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雷納斯王子在臨行前給瓊恩的次元袋裏,裝了龍鱗活化盾、戒指、防禦胸針、魔法藥水和幾張卷軸。其中有一張任意門卷軸,原本就是用來逃命的,關鍵時刻,終於派上了用場。
魔法雖然強大,但巫師太過於脆弱,在這個危機四伏的世界上很容易掛掉。有鑒於此,巫師們研究出了很多保命逃生的魔法,其中“傳送術”就是最著名的一種。但因為傳送術難度太高,唯有很高階的巫師才能施展;後來又發明出了傳送術的簡化版本,便是“任意門”了。
從表麵上看,任意門和傳送術非常相似,但實際效果有很大差別。它同樣能跨越空間,但距離卻要短得多——也正因此,施法難度低得多,否則瓊恩也使用不了。他帶著梅菲斯踏入傳送門,感覺自己的身體被急速拉長、壓扁,直到完全喪失體積,僅成一個二維平麵,在浩瀚的黑暗虛空中穿梭,然後猛然震動,他從傳送門中跌出來,發現已經置身於埃斯考城外,大沙漠中。
梅菲斯被他拉著,同樣通過了傳送門,此刻正站在他身旁。顯然,她也不曾想到會有這種變故,臉上微微露出驚訝的表情,但隨即消失不見。
“謝謝。”她簡短地對瓊恩說。
瓊恩原本以為她會質問自己剛才一直躲到哪裏去了,但梅菲斯仿佛完全忘了這回事。她快速地判斷了一下自己所處的位置,發現是在埃斯考城外大約六七英裏的地方,人麵獅們沒有追過來。
她沉思著,然後對瓊恩說:“往北走,步行兩天就可以出沙漠。再見。”
瓊恩怔了一下,然後才反應過來。“那你呢?”他問,“你要去哪裏?”
“聖物被它們搶去了,我得拿回來。”梅菲斯回答。
“聖物?”
瓊恩隨即明白過來,所謂聖物,想必就是那個玫瑰色的透明球體了。“你要回城裏去?”他不敢相信地問。城中現在至少有二十多個人麵獅,就憑梅菲斯一人,絕不可能是對手。聖物縱然重要,總也不必拿命來冒險吧——何況這根本就不是冒險,這純粹是送死。
這世界上總有明知是送死還願意去的人,瓊恩對此倒並不奇怪。為了某個“聖物”,連命都可以不要,這也很符合“聖武士”的身份。如果平時遇到這樣的人,瓊恩自然隻會敬而遠之,趕緊躲開,免得惹麻煩上身。但問題是,這次要去送死的是個漂亮女孩,這就很令人惋惜了。
“我耗費一個保命的卷軸救你,不是讓你又去送死的啊……就算要送死,也先讓我幹一幹再去好不好……”
這種話自然隻能在心裏說,不能宣之於口,否則肯定被一劍砍了。瓊恩勸說梅菲斯放棄這個不切實際的想法,但這顯然徒勞無功。
“聖物很重要,”梅菲斯說,“所以必須拿回來。”
廢話,既然是聖物,當然是重要的,這個誰都知道,不重要的還叫聖物麽,那是廢物。但再重要的聖物終究也是東西,怎麽比得上性命重要。
“東西自然比不上人命重要,”對於瓊恩委婉表示的看法,梅菲斯完全讚同,“所以聖物就非拿回來不可。”
“為什麽?”
“因為聖物是用來救人性命的,”梅菲斯平靜地回答,“博得之門一帶發生了大瘟疫,每天都要死去近百人,沒有任何方法可以製止,除了這枚晨曦之神創造的聖物:黎明之石。”
這個消息把瓊恩嚇了一跳。“你是說,博得之門發生了大瘟疫?”
“是的。”
“你們是準備用那個什麽黎明之石去平息瘟疫。”
梅菲斯點點頭。
該死,瓊恩在心裏大罵著,難怪布雷納斯王子說他手下的人一個都不願意去送信,結果這趟跑腿任務落到自己頭上,原來是因為博得之門發生了大瘟疫。弄了半天,原來自己要去的地方是個疫區,而且聽梅菲斯的意思,這場瘟疫非常凶險,所以才要千裏迢迢動用神器。
這種重要的情況,布雷納斯王子居然說都不說一聲,實在是太過分了,完全無視員工的生命安全。自己若是就這樣冒冒失失跑過去,別說給什麽叫拉沃克的老巫師送信,隻怕直接就倒斃路邊,成了枉死鬼了。
“這次瘟疫來得很突然,”梅菲斯繼續說,“而且很凶險,無論用醫藥還是用治療神術都無法克製,隻能寄希望於黎明之石。據說,二十多年前,也曾經發生過一次類似的大瘟疫……”
瓊恩完全沒有注意去聽梅菲斯在說什麽,他皺著眉頭,頭疼著。原本以為隻是一趟很簡單的跑腿任務,沒想到居然越弄越複雜。散塔林會被黑路封了,逼得自己在沙漠裏繞了個大彎;人麵獅伏擊貝戴蠻族,差點又把自己給牽連進去了;如果好不容易逃出來,眼看可以走出沙漠,脫離苦海了,卻聽說原來自己要去的地方是個重疫區。按這種情況下去,還不知道有多少麻煩在前麵等著自己。
當然,也不是完全沒有好消息。至少他現在知道梅菲斯的目的地和自己一致,也就是說,他有很高的可能性和這位女聖武士一路同行——前提是她不要去送死。
但這顯然不可能,梅菲斯很堅決。
“好吧,”瓊恩最後說,“我陪你回去,但不是現在。我需要重新準備魔法,而且我們也需要休息。”
梅菲斯看著他,點點頭,“謝謝。”她說。
魔法雖然強大,但巫師太過於脆弱,在這個危機四伏的世界上很容易掛掉。有鑒於此,巫師們研究出了很多保命逃生的魔法,其中“傳送術”就是最著名的一種。但因為傳送術難度太高,唯有很高階的巫師才能施展;後來又發明出了傳送術的簡化版本,便是“任意門”了。
從表麵上看,任意門和傳送術非常相似,但實際效果有很大差別。它同樣能跨越空間,但距離卻要短得多——也正因此,施法難度低得多,否則瓊恩也使用不了。他帶著梅菲斯踏入傳送門,感覺自己的身體被急速拉長、壓扁,直到完全喪失體積,僅成一個二維平麵,在浩瀚的黑暗虛空中穿梭,然後猛然震動,他從傳送門中跌出來,發現已經置身於埃斯考城外,大沙漠中。
梅菲斯被他拉著,同樣通過了傳送門,此刻正站在他身旁。顯然,她也不曾想到會有這種變故,臉上微微露出驚訝的表情,但隨即消失不見。
“謝謝。”她簡短地對瓊恩說。
瓊恩原本以為她會質問自己剛才一直躲到哪裏去了,但梅菲斯仿佛完全忘了這回事。她快速地判斷了一下自己所處的位置,發現是在埃斯考城外大約六七英裏的地方,人麵獅們沒有追過來。
她沉思著,然後對瓊恩說:“往北走,步行兩天就可以出沙漠。再見。”
瓊恩怔了一下,然後才反應過來。“那你呢?”他問,“你要去哪裏?”
“聖物被它們搶去了,我得拿回來。”梅菲斯回答。
“聖物?”
瓊恩隨即明白過來,所謂聖物,想必就是那個玫瑰色的透明球體了。“你要回城裏去?”他不敢相信地問。城中現在至少有二十多個人麵獅,就憑梅菲斯一人,絕不可能是對手。聖物縱然重要,總也不必拿命來冒險吧——何況這根本就不是冒險,這純粹是送死。
這世界上總有明知是送死還願意去的人,瓊恩對此倒並不奇怪。為了某個“聖物”,連命都可以不要,這也很符合“聖武士”的身份。如果平時遇到這樣的人,瓊恩自然隻會敬而遠之,趕緊躲開,免得惹麻煩上身。但問題是,這次要去送死的是個漂亮女孩,這就很令人惋惜了。
“我耗費一個保命的卷軸救你,不是讓你又去送死的啊……就算要送死,也先讓我幹一幹再去好不好……”
這種話自然隻能在心裏說,不能宣之於口,否則肯定被一劍砍了。瓊恩勸說梅菲斯放棄這個不切實際的想法,但這顯然徒勞無功。
“聖物很重要,”梅菲斯說,“所以必須拿回來。”
廢話,既然是聖物,當然是重要的,這個誰都知道,不重要的還叫聖物麽,那是廢物。但再重要的聖物終究也是東西,怎麽比得上性命重要。
“東西自然比不上人命重要,”對於瓊恩委婉表示的看法,梅菲斯完全讚同,“所以聖物就非拿回來不可。”
“為什麽?”
“因為聖物是用來救人性命的,”梅菲斯平靜地回答,“博得之門一帶發生了大瘟疫,每天都要死去近百人,沒有任何方法可以製止,除了這枚晨曦之神創造的聖物:黎明之石。”
這個消息把瓊恩嚇了一跳。“你是說,博得之門發生了大瘟疫?”
“是的。”
“你們是準備用那個什麽黎明之石去平息瘟疫。”
梅菲斯點點頭。
該死,瓊恩在心裏大罵著,難怪布雷納斯王子說他手下的人一個都不願意去送信,結果這趟跑腿任務落到自己頭上,原來是因為博得之門發生了大瘟疫。弄了半天,原來自己要去的地方是個疫區,而且聽梅菲斯的意思,這場瘟疫非常凶險,所以才要千裏迢迢動用神器。
這種重要的情況,布雷納斯王子居然說都不說一聲,實在是太過分了,完全無視員工的生命安全。自己若是就這樣冒冒失失跑過去,別說給什麽叫拉沃克的老巫師送信,隻怕直接就倒斃路邊,成了枉死鬼了。
“這次瘟疫來得很突然,”梅菲斯繼續說,“而且很凶險,無論用醫藥還是用治療神術都無法克製,隻能寄希望於黎明之石。據說,二十多年前,也曾經發生過一次類似的大瘟疫……”
瓊恩完全沒有注意去聽梅菲斯在說什麽,他皺著眉頭,頭疼著。原本以為隻是一趟很簡單的跑腿任務,沒想到居然越弄越複雜。散塔林會被黑路封了,逼得自己在沙漠裏繞了個大彎;人麵獅伏擊貝戴蠻族,差點又把自己給牽連進去了;如果好不容易逃出來,眼看可以走出沙漠,脫離苦海了,卻聽說原來自己要去的地方是個重疫區。按這種情況下去,還不知道有多少麻煩在前麵等著自己。
當然,也不是完全沒有好消息。至少他現在知道梅菲斯的目的地和自己一致,也就是說,他有很高的可能性和這位女聖武士一路同行——前提是她不要去送死。
但這顯然不可能,梅菲斯很堅決。
“好吧,”瓊恩最後說,“我陪你回去,但不是現在。我需要重新準備魔法,而且我們也需要休息。”
梅菲斯看著他,點點頭,“謝謝。”她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