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晴著一身小小的綠襖,在院中不斷的穿梭者,身後的管家緊緊的隨在後麵,生怕她的小短腿兒不小心就摔了一跤,刹不住的腳步突然撞上了一個人,小小的,跟她一樣小小的,隻是味道太過於難聞了些,捂著鼻子連連的後退,大眼睛在來人的身上瞅了又瞅,嫌棄道:“哪來的要飯的,真臭。”


    是真的又髒又臭,亂糟糟的頭發幾乎要蓋住了整張臉,也不知道多久沒洗過頭了,竟還沾著一些泥巴,一聲灰不溜秋的髒兮兮的衣服破了好多的洞,露著裏麵的皮膚,還有些帶著淤青,看不清她(他)的臉,所以不知道他(她)是男孩兒還是女孩兒。


    似乎是被她的嫌棄傷到了自尊,他不自覺的往後退了退,卻又被身後的人推了過來,推他的人便是她的父親,司馬如峰,她一直以她的父親為榮,因為她的父親是個人人敬仰的鎮國大將軍呢。


    “管家,帶他下去洗一洗,換身幹淨的衣服。”司馬如峰道。


    管家立刻上來絲毫不嫌棄的牽了他的手便下去,司馬晴好奇的目光追隨了片刻後,便一溜煙的跟了上去。


    管家不讓她進去,所以她隻能在門外的台階上坐著等,也不知道過了多久,興許是這個家夥太髒了,等得她都快睡著了,才見到門打開了。


    大門支呀一聲,管家竟然領了個漂亮的小男孩兒出來。


    大大的眼睛,白白的皮膚,被剪短了的頭發烏黑發亮,在陽光下灼灼耀眼,原來,他竟是這般好看呢。


    司馬晴上去牽了他的手,卻又被他掙開,司馬晴不高興的翹起了小嘴兒:“你要是不給我牽的話,我就讓爹爹趕你出去,以後你還得做乞丐。”


    其實她隻是嚇唬他的,那麽好看的人,她才舍不得趕出去呢,可她不知道用什麽樣的方式才能牽他的手。


    果然這個方法很有效呢,小男孩懦懦的伸出了手,司馬晴開心的牽過,拉著他就往爹爹那邊跑。


    爹爹看他的目光很柔和,或許是被他漂亮的長相驚到了呢,司馬晴將他拉到了父親的身邊,開心道:“爹爹是要將他留下來嗎?”


    司馬如峰蹲了身子,摸著她柔軟的頭發道:“是啊,晴兒不是總怪爹爹經常不在府裏,太孤單了嗎?爹爹便給你找了個玩伴兒回來,日後便由她陪著你讀書寫字了。”


    “還有練劍!”司馬強仰著小臉兒道。


    司馬如峰點點頭:“是,還有練劍,晴兒喜歡嗎?”


    是問她喜歡小男孩兒嗎,司馬晴紅著小臉兒:“喜歡的。”眨巴著眼睛,又道:“那他叫什麽名字啊。”


    “我叫洛煜。”男孩兒怯怯的開了口。


    洛煜,好好聽的名字啊,人長得好看,名字也好聽呢。


    從此以後,司馬晴的身邊便多了一個人,不管是上書房,還是上街遊玩,還是追逐跑鬧,她永遠將他帶在身邊,她最喜歡的,便是與他一道練劍。


    爹爹為他們一人打了一把小小的劍,還說等他們長大了,便再送他們一人一把大的。


    所以司馬晴便盼著長大,除了可以得到一把新的劍,她還藏著另一份小心事,那便是她好想看看長大後的洛煜會是什麽樣,應該也是很好看很好看吧。


    這一年,她6歲,洛煜8歲。


    時光荏苒,轉眼間,他們不再是懵懂無知的孩童了,父親言出必行的送了他們每人一把新劍,她還給他們的劍起了一個名字,她的叫天長,他的叫地久。


    洛煜說難聽死了,還總是不許她叫這麽難聽的名字。


    可他自己還不是時常的念在嘴裏,哼!


    長大後的洛煜真的很好看,高高挺挺的身子,精美的五官,眼睛還是大大的,更深邃了些,笑起來,還跟小時候一樣,有兩個讓她羨慕死的小酒窩,司馬晴越看越是喜歡,整日的越發的黏得緊了。


    以前,他是她的小跟班,可不知從何時起,她竟不知不覺的成了他的小跟班,洛煜還是不愛說話,對她卻是極好的,她生氣的時候,會哄著她,雖然總是說錯話,讓她越發的生氣;她難過得哭的時候,洛煜總是不斷的拭著她的眼淚,唯一的那句話便是:你別哭了,好不容易有一次,將她摟在了懷裏,才止住了哭聲,結果自己臉紅得像什麽似的。


    有一次她犯了錯,爹爹要打她,洛煜跑出來說其實是他犯的錯,結果挨了爹爹的打,那次打得很凶,洛煜的背上全是藤條的傷口,那日她有史以來的哭得根本停不下裏。


    洛煜難受的趴著,抱不了她,她就一個勁兒的哭,直到眼淚哭幹了,才小心翼翼的一邊給他塗藥,一邊問她:“做什麽那麽傻啦,明明不是你做的。”


    當時,洛煜說:“傻瓜,打在你身上,隻會讓我更疼。”


    那年,她12歲,洛煜14歲。


    再兩年,洛煜便成了真正的男子漢了,還是那般的好看,司馬晴喜歡得不得了,可是爹爹說,他該出去曆練了。


    於是父親便將他帶進了軍營,那個隻有男人沒有女人的鬼地方,至少司馬晴會叫它鬼地方,因為洛煜被關在了那裏,她很難再見到他了。


    日日的相伴,突然分開,她心裏很難過,偷偷的哭了許久,也求了父親許久,也沒見著洛煜回來。


    後來,她再也忍不住了,跑去軍營找他,可麵還是沒見著,便被爹爹拎了回來,而且關了禁閉,直到餓得頭昏腦漲的被放出來,也沒見著洛煜,後來,也沒有,直到兩年後。


    這年,她16,洛煜18.


    十六歲,一個對女孩子來說極其重要的年齡,那一年,她終於明白了,對洛煜的感情並非隻是從小的大的兄妹情,她喜歡他,或許,她愛他。


    洛煜呢,喜不喜歡她呢。


    後來知道,洛煜是喜歡她的,而且比她喜歡他的時間還要早,早很多很多,隻是這個傻瓜呆呆的,從來不好意思說,更不敢說,因為她是鎮國大將軍親生的小公主,而他,不過是個乞丐。


    他總說他配不上她,所以她生氣,非常的生氣,好幾次氣得再也不想理他,可又狠不下心來,實在是討厭!


    皇上選妃了,就在他們好不容易發誓要生生世世在一起的時候,皇上選妃了,父親得知他們的事情後很生氣很生氣,從沒有過的生氣,沒有跟她商量的,便把她許給了皇帝。


    她帶著鎮國大將軍之女的身份,一躍成了妃子,與洛煜再無了聯係,她哭過,念過,甚至想死過,卻總是抱著一絲的希望,希望能再見到他。


    她竟然真的見到了,雖然被溪妃娘娘發現了,但好在溪妃娘娘是個好人,不僅讓他們見了麵,還幫他逃出了宮,她心裏愧疚,擔憂,卻仍抵不過對洛煜的思念。


    能與他在一起,似乎變得比任何事都重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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