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梅菲斯說,欣布和凜是昨天早上離開此地,前往陰影穀的,如今四十八小時都沒到就去而複返,很顯然是出了大事——至於是什麽大事,十有八九是和薩瑪斯特有關了。但瓊恩也沒有多問,他畢竟是外人,不宜打探太多。


    正待告辭,大主教突然又把瓊恩叫住,接著從懷裏摸出一柄套著黑色皮鞘的匕首,遞給了他。瓊恩莫名其妙地接過,沒搞懂他為什麽送自已禮物——真要送的話,也該是他這個晚輩送禮吧。對此大主教沒有多做解釋,“人老了,記性不好,差點把這麽重要的事情都給忘了。”他含笑看了看梅菲斯,“你也不提醒我一下。”


    少女不答,俏臉羞紅如火,眉宇間卻盡是喜悅之色,兩隻手在身前無意識地交錯扭著,似乎不知道該怎麽放才好。大主教笑了笑,帶著牧師朝著神殿方向走去。直到他們走遠,少女才漸漸恢複常態,至少臉沒那麽紅了,“走吧,”她說,主動牽著瓊恩的手,“時候也不早,該回去了。”


    “嗯。”


    時候其實還早,下午四點鍾不到,但這才剛剛二月初,太陽下山早。天地間已經開始籠罩上了淡淡的暮色。兩人走出門,反正也不著急回家,在鎮子裏悠閑散步,看看街上的行人來往,隻覺心情無比放鬆,“平靜安謐的生活,似乎也不錯,”瓊恩感歎,然後想起大主教送的匕首還握在手中,“對了,艾彌薇,這是什麽意思啊?”


    “是他送你的禮物。”


    “我知道,我是問他為什麽要送我禮物?”


    “這個……”少女難得地扭捏起來,“是穀地這邊的一種傳統啦。”


    “什麽傳統?”瓊恩越發好奇。


    少女起初不肯說,後來在瓊恩的威逼利誘之下終於招供。原來在穀地十一鎮,有一項古老而有趣的傳統,便是女孩子帶男友回家,父母如果見到並且滿意的話,便會送他一件禮物,作為認可和祝福的表示。對於梅菲斯來說,父母早就去世,大主教於她亦師亦父,他送出這把匕首,自然就是對瓊恩表示認可了。順便一提的是,這種禮物被稱之為“證約”,如果以後雙方分手,證約還是要歸還給女方的。當然,每位父母送出證約時,都是希望它永遠不會有歸還的一天吧。


    晤,怎麽不知不覺,仿佛已經走到要談婚論嫁的地步了……


    和女性不同,男人對婚姻這種事情,總是抱有本能的畏懼吧。當然了。對象是梅菲斯這樣的完美少女,瓊恩倒是沒什麽不願意的,但總覺得進展還是稍微快了點——呃,轉念想想,似乎也不算快,畢竟認識都兩年了。根據大陸通行的慣例,過了十六歲生日即是成年人,可以婚嫁了,提爾教會的法律對此也是認可的。瓊恩今年十七歲,梅菲斯十六歲,完全符合標準。


    “這麽想嫁給我啊?”他取笑。


    “才,才沒有呢!”少女嬌嗔。“誰想嫁給你啊!”


    “真的?”瓊恩故意逗她,“我可是會把你說的話都當真的哦。”


    “……討厭!”


    “哪,哪,傲嬌了。”


    “傲嬌?”梅菲斯沒聽懂。


    “就是口是心非的意思啦,”瓊恩笑眯眯地說,“明明心裏很想,嘴上卻說討厭,這就是傲嬌了——就像你現在這樣。”


    “哪有,胡說!”少女抗議。“人家才沒有口是心非呢。”


    “果然還是傲嬌。”


    “……”


    平時英氣凜凜的聖武士,像尋常女孩那樣害羞撒嬌,當真是說不出的嬌美可愛,令人百看不厭。“話說回來,艾彌薇,想娶你可真不容易啊,”瓊恩開玩笑,“你看,第一次上門就被揍了一頓。他最後拿出這把匕首的時候,可真把我給嚇壞了,心想拳頭就算了,沒必要動刀劍吧。不過這家夥,”他將匕首拔出鞘,銀白色的劍身在夕陽下閃閃發光,瓊恩用手指彈了彈,發出清脆聲響,“好像挺不錯的啊。”


    “別亂說,”少女正色,“這可是這世上最好的名劍之一了。”


    “是嗎?”


    “是嗎?”瓊恩略略有些吃驚,“沒看出來啊。”


    “你拿來。”


    梅菲斯從他手中搶過匕首,朝四周看了看,正見某戶人家的圍牆外有塊大石頭。她反手一擲,也沒見如何用力,匕首便自掌心電射而出,深深沒入石塊中。“怎麽樣?”少女說,上前取回匕首,“別的且不論,僅僅‘鋒銳’這一點,在我所見過的刀劍中,就沒有能勝過它的。”


    “確實很厲害。”


    削鐵如泥,沒石如土,這是傳說中神兵利器了,瓊恩沒想到大主教居然會送他這樣珍貴的匕首,倒是頗為意外。不過他畢竟是個巫師,匕首這種東西,對他而言象征意義大於實際作用,就算再鋒利,真要戰鬥的話,他自然還是會隔得遠遠地扔魔法,難道真握著這不足六寸長的東西去捅人?因此也就不太在意,正打算隨手收起,這時梅菲斯接著說了一句話,就讓他不止是意外,而是震驚了。


    “它是靈器。”少女說。


    所謂靈器,顧名思義便是“有靈智的物品”,它有感情,有理智,有邏輯,有知覺,能思考,能學習,能交流——簡單來說,隻要無視外在的物理形態,你完全可以把靈器當作一個活生生的人(或者其他高智慧生物)來看,乃是魔法物品中最罕見、最特殊的一類存在。


    當然,特別強大的魔法物品(高等神器或者至高神器),基本上也都是有一定靈智的,例如梅菲斯現在佩戴的輝陽護符,碰到奧沃這種亡靈的時候會自動發出警示和聖光,在瓊恩手上全無半點作用,仿佛廢品,而一戴到梅菲斯頸上,立刻就展現出了它的真正威力。但這更多是一種因為“屬性”而自然產生的程序,或者說,隻能算是“智”,還算不上“靈”。不過傳說北地有一個名為碎魔晶的神器,不僅能有意識地挑選使用者,還能引誘腐化、威逼利誘,最終反客為主,控製奴役使用者,這就差不多是靈器的範疇了。散提爾堡的那位紫發女統帥歌曦雅,手上的金色重劍,應該也是一柄靈器。


    神器未必是靈器,靈器也未必是神器,這隻是兩種不同的分類產物。但通常來說,靈器都是非常強大的魔法物品,就算夠不上神器的檔次,也不會差到哪裏去某些方麵甚至猶有過之。大主教居然拿這種東西當見麵禮,那可真是大方。


    “不過……這真的是靈器麽?”瓊恩將匕首拿在手裏翻來覆去地看。“它怎麽不會說話?或者唱首歌也行啊。”


    “因為它現在是‘空’的。”


    “空的?”瓊恩一怔,他自然明白“空”是什麽意思。靈器之所以有靈智,是因為它們擁有‘器靈’,而器靈是由智慧生物(廣義上的生物。包括巫妖、吸血鬼這種亡靈)轉化而來的。像歌曦雅那把金劍,器靈應該是個老巫師,否則沒道理一眼就能看破瓊恩身上有紅袍巫師的魔法刺青。傳說中的那個碎魔晶,器靈則是七個巫妖,所以有極強的邪惡魔力,一個學徒偶然獲得它,都能夠在北地興風作浪——當然最後還是被正義人士打趴下了。而所謂空的意思,就是還沒有器靈,徒具其形。其實算不上真正的“靈器”,隻是具有成為靈器的資格和可能。


    “嗯,原本的器靈喪失了,一直沒有獲得新的器靈,”梅菲斯解釋。“所以現在是空的。”


    “切,白高興一場。算了,也無所謂,我正好選擇自己喜歡的器靈——那這柄靈器的屬性是什麽?”


    “龍。”


    “……你一定是開玩笑的吧。”


    所謂靈器的屬性,就是指它能夠融合什麽樣的器靈,這並沒有一個成體係的標準,甚至沒有什麽道理可講。有的靈器屬性要求很寬泛,例如隻要是“人類”就行,有的靈器屬性限定則非常狹窄,例如必須是“年齡在三十歲以上四十歲以下凝成真名的男性半精靈巫師”。梅菲斯說這柄匕首的屬性是“龍”,這個標準倒不算多麽狹窄,但種難度很高——瓊恩從哪裏去找條龍來做器靈?要知道一旦成為器靈,靈魂雖然永在,軀體卻完全喪失,等於是被徹底囚禁在靈器裏,連幽靈都不如。幽靈就算是被束縛在某個魂器中,還是能夠在附近一定範圍內遊蕩活動的。


    “沒開玩笑,它的屬性確實就是龍,”少女聳聳肩,“否則的話,你覺得為什麽自從前任器靈‘碎影’隨著聖卡繆爾女士登入天界後,這都八百多年了,它一直還是空的。就是因為合適的器靈太難找啊。”


    “我現在明白了。”


    沒有器靈,靈器的價值就大打折扣。好在原本就是免費得來的東西。不要挑剔那麽多。


    瓊恩將匕首套入鞘中,別在腰間,隨口問起它的來曆。靈器未必多麽強大,但卻極罕見,論稀有程度比神器還難得,不知道大主教從何處得來的。


    “哦,它是特加爾大師鍛造的。”梅菲斯說。


    “特加爾大師?不是這個鎮子的名字麽?”


    “是啊,這座鎮子就是以他命名的嘛。”


    少女解釋說,特加爾是穀地曆史上著名的鑄劍師,生活於距今大約一千一百年前,他曾經遊曆大陸各地,遍訪名家,兼采所長,熔鑄一爐,最終成為一代大宗師。此地就是他最後定居以及逝世之處,後來建鎮時就以他的名字來命名。時至今日,鑄劍術還是塔瑟穀的一大特長。名聞遐邇,每年八月份的時候。鎮上都會舉辦“千劍展”,屆時會有來自大陸各地的冒險者慕名而來,挑選自己喜愛的武器,是穀地的盛事之一。


    特加爾一生鑄劍無數,其中有四柄最為得意,自許為畢生的最高成就。分別以四大元素來命名,即是風之劍、火之劍、水之劍和土之劍,都是靈器。他去世之後,這四柄劍分贈給了四個弟子,流傳下來。兩百多年後,卡繆爾在此地建立神殿。四元素劍為其所得。卡繆爾將火、水、土三劍分贈給三位教會的高階牧師,自佩風之劍。


    “你手上這柄,就是風之劍。”梅菲斯說,“風之劍的屬性是龍,卡繆爾女士後來馴服了惡龍碎影,將它封入其中,成為器靈,所以它又名碎影劍。”


    卡繆爾死後升上天界,順手把碎影也帶上了,這柄劍失去器靈,此後一直流傳下來,直至傳到大主教手中,半小時前當作見麵禮送給了瓊恩。


    “唔,那其他三劍是什麽樣的呢?”瓊恩有些好奇,“也是這樣的匕首?”


    “不是,”梅菲斯搖頭,“四元素劍的規格形製都不相同,依次是從小到大排列。風之劍最小,是匕首。火之劍是一柄墨黑色的長劍,水之劍是把金色重劍,土之劍最大,是柄火紅色雙手巨劍。”


    金色重劍?


    風劍在自己手中,火劍和土劍倒也罷了,倒是梅菲斯說到水劍是柄金色重劍,倒是突然讓瓊恩產生了某些聯想。重劍又稱“一手半劍”,是一種介於單手劍和雙手劍之劍的武器,並不屬於常見的製式武器。會使用它的人原本就很少——而瓊恩恰好認識某個人,使用的就是金色重劍,而且也是柄靈器。


    不過,既然水之劍在提爾教會手裏,應該和散提爾堡的軍事統帥扯不上關係吧,畢竟這兩大勢力根本就是敵對。所以隻是單純的巧合?可是那個叫歌曦雅的紫發女子,和艾彌薇的氣質真的很近似呢,總覺得她們之間,像是有什麽聯係似的。


    還是問一下吧。


    “艾彌薇,我在遠山市的時候,曾經遇到一個女人——”


    “很漂亮?”梅菲斯打斷。


    “呃,還不錯。”


    “所以你又看上了?”


    “……我不是想說這個!”


    “哦,那你是想說什麽?”


    “我隻是想問問你認不認識她——”


    “不認識,所以不用妄想了,我是不會幫你牽線的,”少女哼了聲,“有個凜還不夠嗎?”


    “……我也不是這個意思!艾彌薇,你偶爾也相信一下我的人品好不好。”


    少女格格笑起來,“開玩笑啦。看你急成那樣。嗯,你遇到誰了?”


    “一個紫色長發的女人,年齡大概二十六、七歲吧,”瓊恩描述著。發現梅菲斯的臉色微微變了,“她自稱是散提爾堡的軍事統帥,名叫——”


    “歌曦雅,”少女低聲接口。“你是遇到歌曦雅了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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