寒意,聽隔壁史老二的話,石埡村因為男女失衡,娶媳婦多買賣,但那句官老爺過了明路,他這個官老爺可一點也不知情。


    按慕朝律例,女子需年滿及笈後方可婚配,至於婚嫁中是否重金聘娶並不違法。


    南北朝未分割前,曾出過幾任女皇,在位時對律例中罔顧女子的條例多有權衡。


    即使出嫁,女子作為慕朝子民也不該被隨意打罵,驅使如奴,因為戶籍為良民。


    “石埡村地處偏僻,上任高縣令在任不長,恐未親自尋視過,但前幾任總有知曉石埡村情形的。”用過飯後,文縣令在堂屋內來回踱步,“史老二一個莊稼漢,能口出此言多半為真……”


    三柱因為在念學了,這次的事又關民生,便被留在這旁聽,但他年紀太小,一臉茫然。


    山桃卻一語道破了關鍵,“若官府知起買妻之行而不教,那隻能因為此事於官有益,是因為人口……”


    在縣令的任期考核裏,民生是關鍵,重中之重的又是人口,管轄內的百姓數量增長越多越有利,因此多鼓勵早婚多生。


    現在的慕朝,剛剛經曆一統,戰爭中難免損耗人口,新朝伊始,各地官員都卯足了勁要往上爬,難免走些捷徑。


    “他們懶政,害得卻是這些無辜女子的性命……”文縣令攥緊拳頭,“那史老二曾娶兩位妻子,說是受不了他打罵逃離,但石埡村地處艱險,那日若不是我和山兄配合,山姑娘獨自一人根本逃不出來。”


    兩位所謂的逃妻,本就是被家人賣出,哪裏有去處,是生是死,無從得知。


    “既然那些女子逃不出,到不了公堂,那公堂便可為她們挪上懸崖峭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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