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章.歲月長
那天晚上,長安下起大雨,雪白的閃電照亮整個天幕,小李郎中從城外給人瞧病歸來,一手提著酒葫蘆,一手打著把油紙傘,晃晃悠悠在十裏集上走過。
他望見沈漁時,那人躺在一片被雨水衝開的血泊之中,赤身裸體,如同一個死物。眼睛卻一眨不眨地睜著,瞳仁沒有聚焦,似乎穿過悠長的十裏長街,透過灰蒙蒙的天幕,望向很遙遠的地方。
小郎中嚇得夠嗆,心如擂鼓,手忙腳亂地脫了衣衫,把她裹緊,那人一動不動,脈息紊亂單薄,渾身僵硬,幾乎沒了心跳,但還是執著地朝那個方向望。
手指僵硬地伸直,那雙手血肉模糊,右手兩根指頭已露出森然白骨,觸目驚心。她想要牢牢抓住什麽,寶貝似的攥在掌心裏,可是大雨傾盆,衝走了一切痕跡,連腳印也沒了,她終究,還是什麽都沒有留住。
李郎中雖年輕,卻在江湖上行走了數年,人人稱他一聲玉麵李鬼手,讚他妙手回春,能生死人肉白骨,可是這一回,他卻知道,自己治得好她的病,也醫不了她的心。
他心疼她被作踐,更痛恨她凡事不爭,一次又一次被傷,卻又一次又一次靠上去,飛蛾撲火,甘之如飴。
可是恨的多了,他又從心底裏升起一絲僥幸,或許有那麽一天,她突然醒悟了,回頭了,一眼就能看見自己站在最靠近的地方。
傷了不要緊,他總能把她救回來。
自那夜大雨之後,盛夏就轟轟烈烈的來了。
熱浪席卷了長安大街小巷,連知了也懶怠叫喚,趴在樹葉上乘涼,長安百姓茶餘飯後的談資,從秦家出了史上第一個雙科狀元,變作九九重陽時一場盛世婚宴——天子幺妹長平郡主下嫁秦家狀元郎,乃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如此過了月餘,沈漁的身體被小郎中調理得好了七七八八,唯獨一雙手遲遲未痊愈,近日時氣燥熱,竟又有幾處化膿了。
秦楚再也沒有來過,她也再不彈琵琶了,溫順的眼梢許久沒有笑容,成日望著很遠的地方發呆,有時看累了,就摸摸牆上掛著的那一把琵琶。從弦柱摸到琴身,摸了一遍又一遍,那是秦楚送她的唯一一樣東西。
病中渾渾噩噩,半夢半醒之間,她總想起七年前的秦楚,高傲得像隻昂著頭顱的小獅子,明明對賣身葬父的自己不屑一顧,卻還是偷偷派人給老鴇塞了銀錢,買下一個不被玷汙淩辱的清白之身。
過了這麽多年,她還能清晰地想起當時那份感激,感激到心甘情願身心相許。她知道秦楚並不在乎那麽點兒感激和愛慕,當時也許不過無意為之,左不過是隨手搭救了個還算順眼的貓兒狗兒。
而她也自覺地成為了秦楚豢養的一隻玩寵,心情好時逗弄一番,心情差時一腳踢開,不會反抗也不記仇。不同的是,秦楚隻有在心情不好的時候才需要她,身體力行地發泄怒氣,她勉力承受著,實在太疼了,就咬破自己的嘴唇。
這個人脾氣桀驁,囂張又暴躁,除了那張臉與拿得出手的才華,簡直一無是處。可她就是喜歡,喜歡他似乎是與生俱來的,刻在骨子裏的事,她無力抗衡。
最初的那種情緒仍始終充斥著她,支撐著她,熬過每一個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夜晚,如今不知為何,卻快要散盡了。
即便如此,她還是想他,不可遏製的想,想他的笑容,想他撫摸自己時手掌心裏的溫度,想他某天夜裏喝醉了酒,說想要娶她,和她度過餘生,想他屈指可數的好。想著想著,她抬起受傷的右手,狠狠扇了自己一記耳光。
真是賤,你怎麽就這麽賤。
那天晚上,長安下起大雨,雪白的閃電照亮整個天幕,小李郎中從城外給人瞧病歸來,一手提著酒葫蘆,一手打著把油紙傘,晃晃悠悠在十裏集上走過。
他望見沈漁時,那人躺在一片被雨水衝開的血泊之中,赤身裸體,如同一個死物。眼睛卻一眨不眨地睜著,瞳仁沒有聚焦,似乎穿過悠長的十裏長街,透過灰蒙蒙的天幕,望向很遙遠的地方。
小郎中嚇得夠嗆,心如擂鼓,手忙腳亂地脫了衣衫,把她裹緊,那人一動不動,脈息紊亂單薄,渾身僵硬,幾乎沒了心跳,但還是執著地朝那個方向望。
手指僵硬地伸直,那雙手血肉模糊,右手兩根指頭已露出森然白骨,觸目驚心。她想要牢牢抓住什麽,寶貝似的攥在掌心裏,可是大雨傾盆,衝走了一切痕跡,連腳印也沒了,她終究,還是什麽都沒有留住。
李郎中雖年輕,卻在江湖上行走了數年,人人稱他一聲玉麵李鬼手,讚他妙手回春,能生死人肉白骨,可是這一回,他卻知道,自己治得好她的病,也醫不了她的心。
他心疼她被作踐,更痛恨她凡事不爭,一次又一次被傷,卻又一次又一次靠上去,飛蛾撲火,甘之如飴。
可是恨的多了,他又從心底裏升起一絲僥幸,或許有那麽一天,她突然醒悟了,回頭了,一眼就能看見自己站在最靠近的地方。
傷了不要緊,他總能把她救回來。
自那夜大雨之後,盛夏就轟轟烈烈的來了。
熱浪席卷了長安大街小巷,連知了也懶怠叫喚,趴在樹葉上乘涼,長安百姓茶餘飯後的談資,從秦家出了史上第一個雙科狀元,變作九九重陽時一場盛世婚宴——天子幺妹長平郡主下嫁秦家狀元郎,乃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如此過了月餘,沈漁的身體被小郎中調理得好了七七八八,唯獨一雙手遲遲未痊愈,近日時氣燥熱,竟又有幾處化膿了。
秦楚再也沒有來過,她也再不彈琵琶了,溫順的眼梢許久沒有笑容,成日望著很遠的地方發呆,有時看累了,就摸摸牆上掛著的那一把琵琶。從弦柱摸到琴身,摸了一遍又一遍,那是秦楚送她的唯一一樣東西。
病中渾渾噩噩,半夢半醒之間,她總想起七年前的秦楚,高傲得像隻昂著頭顱的小獅子,明明對賣身葬父的自己不屑一顧,卻還是偷偷派人給老鴇塞了銀錢,買下一個不被玷汙淩辱的清白之身。
過了這麽多年,她還能清晰地想起當時那份感激,感激到心甘情願身心相許。她知道秦楚並不在乎那麽點兒感激和愛慕,當時也許不過無意為之,左不過是隨手搭救了個還算順眼的貓兒狗兒。
而她也自覺地成為了秦楚豢養的一隻玩寵,心情好時逗弄一番,心情差時一腳踢開,不會反抗也不記仇。不同的是,秦楚隻有在心情不好的時候才需要她,身體力行地發泄怒氣,她勉力承受著,實在太疼了,就咬破自己的嘴唇。
這個人脾氣桀驁,囂張又暴躁,除了那張臉與拿得出手的才華,簡直一無是處。可她就是喜歡,喜歡他似乎是與生俱來的,刻在骨子裏的事,她無力抗衡。
最初的那種情緒仍始終充斥著她,支撐著她,熬過每一個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夜晚,如今不知為何,卻快要散盡了。
即便如此,她還是想他,不可遏製的想,想他的笑容,想他撫摸自己時手掌心裏的溫度,想他某天夜裏喝醉了酒,說想要娶她,和她度過餘生,想他屈指可數的好。想著想著,她抬起受傷的右手,狠狠扇了自己一記耳光。
真是賤,你怎麽就這麽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