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為她看不慣記者那幅嘴臉,那記者就叫她注意點,做生意的時候千萬別出差錯,否則天底下的正義人士就會給她懲罰,她聽了當時氣得不行,但又拿他沒有辦法,隻得按中間人調停,請那記者到到一家五星級賓館大吃了一頓方才了事。那一餐飯,她破費了將近二萬塊,——二萬塊對她來說雖然不是個事兒,但想想被人脅迫就覺得特別不舒服,但沒辦法,人家掌握著話語權啊!


    吃飯就吃飯,她完全不放在心裏,但過分的是,那記者在吃飯的中途,還趁機把手伸進了她的裙底去,在眾目睽睽之下撫弄了她一下,讓她當場就差點跟他鬧翻了,但那家夥臉皮也真夠厚的,他叫她最好別聲張,否則她那張臉就找不到老公了。作為一個商人,她隻能忍了,但那記者並沒有打算就此放過她,有一天他打電話給她,叫她去陪他吃飯,她說她沒空,他說如果她敢不去,他就會把拍到的某些人見不得人的照片發到網上去,讓大家觀賞一下她的私密處,一聽到他有這種照片,她立刻想得是不是自己被他偷拍了,於是問他在那裏偷拍的照片,他說天機不可泄漏,如果她敢不去,他就把那些照片貼到網上去,叫她從此沒臉出門,她想了想便答應了陪他去吃飯,但去之前,她叫了四個保鏢跟著,她要他們見到了那個記者後要打服他,並且要想辦法把他偷拍的照片刪掉。那個記者見她帶著四個五大三粗的保鏢,不由火了,喝問她怎麽吃頓飯都要帶著保鏢,她沒有說話,但那四個保鏢則是走上前去就打,不一會兒便那記者打得跪地求饒了,她叫他把偷拍的照片拿出來,他說那是他騙她的,其實他根本就沒有偷拍過她,她又叫保鏢打,那幾個保鏢還沒有動手,那記者便徹底的慫了,他說真的沒有偷拍過她,他之所以那樣說,就是想借機吃她的豆腐,越聽越覺得不是味兒的她喝叫保鏢繼續打,直到打到他說真話時止。那記者自然經不住打,拳打腳踢之下,他被打成了一個傻子,包括她後來在街上碰到他,問他還認不認得她,他盯著她看了半天最後搖著頭說不認識,再後來她聽到有人說他傻了之後,他那個妖嬈的婆娘也跟著其他男人跑了,再其後,她聽說他被一輛時速超過一百碼速度的大貨車把他撞飛了。


    包括這次捐建東大實驗室,她就不讚成校方通知媒體的記者參加,因為她看到記者就煩。在她眼裏,記者就是狗,見到人就想吠吠。


    當然,我們也要看到,我們所生活的這個社會,還是好記者多,他們並不會訛人錢財,也不會掠人美色,隻憑借手中那支筆或是那架攝像為民請命,還原事實的真相,讓大家看我們應該與環境和諧相處。有好記者,自然也會有壞記者,——有些記者還會利用記者的身份到處坑蒙拐騙,不行不義之事。


    有個地方小報的記者,他姓什麽又叫什麽名字就不說了,話說有一天他到某個單位去找到某個領導說,你們上個月是不是被某個部門點名批評了,想不想從那個部門把丟失的臉麵找回來啊,那領導自然想找回來,畢竟他不想丟掉頭上那頂帽兒啊,於是那個記者又發話了,他說要想挽回那次損失也不難,隻要你們出點兒資,我給你們好好的整篇報道,放到下周一頭版頭條,保證你頭上的烏紗就會閃閃的發光,那領導聽了,當即拉開抽屜拿了兩萬錢丟給那記者,說錢不是回事兒,隻要你能事情辦好了,再給你些,那記者笑咪咪的笑納了兩萬塊,其後的事就不說了,自然領導得到了好評,其後就是等著升官了,那個記者自然包裏又多了幾萬塊不義之財。


    這個,就叫社會。


    自從與記者發生了那些不悅快的事情,鄧楚迪對記者就恨之入骨了,特別是地方小報那些記者,沒一個是好東西,隻要你和他們糾纏在了一起,那你這一輩子就別想清靜了,隻要你一開口,他們就像蒼蠅一樣在你四周嗡嗡的飛來飛去,隻要你開口說請客,他們就會立馬臉上堆說請不請他啊,他可是萬裏挑一的陪客的好手啊!那種嘴臉,那種勢利小人的嘴臉,簡直就不會遮攔一點點,看了都讓人惡心。


    所以,她看見馮子青打大塊頭和張陌,心裏那個爽啊,簡直就比喝了蜜糖還甜。打,狠狠的打他,最好是把他打個半死,讓他知道並不是每件事都是可以報光的,有些事情隻能隱藏在黑暗之中,一旦坦露在了陽光底下,那問題就大了……


    苗夫順請搜看他的靈異小說《陰靈屍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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