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遍瀟湘外,疏林玉露寒,鳳毛叢勁節,隻上盡頭竿。
這首詩很幼稚,也不像應試的格式。大致這時居正的聲名,在湖廣已經很大,所以主考給他臨時的口試,和平常的形式不同。單憑居正的年齡和聲名,原有中舉的希望。但是因為湖廣巡撫顧璘的主張,這次卻沒有成功。
顧璘,應天府上元縣人,是當時有名的才子,和同縣陳沂、王韋稱為金陵三俊,其後又加入寶應朱應登,稱為四大家。(16)他認為十三歲的孩子就中舉人,以後便會自滿,反而把上進的誌願打消,這是對於居正的不利,因此主張趁此給他一些挫折,使他更能奮發。他和監試的馮禦史說:“張居正是一個大材,早些發達,原沒有什麽不可,不過最好還讓他遲幾年,等到才具老練了,將來的發展更沒有限量。這是禦史的事,一切請你斟酌吧。”這次居正的考卷,很得湖廣按察僉事陳束的欣賞。陳束極力主張錄取,但是監試禦史想起顧璘的吩咐,竭力拒絕,居正竟沒有錄取。這件事對於居正發生一個很深刻的印象。居正對於顧璘,始終感激。委實這是一件值得感激的事。要是居正就在這年中舉,不過早了三年,以後也許在湖廣添一個唐寅那樣的人物,而一生的事業,便會在詩酒風流中消逝。他自己也曾說:
仆昔年十三,大司寇東橋顧公,時為敝省巡撫,一見即許以國士,呼為小友。每與藩、臬諸君言:“此子將相材也。昔張燕公識李鄴侯於童稚,吾庶幾雲雲。”又解束帶以相贈曰:“子他日不束此,聊以表呂虔意耳。”一日留仆共飯,出其少子,今名峻者,指示之曰:“此荊州張秀才也。他年當樞要,汝可往見之,必念其為故人子也。”仆自以童幼,豈敢妄意今日,然心感公之知,思以死報,中心藏之,未嚐敢忘。(17)
嘉靖十九年,居正十六歲,再應鄉試,這次居然中試。十六歲的舉人,畢竟很年輕了。恰巧這時顧璘正在安陸督工,居正到安陸進見,顧璘很高興,把自己的犀帶贈給他,說道:“古人都說大器晚成,這是為中材說法罷了。當然你不是一個中材,上次我對於馮禦史的囑咐,竟耽誤了你三年,這是我的錯誤了。但是我希望你要有遠大的抱負,要做伊尹,做顏淵,不要隻做一個年少成名的秀才。”其實顧璘對於居正十六歲中舉的事,畢竟還以為太早。
就在這年,遼嗣王憲三年喪服已滿,照例襲封,成為第七代遼王。居正的發達,當然會加重母妃的督責,也增添憲的慚憤。一切的怨恨,都發泄到遼府護衛張鎮的身上。據說憲把張鎮召進遼府,賜他喝酒。張鎮看到孫兒中舉,遼王又賜酒,正得開懷暢飲。可是一杯又一杯,也委實喝不下了,憲強還要他喝。最後,張鎮竟是醉死的,因此在居正、憲中間,又添了一件大仇,然而表麵一切,還是非常的親近。居正的曾祖“謇子”,大致已經死了,沒有看到居正的發達。
居正鄉試中試的第二年,嘉靖二十年辛醜,是會試的一年,這次居正曾否入京會試,不可考。明代的製度,鄉試的次年便是會試,新科的舉人都要入京,也許居正因為年齡太小,沒有去。到嘉靖二十三年甲辰,居正入京會試,這次卻失敗了。他曾說到失敗的原因:
夫欲求古匠之芳躅,又合當世之軌轍,唯有絕世之才者能之,明興以來,亦不多見。吾昔童稚登科,冒竊盛名,妄謂屈宋班馬,了不異人,區區一第,唾手可得,乃棄其本業,而馳騖古典。比及三年,新功未完,舊業已蕪,今追憶當時所為,適足以發笑而自點耳。甲辰下第,然後揣己量力,複尋前轍,晝作夜思,殫精畢力,幸而藝成,然亦僅得一第止耳,猶未能掉鞅文場,奪標藝苑也。(18)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居正再行入京會試,會試以後,再與殿試。這次成功了,中二甲進士,選庶吉士。《明史·選舉誌》言:“成祖初年,內閣七人非翰林者居其半,翰林纂修亦諸色參用。自天順二年,李賢奏定纂修專選進士,由是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南北禮部尚書、侍郎,及吏部右侍郎非翰林不任,而庶吉士始進之時,已群目為儲相。通計明一代宰輔一百七十餘人,由翰林者十九,蓋科舉視前代為盛,翰林之盛則前代所絕無也。”居正這時,已經身居儲相之列了。
居正會試時,座主是孫承恩、張治,因為他考《禮記》,所以他的房師是閱《禮記》試卷的陳以勤、吳維嶽。進士一甲第一人是李春芳,其後與居正同時為大學士,同科還有殷士儋、王世貞、汪道昆、王宗茂,吳百朋、劉應節、王遴、殷正茂、淩雲翼、陸光祖、楊巍、宋儀望、徐栻、楊繼盛。這一科有第一流的首相、第一流的文人、立功邊疆的大帥、彈劾權倖的忠臣,可算得人甚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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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穆宗隆慶六年張居正為首輔起,至思宗崇禎十七年為止。
(2) 文集十《先考觀瀾公行略》。其子敬修作《文忠公行實》,則稱始祖福,廬州合肥人。
(3) 書牘十。
(4) 《方言》謇,吃也,謇子二字出此。
(5) 書牘三《答楚按院陳燕野辭表閭》。
(6) 書牘三《答吳堯山言宏願濟世》。
(7) 見王世貞《首輔傳》。周聖楷《楚寶·張居正傳》《觀瀾公行略》《文忠公行實》皆諱其事。
(8) 《觀瀾公行略》。
(9) 文集十《先考觀瀾公行略》。
(10) 書牘十五《謝病別徐存齋相公》。
(11) 書牘十五《答廉憲王鳳洲八》。
(12) 文集八。
(13) 張鎮一子文明,即觀瀾公。《行實》稱世父龍湫公,似非文明兄弟。
(14) 《明史·張居正傳》稱十五為諸生與《首輔傳》同,當係嘉靖十五年之誤。
(15) 十三歲應試作於楚王孫園亭。
(16) 見《明史》卷二八六《文苑傳四》。
(17) 書牘十五《與南掌院趙麟陽》。
(18) 書牘十五《示季子懋修》。
這首詩很幼稚,也不像應試的格式。大致這時居正的聲名,在湖廣已經很大,所以主考給他臨時的口試,和平常的形式不同。單憑居正的年齡和聲名,原有中舉的希望。但是因為湖廣巡撫顧璘的主張,這次卻沒有成功。
顧璘,應天府上元縣人,是當時有名的才子,和同縣陳沂、王韋稱為金陵三俊,其後又加入寶應朱應登,稱為四大家。(16)他認為十三歲的孩子就中舉人,以後便會自滿,反而把上進的誌願打消,這是對於居正的不利,因此主張趁此給他一些挫折,使他更能奮發。他和監試的馮禦史說:“張居正是一個大材,早些發達,原沒有什麽不可,不過最好還讓他遲幾年,等到才具老練了,將來的發展更沒有限量。這是禦史的事,一切請你斟酌吧。”這次居正的考卷,很得湖廣按察僉事陳束的欣賞。陳束極力主張錄取,但是監試禦史想起顧璘的吩咐,竭力拒絕,居正竟沒有錄取。這件事對於居正發生一個很深刻的印象。居正對於顧璘,始終感激。委實這是一件值得感激的事。要是居正就在這年中舉,不過早了三年,以後也許在湖廣添一個唐寅那樣的人物,而一生的事業,便會在詩酒風流中消逝。他自己也曾說:
仆昔年十三,大司寇東橋顧公,時為敝省巡撫,一見即許以國士,呼為小友。每與藩、臬諸君言:“此子將相材也。昔張燕公識李鄴侯於童稚,吾庶幾雲雲。”又解束帶以相贈曰:“子他日不束此,聊以表呂虔意耳。”一日留仆共飯,出其少子,今名峻者,指示之曰:“此荊州張秀才也。他年當樞要,汝可往見之,必念其為故人子也。”仆自以童幼,豈敢妄意今日,然心感公之知,思以死報,中心藏之,未嚐敢忘。(17)
嘉靖十九年,居正十六歲,再應鄉試,這次居然中試。十六歲的舉人,畢竟很年輕了。恰巧這時顧璘正在安陸督工,居正到安陸進見,顧璘很高興,把自己的犀帶贈給他,說道:“古人都說大器晚成,這是為中材說法罷了。當然你不是一個中材,上次我對於馮禦史的囑咐,竟耽誤了你三年,這是我的錯誤了。但是我希望你要有遠大的抱負,要做伊尹,做顏淵,不要隻做一個年少成名的秀才。”其實顧璘對於居正十六歲中舉的事,畢竟還以為太早。
就在這年,遼嗣王憲三年喪服已滿,照例襲封,成為第七代遼王。居正的發達,當然會加重母妃的督責,也增添憲的慚憤。一切的怨恨,都發泄到遼府護衛張鎮的身上。據說憲把張鎮召進遼府,賜他喝酒。張鎮看到孫兒中舉,遼王又賜酒,正得開懷暢飲。可是一杯又一杯,也委實喝不下了,憲強還要他喝。最後,張鎮竟是醉死的,因此在居正、憲中間,又添了一件大仇,然而表麵一切,還是非常的親近。居正的曾祖“謇子”,大致已經死了,沒有看到居正的發達。
居正鄉試中試的第二年,嘉靖二十年辛醜,是會試的一年,這次居正曾否入京會試,不可考。明代的製度,鄉試的次年便是會試,新科的舉人都要入京,也許居正因為年齡太小,沒有去。到嘉靖二十三年甲辰,居正入京會試,這次卻失敗了。他曾說到失敗的原因:
夫欲求古匠之芳躅,又合當世之軌轍,唯有絕世之才者能之,明興以來,亦不多見。吾昔童稚登科,冒竊盛名,妄謂屈宋班馬,了不異人,區區一第,唾手可得,乃棄其本業,而馳騖古典。比及三年,新功未完,舊業已蕪,今追憶當時所為,適足以發笑而自點耳。甲辰下第,然後揣己量力,複尋前轍,晝作夜思,殫精畢力,幸而藝成,然亦僅得一第止耳,猶未能掉鞅文場,奪標藝苑也。(18)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居正再行入京會試,會試以後,再與殿試。這次成功了,中二甲進士,選庶吉士。《明史·選舉誌》言:“成祖初年,內閣七人非翰林者居其半,翰林纂修亦諸色參用。自天順二年,李賢奏定纂修專選進士,由是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南北禮部尚書、侍郎,及吏部右侍郎非翰林不任,而庶吉士始進之時,已群目為儲相。通計明一代宰輔一百七十餘人,由翰林者十九,蓋科舉視前代為盛,翰林之盛則前代所絕無也。”居正這時,已經身居儲相之列了。
居正會試時,座主是孫承恩、張治,因為他考《禮記》,所以他的房師是閱《禮記》試卷的陳以勤、吳維嶽。進士一甲第一人是李春芳,其後與居正同時為大學士,同科還有殷士儋、王世貞、汪道昆、王宗茂,吳百朋、劉應節、王遴、殷正茂、淩雲翼、陸光祖、楊巍、宋儀望、徐栻、楊繼盛。這一科有第一流的首相、第一流的文人、立功邊疆的大帥、彈劾權倖的忠臣,可算得人甚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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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穆宗隆慶六年張居正為首輔起,至思宗崇禎十七年為止。
(2) 文集十《先考觀瀾公行略》。其子敬修作《文忠公行實》,則稱始祖福,廬州合肥人。
(3) 書牘十。
(4) 《方言》謇,吃也,謇子二字出此。
(5) 書牘三《答楚按院陳燕野辭表閭》。
(6) 書牘三《答吳堯山言宏願濟世》。
(7) 見王世貞《首輔傳》。周聖楷《楚寶·張居正傳》《觀瀾公行略》《文忠公行實》皆諱其事。
(8) 《觀瀾公行略》。
(9) 文集十《先考觀瀾公行略》。
(10) 書牘十五《謝病別徐存齋相公》。
(11) 書牘十五《答廉憲王鳳洲八》。
(12) 文集八。
(13) 張鎮一子文明,即觀瀾公。《行實》稱世父龍湫公,似非文明兄弟。
(14) 《明史·張居正傳》稱十五為諸生與《首輔傳》同,當係嘉靖十五年之誤。
(15) 十三歲應試作於楚王孫園亭。
(16) 見《明史》卷二八六《文苑傳四》。
(17) 書牘十五《與南掌院趙麟陽》。
(18) 書牘十五《示季子懋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