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塵封十年的舊信,紙張摸著都有些發硬了,宋天恩小心翼翼的把封口撕開,取出裏麵的信紙,慢慢展開。
他坐在了廖雲杉的辦公椅上,這個位置采光很好,暖洋洋的太陽照在他的背上,為這段無人知曉的內心剖白增添了幾分溫度。
信是許誌安寫的,收信人是廖雲杉,落款日期是2012年的6月13日。
這封信很長,許誌安的文化水平不高,但是信紙上的每一個字他都努力寫的工工整整,就連字間距都相差無幾。
無疑,這是一封非常鄭重的信。
宋天恩逐字閱讀下去,思緒也仿佛跟隨著信的內容回到了十年前的夏天。
——
十年前。
一個剛剛從縣城到大城市裏來打工的男孩子,他不熟悉這裏快速的節奏,也不善社交,雖然輾轉做過許多工作,但沒有一份工作做得長久。
他是一個廉價的勞力,也許他的每一任老板都是這樣想的,總以學習和適應作為幌子,讓他拿的比別人少,幹的卻要比別人賣力。
他開始不明白,後來才知道並不是每一分付出都會有同等的回報,回報也分三六九等。
他開始做快遞是因為有人告訴他,這個就是計件的,做得多,拿得多,他覺得這是個希望,所以他一幹就幹了三年。
雖然每收發一件快遞的報酬都很微薄,但許誌安卻很開心,他終於找到了一個相對平等的工作。
認識廖雲杉是在第二年的三月,初春的天氣,蘇市裏到處都是盛開的梔子花,他騎著電動三輪,走一路就能聞一路的清香。
那天因為還有幾單沒有送完,所以他趕的急了些,在街拐角和一輛轎車發生了碰撞,轎車沒事,但他的三輪翻了,他的腿也被三輪壓在了下麵。
轎車裏的人出來看了一眼,發現是個快遞員就扔下了四百塊錢走了,許誌安費了很大力氣才把自己的腿從三輪車下挪了出來,有星點血跡滴在路上,他卻更擔心自己的車。
車的把手果然摔彎了,他把車挪到路邊就一瘸一拐的開始撿自己的包裹,這樣的事故偶爾也會發生,他都已經習慣了,但是那一次,有一個路人卻跑過來幫著他一起撿包裹。
許誌安就是這樣一見鍾情的。
廖雲杉的長發比梔子花還要香,她幫他撿起了所有包裹,然後執意要看看他的腿,他被扶到了路邊撩起褲腿,那個美麗的女人就皺起了眉。
她說被鐵皮劃傷的地方必須要處理,還要打破傷風針,否則容易感染。
許誌安還要接著送快遞,女人沒辦法就用礦泉水先幫他清洗傷口,然後指著一個方向說她就在那裏上班,讓他送完之後就去醫院的急診室找她。
許誌安一路心裏都是暖暖的,可是等他送完天都已經黑透了,他不確定那個女人還會不會等他,但他還是去了,去了就看到急診室裏隻有她一個人還坐在那裏。
她說她還在實習,但她幫他處理傷口的手法卻非常純熟,那是許誌安最恨自己的一次,因為他直到走時才想起來,他還沒有向她道謝。
又過了三個月,讓許誌安最開心的是他以後要開始負責吳興區的快遞配送了,那間醫院就在吳興區,也因此,他終於從別人口中知道了她的名字。
廖雲杉每個月都會從網上買很多東西,每次拿到她的快遞,許誌安總是很激動,他會很幼稚的把她的包裹單獨放,也會很好奇裏麵裝了什麽,但他從來不敢打開來看。
一個送包裹,一個收包裹,這就成了他們兩人之間唯一的聯係,許誌安每次送快遞時都會努力把自己的字寫清楚,雖然這樣做也沒有意義。
廖雲杉不會記得他,但他卻像是一個影子徘徊在她的生活之外,停在不遠不近的距離,觀察她,試圖去了解她,然後瘋魔了一般的愛上了她。
許誌安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錯的,但他忍不住,他會偷偷的拿走廖雲杉放在桌上的工作筆記,然後像收獲至寶一樣開始模仿她的字跡。
他甚至會拓下她的字,然後懷著激動的心情給自己拚湊出一封信來,收到信時簡直是他最開心的時刻,可等開心過後他就會又哭又笑的把信燒掉。
廖雲杉仿佛活在雲端之上,而他卑微的掙紮在泥裏,他連觸碰她的資格都沒有,每次當他鼓起勇氣想做一些引起她注意的事情時,最後都會以他的怯懦收場。
送出去的花,看見她收了,他很開心,但看見她抬起頭在尋找送花的人,他就躲到了牆後。
一間一間書店找過去找到了她想要的書,擦拭幹淨,包裝精致,然後鼓起勇氣寄給她,最後自己在派送時又因為自卑劃掉了上麵的名字:許誌安。
就這樣一年的春夏秋冬過去了,他被上頭更換了負責區域,他慌了,他拿出了自己所有的存款,換取繼續留在那裏的機會。
他已經上癮了,他無法活在沒有她的世界。
變故是那一年夏天發生的,他才知道她是有男朋友的,他的男朋友高大帥氣,西裝革履的來接她去看電影。
那一天,他們正好擦肩而過,一個巧笑倩兮,一個自慚形穢。
他嫉妒了,嫉妒那個男人可以理所當然的摟住廖雲杉的肩膀,也嫉妒廖雲杉看他的眼神,那麽溫柔,那麽明媚。
出於嫉妒,他開始跟蹤那個男人,他想看看他到底是做什麽的,是不是一個好男人,可命運總是這樣玩弄人,擁有最好的人永遠最不懂的珍惜。
劉世峰有很多漂亮的師妹,他經常錯著時間跟她們去約會,甚至去開房,在許誌安看來他根本就不愛廖雲杉,但他就是很享受有廖雲杉這樣的美女做他的女朋友。
他的兄弟們都很羨慕他,因為他們都在一所大學,有的還是一間寢室,那麽多的兄弟裏有不少也喜歡廖雲杉,劉世峰知道,但是劉世峰總是假裝不知道。
他坐在了廖雲杉的辦公椅上,這個位置采光很好,暖洋洋的太陽照在他的背上,為這段無人知曉的內心剖白增添了幾分溫度。
信是許誌安寫的,收信人是廖雲杉,落款日期是2012年的6月13日。
這封信很長,許誌安的文化水平不高,但是信紙上的每一個字他都努力寫的工工整整,就連字間距都相差無幾。
無疑,這是一封非常鄭重的信。
宋天恩逐字閱讀下去,思緒也仿佛跟隨著信的內容回到了十年前的夏天。
——
十年前。
一個剛剛從縣城到大城市裏來打工的男孩子,他不熟悉這裏快速的節奏,也不善社交,雖然輾轉做過許多工作,但沒有一份工作做得長久。
他是一個廉價的勞力,也許他的每一任老板都是這樣想的,總以學習和適應作為幌子,讓他拿的比別人少,幹的卻要比別人賣力。
他開始不明白,後來才知道並不是每一分付出都會有同等的回報,回報也分三六九等。
他開始做快遞是因為有人告訴他,這個就是計件的,做得多,拿得多,他覺得這是個希望,所以他一幹就幹了三年。
雖然每收發一件快遞的報酬都很微薄,但許誌安卻很開心,他終於找到了一個相對平等的工作。
認識廖雲杉是在第二年的三月,初春的天氣,蘇市裏到處都是盛開的梔子花,他騎著電動三輪,走一路就能聞一路的清香。
那天因為還有幾單沒有送完,所以他趕的急了些,在街拐角和一輛轎車發生了碰撞,轎車沒事,但他的三輪翻了,他的腿也被三輪壓在了下麵。
轎車裏的人出來看了一眼,發現是個快遞員就扔下了四百塊錢走了,許誌安費了很大力氣才把自己的腿從三輪車下挪了出來,有星點血跡滴在路上,他卻更擔心自己的車。
車的把手果然摔彎了,他把車挪到路邊就一瘸一拐的開始撿自己的包裹,這樣的事故偶爾也會發生,他都已經習慣了,但是那一次,有一個路人卻跑過來幫著他一起撿包裹。
許誌安就是這樣一見鍾情的。
廖雲杉的長發比梔子花還要香,她幫他撿起了所有包裹,然後執意要看看他的腿,他被扶到了路邊撩起褲腿,那個美麗的女人就皺起了眉。
她說被鐵皮劃傷的地方必須要處理,還要打破傷風針,否則容易感染。
許誌安還要接著送快遞,女人沒辦法就用礦泉水先幫他清洗傷口,然後指著一個方向說她就在那裏上班,讓他送完之後就去醫院的急診室找她。
許誌安一路心裏都是暖暖的,可是等他送完天都已經黑透了,他不確定那個女人還會不會等他,但他還是去了,去了就看到急診室裏隻有她一個人還坐在那裏。
她說她還在實習,但她幫他處理傷口的手法卻非常純熟,那是許誌安最恨自己的一次,因為他直到走時才想起來,他還沒有向她道謝。
又過了三個月,讓許誌安最開心的是他以後要開始負責吳興區的快遞配送了,那間醫院就在吳興區,也因此,他終於從別人口中知道了她的名字。
廖雲杉每個月都會從網上買很多東西,每次拿到她的快遞,許誌安總是很激動,他會很幼稚的把她的包裹單獨放,也會很好奇裏麵裝了什麽,但他從來不敢打開來看。
一個送包裹,一個收包裹,這就成了他們兩人之間唯一的聯係,許誌安每次送快遞時都會努力把自己的字寫清楚,雖然這樣做也沒有意義。
廖雲杉不會記得他,但他卻像是一個影子徘徊在她的生活之外,停在不遠不近的距離,觀察她,試圖去了解她,然後瘋魔了一般的愛上了她。
許誌安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錯的,但他忍不住,他會偷偷的拿走廖雲杉放在桌上的工作筆記,然後像收獲至寶一樣開始模仿她的字跡。
他甚至會拓下她的字,然後懷著激動的心情給自己拚湊出一封信來,收到信時簡直是他最開心的時刻,可等開心過後他就會又哭又笑的把信燒掉。
廖雲杉仿佛活在雲端之上,而他卑微的掙紮在泥裏,他連觸碰她的資格都沒有,每次當他鼓起勇氣想做一些引起她注意的事情時,最後都會以他的怯懦收場。
送出去的花,看見她收了,他很開心,但看見她抬起頭在尋找送花的人,他就躲到了牆後。
一間一間書店找過去找到了她想要的書,擦拭幹淨,包裝精致,然後鼓起勇氣寄給她,最後自己在派送時又因為自卑劃掉了上麵的名字:許誌安。
就這樣一年的春夏秋冬過去了,他被上頭更換了負責區域,他慌了,他拿出了自己所有的存款,換取繼續留在那裏的機會。
他已經上癮了,他無法活在沒有她的世界。
變故是那一年夏天發生的,他才知道她是有男朋友的,他的男朋友高大帥氣,西裝革履的來接她去看電影。
那一天,他們正好擦肩而過,一個巧笑倩兮,一個自慚形穢。
他嫉妒了,嫉妒那個男人可以理所當然的摟住廖雲杉的肩膀,也嫉妒廖雲杉看他的眼神,那麽溫柔,那麽明媚。
出於嫉妒,他開始跟蹤那個男人,他想看看他到底是做什麽的,是不是一個好男人,可命運總是這樣玩弄人,擁有最好的人永遠最不懂的珍惜。
劉世峰有很多漂亮的師妹,他經常錯著時間跟她們去約會,甚至去開房,在許誌安看來他根本就不愛廖雲杉,但他就是很享受有廖雲杉這樣的美女做他的女朋友。
他的兄弟們都很羨慕他,因為他們都在一所大學,有的還是一間寢室,那麽多的兄弟裏有不少也喜歡廖雲杉,劉世峰知道,但是劉世峰總是假裝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