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個體心理學學會後,我關注的重心從理論轉向實踐。我先是在維也納建立了一個青少年谘詢中心,後來又依照這一模式在其他六個城市也建立了這一組織,奧古斯特·艾希霍恩[1]、埃爾溫·韋克斯貝格以及魯道夫·德雷克斯等人都被我聘請為中心的名譽顧問,此外,夏洛特·比勒[2]還免費在家中接待尋求幫助的青少年。 1930年我首次在學校畢業季期間組織了一次專項行動,效果明顯,維也納多年來首次無一例學生自殺記錄。


    國外開始對這項工作表現出興趣,於是我被邀請去各地做這方麵的講座。在柏林我結識了威廉·賴希[3],他對我的青少年谘詢工作很感興趣,於是一連幾小時開著他那輛敞篷車,帶我在柏林市區閑逛,一邊兜風一邊和我討論我在谘詢中心裏遇到的各類性問題。此外,我還在布拉格和布達佩斯的學術圈子裏做了演講,並在布拉格結識了奧托·珀茨爾[4],後者後來來到維也納,成為瓦格納—堯雷格[5]的接班人,被我引為終身的良師益友。


    在我看來,珀茨爾是除了弗洛伊德和阿德勒之外的另外一位天才人物,而且他也完美地繼承了天才們丟三落四、不拘小節的毛病。下麵這件事是千真萬確發生在他身上的:有一天他來我的診所,走進我的辦公室後,他把傘(這把傘他平日裏一直隨身帶在身邊)順手掛在衣架,就跟我聊起某個病例。過了一會兒,他起身告辭,我送他出去,沒多久他又折返回來——他把傘落在我這兒了,於是他取了傘,再次離開。這時我突然發現,他錯把我的傘拿走了,連忙喊他:“教授,你拿的是我的傘!”


    “抱歉。”他說,又回來拿走自己的傘。他走後,我才發現他沒把我的傘還回來,於是不得不再次跑出去喊他:“教授,您怎麽把兩把傘都拿走啦?!”


    於是他又一次道歉,第三次回到我的辦公室,這一次,他終於正確地拿走了自己的傘!


    那一次,我受德國青少年救濟中心的瑪格麗特·羅勒(margarete roller)女士邀請,在布爾諾做講座,講座結束後大家一起去飯館吃飯,羅勒突然若有所思地說,她想起來,幾十年前她曾經跟我父親在青少年救濟方麵有過合作,現在她又在和這人的兒子合作同樣的事情!


    當年我父親和約瑟夫·瑪利亞·馮·貝爾恩賴特部長共同建立了兒童保護和青少年救濟中心,在青年時的我眼中,沒有什麽比這方麵的事情更無聊的了,直到現在經瑪格麗特的提醒我才意識到,原來我也同樣在做青少年救濟方麵的事情——不過是從心理層麵罷了。


    簡單地用過餐後,我與大家匆忙告別——我得趕緊飛回維也納去。想想吧,那是1930年!我坐的是一架四人座的小飛機,裏麵卻隻有我一個乘客,而我必須先在機場稱重,以確定小飛機能否負荷得了。那時候飛行員的駕駛艙還是露天的,不像現在是一個密閉的空間。不管怎樣,那次坐飛機——也是我第一次坐飛機,對我來說還是相當刺激的。不過當時這也是無奈之舉,我必須趕回維也納去給一所業餘大學上課——我從1927年開始就在那兒教課了,那還是第一次在維也納的業餘大學開設心理保健課程。


    說到這兒,我還想起我當時為了引起女孩的注意而經常耍的一個小花招——因為單憑長相我可辦不到。假如我在舞會上認識了一個女孩,我會很興奮地向她介紹,我特別喜歡去業餘大學聽一個叫弗蘭克爾的人講課,講得特別棒,建議她一定要去聽一下——當然她很樂意隨我去聽課。於是我們在某天晚上一起來到齊庫斯街上的一個中學的大禮堂裏——這是因為這段時間以來弗蘭克爾的課最受大家歡迎,聽課的人很多——出於謹慎考慮,我選擇禮堂前排的一個角落位置坐下,接下來,大家能夠想到,當這個女孩看到和自己一起來的同伴突然站起來,在大家的掌聲中走上講台,內心會是多麽的驚訝了吧。


    我不但常年在業餘大學授課,還定期為社會主義工人青年團的一些組織做講座。每次講座最後,我都會解答幾個聽眾用紙條遞上來的問題,上百場講座下來,這些積累的問題,連同我在青少年谘詢中心裏與上千位谘詢者的交流所得一起,形成了一筆寶貴的經驗財富。


    也許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珀茨爾第一次應該也是唯一一次給我開了紅燈——他同意了自己醫院裏心理治療科主任奧托·科格雷的請求,讓當時還是醫學院學生的我(我當時還沒拿到博士學位)自主地開展心理治療工作。這時,我努力忘記學到的精神分析和個體心理學的理論知識,轉而從患者身上學習:我仔細傾聽患者的談話,想從中了解,他都做了些什麽,使得自己的情況開始好轉的,我開始即興發揮。


    這樣一來,我打起十二分精神注意患者對我說的話,卻總是忘記我給對方說了些什麽,所以經常會有這樣的場景:我聽我的患者告訴我,他是如何使用“矛盾意向法”來克服自己的心理障礙的——當然,我正式提出並使用這一概念是很久以後的事了,第一次提出應該是1939年在《瑞士神經病學和精神病學檔案》(schweizer archiv für neurologie und psychiatrie)上——於是我問對方,他如何會想到這個主意,卻總會聽到對方用驚訝的語氣說:“這都是您上次告訴我的呀!”噢,我居然把我自己的“發明”給忘記了!


    [1] 奧古斯特·艾希霍恩(august aichhorn, 1878—1949),奧地利教育家、精神分析學家,精神分析教育學創始人。——譯者注


    [2] 夏洛特·比勒(charlotte bühler, 1893—1974),德國女心理學家,她在30年代將兒童和青少年心理學家召集起來,成立維也納學派,開展發展和智力測試。——譯者注


    [3] 威廉·賴希(wilhelm reich, 1897—1957),奧地利精神分析學家,他嚐試將馬克思和弗洛伊德的理論結合起來,同時對恐懼和性進行生物學、心理學的研究,對60年代的反暴力運動產生重要影響。代表作有《法西斯主義的群眾心理學》(die massenpsychologie des faschismus, 1933)、《性革命》(die sexuelle revolution, 1945)、《性格分析》(charakteranalyse, 1933)。——譯者注


    [4] 奧托·珀茨爾(otto p?tzl, 1877—1962),精神病科醫生、神經病學家。——譯者注


    [5] 尤利烏斯·裏特爾·瓦格納·馮·堯雷格(julius ritter wagner von jauregg, 1857—1940),奧地利心理學家,他的以瘧原蟲接種來治療麻痹性癡呆的研究使他獲得了1927年的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譯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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