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除夕。


    沈尋這天並沒有特意裝扮,穿了一身運動裝,套了件羽絨服就去吃飯。宋倩向來不愛沾油煙氣,平時家裏有阿姨做飯,年夜飯也是在餐廳訂了一桌,也就是三個人,包廂卻是十二人的大包,反而顯得有些冷清。但畢竟是主持人出身,最會應付的就是冷場,宋倩一見到她,各類話題就不停。


    “你看你,有身材有臉蛋,怎麽穿得像個男孩子,我前段時間去意大利剛買了兩件max mara羊絨大衣,白色那件回頭拿給你,特別好看。”她蹙眉打量沈尋的運動裝,“lululemon的設計是簡潔,但這樣穿還是差點女人味啊。”


    “白色我穿不了,出去跑采訪,也不禁髒。您還是自己留著吧,您穿白的才好看呢。”沈尋微笑擺手。


    “現在還跑采訪?我上次就跟你爸說,把你調到台裏來,先做出鏡記者,然後再上節目。我聽過你做的那檔音頻欄目,還不錯,上電視一定也沒問題。”宋倩一邊給她建議,一邊給沈晉生搛菜,“你少喝點酒哦。”


    沈尋乖巧地點頭,以防引出她更多話題。


    “我聽說成亞的程成在追你?”宋倩喝了一口湯,又想起另一茬事。


    沈晉生聞言看向女兒:“有這回事?”


    “沒有,就是吃過幾次飯。”沈尋答。


    “他風評還不錯,也很有能力,就是離過婚,”宋倩看向丈夫,“這點上,咱們尋尋會吃虧點。”


    “要找還是盡量別找離異人士吧。”沈晉生微微蹙眉。


    沈尋低頭喝湯,忍不住暗自歎了口氣。瞧他們這架勢,仿佛她和程成真的已經談上了戀愛似的。


    “嗯,郭台長他兒子過年從深圳回來了,我見過。小夥子單身,一表人才,名校出身,自己創業拿到c輪,聽說正要準備上市,要不我和郭台長說下,初七前安排個日子讓他和咱們尋尋見見?”宋倩拿起手機翻朋友圈,遞到沈晉生麵前,“你看,正巧郭台長下午發了張家庭合影,怎麽樣,這男生看著挺精神吧?”


    沈晉生戴上老花鏡,仔細端詳,點了點頭:“嗯,是挺端正。”


    沈尋扶額:“爸,宋姨,咱們先好好吃飯吧。”


    “尋尋,你不要嫌我煩哦,我像你這個年紀的時候,也是不操心結婚的事,一心工作,後來就耽誤了,還好後來遇上你爸爸……”


    沈尋放下湯匙,清脆的磕擊聲響起,房間頓時陷入安靜。


    “我知道了,謝謝您提醒,”她抬頭,語氣禮貌,眼裏卻沒有笑意,“抱歉,我吃飽了,先回去了。新年快樂。”


    她站起身,穿上外套往外走。


    到了走廊,身後傳來門響,沈晉生追了過來:“尋尋。”


    她轉身,看著表情有點尷尬的父親。


    他拎著一隻紙袋,遞給她:“這兩瓶紅酒很好,別人送給你宋倩阿姨的,她說讓你帶上,可以和朋友一起喝。”


    沈尋沉默了幾秒,才緩緩接過來:“哦,對,她不讓您多喝酒,那我就不客氣了,替我跟她說聲謝謝。”


    春節期間的北京城,一下子變得空蕩蕩的,馬路暢通無阻,平時燈火通明的高樓大廈也變得暗淡,隻有紅綠燈寂寥地閃爍。


    在斑馬線前等待的時候,手機播放器切到下一首歌,熟悉的旋律頓時在車廂裏縈繞。


    記憶會模糊


    心卻更清楚


    哪怕說相遇


    是離別開始


    如果有如果


    也有這樣過


    如果沒有你


    何必要有我


    ……


    沈尋握著方向盤,覺得渾身發軟。


    ——小尋尋,我好像突然有些後悔。做個普通的人多好,娶個像你這樣的老婆,每天三餐吃飽,舒舒服服曬太陽。


    ——小尋尋,祝你和心上人能白頭偕老。


    在遠處的夜空裏,她仿佛再次看到那雙琥珀色的眼眸,那裏,有陽光,有笑意,有她的影子。


    不知哪裏傳來的喇叭聲,驚了她一下。


    她慌忙踩下油門轉彎,下一秒聽到外麵有刹車聲,接著砰的一聲,她整輛車都震了下。紅藍色的燈光在車窗外不斷閃爍,她抬手遮了下眼睛,腦子還是蒙的。然後就聽到有人敲她窗玻璃。


    她按下車窗,一位有點娃娃臉的警察瞪著她:“姑娘您怎麽回事啊?燈還沒變呢,就瞎轉彎?警車你也敢撞,您這算不算襲警啊?”


    “燈沒變嗎?”沈尋遲疑地重複,抬頭看了眼前方,果然,這時候燈才剛綠。


    “您是不是喝酒了?”警察狐疑地看著她微紅的眼眶,打量著她有些失魂落魄的樣子,“哎,是喝酒了吧,車裏這麽嚴重的酒味兒。”


    “沒,我沒喝酒。”沈尋連忙辯解,轉頭看見原本放在副駕駛座上裝酒的紙袋已經栽到了座位下麵,她拎起來,兩瓶酒碎了一瓶,大概是剛才撞車的時候磕的。


    “您看,是酒瓶摔了。”她指了指濕透的袋子。


    “那您眼睛怎麽那麽紅呢?”警察不依不饒。


    “我眼睛——”沈尋怔了下,“剛才想起點事兒,有點難過。”


    “哎喲,哭了啊,失戀?”警察睨著她,“您就編吧,可勁兒編,你看你杯托上,這不還放著啤酒罐呢?你是看我不是交警,沒有酒精測量儀就想蒙混過關是吧?”


    “什麽啤酒罐?”沈尋扭頭一看,恨不得當場打電話把楊威罵個狗血淋頭,“這是昨天我朋友喝剩下的,我忘扔了。”


    “行了,我沒那工夫陪您在這兒編故事,跟我回派出所吧,”警察指了指他的車,“您自己看,您說您這大過年的,我好好執著勤,您給我整出這麽大一個坑。”


    沈尋瞅著那個坑,有些心虛:“我賠您錢行嗎?”


    “錢?錢是重點嗎?”警察又瞪她,“我告訴您,喝酒開車才是大事,趕緊的,跟我去派出所清醒清醒。”


    沈尋自認理虧,也實在說不過這位,乖乖跟他回派出所做筆錄。


    “把身份證拿出來給我看下。”娃娃臉警察命令。


    她為難地抬起頭:“我沒帶,要不,我回去取下。”


    “叫你家裏人來接你,證明下你的身份。”警察頭疼地揉揉眉心。


    沈尋歎了口氣,給林聿打電話。


    電話接通,那頭卻是劈裏啪啦的聲音,有點嘈雜。


    她一臉委屈地和林聿匯報完事情始末,他卻在那頭不厚道地笑了:“你可真行啊丫頭,大過年的把自己弄進去了。”


    “是不是親舅舅啊,”沈尋無語,“趕緊來救我,我閨密、朋友都回老家的回老家,出國的出國了。”


    “我在十渡陪我媳婦和兒子放煙火呢。”林聿答。


    “您可真夠浪漫的,放個煙火跑那麽遠幹嗎?”沈尋扶額,這個寵妻寵娃狂魔真是讓她醉了。


    “這不城裏不讓放煙火嗎?”林聿的聲音在煙火響聲裏有些模糊,“你等著,我找人去接你。”


    “這大過節的,你找誰接我啊,麻煩別人不好吧。”


    “人家不嫌麻煩,你就等著吧。”沒等沈尋再開口,林聿已經掛了電話。


    “什麽情況啊,美女?”警察瞅著她打趣。


    “一會兒有人來接我。”沈尋悶悶地開口。


    “行吧,那你去那邊坐著等吧。”警察指了指走廊上的長椅。


    沈尋不敢違令,乖乖走到那裏坐著玩手機打發時間。


    玩著玩著,手機隻剩20%的電了,發出低電量提醒。走廊裏沒暖氣,也有些冷。她有點急了,給林聿發語音:“你找的人怎麽還沒來啊?”


    “來了。”


    這一聲,不是來自手機,而是來自幾步遠的地方。


    沈尋整個人都僵住——那樣熟悉的聲音,帶著千山萬水的遙遠,卻又那麽清晰。


    她緩緩抬起頭,看到走廊那頭,一道高大修長的身影,靜靜佇立。那人戴著頂黑色鴨舌帽,臉龐陷在陰影裏,隻有淡淡的燈光籠罩在他身上,描出一層朦朧的金邊。


    沈尋一動也不敢動,連大氣也不敢出,生怕眼前是鏡花水月,她一個不小心,那道影子就散了,消失了。


    那人緩緩走過來,光影明暗,掠過他的臉,直到英俊的眉目漸漸清晰。他俯身看著她,輕輕一笑:“沈老師,我又來救你了。大過年的,犯什麽事了?”


    她喉嚨哽住,深呼吸才發出聲音:“我撞了警車。”


    “哦,看來襲警的毛病一直沒改。”他彎起嘴角,眼裏是深濃笑意,還有小小的她。


    “哎,你誰啊?”娃娃臉警察走了過來。


    “冬瓜,是我。”程立摘下帽子。


    “三哥?”被叫了小名的劉冬瞪大眼小跑過來,“怎麽是你啊,這都好幾年沒見了啊,你不是在雲南嗎?這姑娘什麽人啊,讓你大晚上跑來拯救?”


    程立順著劉冬手指的方向,看向坐在長椅上的小人兒,淡淡一笑:“我媳婦。”


    沈尋愕然抬頭,卻見他轉頭從容地和劉冬解釋:“本來今年沒打算回來過年,臨時決定回來,家裏也沒備什麽酒菜,她說出來買,我等啊等,也沒見她回來,原來是被你逮這兒來了。”


    “抱歉抱歉,”劉冬尷尬地撓撓頭,走到沈尋跟前,“嫂子,你早說你是三哥的媳婦啊,他當初還輔導過我呢。”


    沈尋的臉頰和耳根都因為他一聲“嫂子”發燙泛紅:“是我不好意思,我一定會賠償的,但我真的沒喝酒。”


    “是是是,嫂子怎麽會喝酒,三哥肯定管著呢,”劉冬哈哈一笑,“行了,你們早點回去吧,車子的事今天不急。”


    “好,給你添麻煩了,過兩天我來處理。”程立拍拍他的肩,拉起沈尋,“走吧,我們回家。”


    他的手很自然地牽住了她的,肌膚相觸的那一霎,他掌心的溫度讓沈尋眼眶發熱。


    “鑰匙給我吧,我來開。”走到車前,程立淡聲吩咐。


    沈尋點頭,坐到後座。


    程立自後視鏡看了她一眼:“怎麽不坐前麵?怕我吃了你?”


    “前麵……酒瓶摔碎了,濕了。”她解釋。


    “地址?”他打開導航。


    沈尋報給他聽,又想起他方才那句“我們回家”,心跳失速。


    空蕩蕩的城,一路飛馳。車廂靜寂,隻有窗外的風掠過,試圖偷聽兩人心事。彼此都沒有言語,仿佛一場一別經年的暗戰,竟不知如何開局。想道一聲別來無恙,可又怎會無恙。


    沈尋拉高了運動服拉鏈,幾乎將半個腦袋都埋了進去,低著頭,心裏有些懊惱——早知道他會來,真不該穿得這麽隨便,宋倩說得沒錯啊,完全沒點女人味兒。別說口紅了,連潤唇膏也沒有抹,臉色會不會太蒼白。應該光鮮靚麗地出現在他麵前的,結果完全像個自暴自棄、灰頭土臉的怨婦。


    唉,算了,反正她狼狽的樣子他見的也不是一回兩回了。再抬起頭,卻撞見後視鏡裏他貌似漫不經心的目光,那雙眼眸黑漆漆的,意味不明。


    一條長安街走過無數遍,今夜卻有完全不同的感覺。端莊的路燈都有旖旎氣氛,肅穆紅牆都添了幾分浪漫。


    沈尋深呼吸,肆無忌憚打量他的側顏,看見那一道疤痕,終是忍不住,傾身伸手去摸。


    他早已察覺她的動作,不躲不避,任她指尖溫柔流連。


    “三叔。”她喚他。


    天南地北,這一聲輕輕的呼喚,像羽毛一樣落入他心湖,卻掀起驚濤駭浪。


    “嗯。”他壓下情緒,語氣平靜。


    “你怎麽才回來啊?”她問。


    “不是說要等我三年嘛,這不一年都還沒到呢。”他緩緩開口,嗓音低沉。


    “那怎麽回來了?”她又問。


    “有人說要讓我嚐嚐她做的飯,參觀下她的小公寓。”


    “我沒說是年夜飯啊。”


    “年夜飯也不麻煩,有餃子嗎?”


    “有的。”


    “我還是第一次年夜飯吃速凍餃子,”廚房裏,程立看著沈尋從冰箱裏掏出來的食品袋,微微蹙眉,“沈老師,你涉嫌虛假宣傳,被市場監督管理局發現是要罰款的。”


    “還好公安條線管不到這個。我看到了,你這表情叫嫌棄,”沈尋從地上紙袋裏取出幸存的那瓶酒,“配一瓶奔富葛蘭許,不算寒酸了吧。”


    “好吧,”程立攤攤手,“我來燒水。”


    等到一盤乏善可陳的速凍白菜豬肉水餃擺上餐桌,沈尋終於覺得有點不好意思:“抱歉,就讓你吃這個。”


    “沒事,還有別的菜。”他喝了口酒,幽深的目光落在她臉上。寒星似的黑眸,似笑非笑。


    “什麽?”她問。


    “sara。”他輕念,嗓音微啞,格外性感。


    沈尋怔住,含在口中的酒液剛咽下,雙頰就已經燙得通紅。


    她起身往廚房走,嘴裏念叨:“你要醋嗎?還有蒜,要不要蒜泥?”


    他跟了進來,低沉的聲音就在她身後:“要醋,不要蒜。”


    “啊,我還是弄點蒜泥吧。”她手下的動作慌慌張張,試圖找點事情做。


    “平常我會蘸點蒜泥,今天不用了,因為……”他按下她忙碌的手,轉過她的身體,將她牢牢鎖在灶台和他之間,“這麽久沒見,不要吻一下嗎?至少,我很想。”


    她抬頭,撞見他淺淺的笑。


    他一笑,便溫暖了整個除夕夜。


    她並沒有落荒而逃,而是勇敢迎接他的挑釁,抬起頭,仰著一張明媚誘人的麵孔,帶著點酒香的呼吸,輕輕地、轉而霸道地吻上他的唇。


    “尋寶……”他滿足地歎息,輾轉承接著她的吻,而後反客為主。糾纏的唇舌間,藏著無盡思念和靈魂深處的渴望。細細碎碎的吻又烙上她的眉眼,她的鬢發,她的臉頰,最終仍是那雙嫣紅柔軟的唇,他日日夜夜魂牽夢縈的所在。這一刻,萬丈紅塵落盡,漂泊多日的身心終於歸位,他終於回來,回到這明亮世間,回到這溫暖燈火處,回到她身邊。


    2016年的春晚打破了空間格局,在北京之外還設了分會場,要“東西南北中,全民大聯歡”。山河萬裏,是數不盡的合家團圓,歡聲笑語,繁華煙火。電視裏登台晚會的明星們嗓音比任何時候都要響亮,而在程立懷裏的沈尋卻啞了嗓。


    這一夜,她是他失而複得的寶玉。久別重逢,他像是發現了她更迷人的地方,鐵了心地探究、鑽研,要她綻放更綺麗的風情。而她是蟄伏許久、破繭而出的飛蛾,一心撲向屬於她的火,心甘情願地燃燒。


    當整座城終於漸漸安靜,天色也透出微藍色的亮光,他才饒過了她,卻仍把她嬌小的身軀緊緊地鎖在懷裏,不肯放手。


    “尋寶?”他輕聲喚。


    她迷迷糊糊地應著,努力想睜開眼,卻又慵懶地閉上了。


    他失笑,吻了吻她的眉心,關了台燈。


    早上八點半,床頭櫃上的手機振動。程立拿起來看了下屏幕,下床到客廳接電話。


    “哥。”乍一開口,他的聲音有點啞。


    “剛醒?你昨晚飯吃了一半去哪兒了?害得我被媽念叨了一晚上,你也知道,麻將三缺一,她當然不爽,程亞又不能頂上。”程成在那頭數落,“我餐廳剛空運來一些生蠔,你中午過來一起吃?”


    “生蠔啊,”程立看了一眼臥室,嘴角彎起,“生蠔好啊,不過我不過去了,要不你送到我朋友家來?”


    “什麽朋友啊,你是在哪兒過夜呢,”程成蹙眉,“行吧,難得你回來一趟,你哥我就兄弟友愛下,送貨上門。”


    “好嘞,謝謝程總,地址我發你。”程立掛掉電話,瞅見電視屏幕上映著自己的笑容。


    回到臥室,被窩裏的人還酣然夢中,羽扇般的睫毛,秀氣的鼻尖,粉豔的唇。他忍不住低頭,火熱的舌探了進去,尋著了她的,勾出她一聲無意識的嬌吟,攝人心魂,什麽動人的曲兒也比不過。


    於是一發不可收拾,恣意采擷她呼吸裏的甜。直到她備受其擾地睜開蒙矓的眼,忍無可忍地控訴:“程立!”


    “小的在。”他輕笑,聲音裏帶著點痞氣。


    她羞憤地抬頭,卻迎向他溫柔如水的眼眸。那一霎,她看癡了,幾乎要歎息——一個經曆了那麽多腥風血雨的人,竟然擁有這樣清澈的眼神。


    “尋寶,你再這麽看我,會出事的。”他一本正經地提醒。


    “出什麽事?”她挑眉,“有事我就報警。”


    “嗯,收到,這就來。”他捉住她的手,按住了一處。


    掌心的灼熱讓沈尋臉上發燙:“流氓。”


    一踢腿,想要把他踹下床,誰知他動作更快,輕鬆捉住她的腳丫,握在手裏細細把玩。


    “家裏暖氣很足啊,怎麽腳這麽涼。”他皺眉。


    “我從小冬天腳就涼,穿多少衣服也不管用。”她答。


    “哦,雲南天氣暖和,我沒發現,”他像是自說自話,“我沒發現的地方還有很多啊。”


    沈尋聽出他語氣裏的曖昧,想要收回腳,他卻不讓,她隻好起身去推他的手臂,掌心卻感覺異樣。


    “這是怎麽回事?”她盯著他手臂上密密麻麻的針眼痕跡,心裏一沉。


    “沒事,都過去了。”他鬆開手,語氣輕淡。


    “你不說我也可以問小舅。”她不依不饒。


    “葉雪自殺了之後,江際恒關了我一個月,讓人給我注射了些東西,”他摸了摸她的頭發,“不用擔心,已經戒得差不多了,現在在鞏固期,我哥給我在北京找了個不錯的康複中心。”


    “還沒完全好,是嗎?”沈尋聲音僵硬。


    “嗯,還需要些時間,所以不能天天和你見麵,也要定時打卡。”他笑,捏捏她的臉,“放輕鬆,不要繃著個小臉。”


    她不說話。過了好一會兒,才抱住他的腰,緊緊地摟著,仿佛一鬆手他就會消失似的。


    “三哥。”


    “嗯?”


    “你要是再丟下我,我就真的不要你了。”她威脅,語氣軟軟的。


    “好。”他輕應,低頭吻她的發。


    這時門鈴響起,沈尋連忙退開身,一邊穿上睡衣一邊叮囑他:“可能是我爸,你先躲屋裏別出來。”


    沒等程立說話,她已經慌慌張張地跑出去了。


    門一打開,麵麵相覷的兩個人都愣在那裏。


    “沈尋,你怎麽在這裏?”程成到底年長見得多,先恢複鎮定,找回了自己的聲音。


    “這……這是我家,”沈尋答,腦袋有點蒙,“你怎麽知道地址的?”


    “我告訴他的。”一道慵懶的聲音傳來,程立走到門口,把她拉到身後,接過程成手裏的保溫箱,“謝謝哥,你要不要一起?”


    程成打量了一下他隨意係了兩顆扣子的襯衫,心裏了然,半笑不笑地眯起眼:“難怪程亞說那天吃飯的時候覺得你倆不對勁,原來在這兒等著給我下馬威呢。”


    程立微微頷首致意,姿態優雅。


    “沈尋,”程成朝站在程立身後手足無措的人打招呼,又指了指眼前的程立,“我提醒你下,此人愛吃醋,小心眼,建議慎重考慮。”


    沈尋下意識點點頭。


    “瞅見沒,人家點頭了。”程成拍拍弟弟肩膀,“我走了,你好自為之。”


    門還沒合上,他就聽見一句羞惱的話:“程立,你幼不幼稚?!”


    他按下電梯,無可奈何地搖搖頭——可不是,幼稚!嘚瑟!


    被批評“幼稚”的男人完全不以為意,抱著肩吩咐:“你說過要請我喝咖啡。”


    沈尋笑了笑:“好啊,正好新買了一包咖啡豆,有點酸。”


    言罷,她指指衛生間:“去刷牙。”


    身高一米八五的幼稚鬼乖乖走到衛生間,一會兒又探出頭:“尋寶,為什麽你會有兩個刷牙杯?”


    “許澤寧在歐洲買的,”沈尋認真對待鍋裏荷包蛋,順口就答,“死貴,他有錢燒的。”


    她還沒放下鍋鏟,一張英俊麵孔已經在眼前:“他住過這裏?”


    他語氣嚴肅,目光鋒利,似審問犯人。


    沈尋忍住笑:“是啊。”


    程立抿唇不說話,徑自往回走。


    “哎,”她連忙拉住他,“騙你的,他向來喜歡送成雙成對的東西給我。”


    “臆想症,”他淡淡吐出三個字,“把那小子送的東西都丟掉。”


    “他好歹也算我半個哥哥。”沈尋無語。


    “你從今往後隻有一個哥,”他答,“叫‘三哥’。”


    沈尋舉著鍋鏟投降。


    剛煮好的咖啡,捧在掌間還有點燙手。


    “是雲南的咖啡豆。”沈尋開口。


    程立點點頭,杯中白霧升騰,讓他的一雙黑眸顯得有些蒙矓。


    彩雲之南,對他們彼此都有著深刻的回憶和特殊的意義。對他而言,尤其是。燦爛的青春,澎湃的熱情,血與淚,愛與恨,都交織在那片土地裏。


    “當時,是不是很痛?”沈尋伸手,輕輕按住他胸口,掌心之下,是他槍傷的疤痕。昨夜她親眼看見,這道傷離心髒有多近。


    “是痛,但更怕這麽死了,再也見不到你。”他的眸光,深深鎖住她的容顏。


    “昨天開車的時候,我突然想起了祖安。他最後跟我說,祝我和心上人白頭偕老。在蒲甘的時候,他始終沒有說出你的名字,但我知道,他說的人就是你。”沈尋喝了口咖啡,靠在陽台欄杆上,望向遠方的天際線。


    北方冬日的陽光,沒有南國那麽熱烈。高樓大廈鱗次櫛比,繁華奪目,而她卻突然懷念瑞山陀塔寧靜的清晨。


    “我答應他一起去北極圈外,還有去景清南山看他姐姐。”


    “好,開春的時候,我陪你一起去,”程立低沉出聲,將她攬到懷裏,“也去看看他,讓他會一會你的心上人。”


    沈尋眼裏一酸,嘴上卻硬著:“誰說你是我的心上人?”


    “你婚都求過,這會兒不認賬了?”他輕笑,靜靜看著她緋紅的側顏,又想起了什麽,眉心微蹙。


    “怎麽了?”她問,沒有錯過他的表情。


    “沒事,忘了個東西,”他低頭吻她眼睫,唇角微揚,“下次帶給你。”


    多麽幸運,能遇到這麽好的她,也多麽幸運,來日方長。


    正月十四,年快要過完。程立在康複中心度過了一個慣常的上午,在吃午飯的時候接到了林聿的電話。


    放下手機,他慢慢喝完一杯茶,撥通了程成的電話。程成原本在天津開會,當時就趕了回來。


    下午六點。


    路對麵,程立坐在黑色商務車裏,看著川流不息的大廈門口,終於走出一個纖細的身影,她似乎被外麵的氣溫凍到,縮了縮脖子,把圍巾係緊了一些。他凝眸,瞬間恍惚。所有人都麵目模糊,隻剩下她,仿佛一朵小小的玫瑰,靜靜綻放在這喧鬧擁擠的世界裏。


    原來等這些歲月,就為了等這遠遠一眼。


    多麽想將這一朵摘下,放在胸口,從此永不分離。


    忽然間,久違的疼痛似乎又開始侵襲,噬咬骨頭,他難受得彎起腰,視線開始模糊,那朵紅豔的玫瑰漸漸褪色、消失。


    他深呼吸,等著自己慢慢平複。他知道,這隻是心理反應。


    手機裏收到一條微信語音,點開是她溫柔的聲音,帶著愉悅笑意:“不是說要來接我吃晚飯嗎,人呢?”


    有點事,明天好不好?他緩緩打下一行字,發出去。


    “好吧,那我自己安排,晚上打電話哦。”軟糯的聲音又傳來。


    程立收起手機,淡淡出聲:“走吧。”


    綠燈亮起,沈尋跟著人群往對麵走,看到一輛黑色商務車調了個頭,迅速駛離。聞到尾氣味,她蹙眉捂住了鼻子。


    車廂裏,程成的表情難得有點煩躁。


    “你確定要回雲南嗎?”他忍不住又問了一次。


    “嗯,”程立低應,臉色有些蒼白,“該了斷了。”


    “非你不可嗎?那個江際恒就是個神經病,你都被他折磨成什麽樣子了?還不夠嗎?好不容易被救出來,好不容易恢複點了,還要回去?”程成再也壓不住火氣。


    “有人質在他手裏,他指明要找我。”程立語氣平靜。


    “他就是要你——”一個“死”字哽在程成喉頭,他又咽了下去。


    “你現在遠遠看人家一眼有什麽意思?有本事你去找她啊,告訴她你要去幹什麽,讓她好好等著你回來,”程成抬手指著窗外遠去的大廈,“送死你倒是勇敢的,找她你怎麽就了?”


    “哥,”程立輕聲開口,“沒有人不怕痛,也沒有人真的不怕死,可是,對有些人來說,有比活著更重要的使命。祖安是,葉雪是,我爸媽……也是。”


    程成愣住,半晌才道:“你什麽時候知道的?”


    “上初中的時候就知道了。”程立答,他瞅著程成僵硬的臉色,微微一笑,“放心,你永遠是我親哥,我永遠愛你。”


    “滾蛋,少肉麻!”程成嗬斥一句,轉過頭望向窗外,眼眶有點紅。


    他想起當初爸媽把程立領回家時,他還是兩歲的小娃娃,黑亮的眼珠,特別討喜。不到一星期,就已經會衝到他身邊,抱住他的腿連聲喊哥哥。這一晃,他就變成一個風裏來雨裏去的錚錚鐵漢了。


    “哥,你不會感動哭了吧?”程立笑了笑。


    “你小子是皮癢了,很久沒嚐過我拳頭的滋味了吧?”程成瞪著他。


    “嗯,還真是懷念了,”程立又笑,眉眼清俊,“等我回來,隨便你怎麽收拾。”


    元宵節當天,程立失約,他的手機像是去了外太空,怎麽都打不通。沈尋參加家庭聚餐,席間宋倩再度提起郭台長的兒子,她無視沈晉生不悅的臉色,專心扮演失聰。


    吃過飯,她匆匆告別,但也不想回家,躲到酒店六十三層喝咖啡。


    電話仍是打不通,她沉默地刷手機。眼前跳出當前最熱新聞,是某當紅明星出軌的醜聞。纖指輕滑,下方有幾條關聯新聞,一條是女白領深夜乘車被奸殺,一條是昨夜邊境破獲重大毒品和洗錢案,警方雖有傷亡,但勝利收場。


    沈尋給林聿發了條短信,摁滅手機,繼續喝咖啡。


    “尋尋。”不知過了多久,林聿在她對麵坐下,大概是奔波勞累,樣子有些憔悴。


    “小舅,”她輕應,“剛給你點了一杯他們新發明的雞尾酒,你要不要試試?”


    “他回不來了。”林聿推開她遞來的酒杯。


    “誰?”


    “程立。”


    “哦。”她淡應,仿佛聽見陌生名字。


    林聿將一個絨布盒子推到她麵前。


    “他說,那次你喝醉說要他娶你,他答應了。但他欠你一枚戒指,因為求婚的事,應該是男人來做。如果他活著,他會親手給你戴。如果他死了,就當沒有這回事,不必告訴你。但我想,還是給你比較好。”


    沈尋隻沉默了一秒,就抬手把戒指盒打掉,冷笑:“他腦子有毛病吧,他算老幾?就算他回來,我就一定會嫁給他?這種渾蛋我會稀罕?”


    林聿看著她,眼裏是震驚和擔心:“尋尋?”


    “小舅你很無聊,浪費我時間。”丟下這一句,她轉身就走,不理會林聿,也不理會那枚從絨布盒子裏滾出孤零零躺在地上的戒指。


    “小姐,你有沒有事?怎麽一直在發抖?”電梯裏,有人關切地問。


    還沒有等到回應,就見她緩緩滑倒在地。


    “醫生說,是情緒太激動,休息一下就好。”


    “我們都先出去吧,讓她靜一靜。”


    終於安靜下來了。


    又有人敲門,一聲接一聲,很煩人。


    沈尋不情不願地下了床,拉開房門。


    眼前是熟悉的眉眼,程立穿著和初見時一樣的黑襯衫,高大英俊。


    “原來你沒有死?”她捶他胸膛,“人渣,渾蛋,騙子!”


    他笑著看她:“我想回來看看你。”


    “我很好。”


    “嗯,你要一直很好,乖乖地生活。”


    “我錯了,”沈尋緊緊抱住他的腰,“我不應該罵你,也不應該扔掉你的戒指,我以為你再也不會回來了。”


    他笑了,摸摸她頭發:“尋寶,你喜不喜歡我送你的戒指?”


    “喜歡。我會問小舅要回來,畢竟那麽大一顆鑽石。”


    “我媳婦比較金貴,鑽石當然要大顆的。”


    “什麽金貴,聽起來好土。”


    “因為是閃閃發光的尋寶啊,”他笑,“答應我,你要一直這樣下去。做一個漂亮的、開開心心的、閃閃發光的尋寶。”


    “好,”她點頭,“也要有你照著才發光啊。”


    “嗯。”


    他摸著她的頭發,笑得那麽溫柔。


    然後,他的笑容漸漸淡去,整個人也像陷在了雲霧裏。


    “三哥?”她傻傻地喊,“你要去哪裏?”


    回答她的,是滿室寂靜。


    她猛地睜開眼。


    門牢牢關著,房間裏隻有她一個人。


    “三……”聲音驟然哽在喉嚨中,淚水失控,瞬間模糊了視線。


    蒙矓中,仿佛又聽見他歎氣,不要哭。


    不知過了多久,手機鈴聲響起。


    電話那頭是程成的聲音:“沈尋,我今天下午飛昆明。我想,你不用去了。可能是我們程家和你沒緣分,你以後好好生活。”


    她輕聲答:“我知道,他剛才來找過我,他說讓我好好的,我會聽話。”


    電話那頭的程成似乎一時失了聲音,沉默了一會兒,才啞著嗓子和她道別。


    兩年後。


    維港的夜流光溢彩。燈光旖旎的酒吧裏,是醉生夢死眾生相。


    “不好意思,lee路上堵車,耽擱了,剛進電梯,讓我先跟大家說一聲道歉。”


    “沒關係沒關係,慢慢來。”


    “是啦,怎會有關係。新一輪融資還等著lee出手,要是bp能入他眼,等到天亮都可以。”


    “切,聽說那位有灰色案底,但是家底厚,有父兄照拂,一轉身就變成知名投資人,還是命好會投胎啊。”


    沈尋看著旁人的八卦嘴臉,隻覺無趣。管他李先生還是黎先生,都是所謂衣冠楚楚的商界才俊,發蠟抹得頭發根根豎起,皮鞋鋥亮,名表袖扣,千篇一律,想想都乏味。她更想回到酒店,早點洗洗睡。隻等李萌從洗手間回來,她便離開。


    她低頭玩手機,沒注意有人過來和眾人一一打招呼。待發覺時果然看到一雙擦得極亮的手工皮鞋,一路向上,無趣的羊毛西褲、黑襯衫……視線驀然凍住。


    時光倒流,回到那一年的雲之南,邊境小客棧的房間裏,男人穿著黑色襯衫,整個人都坐在黑暗裏,一雙冰冷銳利的黑眸漫不經心地看著她。


    他問,你是誰?從哪裏來?到這裏做什麽?


    此刻,來人看著她,一手伸過來,淡淡地笑,同她講粵語:“幸會,我是morpheus lee。”


    她看著他,說話不客氣:“這位先生你遲了太久,不要罰酒嗎?”


    “實在抱歉,”他低沉的嗓音帶著曆經萬水千山的溫柔,“沒想到路這麽遠。”


    她點點頭,替他斟了酒:“大家都在等你,慢慢喝,失陪。”


    等他喝完,她已經悄然離去。


    他追出門,在走廊盡頭的落地窗前尋到那道美麗背影。


    “小姐,你也在等人嗎?”他問。


    “是。”


    “等了很久?”


    “差一個月就三年,你說久不久?”她輕輕一笑,眼神迷離,“你知不知道,全世界的機場我最喜歡香港赤臘角。雲霧之下,有山有水,讓人看不清,卻特別迷人,就像我愛過的一個人。去年生日的時候搭夜機,雨珠滑過舷窗,映著暗夜裏的燈光,像許多流星劃過。”


    “你有沒有許願?”


    “許了。”


    “什麽願望?”


    “希望他愛上我。”


    “我想,他一定愛你。”


    “為什麽?”


    “你值得。”


    她輕輕一笑:“晚安。”


    轉身那一霎,卻被捉住手腕。


    “對不起,冒昧了,但能不能讓我知道你的號碼?”英俊容顏表露的真誠能夠輕易摧毀女人的心防。


    她遞了名片,卻未再停留。


    深夜,手機屏幕突然亮起。有陌生號碼發短信過來。


    hi,sara,如果你還沒有男友,可否考慮我?morpheus。


    她沒有回複。


    這一晚,她做了個夢。


    夢裏有人輕輕喚她,尋寶。他的懷抱,那麽溫暖。


    當年8月,沈家嫁女。


    時值盛夏,陽光燦爛,一路繁花。沈尋身披樣式簡單的白紗,那樣漂亮。新郎穿黑色西裝,高大英俊,溫柔地吻她。


    人群中有女生看到花童捧來的戒指,羨慕地驚呼:“哇,好大一顆鑽石。”


    沈尋低頭微笑,鏡頭定格她的笑容,那麽開心,整個人閃閃發光。


    沒有人捕捉到她垂眸間眼角那一閃而過的晶瑩。


    ——我媳婦比較金貴,鑽石當然要大顆的。


    ——什麽金貴,聽起來好土。


    ——因為是閃閃發光的尋寶啊。


    ——答應我,你要一直這樣下去。做一個漂亮的、開開心心的、閃閃發光的尋寶。


    好。


    ——也要有你照著才發光啊。


    ——嗯。


    也許每個人都會遇到一個沒辦法在一起的人。那種強烈的感情,令你無法抗拒、無法自拔,到最後,卻必須經曆撕心裂肺的分離。你選擇將之棄於身後,以為可以讓你繼續好好往前走,但你會發現,那種始終耿耿於懷的痛,才是支撐你走下去的最大動力。


    噓,沒有人知道,這世上,我隻要一個你。


    我是這浩瀚星球上的渺小,也知這漫長時光裏的孤寂,而令我堅強的,是記憶深處的你。


    無論歲月變遷,無論物是人非。


    你,在我心裏。


    “尋寶?”


    “我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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