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察們討論著的“那個律師”,正請了假,在家裏對著一台辦公電腦死磕。正是秦斷,他在試圖從馬玉華的電腦中找出一些線索。
這時,他的手機震動了幾下,他拿起來看了看,發現是一張圖片。
這張圖片是一個小旅館的房間,圖中的主體是被酒浸濕的大床。圖片來自於,他剛剛加的一位微信好友。
這名微信好友,是卓歌。
秦斷在被她“送”出公安局時,要了她的微信號。
剛開始,卓歌是不願意給的,但秦斷說,他回去也會著手從馬玉華方麵開始調查,如果他發現了什麽,可以第一時間分享給她,讓她能夠比其他同事,獲得更多的信息,更快地解決案子,證明她自己的實力。
卓歌正處於好勝心強且不服氣的心理中,所以已經見識過秦斷的推理能力的她,思索了一會兒,就與秦斷達成了暫時信息共享的“同盟協議”。
當時卓歌已經告訴了秦斷,關於嫌犯的姓名等信息。此時,她發過來的,正是自己的同事在追丟郭宏偉時,所拍攝的現場圖。
現在的情況下,似乎已經打草驚蛇了,郭宏偉沒有再使用任何身份證件的痕跡。所以警察們一時無法追蹤上他,卓歌想到,也許秦斷能夠發現什麽不一樣的地方,從而打破僵局?
秦斷又讀完了卓歌隨後發來的說明信息,眉頭皺了起來,盯著那張圖片的某一處,突然一下子把手機放下,打開了馬玉華電腦中的相冊。
這個相冊剛才秦斷已經看過,裏麵的相片中無非是一些馬玉華生前的自拍,張張透著炫耀意味,吃喝玩樂、美酒美女。沒什麽特別的。
但現在,當秦斷仔細看過那張圖片之後,他覺察到了一點不對。
馬玉華照片中的某一張,是以他家中的酒櫃為背景的。其中,在一係列昂貴的紅酒洋酒之間,卻夾雜著一瓶白酒。
這瓶白酒的品牌價格十分普通,第一遍查看時,秦斷隻是覺得有些小小的突兀,並沒在意。可當他看到圖片時,卻發現旅館床上那瓶已經被灑光的白酒,其酒瓶的品牌和樣式,都與馬玉華家中酒櫃上的拿一瓶,十分相似。
於是,秦斷開始凝視著圖片,努力想要確認那瓶酒是不是同一瓶。可讓他沒想到的是,他沒能夠分辨出酒瓶的異同,卻發現了別的東西。
如果此時他的身邊還有其他人在,就會發現,他眼睛的顏色越來越深,瞳孔、瞳仁漸漸全都似乎被籠罩上了一層暗影。
沒有人知道,在秦斷的眼中,那張圖片上,床上被灑的到處都是的酒,本來是無色的痕跡,突然顏色變化起來。漸漸地,被灑出的酒的痕跡以幽影的形式顯現在了秦斷的眼前,那是一個漢字:“白”!
“啊!”秦斷的雙眼突然一陣刺痛,他不由得閉眼,再睜開時,那個“白”字不見了,圖片還是原來的樣子,仿佛剛才的一切,隻是他的一場幻覺。
————————
深夜,天京市商業街,一家酒吧內。
“你是說,那個凶手,叫什麽郭宏偉的,就是李白?”陳元元坐在秦斷對麵,驚訝地張大了嘴。
“小聲點。”秦斷提醒他注意,“你看,就是那種酒。”
順著秦斷的視線望過去,陳元元看到了酒吧吧台處的幾層架子上擺滿了酒,最上麵的一層,擺的是各種白酒,其中就有跟馬玉華家中和旅館床上那瓶一樣的酒瓶。
“這種酒雖然不是很常見,但也不算少見,你怎麽知道馬玉華就是從這家酒吧買的?”陳元元疑惑地問。
“我不知道。”秦斷說,“我隻是猜測。”
在陳元元詫異反問之前,秦斷又接著說道:“我隻是注意到馬玉華家裏的酒櫃很久沒有擦拭,早先擺上去的酒瓶底下都沒有灰塵,而那瓶白酒底下,卻有著與露出來的表麵差不多一樣厚度的灰塵,從而推測出那瓶白酒應該也是最近一周內才放上去的。”
“嘖嘖。”陳元元感歎道,“連灰塵的厚度你都能憑借影子看清,這技能真是無敵了……然後呢?”
秦斷沒接他評論自己的“超能力”的話茬,而是繼續說下去:“然後,我發現馬玉華在那張照片裏,手腕處戴著一個彩色的腕帶。那個腕帶跟他全身的行頭都不搭,顯然是出門後因為什麽原因才戴上,並且一時不能取下來,所以拍照時他也就忘了它還在手上。很像是某些酒吧收了門票後,給顧客戴上的標識物。”
“而且,我又翻了翻馬玉華的其他照片,發現近期他的照片中,有好幾張手腕上都有這個腕帶。而這個腕帶正是這家酒吧慣用的標識物。所以,我們今天就先來看看。”
“好吧。”陳元元攤手,“不過沒想到你連哪家酒吧用什麽樣的標識物都知道啊?啥時候背著我偷偷流連夜場的?”
“我不知道。”秦斷今天似乎很樂於承認自己的“無知”:“是別人告訴我的。”
“別人?是誰啊?”陳元元問。
這時,一個聲音突然從他的背後響起,“是我。”
陳元元被這一聲冷不防給嚇了一跳,趕緊轉身看去,發現是穿著便服的卓歌,不知道什麽時候,來到了他的身後。
卓歌看著他,又重複了一遍,“是我告訴他,那個腕帶是這個酒吧的。”
然後,卓歌轉向秦斷,“你不是說咱倆之間的聯係,最好不要讓別人知道嗎?”
秦斷示意陳元元去給卓歌這位女士買杯酒,待他離開後秦斷說:“陳元元是我有過命交情的兄弟,沒事的。而且,我是帶他來留存證據的,萬一發現什麽,他能在旁人都不發覺的情況下拍照。”
說完,秦斷又用目光向卓歌示意,這家酒吧果然有跟圖片和照片上一樣的白酒。卓歌看到後明顯情緒高揚起來,當即就要上前去吧台查問。
她還沒有走到吧台,突然不遠處傳來一道尖銳的女聲:“你這人是不是有病?!我都跟你說了多少遍了!我不知道!”
這時,他的手機震動了幾下,他拿起來看了看,發現是一張圖片。
這張圖片是一個小旅館的房間,圖中的主體是被酒浸濕的大床。圖片來自於,他剛剛加的一位微信好友。
這名微信好友,是卓歌。
秦斷在被她“送”出公安局時,要了她的微信號。
剛開始,卓歌是不願意給的,但秦斷說,他回去也會著手從馬玉華方麵開始調查,如果他發現了什麽,可以第一時間分享給她,讓她能夠比其他同事,獲得更多的信息,更快地解決案子,證明她自己的實力。
卓歌正處於好勝心強且不服氣的心理中,所以已經見識過秦斷的推理能力的她,思索了一會兒,就與秦斷達成了暫時信息共享的“同盟協議”。
當時卓歌已經告訴了秦斷,關於嫌犯的姓名等信息。此時,她發過來的,正是自己的同事在追丟郭宏偉時,所拍攝的現場圖。
現在的情況下,似乎已經打草驚蛇了,郭宏偉沒有再使用任何身份證件的痕跡。所以警察們一時無法追蹤上他,卓歌想到,也許秦斷能夠發現什麽不一樣的地方,從而打破僵局?
秦斷又讀完了卓歌隨後發來的說明信息,眉頭皺了起來,盯著那張圖片的某一處,突然一下子把手機放下,打開了馬玉華電腦中的相冊。
這個相冊剛才秦斷已經看過,裏麵的相片中無非是一些馬玉華生前的自拍,張張透著炫耀意味,吃喝玩樂、美酒美女。沒什麽特別的。
但現在,當秦斷仔細看過那張圖片之後,他覺察到了一點不對。
馬玉華照片中的某一張,是以他家中的酒櫃為背景的。其中,在一係列昂貴的紅酒洋酒之間,卻夾雜著一瓶白酒。
這瓶白酒的品牌價格十分普通,第一遍查看時,秦斷隻是覺得有些小小的突兀,並沒在意。可當他看到圖片時,卻發現旅館床上那瓶已經被灑光的白酒,其酒瓶的品牌和樣式,都與馬玉華家中酒櫃上的拿一瓶,十分相似。
於是,秦斷開始凝視著圖片,努力想要確認那瓶酒是不是同一瓶。可讓他沒想到的是,他沒能夠分辨出酒瓶的異同,卻發現了別的東西。
如果此時他的身邊還有其他人在,就會發現,他眼睛的顏色越來越深,瞳孔、瞳仁漸漸全都似乎被籠罩上了一層暗影。
沒有人知道,在秦斷的眼中,那張圖片上,床上被灑的到處都是的酒,本來是無色的痕跡,突然顏色變化起來。漸漸地,被灑出的酒的痕跡以幽影的形式顯現在了秦斷的眼前,那是一個漢字:“白”!
“啊!”秦斷的雙眼突然一陣刺痛,他不由得閉眼,再睜開時,那個“白”字不見了,圖片還是原來的樣子,仿佛剛才的一切,隻是他的一場幻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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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天京市商業街,一家酒吧內。
“你是說,那個凶手,叫什麽郭宏偉的,就是李白?”陳元元坐在秦斷對麵,驚訝地張大了嘴。
“小聲點。”秦斷提醒他注意,“你看,就是那種酒。”
順著秦斷的視線望過去,陳元元看到了酒吧吧台處的幾層架子上擺滿了酒,最上麵的一層,擺的是各種白酒,其中就有跟馬玉華家中和旅館床上那瓶一樣的酒瓶。
“這種酒雖然不是很常見,但也不算少見,你怎麽知道馬玉華就是從這家酒吧買的?”陳元元疑惑地問。
“我不知道。”秦斷說,“我隻是猜測。”
在陳元元詫異反問之前,秦斷又接著說道:“我隻是注意到馬玉華家裏的酒櫃很久沒有擦拭,早先擺上去的酒瓶底下都沒有灰塵,而那瓶白酒底下,卻有著與露出來的表麵差不多一樣厚度的灰塵,從而推測出那瓶白酒應該也是最近一周內才放上去的。”
“嘖嘖。”陳元元感歎道,“連灰塵的厚度你都能憑借影子看清,這技能真是無敵了……然後呢?”
秦斷沒接他評論自己的“超能力”的話茬,而是繼續說下去:“然後,我發現馬玉華在那張照片裏,手腕處戴著一個彩色的腕帶。那個腕帶跟他全身的行頭都不搭,顯然是出門後因為什麽原因才戴上,並且一時不能取下來,所以拍照時他也就忘了它還在手上。很像是某些酒吧收了門票後,給顧客戴上的標識物。”
“而且,我又翻了翻馬玉華的其他照片,發現近期他的照片中,有好幾張手腕上都有這個腕帶。而這個腕帶正是這家酒吧慣用的標識物。所以,我們今天就先來看看。”
“好吧。”陳元元攤手,“不過沒想到你連哪家酒吧用什麽樣的標識物都知道啊?啥時候背著我偷偷流連夜場的?”
“我不知道。”秦斷今天似乎很樂於承認自己的“無知”:“是別人告訴我的。”
“別人?是誰啊?”陳元元問。
這時,一個聲音突然從他的背後響起,“是我。”
陳元元被這一聲冷不防給嚇了一跳,趕緊轉身看去,發現是穿著便服的卓歌,不知道什麽時候,來到了他的身後。
卓歌看著他,又重複了一遍,“是我告訴他,那個腕帶是這個酒吧的。”
然後,卓歌轉向秦斷,“你不是說咱倆之間的聯係,最好不要讓別人知道嗎?”
秦斷示意陳元元去給卓歌這位女士買杯酒,待他離開後秦斷說:“陳元元是我有過命交情的兄弟,沒事的。而且,我是帶他來留存證據的,萬一發現什麽,他能在旁人都不發覺的情況下拍照。”
說完,秦斷又用目光向卓歌示意,這家酒吧果然有跟圖片和照片上一樣的白酒。卓歌看到後明顯情緒高揚起來,當即就要上前去吧台查問。
她還沒有走到吧台,突然不遠處傳來一道尖銳的女聲:“你這人是不是有病?!我都跟你說了多少遍了!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