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宇很開心的從atm機中取出10張紅色大鈔,照慣例拿著錢在atm機前數了一遍。上次的生活中,看到過太多atm機取出問題鈔票的新聞,搞得他不管取多少都要再數一遍,過過手。一來數量確定清楚,二來看看有沒有假的。


    1000塊並不多,但此時此刻拿在手中,向宇卻有一種無法抑製的喜悅之情,頗有種家有餘糧心不慌的感覺。


    仔細將錢裝好,向宇嘴裏哼著不知名的曲子,開心得像個受了表揚還得到了糖果的小孩子。


    龍尾路靠近泰興路這段附近,是風城最有名的酒吧一條街。許多酒吧都在這街上開了好多年,這時候酒吧的招牌大都已經亮了起來。


    靠近一家名叫灰鷹的酒吧的時候,向宇放慢了腳步。


    灰鷹酒吧門口左右兩邊高高的掛著兩隻大大的鷹的模型。不知道是木頭還是什麽做的,粗獷但十分有神,確實有著真正的鷹的味道。這是家老店,現在已經開了幾年,10多年後也依然開著。


    向宇從來沒有進去過,上次活到30歲他去酒吧的次數依然屈指可數。他刻意放慢腳步隻是為了讓自己看起來正常一點,畢竟走路太開心也會引人注意。


    然而他還是引起了關注。


    酒吧門口聚集著4.5個年青男子,看樣子和年紀向宇差不多。其中一個反複看了路過的向宇幾次,然後喊了一聲:“向宇!”。語氣堅定,聲音中充滿了驚喜。


    幾個人一齊朝向宇望去,向宇也轉過頭,看著燈光映照下的幾人。5個人當中他居然認識兩個。一個是喊他的,名字叫李子權,是小時候在村裏上學時候的同班同學,兩家住的也很近。另外一個是上次生活中,工作時候認識的,名字向宇已經忘記了。現在也還不認識。向宇之所以想靜靜的遠離這個酒吧,和這人也有很大關係。


    沒想到他兩居然認識?應該不會這麽倒黴吧。


    向宇麵上不動聲色,也裝作很驚喜的喊道:“李子權?”


    “沒錯,是我。虧你還記得我名字,我們有好幾年沒見了吧,還好你樣子和小時候差不多。”


    “是啊,我小學4年級下來以後,我們就沒見過麵了。你樣子也沒變,就是高了很多,也壯了不少。”


    上次向宇和李子權再次見麵的時候,差不多相隔了20年。李子權還是一眼認出了他,向宇的辨識度還是挺強的,畢竟多年再看,還是差不多老樣子。


    “你們這是打算喝酒?”向宇在幾人臉上再次掃視了下,率先開口說道。


    “對,你要不要一起,他們都是我在州技校的同學。”


    州技校?我還真不知道李子權也是這個學校的,這還真是巧。


    “哦,學校離這不近啊,你們怎麽跑到這邊?”


    “校門口沒喝的地方,再說離遠點,安心點。你這是要去哪裏?”


    “打算回學校,我在清光山中學。”


    “現在?你們學校也已經開始晚自習了吧,要不要和我們一起喝點酒,等下了自習你又回去,剛好可以睡覺。”


    向宇看了看李子權,又看看上次那個同事。


    暗自咬了咬牙,說道:“好吧,不過我酒量不行,我就隨便喝兩杯,我們兩個多聊聊天。”


    “行,隨便你。我們也不強行壓酒喝,能喝多少是多少。上次我們學校宿舍裏麵有個人被壓酒喝,直接送到隔壁醫院去了,現在學校裏麵抓很嚴。”


    很普通的酒吧,看樣子也就是個年青人消費為主的地方。裝修的話還是有一定特色的,帶一點美國西部風,不管是飾品還是吧台還有放置酒具的櫃台,都是那樣的風格。


    幾個人找了個長桌坐下,向宇便很無聊的到處看。李子權點完東西後把幾人介紹了下,向宇並沒有去記,倒是知道那個上次認識的人的名字了。那明,這名字很有特色。


    我怎麽就忘記了呢?


    向宇還在思考著關於那明的名字還有和他工作時候的事,服務員就已經將風花雪月啤酒上了桌。一打,12瓶。他們本身有5個人,加上向宇的話已經是6人,12瓶的話,看樣子是不夠的。


    “我先點了一件,24瓶。不夠又再說。來,先幹一個。向宇,好久不見!”說到最後的時候,李子權大聲喊道。


    6人幹了一杯,然後李子權單獨和向宇又幹了三杯。一瓶啤酒是三杯的量,才開始向宇就已經喝下去一瓶多點。完了幾人都各自開心的交談起來,一邊聊一邊吃服務員陸續端上來的小吃。瓜子、芥末毛豆、炸土豆、炸餌塊,還有炸雞爪。


    “你小子!放假回家時候怎麽從沒到我們隊上找過我。是不是把兄弟們都給忘了。”


    李子權摟著向宇的脖子,往他耳朵裏麵吹風。


    “那當然不是,我剛才不是也一下就喊出你名字了嗎。我隻是覺得朋友嘛,就算再長時間不聯係,也還是朋友。”


    “好!你這句我喜歡。來,再幹一杯。”


    兩人又再各自幹了一杯酒。


    “阿權,什麽話讓你這麽高興?”


    那明不知何時湊到了兩人身邊,問李子權道。


    “哦,我朋友——向宇,他剛才說,朋友就算再長時間不聯係,也依然是朋友。”


    “哦,這句是不錯。我們華夏自古以來就講‘君子之交淡如水’,真正的朋友那肯定是一輩子的事,一段時間不聯係算的了什麽。”


    “對,對。就是這個意思。”李子權很開心的回道。


    “不過……這句話的另一個意思,是不是有的人就算天天在一起喝酒吃肉,也不是朋友。”那明似乎意有所指,說完這句話後,他就直直的盯著向宇。


    臥槽,這家夥是傻比吧,我算是知道為什麽上次認識他時候,他說在這酒吧被人拿槍指著腦袋了。肯定是因為他嘴賤,我沒招他,沒惹他。這才第一次見麵,他就故意抬杠是幾個意思?


    李子權聽到那明這話也愣住了,沒搞懂那明這是怎麽了。


    “哪有,我可沒那個意思。朋友天天在一起吃肉喝酒,那當然是感情更好的朋友了。”向宇很大聲的說道。


    “對啊,朋友天天在一起,當然會感情更好。來,來。我們一起再幹一杯。”李子權端起酒杯大聲喊道:“敬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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