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氏冷臉看了一眼,亦倒吸了口涼氣,“鶯歌?”


    時隔多年,此刻一見,她仍舊是一眼便認出了眼前的人。還是那個鶯歌,那個連四爺心心念念甚至不惜為她同自己爭執的鶯歌!即便年歲長了些,眉眼瞧著也遠不是當年那般青澀,但林氏知道,這人就是鶯歌。


    她本也以為自己早不記得了,可哪裏知道,這人也好事也罷,一旦成了心頭紮著的刺,有朝一日就算是拔掉了,那痕跡終究也還是消不去的。


    她低低驚呼了聲,腳下趔趄,往一旁的牛嫂子身上靠了靠,才勉強站穩。


    “見過太太。”對麵的人卻像是早有打算,見她如此麵色如常,毫不覺詫異,隻抱著孩子微微一墩身,問候了句。


    林氏聞言麵色發灰:“竟真是你?”


    “是我。”


    聽見個“我”字,林氏的臉色霎時又難看了兩分。


    昔年鶯歌是連家寫了身契的婢女,見了她自然是要尊上一聲“太太”,自稱為“奴婢”的,可如今對麵站著的人雖然依舊稱她為“太太”,卻再不管自己叫“奴婢”了。


    這漫長的歲月,早令她再沒有辦法仗著主子的身份,隨意壓製鶯歌。


    林氏麵容晦暗,眼神卻逐漸變得冰冷,而且越來越冷,慢慢的冷得像是一把刀子,薄薄的刃,泛著寒光,似乎下一刻就要落在鶯歌身上,將她千刀萬剮。


    她絲毫也不去掩蓋自己對麵前婦人的厭憎。


    而抱著孩子的鶯歌,也仿佛丁點不在乎她如何看待自己,隻說:“我要見四爺。”


    然則她的神色看著平靜,仔細聽去。她的口氣卻還是帶著些許波動,似緊張又似惶恐。


    林氏眼睛也不眨一下地盯著她,又屏住呼吸聽著她的話,焉能沒有察覺?


    她頓時笑了起來,挺直了腰杆,掏出帕子來佯作漫不經心地擦拭著自己的指尖,道:“你算什麽東西。四爺豈是你想見就能見的。”


    饒是鶯歌已非連府的人。身份卻仍然矮上她無數,她罵上一句又如何?


    林氏這般一想,心情立刻大好。轉頭看了一眼牛嫂子,說:“怎地什麽人都放進來,快快趕出去!”


    牛嫂子方才認出來人是鶯歌,還唬了一大跳。這會還有些怔怔的,聽見她的話。更是愣住,不管是不是鶯歌,這事都還沒問清楚呢,怎能說趕出去就趕出去。


    外頭都是人。萬一叫哪個有心的聽見了什麽,總不是好事。


    如果不是憂心著這些事,鶯歌此刻也就不會在連家的地盤同她們說話了。


    牛嫂子便悄悄地同林氏耳語道:“太太。那個孩子……”


    鶯歌離開連家已有十一年,這十一年裏。連四爺也幾乎從來沒有在林氏跟前提過鶯歌一言半語,可鶯歌卻揚言自己懷中抱著的孩子,是連四爺的,這事大有蹊蹺呀!


    牛嫂子勸了一句,眼神擔心地望向了林氏。


    林氏這才略有些醒過神來,縱是不樂意,也還是問了鶯歌一句:“你說這孩子是四爺的?”


    “這孩子當然是四爺的!”鶯歌聽著她話中滿是不信,登時拔高了音量。


    她懷中抱著的孩子,許是有些駭著了,立即扯著嗓子大哭起來。


    林氏見狀,眼皮直跳,厲聲喝道:“看好了!”


    鶯歌卻絲毫不見慌亂,聽見孩子哭得厲害,也不見擔憂,隻看著林氏說:“太太怕什麽?您也有兒子,難不成還怕我的兒子搶了您的東西不成?”


    “好你個張狂的賤婢!”林氏聽其言及幼子,往事湧上心頭,風度大失,張嘴冷聲罵道。


    “賤婢?”鶯歌冷笑。


    孩子哭得越發大聲。


    牛嫂子看情況不妙,終於還是忍不住請示了林氏一聲:“太太,奴婢將孩子領下去哄哄吧?”


    一來孩子哭得不成樣子,的確該哄;二來看鶯歌的樣子雖然對這孩子不大上心,卻畢竟是她的兒子,就算沒那麽疼愛,也是她的砝碼,先掌控在手中對她們而言隻有好處沒有壞處。


    林氏正在氣頭上,也馬上想明白了,當下道:“快些領下去!”又恐鶯歌不從,遂麵向她說,“四爺眼下有要事在身,你見他不得,有什麽話且同我來說。”


    鶯歌微微遲疑了下,還是沒有答應將孩子交給牛嫂子,隻是低頭捂住孩子的嘴,輕聲哄了兩句。


    那孩子也是乖巧,抽噎著很快就止住了哭聲。


    與此同時,林氏的一雙手隱在袖中漸漸握成了拳頭,目光則落在那幼童臉上,不住打量。


    單看樣貌,這孩子至少也得有個兩三歲了。


    一雙眼哭得紅腫,但仍能看出原本的樣子來。


    林氏冷眼看著,恍惚間竟是看見了她的女兒,當年尚且年幼的五姑娘宛音。


    長女小時據聞生得像她爹連四爺,眉眼鼻子無一處不相像,就連那癟嘴的樣子都如出一轍。因著這些個事,連四爺待女兒倒也委實疼愛有加。可如今,林氏望著鶯歌的兒子,卻覺得這孩子像自己的女兒宛音。


    這豈不就是——他生得像自己丈夫小時候的模樣?


    林氏顯然被自己心中突然浮現出來的念頭嚇了一大跳,陡然間變得麵若金紙。


    “我要說的話,同太太說了也沒什麽用處,還是等見了四爺再說不遲。”鶯歌說。


    林氏緊緊握著拳頭,養得水蔥似的指甲用力地嵌入掌心,印出一個個月牙狀發白的痕跡來。


    她冷著臉,一字一句問道:“你跟了四爺多久了?


    若這孩子真是連四爺的,那少說也是三四年前的事了。


    鶯歌聽了這話,卻勾唇笑了起來:“太太這話問的不對,我可是自小就跟著四爺一塊長大的。”略微一頓,她麵上笑意更濃。“您背著四爺做的事,四爺全都知道,如果不是當年正巧碰上您有了身子,四爺也不會將我留在府外。”


    她得意洋洋的笑著。


    林氏麵若死灰。


    她本以為自己早就將鶯歌這礙眼的東西賣得遠遠得了,哪曾想過,這人一直被連四爺偷偷的養在外頭。


    他騙了她,整整十一年!


    什麽鶯歌。什麽孩子。林氏都瞧不見了,她隻知道自己被丈夫蒙騙了多年,做了許多年許多年的傻子。興許還被他跟這賤婦在背後譏笑了無數次——


    這麽一想,她就恨不得要了鶯歌的命。


    然而她的手方才抬起一點,就被牛嫂子按了下去。


    “奴婢僭越了!”牛嫂子重重按著她的手,搖了搖頭。


    殺人可是要償命的!


    就是遇上逃奴。那也得先上報官府,才能處置。更何況鶯歌早不是連家的丫鬟。


    鶯歌也正是深知這一點,知道林氏就是再厭惡自己,也決不能胡亂動手,才膽敢找上門來。


    名分這東西。人人看重,她當然也是想要的。


    可她出身卑微,縱是連四爺再喜歡她。也絕不可能讓她做正妻,加上林氏看她不順眼。她就是回了連家去,也斷沒有好日子。


    不如索性仗著這些委屈,叫連四爺多多補償她,照樣子能過的錦衣玉食。


    但是這日子是人過出來的,過多了這樣的日子,她終究還是不滿足了。


    她同連四爺早些年也曾有過一個孩子,是個女兒,年紀小小就是個藥罐子,她並不喜歡那孩子,幸而那孩子也沒能活上多久,走了。她長鬆了一口氣,往後終於不用再伺候那煩人的孩子。但連四爺並不知這些,隻想當然以為她是傷心欲絕,難過得厲害,還特地多陪了她兩日。


    可惜後來,她接連幾年都未能再懷上孩子。


    連四爺去她的日子也就漸漸少了,她惶恐了許久,使出百般法子總算還是將他給留住了,最後也終於得了一個兒子。


    慢慢的,這孩子也長大了,能說話能走路,健健康康的,也還算討連四爺喜歡。


    她暗暗琢磨了幾天,按捺不住同連四爺提了句,讓兒子認祖歸宗。


    到底是他的骨肉,身上流著連家血脈呀。


    而且,連家富得流油,她的兒子難道不該分塊肉吃?


    誰知連四爺聽了卻發了一頓火,轉身就要拂袖而去。她見勢不好,急忙服軟,隻說自己糊塗了,胡言亂語,又擠出眼淚來說憂心兒子雲雲,連四爺的火氣這才消了下去,到底留下用了一頓飯,又逗了會孩子才走。


    她本以為,過些日子,慢慢的多吹吹耳旁風,沒準連四爺哪一天就能聽進去。


    哪裏想到,這之後,隔了好些日子都不見連四爺的人影。


    她等啊等,等得心焦起來。


    突然有一天,宅子裏來了個身形高大的婦人,說奉連四爺的命,來知會她一聲,往後這宅子連四爺是再不會來了,讓她安生過自己的日子去,說著又帶人將宅子裏最值錢的幾件古玩字畫都給搬走了,說也是連四爺的命令。


    她又驚又怕,可身邊隻有兩個丫鬟並個婆子,哪裏能頂事,隻能眼睜睜看著人將東西帶走了。


    婦人是個生麵孔,她當然不信,轉頭就叫丫鬟去找連四爺,可信送出去後毫無動靜,人又見不著!


    這下子,她是徹底慌了手腳。


    難道因為她提了一句要讓孩子認祖歸宗的事,連四爺就打算拋棄她們母子不成?


    她苦等幾日,仍無消息,隻得破釜沉舟一回。(未完待續)


    ps:鶯歌和孩子並不是突然出現噠~~r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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