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九八章:絕不妥協
重生之這不是我的係統 作者:冷月君帝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徐浩明原本隻是一個普普通通的留學生,而這一次突然之間被捕,並且關進了監獄,這對徐浩明來說真的是很大的衝擊,這也是讓徐浩明成長了不少。
徐浩明剛剛完成自己一天課程,待在自己的宿舍之中,而在宿舍之門被敲開之後,迎接徐浩明的不是老師也不是朋友,而是紐特市的警察,隨後徐浩明便是被帶走了,根本就沒有給他任何解釋的機會。
徐浩明被關押了起來,所有的通訊設備都是被沒收了起來,不允許徐浩明和外界有任何的交流,限製了徐浩明的自由。
突然之間,徐浩明仿佛感到了自己的未來失去了希望,他發現自己現在根本就改變不了什麽。
之後沒有任何的審訊,一份認罪書放在了徐浩明的麵前,按照警察的話來說,隻要徐浩明在這認罪書上簽字的話,那他便可以恢複一些自由,盡管依舊會被關押,但是他可以和外界交流,可以將自己的情況告訴自己的親人和朋友。
盡管徐浩明也不知道自己還能不能出去,但是他怎麽說也是一個研究生,是一個學霸,有些事情他還是知道的,知道這個認罪書自己是一定不能簽的,否則那不就是坐實了罪名,而他可是根本就沒有任何的罪過。
經過了在這監獄之中數天的生活,徐浩明也是見識了許多,比如在這監獄之中被人欺負了一定不能認慫,一定要打回去,要和他對著幹,否則別人會認為你好欺負,那以後就會成為一直被欺負的對象。
相反,如果你表現的夠強勢,在別人欺負你的時候打回去,就算是打輸了那也會被別人認為你不是好欺負的,以後便不會受到欺負,甚至很多人都是佩服你的勇氣,會和一些人成為朋友。
通過這幾天的經曆,真是讓徐浩明成長了許多,也正是因為這幾天的經曆,讓徐浩明從最開始的緊張慌亂,到現在的平靜如水。
見到了徐浩明,有了當事人的親自講述,雲殊幾人對於徐浩明的事件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知道了徐浩明這些天的真正經曆。
不過徐浩明自己也是不知道自己為何被捕,對於這威脅社會安全罪,他根本就是沒有做過,這也是讓徐浩明最為惱怒的地方。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用著樣的話來形容現在徐浩明的處境似乎非常的合適。
現在大使館和雲殊等人要做的就是和紐特市的警方交涉,至少也要知道徐浩明到底是做了什麽被判了這個威脅社會安全罪,之後就是找到證據證明徐浩明無罪了。
在雲殊和大使館的人離開之前,特意安慰了徐浩明一番,讓徐浩明放心,說是一定會為其洗涮冤屈的,盡管隻是一個並不確定的承諾,但是真的讓徐浩明原本已經快要冰冷的心中暖暖的,讓他知道他並不是一個人,讓他知道還有著人關心他,讓他知道盡管他無權無勢,但是他身後站著一個強大的國家。
當雲殊等人回來之後,便是開始和大使館的眾人思考著接下來的行動,一方麵大使館繼續向紐特市警局施壓,要求將徐浩明的事情公開處理,另一方麵開始尋找證據,證明徐浩明並不是“恐怖分子”的證據。
眾人通過對徐浩明日常生活的調查,並沒有發現他有什麽特殊的地方,就是一個普通的學生,當然,這也沒有找到證明徐浩明不是“恐怖分子”的證據。
這樣來說,眾人這些天的努力相當於是白忙活了,並沒有找到有用的證據。
而另一邊,大使館方麵卻是取得了一些成效,在神州大使館的發力之下,紐特市的警方也是堅持不住了,終於鬆口了。
紐特市的警方依舊是堅持徐浩明威脅社會安全的罪名,不過起承諾,隻要徐浩明在認罪書上簽字,那就可以將徐浩明遣送回國,交給神州處理。
盡管說是交給神州處理,但是這已經相當於是不再追究了,畢竟徐浩明回國後就算是當場將他釋放那美利堅也不會再管了。
這也就是說隻要徐浩明簽了字,那他就可以自由了,可以出獄,恢複到之前正常的生活了。
現在徐浩明無疑是麵臨著一個選擇,是簽字後獲得自由,還是不簽字討一個公道。
麵對著這樣的選擇,徐浩明沒有絲毫的猶豫,直接選擇了後者。
自由,無數人向往的名詞,尤其是對於失去自由的人來說,自由無疑是十分奢侈甚至遙不可及的,但是對於現在的徐浩明來說,還有比自由更加重要的東西。
徐浩明隻要在認罪書上簽字,他就能夠獲得自由,但是同時徐浩明也就是認罪了,徐浩明就是承認了他威脅社會安全的罪名,也說明了,這一次他的遭遇並不是被冤枉的,是他錯了,而紐特市的警方則是正義的一方。
但事實並不是這樣的,徐浩明並沒有犯過這樣的罪過,他不應該承擔這樣的罪責,哪怕是為了自由,但更為了為了自己的公正,為了自己的清白,徐浩明不會簽這個字!
徐浩明沒有選擇妥協,那這件事情就不會這麽簡單的結束。
在大使館的努力之下,徐浩明的事件也是走進了公眾的視線,馬上又要開始對於徐浩明的公審了。
雲殊等人依舊是沒有找到有了的證據,但是同時也不知道紐特市的警方到底有著怎樣證據,是否真的能夠證明徐浩明有罪。
隨著公審的日子逐漸的接近,紐特市的警方也是公布了自己掌握的證據,像是在顯示自己的底牌一樣。
紐特市警方宣稱,自己掌握著徐浩明的錄音證據,足以證明徐浩明構成威脅社會安全的罪名。
而與此同時,雲殊和這些華清法律係的天才們也是展開了緊張的討論,畢竟馬上就要上“戰場”了。
對於紐特市警方所說的證據,雲殊等人也是不知道是否是真的,但是現在他們還是要做最壞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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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浩明剛剛完成自己一天課程,待在自己的宿舍之中,而在宿舍之門被敲開之後,迎接徐浩明的不是老師也不是朋友,而是紐特市的警察,隨後徐浩明便是被帶走了,根本就沒有給他任何解釋的機會。
徐浩明被關押了起來,所有的通訊設備都是被沒收了起來,不允許徐浩明和外界有任何的交流,限製了徐浩明的自由。
突然之間,徐浩明仿佛感到了自己的未來失去了希望,他發現自己現在根本就改變不了什麽。
之後沒有任何的審訊,一份認罪書放在了徐浩明的麵前,按照警察的話來說,隻要徐浩明在這認罪書上簽字的話,那他便可以恢複一些自由,盡管依舊會被關押,但是他可以和外界交流,可以將自己的情況告訴自己的親人和朋友。
盡管徐浩明也不知道自己還能不能出去,但是他怎麽說也是一個研究生,是一個學霸,有些事情他還是知道的,知道這個認罪書自己是一定不能簽的,否則那不就是坐實了罪名,而他可是根本就沒有任何的罪過。
經過了在這監獄之中數天的生活,徐浩明也是見識了許多,比如在這監獄之中被人欺負了一定不能認慫,一定要打回去,要和他對著幹,否則別人會認為你好欺負,那以後就會成為一直被欺負的對象。
相反,如果你表現的夠強勢,在別人欺負你的時候打回去,就算是打輸了那也會被別人認為你不是好欺負的,以後便不會受到欺負,甚至很多人都是佩服你的勇氣,會和一些人成為朋友。
通過這幾天的經曆,真是讓徐浩明成長了許多,也正是因為這幾天的經曆,讓徐浩明從最開始的緊張慌亂,到現在的平靜如水。
見到了徐浩明,有了當事人的親自講述,雲殊幾人對於徐浩明的事件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知道了徐浩明這些天的真正經曆。
不過徐浩明自己也是不知道自己為何被捕,對於這威脅社會安全罪,他根本就是沒有做過,這也是讓徐浩明最為惱怒的地方。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用著樣的話來形容現在徐浩明的處境似乎非常的合適。
現在大使館和雲殊等人要做的就是和紐特市的警方交涉,至少也要知道徐浩明到底是做了什麽被判了這個威脅社會安全罪,之後就是找到證據證明徐浩明無罪了。
在雲殊和大使館的人離開之前,特意安慰了徐浩明一番,讓徐浩明放心,說是一定會為其洗涮冤屈的,盡管隻是一個並不確定的承諾,但是真的讓徐浩明原本已經快要冰冷的心中暖暖的,讓他知道他並不是一個人,讓他知道還有著人關心他,讓他知道盡管他無權無勢,但是他身後站著一個強大的國家。
當雲殊等人回來之後,便是開始和大使館的眾人思考著接下來的行動,一方麵大使館繼續向紐特市警局施壓,要求將徐浩明的事情公開處理,另一方麵開始尋找證據,證明徐浩明並不是“恐怖分子”的證據。
眾人通過對徐浩明日常生活的調查,並沒有發現他有什麽特殊的地方,就是一個普通的學生,當然,這也沒有找到證明徐浩明不是“恐怖分子”的證據。
這樣來說,眾人這些天的努力相當於是白忙活了,並沒有找到有用的證據。
而另一邊,大使館方麵卻是取得了一些成效,在神州大使館的發力之下,紐特市的警方也是堅持不住了,終於鬆口了。
紐特市的警方依舊是堅持徐浩明威脅社會安全的罪名,不過起承諾,隻要徐浩明在認罪書上簽字,那就可以將徐浩明遣送回國,交給神州處理。
盡管說是交給神州處理,但是這已經相當於是不再追究了,畢竟徐浩明回國後就算是當場將他釋放那美利堅也不會再管了。
這也就是說隻要徐浩明簽了字,那他就可以自由了,可以出獄,恢複到之前正常的生活了。
現在徐浩明無疑是麵臨著一個選擇,是簽字後獲得自由,還是不簽字討一個公道。
麵對著這樣的選擇,徐浩明沒有絲毫的猶豫,直接選擇了後者。
自由,無數人向往的名詞,尤其是對於失去自由的人來說,自由無疑是十分奢侈甚至遙不可及的,但是對於現在的徐浩明來說,還有比自由更加重要的東西。
徐浩明隻要在認罪書上簽字,他就能夠獲得自由,但是同時徐浩明也就是認罪了,徐浩明就是承認了他威脅社會安全的罪名,也說明了,這一次他的遭遇並不是被冤枉的,是他錯了,而紐特市的警方則是正義的一方。
但事實並不是這樣的,徐浩明並沒有犯過這樣的罪過,他不應該承擔這樣的罪責,哪怕是為了自由,但更為了為了自己的公正,為了自己的清白,徐浩明不會簽這個字!
徐浩明沒有選擇妥協,那這件事情就不會這麽簡單的結束。
在大使館的努力之下,徐浩明的事件也是走進了公眾的視線,馬上又要開始對於徐浩明的公審了。
雲殊等人依舊是沒有找到有了的證據,但是同時也不知道紐特市的警方到底有著怎樣證據,是否真的能夠證明徐浩明有罪。
隨著公審的日子逐漸的接近,紐特市的警方也是公布了自己掌握的證據,像是在顯示自己的底牌一樣。
紐特市警方宣稱,自己掌握著徐浩明的錄音證據,足以證明徐浩明構成威脅社會安全的罪名。
而與此同時,雲殊和這些華清法律係的天才們也是展開了緊張的討論,畢竟馬上就要上“戰場”了。
對於紐特市警方所說的證據,雲殊等人也是不知道是否是真的,但是現在他們還是要做最壞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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