咻!
一道紅色的光束徑直貫穿了那個大頭星人的腦袋。
“弗利沙?又是人類!”
紮馬斯顯然是知道弗利沙的。而想起弗利沙的惡行,紮馬斯心中對於人類的厭惡又增強了一層。
幸虧這個紮馬斯應該是紮馬斯03,他不是最初的紮馬斯。否則,厭惡之心一層又一層的增強,他怕是早已忍不住毀滅一切了。
即便如此,紮馬斯的怨念也一點不少了。
“……算了。死了就死了吧。怎麽辦,找那美克星的神龍?不能及時獲得足夠的信息,時間越長,對我們越是不利啊……”
沙魯一腳把死掉的大頭星人踢飛了出去,又跳回紮馬斯身旁。
“走吧。去那美克星!”
瞬間移動發動,兩人瞬間消失。再次出現就已經站在那美克星上了。
這個宇宙,那美克星沒有受到戰火的波及。畢竟,李蒙曾經在回家的途中,在一個擁有魔法存在的“地球”上阻擊並殺死了弗利沙一次。同時,那美克星的坐標也隱藏的很好,一般宇宙船很難到達。隻有界王神、界王這些神能夠觀察,前往這顆星球。
而紮馬斯是某個平行宇宙的第10宇宙界王神的弟子,恰好就是界王之上界王神之下的神。所以,紮馬斯使用瞬間移動帶著沙魯來到了那美克星。
紮馬斯來到那美克星,開始收集龍珠。這個暫且略過不提。
卻說,1小時之前,白矮星上,李蒙卻是發生了一點狀況。
作為穿越者,擁有強大無比的金手指。巧合也好,必然也好,總之李蒙的金手指越來越強就是了。
金手指強大,這就造成了李蒙並沒有經過太多的磨練。所以,李蒙一直將自己視作普通人,而不是戰士,或者武道家什麽的。
他更是從來沒有把自己視作地球的保護神,更是沒有想過保護地球。直到他與布瑪結合,他第一次有了守護的對象。之後,漸漸的一次次的拯救地球。再之後,女兒小李悠的誕生,終於讓李蒙堅定了保護地球的責任。
現在,李蒙被束縛在白矮星上已經有不短的時間了。
“度秒如年,真的是度秒如年啊。沒有娛樂,睡不著,身體一直在吱吱作響,疼痛、麻癢不斷的襲來——簡直是人間酷刑……”
這就是李蒙的感受。但他張不開嘴,說不出話,隻能在心中不斷的咆哮。他甚至連眼睛都睜不開。
白矮星的亮度低。但那是相對於太陽等恒星說的。李蒙就躺在白矮星上。即使因為強大的引力,他睜不開眼睛。但,他仍然能夠看到,到處是白色的光芒。偶爾不經意間甚至能夠發現光芒的減弱、增強。
持續的白光刺激,強引力束縛,這些還不算完。白矮星可是恒星演化的結果,其表麵的溫度可達數萬,甚至數十萬度。
幸好李蒙的衣服是向超級神龍許願獲得的。質量上乘,結實耐用。即使這顆白矮星有著3.5萬度的高溫,衣服仍然沒有任何損壞,完好的保護了他。否則,李蒙怕是早已經熟透了。
“我當時為什麽頭腦一熱,一下子就蹦下來了呢?明明中央電腦提醒過,這顆白矮星,表麵重力是地球的10億倍,溫度3.5萬度,磁場21萬高斯……嗯……還有什麽來著?算了,忘了就忘了吧……”
張不開嘴,喊不出來,甚至連呼吸都無法呼吸。疼痛、麻癢、缺氧憋氣等等感受隻能默默的忍著。李蒙隻能努力的思考問題,努力的想事情,更加努力的去轉移注意力。
但是,李蒙的身體一刻不停的在增強,他怎麽能完全轉移的了注意力呢。要知道,身體增強的那一瞬間,仿佛將一切都升華的的感覺,簡直如同夢幻一般。如果沒有一係列的負麵效果在提醒著李蒙,李蒙怕是都要陷進去了。
結果,一正一反,一好一壞,兩種感覺交織在一起,讓李蒙的思維開始散亂了起來。
經過了一兩個小時的堅持之後,李蒙就變得仿佛昏睡了過去一樣。他的思維變得朦朦朧朧,思緒飄飄渺渺不知發散到了何處。
在一片白色的天地間,在強弱不斷變換的白色光影中,李蒙越走越遠。
那美克星上,一道銀白的流光劃過。一個身著似金非金、似銅非銅、若銀非銀的銀白色為主的裝甲的人出現在這個星球上。
“這裏是……哪裏?”
那人睜開眼睛,入眼的是一片綠色、藍色的大地,偶爾有幾棵樹,卻沒有什麽森林。簡單的地表,卻更顯星球的粗獷。
“這是……天馬座神聖衣?”
一低頭,看到水窪裏的倒影,那人瞬間認出了身上的裝甲。
“我是誰?天馬座聖鬥士?不,絕對不是!但,我為什麽穿著天馬座神聖衣?那個方向有人,去問問吧……”
金色的小宇宙包裹全身,那人的身影瞬間化作一道流光衝向了海天交接的地方。
不錯,這個人正是思維散亂、思緒飄渺,不知何處的李蒙的一部分。不過,他也可以說不是李蒙。
李蒙無意識間,催動了其強大的神之小宇宙。又不知為何,這股小宇宙攜帶者他的意識來到了那美克星,並暫時性的重塑了一副軀體,還自動製造了天馬座神聖衣作為披掛。
“什麽?什麽如何恢複實力?我不懂,別問我!不!不準說!”
半空中,流光突然停下,李蒙的身影出現。但他那神之小宇宙卻陡然升騰了起來。一道道時空裂縫憑空產生。一股能量發出,投入裂縫之中,不知道前往了何處。
此時的李蒙並不知道太多,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誰。但是,對於這種無形的探測,他本能的感到反感,所以不惜發動絕強的力量,強行打破時空阻止了那個存在的繼續探查。
做完這一切,李蒙再次化作流光。
當他再次停下的時候,李蒙已經出現在一個村落裏。
“你是李蒙吧?需要龍珠嗎?還有,丹迪在地球過的好嗎?還有,你這身衣服很漂亮啊……”
正常的那美克星人,成長時間不短。從帶走丹迪,到現在也就是幾年時間。這些小那美克星人與丹迪一樣,都還沒有長大。所以,他們看到李蒙之後都圍了過來,問東問西。
一道紅色的光束徑直貫穿了那個大頭星人的腦袋。
“弗利沙?又是人類!”
紮馬斯顯然是知道弗利沙的。而想起弗利沙的惡行,紮馬斯心中對於人類的厭惡又增強了一層。
幸虧這個紮馬斯應該是紮馬斯03,他不是最初的紮馬斯。否則,厭惡之心一層又一層的增強,他怕是早已忍不住毀滅一切了。
即便如此,紮馬斯的怨念也一點不少了。
“……算了。死了就死了吧。怎麽辦,找那美克星的神龍?不能及時獲得足夠的信息,時間越長,對我們越是不利啊……”
沙魯一腳把死掉的大頭星人踢飛了出去,又跳回紮馬斯身旁。
“走吧。去那美克星!”
瞬間移動發動,兩人瞬間消失。再次出現就已經站在那美克星上了。
這個宇宙,那美克星沒有受到戰火的波及。畢竟,李蒙曾經在回家的途中,在一個擁有魔法存在的“地球”上阻擊並殺死了弗利沙一次。同時,那美克星的坐標也隱藏的很好,一般宇宙船很難到達。隻有界王神、界王這些神能夠觀察,前往這顆星球。
而紮馬斯是某個平行宇宙的第10宇宙界王神的弟子,恰好就是界王之上界王神之下的神。所以,紮馬斯使用瞬間移動帶著沙魯來到了那美克星。
紮馬斯來到那美克星,開始收集龍珠。這個暫且略過不提。
卻說,1小時之前,白矮星上,李蒙卻是發生了一點狀況。
作為穿越者,擁有強大無比的金手指。巧合也好,必然也好,總之李蒙的金手指越來越強就是了。
金手指強大,這就造成了李蒙並沒有經過太多的磨練。所以,李蒙一直將自己視作普通人,而不是戰士,或者武道家什麽的。
他更是從來沒有把自己視作地球的保護神,更是沒有想過保護地球。直到他與布瑪結合,他第一次有了守護的對象。之後,漸漸的一次次的拯救地球。再之後,女兒小李悠的誕生,終於讓李蒙堅定了保護地球的責任。
現在,李蒙被束縛在白矮星上已經有不短的時間了。
“度秒如年,真的是度秒如年啊。沒有娛樂,睡不著,身體一直在吱吱作響,疼痛、麻癢不斷的襲來——簡直是人間酷刑……”
這就是李蒙的感受。但他張不開嘴,說不出話,隻能在心中不斷的咆哮。他甚至連眼睛都睜不開。
白矮星的亮度低。但那是相對於太陽等恒星說的。李蒙就躺在白矮星上。即使因為強大的引力,他睜不開眼睛。但,他仍然能夠看到,到處是白色的光芒。偶爾不經意間甚至能夠發現光芒的減弱、增強。
持續的白光刺激,強引力束縛,這些還不算完。白矮星可是恒星演化的結果,其表麵的溫度可達數萬,甚至數十萬度。
幸好李蒙的衣服是向超級神龍許願獲得的。質量上乘,結實耐用。即使這顆白矮星有著3.5萬度的高溫,衣服仍然沒有任何損壞,完好的保護了他。否則,李蒙怕是早已經熟透了。
“我當時為什麽頭腦一熱,一下子就蹦下來了呢?明明中央電腦提醒過,這顆白矮星,表麵重力是地球的10億倍,溫度3.5萬度,磁場21萬高斯……嗯……還有什麽來著?算了,忘了就忘了吧……”
張不開嘴,喊不出來,甚至連呼吸都無法呼吸。疼痛、麻癢、缺氧憋氣等等感受隻能默默的忍著。李蒙隻能努力的思考問題,努力的想事情,更加努力的去轉移注意力。
但是,李蒙的身體一刻不停的在增強,他怎麽能完全轉移的了注意力呢。要知道,身體增強的那一瞬間,仿佛將一切都升華的的感覺,簡直如同夢幻一般。如果沒有一係列的負麵效果在提醒著李蒙,李蒙怕是都要陷進去了。
結果,一正一反,一好一壞,兩種感覺交織在一起,讓李蒙的思維開始散亂了起來。
經過了一兩個小時的堅持之後,李蒙就變得仿佛昏睡了過去一樣。他的思維變得朦朦朧朧,思緒飄飄渺渺不知發散到了何處。
在一片白色的天地間,在強弱不斷變換的白色光影中,李蒙越走越遠。
那美克星上,一道銀白的流光劃過。一個身著似金非金、似銅非銅、若銀非銀的銀白色為主的裝甲的人出現在這個星球上。
“這裏是……哪裏?”
那人睜開眼睛,入眼的是一片綠色、藍色的大地,偶爾有幾棵樹,卻沒有什麽森林。簡單的地表,卻更顯星球的粗獷。
“這是……天馬座神聖衣?”
一低頭,看到水窪裏的倒影,那人瞬間認出了身上的裝甲。
“我是誰?天馬座聖鬥士?不,絕對不是!但,我為什麽穿著天馬座神聖衣?那個方向有人,去問問吧……”
金色的小宇宙包裹全身,那人的身影瞬間化作一道流光衝向了海天交接的地方。
不錯,這個人正是思維散亂、思緒飄渺,不知何處的李蒙的一部分。不過,他也可以說不是李蒙。
李蒙無意識間,催動了其強大的神之小宇宙。又不知為何,這股小宇宙攜帶者他的意識來到了那美克星,並暫時性的重塑了一副軀體,還自動製造了天馬座神聖衣作為披掛。
“什麽?什麽如何恢複實力?我不懂,別問我!不!不準說!”
半空中,流光突然停下,李蒙的身影出現。但他那神之小宇宙卻陡然升騰了起來。一道道時空裂縫憑空產生。一股能量發出,投入裂縫之中,不知道前往了何處。
此時的李蒙並不知道太多,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誰。但是,對於這種無形的探測,他本能的感到反感,所以不惜發動絕強的力量,強行打破時空阻止了那個存在的繼續探查。
做完這一切,李蒙再次化作流光。
當他再次停下的時候,李蒙已經出現在一個村落裏。
“你是李蒙吧?需要龍珠嗎?還有,丹迪在地球過的好嗎?還有,你這身衣服很漂亮啊……”
正常的那美克星人,成長時間不短。從帶走丹迪,到現在也就是幾年時間。這些小那美克星人與丹迪一樣,都還沒有長大。所以,他們看到李蒙之後都圍了過來,問東問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