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那娜,汪那娜。


    8歲那年,因為父母離異,我和姐姐,還有弟弟隨媽媽來到了深圳。媽媽在二舅的幫助下,在福田醫院宿舍樓下開了家百貨商品。為了省開支,我們在商店的上端隔了個小隔樓,我們一家,就住在那裏。


    媽媽好傻,擔心爸爸和那女人虐待我們,自己都不知能不能養活情況下,也敢帶著我們三姐弟一起走。在這種家庭背景下,每次別人一聽到媽媽一個女人養育著3個孩子,都會發出衷心的佩服。而我們這3位小孩,得乖乖的,不知不覺成為周邊孩子懂事的表率,因為這樣才對得起媽媽的付出。我們,要成為媽媽的驕傲!


    我就不明白了,媽媽那麽漂亮,聽外公說追媽媽的人可以排一隊,怎麽就選了爸爸這麽一個壞男人呢?長得不帥,又沒有錢,就是能寫一手好字和好文章。媽媽說她是被爸爸一天一封情書打動的。好吧,從此,我對能寫會道的男人不感冒,統一給他們貼上了“隱性騙子”的標簽。


    據說在媽媽懷著我的時候,爸爸有的外遇。那個女人因為被拖拉機擦傷了腳,被爸爸背回了家,媽媽還照顧了她一段日子,她叫媽媽霞姐。腳好了後她就走了,而爸爸從那時起就經常有飯局,說喝醉了時不時在外麵過夜。而媽媽直到生下我,被爸爸嫌棄“周身嶽母相”後,幹脆連家都不回,與那女人在外麵同居起來,媽媽這才知道爸爸外麵有了人,而且還是被她當妹妹照顧著的那人。媽媽因為傷心過度,沒坐好月子得了“小月風”,大舅擔心媽媽撐不住,接媽媽回娘家看病和調理身子去了。這下好了,平日裏都是靠媽媽擺地攤掙錢養家的,媽媽不在,爸爸沒錢花就想賒賬拿些貨給他外麵的女人賣。但對方隻認我媽媽,沒答應爸爸的要求。爸爸氣不過,竟然借了朋友家的獵槍,想嚇唬下對方,以達到他的目的。結果事後,貨主舉報了他,爸爸被以搶劫罪收監,判了8年的有期徒刑。那女人離開爸爸回了坪地,而媽媽則帶著我們兩姐妹回家等爸爸服刑回來。我問過媽媽,為什麽當時還要回去等爸爸不幹脆改嫁。媽媽說擔心另嫁的話,對方會對我們兩姐妹不好,這樣就更淒涼了。


    媽媽先是學起了做雞販,風裏來雨裏去的,當時爸媽的事兒也蠻轟動的,大夥都很同情媽媽,又佩服她的堅強,所以都願意到她那購買活雞。媽媽說,有時她這才將雞籠擺出來,就被飯店啊,機關單位的食堂之類的一籠籠訂走了。媽媽攢了些錢的,就改行開了家服裝店。就這麽過了6年,爸爸因為表現良好獲得減刑兩年。在1986年,爸爸刑滿回來了。在我看來,爸爸長得好醜,又那麽高大(身高183cm,骨架很大)我有點怕他。在1988年初,媽媽生了弟弟,舉家歡慶。我們都以為這是幸福的開始,誰都沒想到,爸爸當年外遇的對象找上門來了。那女人說她一直在等爸爸,在爸爸收監期間,她為爸爸生了個兒子,取名叫汪家懷。但因為與爸爸那段不光彩的經曆,在老家不好待,隻能將兒子送給了一對潮汕夫婦。而她以探親之名到了美國做勞工,省吃儉用攢了百萬美金,就算著爸爸出獄的時間回來,想與爸爸一起找回兒子後一家三口好好一起生活。但沒想到爸爸提早出獄,還與媽媽又生了一個孩子。


    媽媽與那女人爭鬥了許久,但爸爸隻盯著那百萬美金,忘記了媽媽對他的付出,他想過人上人的生活。他跟媽媽說他既喜歡媽媽,又喜歡那女人。兩個女人都對他一往情深,為什麽不可以三人一起和睦相處呢?爸爸還說媽媽:“兩個孩子的時候都不肯走,現在三個孩子了,你能去哪?”媽媽無法接受這一切,堅決與爸爸離了婚。我們4人就這樣來了深圳,與爸爸不再有聯係。所以,我得出的結論是女人千萬別犯傻,自以為是地付出一切,以為別人會感恩,但僅僅是感動了自己,博得一些不痛不癢的憐憫與讚美而已。


    其實我蠻討厭被人同情的感覺的,不就是沒有爸爸嘛,這有什麽,為什麽大夥看我的眼光,總讓我覺得自己是個小可憐似的。而且,我很厭煩媽媽要跟老師說我們家的情況,就想讓老師多給我們一些照顧,其實我更願意像其他孩子一樣,該被說時說,而不是一副小心翼翼害怕傷害了我的表情。對了,我最最討厭的是,那些人明知道我家的情況,還老愛問我:“你爸爸呢?”。為了省事,我會直接回答:“死了!”


    唉,為了避免別人過多地詢問,內心明明住著隻調皮小精靈的我,也隻能擺出一副“生人勿近”的冷麵孔,以杜絕別人的探詢。還得了“德君商店小冰山”這個外號,而我也越來越沉默寡言,不喜與人溝通了。為此,沒少被人向媽媽投訴我,隻是我不以為然。例如:


    “我是來你們這送錢的,你家老二連個笑容都沒有,好像我應該的,連句謝謝也沒有!”


    “唉呀媽呀,這人是啞巴吧?十問九不應的。”


    “殷霞,如果不是看你一個人帶3個孩子不容易,真不願在你家老二手裏買東西……”


    偶爾,我要是說話了,看著對方一副中了六合彩似的歡喜模樣,當時是覺得莫名其妙的,現在想來卻是哭笑不得。


    年少的我,不懂生活艱辛,也不懂經營之道,隻由得自己的性子來,無意中得罪了人都不知道,還自以為很酷。


    盡管這樣,周邊的鄰居還是覺得我是非常乖的孩子:每天中午、下午放學回家,就會拿著書本到收銀台上,邊守店邊做作業,而且成績還不賴。特別是我寫的那手字,方方正正的,像印刷出來的一樣。每次別人看到都會發出一聲聲感歎,我內心裏其實是有些小得意的。


    就是這樣,我成長到了1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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