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發生在國慶假期中的案子驚動了南嶺縣和常恒縣,也驚動了江德市,甚至可以說驚動了整個南江省,因為凶手太凶殘了,死者一家太可憐了。


    一家三口自駕遊,卻在南嶺縣與常恒縣交界的山區被人殺害:年輕的男子身中九刀,有兩刀致命,身首分離。他的妻子不但身首分離,而且四肢被切割,兩個胸部被割掉。最令人發指的是他們兩口子的三歲女孩也被人扔下了懸崖,幾乎摔成肉泥……


    歹徒們並未就此罷手,他們還把這三具零碎的屍體塞進他們的私家車裏,然後將車推進一條偏僻的山路,澆上汽油焚燒,還有意引燃了南嶺峰的山火。


    案發那一帶是兩個縣的交界處,風景極美,人跡罕至。就是因為焚燒車輛引起了山火,人們也隻在山火外圍撲火,救火人員無法進入大火中心區域,是因為天降大雨,加上這裏的樹木燒得差不多了,山火才自行熄滅的。


    所以,山火熄滅後,人們並沒有第一時間發現死者。


    直到10月29日旅遊局的人前來調查和評估山火對這裏的環境影響才發現。當時江德市正在著手開發這裏的風景,準備將這一帶單獨設區,向上級申請成立國家級森林公園。


    此案發生後,相關申請工作自然停頓下來,而且這案子的凶殘程度讓當地居民聞聲色變,外地的旅客更是畏途如虎。整個山區都人心惶惶,有人說是團夥作案,有人說是道上人報仇,有人甚至說這一帶有土匪出沒,還有人說有幾個殺人犯藏身這裏的山區……


    正是因為這個案子對社會影響極壞,有關部門嚴厲要求警方限期三個月破案,省市縣三級警方也抽調了精兵強將全力偵破。甚至組織了特警和部隊對此案發生地周圍進行了數次拉網式搜查,幾乎每一條河流都有人下水摸找,對案發地區周圍十公裏範圍的所有住戶都進行了明察暗訪。


    可是因為有關線索被山火破壞,而且進入山區的道路太多,特別嶺下河經過案發地區,來來往往的船隻更是讓警方根本無從調查,根本查不清哪些人經過了那一帶,更別說查清楚有哪些人經過案發地區了。無論查的多麽仔細,都沒有找到任何與此案有關的凶器。


    有警察說是尋仇,要不對方的手段不可能如此凶殘。有警察說是情殺,否則歹徒不會把男方的生殖器割掉。有人說是劫財,因為男女身上值錢的物品都被搶劫一空……


    從去年10月29日發現屍塊到今天(1998年1月28日)已經整整三個月,也就是達到了上級要求的期限,可警方不說抓獲凶手,就是此案的作案動機都沒有確定下來。


    按照上輩子的進展,身為南嶺縣警察局局長的吳立峰和刑偵隊長王鵬輝以及常恒縣的縣局局長、刑偵隊長,江德市負責刑偵的副所長、刑偵局局長等官員都在明天接受處分、降級、降職。吳立峰由縣局局長降職為城關鎮派出所所長,刑偵隊長王鵬輝被降為普通刑警。


    但吳立峰的黴運並沒有就此結束,後來一件小事導致這個上輩子是孟文天嶽父的警察局長削職為民並憂鬱一生。


    正月初二這天(也就是三天之後),縣城發生了一件很普通的年輕人鬥毆事件。縣城一家小企業老總的兒子與縣法院院長的兒子因為爭風吃醋而在一家酒吧大打出手,而且雙方都帶了幾個同夥,以至於鬥毆的動靜很大,不知道是誰還放了一把火,幸虧酒吧的老板奮力滅火,這才沒有把這間倒黴的酒吧燒成廢墟,沒有引燃周圍的房屋。


    雖然這件事是爭風吃醋,但如果細究這件事的話,小老板的兒子是調戲酒吧女服務員在先,而法院院長的兒子阻攔對方在後。


    如果那個女子不是眾所周知的風塵女子,如果鬥毆的雙方不是惡名在外,法院院長的兒子可以說是見義勇為,而且這個法院院長的兒子還在鬥毆中受了輕傷。


    城關鎮派出所接警後將雙方帶進了警察局。


    本來按警方處理這類人的慣例辦法,這些家夥要麽被警方關押一天,要麽繳納一定金額的罰款,然後被警方教育一番就過去了,各自回家各找各媽。


    畢竟警察對這種事司空見慣,自然不會對他們花太多的精力。


    但當時的法院院長的老婆不依不饒,認為自己的兒子有理在先,是保護酒吧裏的服務員,自己老公又是堂堂的法院院長,自己的兒子被一個小老板的兒子欺負,不把對方嚴懲實在咽不下這口氣,她就打電話到了城關鎮派出所,要求警方嚴厲打擊那個小老板的兒子。


    警方無所謂打擊不打擊,既然有法院院長的老婆要求,他們自然也願意幫這個忙,把那個小老板的兒子收拾一番。這樣既可以送法院院長的老婆一個人情,又或許能從這小子的父親那裏得到一些辛苦費什麽的,何樂而不為呢?


    可是,就在警方要收拾這個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時,正在江德市警局開緊急會議的吳立峰給派出所打來了電話,命令派出所罰款放人,按慣例處理,不能故意為難這個家夥。


    吳立峰之所以為一個小小企業老板的兒子打這個電話,是因為他收到了市裏某位領導的電話。那位領導說他與那個小老板是朋友,請吳立峰幫忙,給那個小子網開一麵。


    有了領導的招呼,加上此時的吳立峰因為破案不力而成了驚弓之鳥,更加上他與縣法院院長還有一點親戚關係(吳立峰老婆與縣法院院長還是堂兄妹),他擔心城關鎮派出所對參與鬥毆的小老板兒子做得過分的話,會招致別人的非議,會激怒那位給自己打招呼的領導。


    一方是法院院長老婆要求警方嚴處的電話,一方是頂頭上司的命令,城關鎮派出所自然知道選擇誰,所以那個小老板的兒子安然無恙地走出了派出所,而是還被警方用警車送回了家。


    事後,吳立峰給縣法院院長打了電話,說了自己的難處和目前的尷尬。他的尷尬是在市警察局緊急會議上,他和刑偵隊長一起因為破案不力被降職。


    身在官場的法院院長自然理解吳立峰的苦衷,更別說兩人還有一層親戚關係,所以很爽快地說他對派出所釋放小老板的兒子沒有意見,同時還答應做自己老婆和兒子的工作,讓他們息事寧人。畢竟他知道自己兒子是什麽貨色,也知道兒子的傷勢沒什麽事。


    讓吳立峰沒有想到的是,法院院長一家被他安撫下去了,可那個得了好處的小老板兒子和他的母親卻不懂得收斂:不但這個小老板的兒子在法院院長兒子的麵前耀武揚威,而且他的母親在牌桌上還對院長老婆冷嘲熱諷。要死不死的是這兩個女人恰好是高中同班同學,兩人二十多年來都一直不對付,每次見麵都是相互冷嘲熱諷。直到最近兩年見到對方的丈夫成了法院院長,小老板的老婆才稍微注意了一點分寸。


    可她兒子被警方用警車客客氣氣送回來的這件事讓她一下得瑟起來,以為自己兒子找到了靠山。他們母子倆的行為充分詮釋了什麽叫“不作死不會死”。


    真是叔可忍嬸不願忍。


    麵對小老板老婆的挑釁,早就不忿的法院院長老婆大發雌威,使出全身解數逼迫自己的丈夫,一定要嚴厲打擊對方的囂張氣焰:“他兒子調戲侮辱女服務員還有理了?我兒子見義勇為還得受委屈?真是豈有此理!”


    在老婆、兒子聯合一哭二鬧三上吊的威壓下,本就有點怕老婆的法院院長屈服了。


    幾天之後,縣法院竟然破天荒地給警察局去了一封公函,要求警方嚴厲打擊那個小老板的兒子。在公函的附件裏還附上了這個小老板兒子的斑斑劣跡,並說這個家夥肯定還有不少劣跡沒有被警方、法院掌握,請求警方深挖。


    要求警方本著“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處理那個小子,還縣城人民以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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