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麽說,你還想繼續現在這種生活?你要知道,現在已經沒人替你照顧見華了。不過,如果有需要的話,我可以接見華到警員宿舍住。”我給他遞了根煙。


    “已經戒了。”他把煙推回,“我可不放心把妹妹交給一個閑來沒事,喜歡以毛手毛腳來活躍氣氛的金魚佬。等我把事情辦好後,就會見華一起生活,戒煙就是為了不影響她的健康。”


    (“金魚佬”即怪叔叔,粵語方言,多指有戀童癖或露體癖的中老年男性。典故源自香港一件案件:某中年男子出於誘拐的目的,在天台上養了些金魚,並對一些小女孩說:“小妹妹,叔叔帶你去看金魚好不好呀?”將對方誘騙到天台上後便伺機侵犯。此案被揭發後,“金魚佬”便成了怪叔叔的別稱。)“這話要是讓悅桐聽見,她肯定後悔沒多甩你幾巴掌。之前她不知花了多少心思也沒能讓你戒煙,現在你卻為了見華戒掉。”


    “聚舊就到此打住吧,我讓你過來是有件事要你幫忙。”他將背上的大盒子取下,交到我手上。


    盒子是木製的,長一米有餘,寬二十多厘米。背後有一跟背帶,能方便起背起來,不過捧在手裏有點沉重。我呆望著手中的盒子,不明就裏地問道:“這是什麽?”


    他答道:“是古劍坤闔跟仁孝。”


    我先是一愣,隨即將盒子打開,裏麵的確有兩把古劍,其中一把是兩年前失竊的坤闔,另一把是斷開兩截的仁孝。


    “你給我幹嘛?它們可是你的犯罪證據呢!”我驚愕道。


    他笑道:“犯罪證據?有趣,你能告訴我是怎麽回事嗎?”


    我把坤闔失竊,雨欽目擊他帶著半截仁孝離開防空洞,在吳威夫婦遭到縱火的住所中發現他的打火機,以及在王誌均家中發現他的指紋等事逐一道出,並告知警方懷疑他跟這些案件有關。


    “嗯,坤闔是我偷的,仁孝也是我拿的,但警方拿不出證據證明我犯罪,充其量隻能說我玩忽職守。至於打火機……”他說著從口袋裏掏出一個打火機遞到我手上,“雖然我已經戒煙了,但還是一直帶在身上,在火災現場找到的那個大概是文福偽造的。”


    我拿著打火機仔細觀察,跟文福給我看的照片相比,手中這個的顏色要暗黃一些,明顯是因為使用時間較長的緣故。也就是說,眼前這個才是真品。


    “那指紋又是怎麽回事?”我實在想不通他的指紋為何會出現在凶案現場。


    他語重心長地答道:“阿慕呀,你得多注意這個社會的變化。在這個科技日新月異的時代,經驗有時候會等同於偏見。現在有一種玩意叫‘指紋套’,能複製指紋。一些經常遲到早退的人,會用這玩意來混過指紋考勤機。當然,若有意陷害他人,也可能用來在凶案現場留下指紋。”


    “有你在真好,很多我怎麽也想不通的問題,對你來說隻是小菜一碟。”我向他豎起拇指,“不過,你把這兩把古劍給我幹什麽呢?”


    “為了見華。”他的神情突然變得憂愁,“文福把見華抓去了,要我用這兩把古劍將她贖金回來。”他把一部手機交到我手上,“我約你出來,是想你替我走一趟,這部手機裏有文福的號碼。”


    我看著手機及劍盒,遲疑片刻才答道:“你讓我辦的事,我從來沒有推辭。但這可是關乎見華安危的事情,你就能放下不管嗎?”


    “正因為關係到見華的安危,所以隻有交給最值得信任的兄弟,我才能安心。”他看了看手表又道:“時間已經差不多了,我還有事要辦,得先走一步。”


    “你這樣就走了?”我慌忙抓住他,“老大正準備通緝你,我想你還是先跟我回去把事情解釋一下比較好。”


    “放心,等我把事情辦妥,會給你跟老大一個交代。”他往巷口瞥了一眼,“我真的要走了,要不然你的搭檔會讓你為難。”


    我回頭往望向巷口,發現有個鬼祟的人影正在窺視我們。對方發現我回頭便立即躲藏起來。我轉過頭來,小相已在巷尾向我揮手道別,隨即隱沒於熙攘的街道當中。


    “別跑!”身後傳來熟識的聲音,剛轉過身便看見蓁蓁已經跑到跟前。


    “別追了,街上行人那麽多,你根本找不著他。”我把她攔住。


    “你縱容疑犯逃走,廳長一定會追究的!”她恨鐵不成鋼般跺了下腳,隨即看著我手中的劍盒裏的兩把古劍,“這兩把不就是重要的證物嗎?他怎麽會交給你?”


    我把劍盒合上,換上嚴肅的表情,不亢不卑地問道:“能當作沒看見嗎?”


    “不行!”她對我怒目而視,但嚴厲的眼神中又帶有三分關切,“你這樣做會把自己的前途毀掉。必須將這兩把古劍交由證物科保管,快把盒子給我。”


    “沒有商量的餘地?”我把利用劍盒上的背帶,將劍盒背上並後退一步。


    “慕,現在不是賭氣的時候,你心裏應該很清楚,我是在為你的前途著想。”她的怒意已被恨鐵不成鋼的關愛取代。


    “人生在世,不能隻著眼於功名利祿,友情其實也挺重要的。”我再度後退,“兄弟有難時,要我袖手旁觀,我可做不到。哪怕我會因此而失去工作,甚至觸犯法律……”


    “甚至因此而失去我,你也毫無不在乎?”她踏前一步向我逼問。


    “你們小倆口的感情挺不錯喲!”背後傳來一把洪亮的聲音,回頭一看,發現不知何時來了四名虎背熊腰的健碩大漢。為首者頗為眼熟,仔細一看便認出是小相的至交好友。


    此人名叫王猛,綽號“榴蓮”,是個黑道小頭目,四年前曾因涉嫌謀殺而被拘捕。當時所有證據都對他不利,大家都認定他就是凶手,唯獨小相相信他沒有殺人,日以繼夜地追查案中每一個細節,最終為他洗脫嫌疑。


    我曾經問小相,為何會相信這種毫無誠信可言的小混混。他當時的回答,至今仍在我腦海中回蕩:“因為他是我弟兄。我從不懷疑自己的弟兄,就像我從沒懷疑過你一樣。”


    榴蓮帶來的三名大漢擋在我跟蓁蓁之間,他則在我身旁挨著牆壁抽煙,以叫罵般的大嗓門對我說:“臭條子,其實我看你挺不順眼的,要不是看在小相的份上,我現在就想挨你一頓。”


    小相曾跟我說,眼前這大塊頭之所以被稱為“榴蓮”,皆因其脾性剛烈,猶如渾身長刺的榴蓮。因此,他身邊的人要麽對他敬而遠之,要麽像小相那樣與他稱兄道弟。


    我既然知他的脾性,自然不會與他計算,聳肩道:“你不會是特意來這裏向我示威吧?”


    “我才不會把時ng費在你這種小嘍囉身上。”他瞥了蓁蓁一眼,“小相知道你肯定搞不掂自己的女人,隻好讓我來當白臉。”


    “你可別傷害她!”我緊張地叫道。


    “操!”他瞪了我一眼,走到我身小聲道:“你當我第一天出來混呀?小相特意給我交代,別傷你姘婦一根汗毛。不過他可沒說我不能挨你……”他突然放聲大吼,“還不給我滾!”說著一手揪著我的後領,把我摔向巷尾,害我摔個餓狗撲屎。


    “你們想幹嘛?襲警可不是小罪!”蓁蓁驚惶叫道,隨即與榴蓮帶來的三名大漢混戰。


    榴蓮雖然對我毫不客氣,但他跟小相的關係非比尋常,既然小相交代過不能傷害蓁蓁,我想他下手會有分寸。於是我便沒理會正在跟三名大漢混戰的蓁蓁,爬起來跑出冷巷。


    走到大街上,我便掏出小相給我的手機,撥打電話簿裏唯一的號碼。電話接通後,文福的聲音從聽筒傳出:“終於想通了吧,跟我們作對的人都沒有好下場。想救你的妹妹,就趕緊拿聖劍來交換。”


    “不好意思啊,王警官,要跟你交易的人不是小相,而是我,慕申羽。”我淡然道。


    “哦,他已經被你們抓住了?”他的語氣略顯驚訝。


    “這不是問題的重點,你想要劍,我想要人,這才是我們要談的。”


    電話彼端沒有立刻作答,我隱約聽到細微的交談聲,但沒能聽清楚交談的內容。片刻後文福又道:“誰把聖劍送來也沒關係。不過我得提醒你,要是敢耍花樣,這女孩的命就沒了。”


    隨後,他要求我在今晚九點,帶上兩把古劍前往吳威夫婦住所遺址,並提醒我必須孤身赴約,若我做出任何可能引起“誤會”的舉動,他會毫不猶豫地將見華殺死。


    我想,今晚大概會是個不眠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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