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奕瞪大了眼睛看著我,“你不是在開玩笑吧?”
“絕不可能在這種事上開玩笑,我已經了解了案件真相。”
“凶手是誰你也知道了?他是怎麽從電梯裏麵消失,他帶走凶器的原因你說說看原因。那就請你說出來吧。”一連串語句從她嘴中發來,我不打算賣關子,一個個道來。
“現場的疑點有多個,第一,凶手作案之後去哪裏了?為何沒人看見他。第二,凶器不在現場找到過,是被凶手帶了走的嗎?第三,我們在那時碰見了凶案現場究竟是碰巧還是被認為設計?”,我將案件的所需要解答的疑點一一列舉了出來。
“第一個問題,凶手從何進入密閉空間的電梯內,監控拍攝顯示那位女士是孤身進入空無一人的電梯內,中間無停頓地到達了一樓,她是在此期間受傷倒在了我們麵前。既然這一切中間沒有任何的可能讓凶手突然出現和消失,那麽我們隻能認為凶手從開始就沒有進入到電梯內,無人在電梯內傷害了被害人。”
“那為什麽那位阿姨會這樣呢?不可能是她自己刺傷自己的吧?”
“的確如此,我認為,剛才我提出的三個問題要連在一起看,才能發現這其中有何巧妙之處。我們沒有看見凶手,於是做出了現場無第四人這樣除了我們之外別人,特別是令警察無法相信的證詞,從而把其他人懷疑的對象加重到我們頭上。”
“無法被找到的凶器,這在外人看來就有了你們中的誰做了,難道愚蠢到會把凶器遺棄在現場這種想法,凶手使用的凶器必然不會留在現場被我們發現保留下來。那麽結合這兩種猜想,第三個問題才可以迎刃而解,那就是我們並不是碰巧遇到了凶案,而是被人暗中設計好,被安排成為了第一發現人,從而把懷疑的目光,引到了我們的頭上。”
“什麽,我們是被人設計好的,被故意安排在現場的嗎?”白奕一臉震驚的看著我。
“是的,凶手的目的就是如此,恐怕他早就注意到我們,尤其是我基本上都會在晚上八點準時到達那個電梯門口,而此處電梯遠離人來人往的商場人流密集處,是一個鮮有人光顧之地,這一層也是除了商場工作人員,商家以外的人很少經過。是一個可以靜謐之地。我來這邊坐電梯主要是可以快點到達電競館的後門,而來這邊的。雖然才是剛走這邊的路不久,但是每次都是準時八點出現被暗中觀察的凶手注意了,這時候我的行為就被他算入到了行凶計劃當中。準備被當作他的替罪羊。而你當時會在現場恐怕是凶手意料不及的,但是計劃已經開始,多一人少一人已經不管了,或許有兩人被當作是凶嫌可能更有可能將凶手的嫌疑減輕。”
“但畢竟我們是兩個互不相識的人,應該也和被害人是扯不上關係,所以警方在調查我們的人際關係時也會發現,素不相識的兩人會去合謀殺害一人嗎?我從中得到啟發,會不會我才是當初凶手理想的嫌疑人,而他想要了解我在這座商場內具體的行動,勢必要仔細觀察我。但是很遺憾回憶了一遍沒有這樣的人,可能是之前我老是想著快點去玩遊戲,不會太注意身邊的人。不過這沒什麽,重要的是要知道我會準時達到一樓電梯的人,必定是在商場裏長期待著的人,至少在我來的這段時間會在這的人。”
“凶手在他指定的計劃中將我定位為第一嫌疑人,有了我這個替罪羊之後,他就要開始計劃如何讓外人看起來是我刺傷了被害人。有幾種情況,被害人被刺死在電梯內,被我發現,然後報警。等警察到了之後第一發現人的我就會被調查。然而這就會和為何殺了人卻要主動報警這一常識相違背,或許會以為這是我故意製造矛盾點。但是,但是明明有悄悄逃走這樣更好的選擇,卻沒有付諸行動,怎麽看都不符合正常人的行為。但是這起案件中受害人並非直接死在了電梯內,而是走出了電梯向碰到了我們。”
“出現了第二種情況,刺傷了被害人,但是沒有立即死亡,這對於凶手來說是處於非常危險的境地,被害人與凶手有過近距離接觸,很有可能會記得出凶手的長相等信息,甚至有認識被害人,直接說出了凶手是誰的可能性。”
“所以這樣看來這個計劃想要實行是有一定難度,既要讓我們看見凶案現場然後選擇報警,找人。也要讓被害者不透露出任何的凶手信息。”
“然後再來看看凶器的問題,刺傷被害人的凶器並沒被找到。不把凶器留在現場,這也是凶手考慮過後的選擇。若是發現了凶器,必然會被警察拿去做鑒定,是否和被害人身上的傷口吻合,刺傷被害人的痕跡殘留都會精密儀器檢測出來。這是我猜想的理由。為何怕凶器被拿去檢測呢?假設凶器時凶手常使用的刀具之類,上麵有著自己平時生活工作留下來的痕跡,要是被檢測出是那個場所經常使用的工具,就很容易鎖定了凡人的大致範圍。不如拿一把全新的不就行了嗎,所以這樣看來即使是一把全新的刀具之類的凶器也不能留在現場。”
“綜合以上兩個疑問點,還有需要有人做替罪羊,結合來看,我有了個具體的猜想,請聽我說。”對於我的這個猜想不知道白奕聽了會怎樣,但是有關於這個猜想我前前後後都思考了許久,發現具有合理性以及符合案發現場的特點。
“首先。我們確定了被害人獨自一人進入空無一人的電梯內,這座電梯是商場內一座有著特殊設置過的電梯,隻能停靠在一樓或者五樓,中間的層數已改不能上升,停下。被害人進入之後按了一樓按鈕,門關上後,電梯一直下降到了一樓。等被害人再次走出電梯時卻是一副被人捅了數刀,奄奄一息的模樣,然後我們就將人送到了商場的倉庫,在那裏由一路隨同的商場工作人員進行了簡單的包紮,隨後趕來的醫務人員將人送到了醫院,然後警方封鎖了現場。”
白奕緩緩點了點頭,對我複述的經過沒有任何異議。
“根據你所看到的,除了被害人無其他人在電梯內,我仔細回想了一下確實如此,隻是當時我注意力全在被害人身上,沒有多看幾眼電梯內,將人抱出去後,有商場工作人員注意到我們了,由他帶路去了商場的一間放有急救用品的倉庫。”
“有了你的證詞我們選擇相信的話那就有了凶手神秘消失的怪異現象,這恐怕不符合常識,大部分人會認為你是故意在說謊,在電梯內是還存在另一個人,就是那人犯下了罪行。你卻謊稱沒人,在我們走後那人從電梯內走了出來,進入了人群逃走了。”
“但是以此來看凶器消失的問題就有了矛盾點,故意將凶器留在現場嫁禍其他在場人是一種情理之中的舉動,但是要我們拿著凶器大搖大擺的出現在人眼前是不可能的,使用過後丟棄在現場的話,由於我們中無人接觸過凶器,不會在上麵留下任何指紋。沒有我們使用過的痕跡,而且凶器會拿去和被害人遺體上的傷口痕跡作比對,任何不符合法醫鑒定的痕跡,組織反應,警方知道了就會懷疑這把凶器究竟是不是真的。凶手冒不起這個險,就將凶器帶走了。”
“這個推斷蠻合理”,白奕說道,“我當時的確沒看到任何人,凶手知道即使我做出這樣的證詞是會被懷疑的,將凶器留在現場更能加劇我們的嫌疑,但是如果警察沒能從上麵檢查出我們的使用痕跡,就會懷疑是不是有人故意將嫌疑人的目標轉移到我們頭上。”
“而從監控來看,五樓此後再也沒人坐電梯去過。那麽根據你的證詞,可以得出在電梯內是無法藏身的,也就是說,凶手根本就沒有進去過電梯內,他刺傷受害人的場所不在電梯內,而是在其他隱秘的小角落。”
“等等你的意思是``````”
“沒錯這是一個內出血密室,那是```````”
“我知道這個,但是你說的這種密室是指被害人在其他地方受到了致命傷但是沒有立即死亡,而是逃離了現場,到了一個其他房間內,將房間鎖好,在裏麵死亡了的密室。但是這種情況在這個事件中看不出來跡象的啊,首先由於是夏天,人都穿的很單薄,穿的還是白色襯衫,身上有這麽多的致命傷口,監控早就看出來。而且被害人走進電梯時神色正常,絲毫沒有受傷的跡象”
“的確如此,那人沒有一丁點受傷的痕跡,健健康康的走入電梯,如果我要說這是另一個完好的人,但是不是受害者本人呢?”
“你說什麽!”她提高了分貝,對我發出了聽到天方夜譚後覺得不可思議的聲音。
“聽起來很荒誕是吧,但是結合我前麵所說的,要讓我們見到人之後必須是選擇救助受害人,那種情況下我們見到的情況得是被害人還有一口氣,需要幫助。否則直接讓讓人橫死再電梯內,若是我們因為害怕不管不顧像沒事人一樣走了,那樣的情景也不是沒有可能出現。還有,受害人倒在我們麵前時還碰到了我們兩人,一部分血跡沾染到了我的衣服上,我要是這樣逃到了外麵去,一定引人注目。這樣就更增加了我的嫌疑”“我知道了,但是你說那個被害人不是本人是什麽意思?”
“我的判斷是反推結果而出來的。我們頭上的嫌疑是因為現場無第四人出現,隻有可能是我們中的三人做出了某種舉動才導致的受害人受傷。我們那段時間一直等在一樓,無法做出其他舉動,那麽在電梯內捅傷被害人的人隻有她自己。隻有她才能做到讓人受傷,但可以控製到不至於讓人立即喪命的境地。但是為什麽要這麽做,要在電梯內做出自殺的行為實在讓人難以理解。再回想一下,她這些舉動讓我們身上有了嫌疑犯的目的。”
“可是她終究是死了,難道在死前這麽做就是為了將嫌疑推到我們頭上?”
“剛才我也說過了,她本人的確是重傷而死了,但是在電梯內做出這番舉動的未必是本人”
“哦對了我忘記你說的電梯裏不是本人,那就奇怪了,我們看到的是誰?她身上也有很嚴重的傷,她後來怎樣了?”
“那人一點事都不會有,因為那是一個障眼法。我們看見了滿身是血的她,都誤以為她說了很嚴重的傷。但那是自導自演的結果,普通人看見了那番景象大都會像我們一樣,馬上將人送去急救。凶手正是利用了這點,由於內心充斥著緊張,鮮血淋漓的被害者,我都不敢仔細看抱著的被害者,就這樣把人送到了急救點。然後就是為了包紮都被阻隔在了門外,等警察和醫務人員到了之後,搬上擔架,我都沒有仔細觀察被害人。當時人從電梯走出來時披頭散發,看不清相貌。而從急救點出來時已經在頭上綁上了繃帶,這恐怕也是故意為之,人頭上纏了一大塊繃帶,相貌會和平常見到的有很大的區別,就算是平時熟悉的朋友估計也不會輕易認出來。”
“說到這你應該明白了吧,其實電梯裏麵出來的人和我們再從急救點抬出來見到的人不是同一個!”
白奕發出了音貝更高的驚呼,“是這樣嗎?那這個計劃有很大的漏洞呀,通道內地上的血拿去測驗,馬上發現不是被害人的血液了。”
“關於這個可以這樣做。凶手先將被害人叫到了那個辦公室,而後馬上動手殺人。殺死了被害人之後,利用抽血的注射器從剛死不久的人身上抽取一定量的血液,放入一個采血管被,這些工具都可以在那件急救室內取得。然後去到了五樓某地,避開了監控,換上了和被害人一模一樣的衣服。關於衣服由於我們看見的被害人所穿的是自己的衣服沒有穿上商場內工作人員的製服,那麽真的被害人穿的也必定是自己的衣服,否則就會出現紕漏。想要知道被害人那天穿怎樣的衣服是很難的,不可能讓她來見自己時指定她川什麽衣服,那樣的話被害人會察覺出異樣。而在犯罪當天看見了被害人所穿的衣物,就去購買一模一樣的也是非常冒險的行為,很有可能留下購買記錄,事後有關人員可能會不小心透露出來,或者警察走訪調查時和容易就能掌握的證據。那樣就得非常了解被害人平時的穿著,她的居所中有著多少款式的衣物,知道了那些,可以在那之前就準備好所以可能的衣服。那天瞧見了本害人當天的衣物,凶手可以抽空去把早就準備好的衣服悄悄帶來,放在五樓某處。”
“那凶手怎樣確定自己準備好了所有衣服呢?通過觀察她平時穿著嗎,可萬一那天正好穿了一件新的衣服,那就無法實施這個計劃了”,白奕又提出了一個疑問。
“凶手和被害人有著很親密的關係,比如男女朋友,很要好的姐妹,這樣就有可能,了解到被害人所有的衣服了。”
白奕再次點了點頭,突然笑了出來,“那他可真夠有心了,要準備全部被害人的衣服,萬一被害人對衣服穿著有著狂熱的興趣,那這個計劃就得大大破費了。”
我也笑了出來,“穿上了一模一樣的衣服後把頭發散開,遮擋了大部分臉後,凶手就一直在等我們,在等我出現在一樓電梯口。等我到位之後,她馬上趕往電梯口,在我按下按鈕前她先按了電梯,監控拍到了這一幕。”
“唔,那接下來我能想的到了。進電梯後,這個電梯中間不停地下降至一樓,中間她馬上把小瓶子裏的血液倒在了自己身上,對了還要將衣服上戳破,看起來更逼真。由於這些血液是剛取自被害人身上,不會馬上凝固,即使以後警方拿去檢測,也不會出現問題。等開了門之後,裝作受傷的樣子接觸了我們,那樣的話我們就不會不管不顧的丟下她了。接下來果然如她所料的一樣,我們將她送到了那個藏有真正被害人的辦公室。在那裏,等門被鎖上之後,馬上換下了裝扮,將被害人本人拖了出來,再給她進行了包紮。”說到這她歪起了頭,看向我。
“這個計劃大致是這樣,但是仔細想一下,這不是一人能做的吧?”
“你所說不錯,這裏麵有一個關鍵點,那就是到了倉庫之後,要給她做急救處理的人不可能眼睜睜看著她若無其事的起來,換上自己的衣服。所以這個計劃想要成功,就必須要有一個協助者,而那個人就是在門口遇見的那個男工作人員。是他將我們帶到了那個倉庫。在進倉庫時他用鑰匙打開了倉庫,而先前上鎖了恐怕是因為防止有其他工作人員不小心進到了倉庫裏,發現了裏麵的被害人。”
“他們合謀好要在倉庫裏,先殺了被害人,若是在其他地方殺人,要將被害人運到此地會有被發現的風險。殺了人之後,現場就留下來痕跡,但是這些痕跡會隨著後麵第二次進入時,我們以為他在進行包紮而產生的血液覆蓋掉。這麽做會有著風險,在我們進入時會發現先前留下的血液痕跡,雖然可以先清洗一遍,但是隨後警方調查時,封鎖了辦公室,很有可能被試劑檢測出動手殺人時血液四濺的痕跡。但是被他們逃了過去。今天我們再來看那個倉庫時,地上的血跡已經全部被清理過了的,恐怕是用了專門的清潔劑擦拭的,破壞了原有的痕跡。”
“再回想一下凶器消失不見的問題,電梯裏外當然是不能出現凶器,否則會馬上交給警方,事後在做檢測時,上麵沒有我們的指紋。還有凶器上麵會檢測出早就沾上血液的事實,畢竟凶器上麵的血液不能像管子內的血液那樣保持不凝固。要是清洗一遍再拿到現場放著,清洗的痕跡,甚至之前已經使用過沾上血液也會被檢測出來,這對於凶手來說風險太大,所以這就是凶器消失謎團的真相。”
說完這些,我長長的籲了一口氣,終於是把全部的疑點,用一個合理的猜想解釋了。
“話說,你是怎樣想通這些的?”,白奕沉思了一會,帶著略有些興奮的眼神看著我。
“不值一提。就是一個小小的提示。”說著我拿起了我這杯和她那杯飲品,“你看,我這杯是芒果汁,你的是橙汁,這兩杯無論是杯子大小顏色,果汁的顏色都是接近一樣。剛才我們拿到手時還搞錯了互相掉換了,就是這個給了給了我啟示。”
白奕恍然大悟。
“絕不可能在這種事上開玩笑,我已經了解了案件真相。”
“凶手是誰你也知道了?他是怎麽從電梯裏麵消失,他帶走凶器的原因你說說看原因。那就請你說出來吧。”一連串語句從她嘴中發來,我不打算賣關子,一個個道來。
“現場的疑點有多個,第一,凶手作案之後去哪裏了?為何沒人看見他。第二,凶器不在現場找到過,是被凶手帶了走的嗎?第三,我們在那時碰見了凶案現場究竟是碰巧還是被認為設計?”,我將案件的所需要解答的疑點一一列舉了出來。
“第一個問題,凶手從何進入密閉空間的電梯內,監控拍攝顯示那位女士是孤身進入空無一人的電梯內,中間無停頓地到達了一樓,她是在此期間受傷倒在了我們麵前。既然這一切中間沒有任何的可能讓凶手突然出現和消失,那麽我們隻能認為凶手從開始就沒有進入到電梯內,無人在電梯內傷害了被害人。”
“那為什麽那位阿姨會這樣呢?不可能是她自己刺傷自己的吧?”
“的確如此,我認為,剛才我提出的三個問題要連在一起看,才能發現這其中有何巧妙之處。我們沒有看見凶手,於是做出了現場無第四人這樣除了我們之外別人,特別是令警察無法相信的證詞,從而把其他人懷疑的對象加重到我們頭上。”
“無法被找到的凶器,這在外人看來就有了你們中的誰做了,難道愚蠢到會把凶器遺棄在現場這種想法,凶手使用的凶器必然不會留在現場被我們發現保留下來。那麽結合這兩種猜想,第三個問題才可以迎刃而解,那就是我們並不是碰巧遇到了凶案,而是被人暗中設計好,被安排成為了第一發現人,從而把懷疑的目光,引到了我們的頭上。”
“什麽,我們是被人設計好的,被故意安排在現場的嗎?”白奕一臉震驚的看著我。
“是的,凶手的目的就是如此,恐怕他早就注意到我們,尤其是我基本上都會在晚上八點準時到達那個電梯門口,而此處電梯遠離人來人往的商場人流密集處,是一個鮮有人光顧之地,這一層也是除了商場工作人員,商家以外的人很少經過。是一個可以靜謐之地。我來這邊坐電梯主要是可以快點到達電競館的後門,而來這邊的。雖然才是剛走這邊的路不久,但是每次都是準時八點出現被暗中觀察的凶手注意了,這時候我的行為就被他算入到了行凶計劃當中。準備被當作他的替罪羊。而你當時會在現場恐怕是凶手意料不及的,但是計劃已經開始,多一人少一人已經不管了,或許有兩人被當作是凶嫌可能更有可能將凶手的嫌疑減輕。”
“但畢竟我們是兩個互不相識的人,應該也和被害人是扯不上關係,所以警方在調查我們的人際關係時也會發現,素不相識的兩人會去合謀殺害一人嗎?我從中得到啟發,會不會我才是當初凶手理想的嫌疑人,而他想要了解我在這座商場內具體的行動,勢必要仔細觀察我。但是很遺憾回憶了一遍沒有這樣的人,可能是之前我老是想著快點去玩遊戲,不會太注意身邊的人。不過這沒什麽,重要的是要知道我會準時達到一樓電梯的人,必定是在商場裏長期待著的人,至少在我來的這段時間會在這的人。”
“凶手在他指定的計劃中將我定位為第一嫌疑人,有了我這個替罪羊之後,他就要開始計劃如何讓外人看起來是我刺傷了被害人。有幾種情況,被害人被刺死在電梯內,被我發現,然後報警。等警察到了之後第一發現人的我就會被調查。然而這就會和為何殺了人卻要主動報警這一常識相違背,或許會以為這是我故意製造矛盾點。但是,但是明明有悄悄逃走這樣更好的選擇,卻沒有付諸行動,怎麽看都不符合正常人的行為。但是這起案件中受害人並非直接死在了電梯內,而是走出了電梯向碰到了我們。”
“出現了第二種情況,刺傷了被害人,但是沒有立即死亡,這對於凶手來說是處於非常危險的境地,被害人與凶手有過近距離接觸,很有可能會記得出凶手的長相等信息,甚至有認識被害人,直接說出了凶手是誰的可能性。”
“所以這樣看來這個計劃想要實行是有一定難度,既要讓我們看見凶案現場然後選擇報警,找人。也要讓被害者不透露出任何的凶手信息。”
“然後再來看看凶器的問題,刺傷被害人的凶器並沒被找到。不把凶器留在現場,這也是凶手考慮過後的選擇。若是發現了凶器,必然會被警察拿去做鑒定,是否和被害人身上的傷口吻合,刺傷被害人的痕跡殘留都會精密儀器檢測出來。這是我猜想的理由。為何怕凶器被拿去檢測呢?假設凶器時凶手常使用的刀具之類,上麵有著自己平時生活工作留下來的痕跡,要是被檢測出是那個場所經常使用的工具,就很容易鎖定了凡人的大致範圍。不如拿一把全新的不就行了嗎,所以這樣看來即使是一把全新的刀具之類的凶器也不能留在現場。”
“綜合以上兩個疑問點,還有需要有人做替罪羊,結合來看,我有了個具體的猜想,請聽我說。”對於我的這個猜想不知道白奕聽了會怎樣,但是有關於這個猜想我前前後後都思考了許久,發現具有合理性以及符合案發現場的特點。
“首先。我們確定了被害人獨自一人進入空無一人的電梯內,這座電梯是商場內一座有著特殊設置過的電梯,隻能停靠在一樓或者五樓,中間的層數已改不能上升,停下。被害人進入之後按了一樓按鈕,門關上後,電梯一直下降到了一樓。等被害人再次走出電梯時卻是一副被人捅了數刀,奄奄一息的模樣,然後我們就將人送到了商場的倉庫,在那裏由一路隨同的商場工作人員進行了簡單的包紮,隨後趕來的醫務人員將人送到了醫院,然後警方封鎖了現場。”
白奕緩緩點了點頭,對我複述的經過沒有任何異議。
“根據你所看到的,除了被害人無其他人在電梯內,我仔細回想了一下確實如此,隻是當時我注意力全在被害人身上,沒有多看幾眼電梯內,將人抱出去後,有商場工作人員注意到我們了,由他帶路去了商場的一間放有急救用品的倉庫。”
“有了你的證詞我們選擇相信的話那就有了凶手神秘消失的怪異現象,這恐怕不符合常識,大部分人會認為你是故意在說謊,在電梯內是還存在另一個人,就是那人犯下了罪行。你卻謊稱沒人,在我們走後那人從電梯內走了出來,進入了人群逃走了。”
“但是以此來看凶器消失的問題就有了矛盾點,故意將凶器留在現場嫁禍其他在場人是一種情理之中的舉動,但是要我們拿著凶器大搖大擺的出現在人眼前是不可能的,使用過後丟棄在現場的話,由於我們中無人接觸過凶器,不會在上麵留下任何指紋。沒有我們使用過的痕跡,而且凶器會拿去和被害人遺體上的傷口痕跡作比對,任何不符合法醫鑒定的痕跡,組織反應,警方知道了就會懷疑這把凶器究竟是不是真的。凶手冒不起這個險,就將凶器帶走了。”
“這個推斷蠻合理”,白奕說道,“我當時的確沒看到任何人,凶手知道即使我做出這樣的證詞是會被懷疑的,將凶器留在現場更能加劇我們的嫌疑,但是如果警察沒能從上麵檢查出我們的使用痕跡,就會懷疑是不是有人故意將嫌疑人的目標轉移到我們頭上。”
“而從監控來看,五樓此後再也沒人坐電梯去過。那麽根據你的證詞,可以得出在電梯內是無法藏身的,也就是說,凶手根本就沒有進去過電梯內,他刺傷受害人的場所不在電梯內,而是在其他隱秘的小角落。”
“等等你的意思是``````”
“沒錯這是一個內出血密室,那是```````”
“我知道這個,但是你說的這種密室是指被害人在其他地方受到了致命傷但是沒有立即死亡,而是逃離了現場,到了一個其他房間內,將房間鎖好,在裏麵死亡了的密室。但是這種情況在這個事件中看不出來跡象的啊,首先由於是夏天,人都穿的很單薄,穿的還是白色襯衫,身上有這麽多的致命傷口,監控早就看出來。而且被害人走進電梯時神色正常,絲毫沒有受傷的跡象”
“的確如此,那人沒有一丁點受傷的痕跡,健健康康的走入電梯,如果我要說這是另一個完好的人,但是不是受害者本人呢?”
“你說什麽!”她提高了分貝,對我發出了聽到天方夜譚後覺得不可思議的聲音。
“聽起來很荒誕是吧,但是結合我前麵所說的,要讓我們見到人之後必須是選擇救助受害人,那種情況下我們見到的情況得是被害人還有一口氣,需要幫助。否則直接讓讓人橫死再電梯內,若是我們因為害怕不管不顧像沒事人一樣走了,那樣的情景也不是沒有可能出現。還有,受害人倒在我們麵前時還碰到了我們兩人,一部分血跡沾染到了我的衣服上,我要是這樣逃到了外麵去,一定引人注目。這樣就更增加了我的嫌疑”“我知道了,但是你說那個被害人不是本人是什麽意思?”
“我的判斷是反推結果而出來的。我們頭上的嫌疑是因為現場無第四人出現,隻有可能是我們中的三人做出了某種舉動才導致的受害人受傷。我們那段時間一直等在一樓,無法做出其他舉動,那麽在電梯內捅傷被害人的人隻有她自己。隻有她才能做到讓人受傷,但可以控製到不至於讓人立即喪命的境地。但是為什麽要這麽做,要在電梯內做出自殺的行為實在讓人難以理解。再回想一下,她這些舉動讓我們身上有了嫌疑犯的目的。”
“可是她終究是死了,難道在死前這麽做就是為了將嫌疑推到我們頭上?”
“剛才我也說過了,她本人的確是重傷而死了,但是在電梯內做出這番舉動的未必是本人”
“哦對了我忘記你說的電梯裏不是本人,那就奇怪了,我們看到的是誰?她身上也有很嚴重的傷,她後來怎樣了?”
“那人一點事都不會有,因為那是一個障眼法。我們看見了滿身是血的她,都誤以為她說了很嚴重的傷。但那是自導自演的結果,普通人看見了那番景象大都會像我們一樣,馬上將人送去急救。凶手正是利用了這點,由於內心充斥著緊張,鮮血淋漓的被害者,我都不敢仔細看抱著的被害者,就這樣把人送到了急救點。然後就是為了包紮都被阻隔在了門外,等警察和醫務人員到了之後,搬上擔架,我都沒有仔細觀察被害人。當時人從電梯走出來時披頭散發,看不清相貌。而從急救點出來時已經在頭上綁上了繃帶,這恐怕也是故意為之,人頭上纏了一大塊繃帶,相貌會和平常見到的有很大的區別,就算是平時熟悉的朋友估計也不會輕易認出來。”
“說到這你應該明白了吧,其實電梯裏麵出來的人和我們再從急救點抬出來見到的人不是同一個!”
白奕發出了音貝更高的驚呼,“是這樣嗎?那這個計劃有很大的漏洞呀,通道內地上的血拿去測驗,馬上發現不是被害人的血液了。”
“關於這個可以這樣做。凶手先將被害人叫到了那個辦公室,而後馬上動手殺人。殺死了被害人之後,利用抽血的注射器從剛死不久的人身上抽取一定量的血液,放入一個采血管被,這些工具都可以在那件急救室內取得。然後去到了五樓某地,避開了監控,換上了和被害人一模一樣的衣服。關於衣服由於我們看見的被害人所穿的是自己的衣服沒有穿上商場內工作人員的製服,那麽真的被害人穿的也必定是自己的衣服,否則就會出現紕漏。想要知道被害人那天穿怎樣的衣服是很難的,不可能讓她來見自己時指定她川什麽衣服,那樣的話被害人會察覺出異樣。而在犯罪當天看見了被害人所穿的衣物,就去購買一模一樣的也是非常冒險的行為,很有可能留下購買記錄,事後有關人員可能會不小心透露出來,或者警察走訪調查時和容易就能掌握的證據。那樣就得非常了解被害人平時的穿著,她的居所中有著多少款式的衣物,知道了那些,可以在那之前就準備好所以可能的衣服。那天瞧見了本害人當天的衣物,凶手可以抽空去把早就準備好的衣服悄悄帶來,放在五樓某處。”
“那凶手怎樣確定自己準備好了所有衣服呢?通過觀察她平時穿著嗎,可萬一那天正好穿了一件新的衣服,那就無法實施這個計劃了”,白奕又提出了一個疑問。
“凶手和被害人有著很親密的關係,比如男女朋友,很要好的姐妹,這樣就有可能,了解到被害人所有的衣服了。”
白奕再次點了點頭,突然笑了出來,“那他可真夠有心了,要準備全部被害人的衣服,萬一被害人對衣服穿著有著狂熱的興趣,那這個計劃就得大大破費了。”
我也笑了出來,“穿上了一模一樣的衣服後把頭發散開,遮擋了大部分臉後,凶手就一直在等我們,在等我出現在一樓電梯口。等我到位之後,她馬上趕往電梯口,在我按下按鈕前她先按了電梯,監控拍到了這一幕。”
“唔,那接下來我能想的到了。進電梯後,這個電梯中間不停地下降至一樓,中間她馬上把小瓶子裏的血液倒在了自己身上,對了還要將衣服上戳破,看起來更逼真。由於這些血液是剛取自被害人身上,不會馬上凝固,即使以後警方拿去檢測,也不會出現問題。等開了門之後,裝作受傷的樣子接觸了我們,那樣的話我們就不會不管不顧的丟下她了。接下來果然如她所料的一樣,我們將她送到了那個藏有真正被害人的辦公室。在那裏,等門被鎖上之後,馬上換下了裝扮,將被害人本人拖了出來,再給她進行了包紮。”說到這她歪起了頭,看向我。
“這個計劃大致是這樣,但是仔細想一下,這不是一人能做的吧?”
“你所說不錯,這裏麵有一個關鍵點,那就是到了倉庫之後,要給她做急救處理的人不可能眼睜睜看著她若無其事的起來,換上自己的衣服。所以這個計劃想要成功,就必須要有一個協助者,而那個人就是在門口遇見的那個男工作人員。是他將我們帶到了那個倉庫。在進倉庫時他用鑰匙打開了倉庫,而先前上鎖了恐怕是因為防止有其他工作人員不小心進到了倉庫裏,發現了裏麵的被害人。”
“他們合謀好要在倉庫裏,先殺了被害人,若是在其他地方殺人,要將被害人運到此地會有被發現的風險。殺了人之後,現場就留下來痕跡,但是這些痕跡會隨著後麵第二次進入時,我們以為他在進行包紮而產生的血液覆蓋掉。這麽做會有著風險,在我們進入時會發現先前留下的血液痕跡,雖然可以先清洗一遍,但是隨後警方調查時,封鎖了辦公室,很有可能被試劑檢測出動手殺人時血液四濺的痕跡。但是被他們逃了過去。今天我們再來看那個倉庫時,地上的血跡已經全部被清理過了的,恐怕是用了專門的清潔劑擦拭的,破壞了原有的痕跡。”
“再回想一下凶器消失不見的問題,電梯裏外當然是不能出現凶器,否則會馬上交給警方,事後在做檢測時,上麵沒有我們的指紋。還有凶器上麵會檢測出早就沾上血液的事實,畢竟凶器上麵的血液不能像管子內的血液那樣保持不凝固。要是清洗一遍再拿到現場放著,清洗的痕跡,甚至之前已經使用過沾上血液也會被檢測出來,這對於凶手來說風險太大,所以這就是凶器消失謎團的真相。”
說完這些,我長長的籲了一口氣,終於是把全部的疑點,用一個合理的猜想解釋了。
“話說,你是怎樣想通這些的?”,白奕沉思了一會,帶著略有些興奮的眼神看著我。
“不值一提。就是一個小小的提示。”說著我拿起了我這杯和她那杯飲品,“你看,我這杯是芒果汁,你的是橙汁,這兩杯無論是杯子大小顏色,果汁的顏色都是接近一樣。剛才我們拿到手時還搞錯了互相掉換了,就是這個給了給了我啟示。”
白奕恍然大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