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越來越熟練的小騙子
有本事來抓我吧:一個詐騙犯令人驚異的真實故事 作者:弗蘭克·威·阿巴納勒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世界各地各航空公司之間的免費搭乘製度,也是以互利互惠的商業慣例為基礎的。這不僅僅是出於禮貌,它使飛行員和副駕駛員在遇到緊急情況或執行主要任務時具有最大限度的機動性。
然而,與免費搭乘的協議和製度相關的監督、審查及其他監控手續,卻是非常鬆散、馬虎,甚至根本不存在的,至少在那個時期是這樣。這也是可以理解的,當時機場的保安人員很少。恐怖分子襲擊機場、歹徒劫機等做法還沒有流行。機場本身作為一個個小城市,當時的犯罪率很低,其最常見的問題是盜竊。
看來,除非萬不得已,沒有人深入粉紅色“搭機”單子的背後,調查一下提出要求的飛行員是否有良好的信譽。免費搭乘的表格有一份原件和兩份複印件。原件作為登機牌給了我,我把它交給負責登機的空中小姐。我知道,地麵指揮部的職員每次都打電話給聯邦航空局塔台,告訴那裏的工作人員某某航班上將有一位搭機的乘客,但我不知道粉紅色單子中的一聯要轉到聯邦航空局那裏。據我推測,單子的第三聯存在該航空公司的指揮部檔案中。一個向警察報告我有越軌行為的航空公司官員,提出了一個他認為合乎邏輯的解釋:“一個人穿著飛行員製服,帶著合適的證件,而且顯然對搭機手續非常熟悉,你怎麽可能想到他是一個冒牌貨呢,見鬼!”
但我總是懷疑我填寫的大部分搭機單最後都進了垃圾箱,不管是原件還是後麵兩聯複印件。
對我有利的因素還有兩點。我開始行騙時胃口不大。我在汽車旅館、旅店和航空公司售票櫃台開支票時,總把數額限製在100美元以內,對方還經常對我說他們手頭現金不夠,最多隻能兌換50或75美元。我的一張無效支票通過銀行的票據交換所回到紐約,通常需要好幾天,當支票被打上“資金不夠”的戳記退回原處時,我早已遠走高飛了。我有一個合法的賬戶(至少表麵上是如此),這也是我屢屢得手的一個有利因素。而且銀行退回我的支票時,上麵蓋的戳記不是“無效”、“支票詐騙”或“偽造票據”。支票退回來時,上麵隻標著“資金不夠”的字樣。
航空公司和旅館每天經手無數張支票。因為資金不夠而退回的支票,大多數都不是蓄意行騙。通常隻是提供支票的人一時資金短缺,開出了空頭支票。在大多數情形下,人們會找到這些人,使他們的支票變得有效。至於我開出的那些支票,在許多情況下它們首先被收集起來,然後人們才著手通過泛美查找我的下落。我可以肯定在另外許多情況下,受害的商家幹脆把這筆損失勾銷,不再追究。
那些堅持刨根究底的人,通常把事情匯報給當地的警察局,而這反而助長和鼓勵了我。警察機關很少配備人員充足的打假小分隊或專門打擊支票詐騙的部門,就連大都市的警察局也是這樣。
負責調查支票詐騙細節的警官,其工作量之大,是任何警察局的任何偵探都難以比擬的。假支票詐騙是一種最常見的犯罪行為,職業的支票詐騙犯是所有罪犯中最狡猾、最難抓獲的。今天是這樣,當年也是這樣,這並不能反映有關警官的能力和決心。如果考慮到他們每天經手的投訴數量,您會覺得他們的成功率值得稱讚呢。有些警察通常隻抓大案要案。比如,一組偵探正在全力偵破一起用假工資支票行騙的活動,罪犯每星期都從當地商人手裏騙取10000美元,顯然是一個犯罪團夥所為。他們還接到一個珠寶商的投訴,一個騙子用假支票從他那裏騙走了一枚3000美元的戒指。還有一個銀行家也來報案,說他的銀行為一張偽造的本票兌換了7500美元現金。另外他們還要處理幾十個牽涉本地騙客的案子。就在這時他們接到一個汽車旅館老板的投訴,說一個騙子冒充航空公司的飛行員,從他那裏騙走了100美元。而這個犯罪行為還是兩星期前發生的。
那麽,偵探們會怎麽做呢?他們做幾個例行公事的姿態,僅此而已。他們證實此人在紐約的地址是假的。他們了解到泛美公司的職員名單上沒有這個人。也許他們還會更深入一步,調查到該詐騙犯在某航空公司騙得免費旅行,飛往芝加哥、底特律、費城、洛杉磯或其他遙遠的地方。他們用警察局的電傳機向各有關城市發出通知,並將這個投訴分類歸檔,以便今後參考。他們也隻能做到這一步了。
於是,我就像大黃蜂一樣,繼續飛來飛去,順帶著撈點蜂蜜。
如果考慮到我的最後兩點主觀推測,我這樣輕鬆隨便、肆無忌憚地行騙就不足為怪了。在當時,國家犯罪信息中心(ncic)還沒有作為警方的一個辦案工具而存在。如果我當時要對付電腦管理的警察連鎖機構,它具有豐富得驚人的犯罪事實和數據資源,我的行騙生涯大概就會縮短許多年。最後一點,由於我創造的騙局這樣令人難以置信、這樣不可思議、這樣明目張膽,所以它就奇跡般地成功了。
在我冒險生涯的最後幾個月中,有一次碰上了一位大陸航空公司的機長,我以前好幾次都免費搭乘過他的飛機。一時間,我感到非常緊張,但他熱情地跟我打招呼,消除了我的恐慌。他大聲笑著,說,“您知道嗎,弗蘭克,兩個月前我跟一個德爾塔公司的空中小姐聊天,她說您是個冒牌貨。我對她說這是不可能的,您開過我的飛機,操作過駕駛盤。小夥子,您對那姑娘做了什麽?把她從床上踢下來了?”
這就是我的曆險記。對我來說,最初幾年真是實實在在的曆險。當然了,是犯罪曆險記,但不管怎麽說也是曆險。
我隨身帶著一個筆記本,在上麵偷偷記下許多短語、技術數據、五花八門的信息、人名、日期、地名、電話號碼、思想片斷和一大堆我認為必要或可能有用的其他資料。
這真是個大雜燴的飛行日誌,是一本教科書、小黑名冊、日記和航空聖經,我的行騙經曆越長,它的內容就越多、越充實。筆記本上最初記錄的詞匯中有一個“滑翔指示燈”。 下期我通過觀察和傾聽,熟練掌握了許多有助於鞏固我假冒身份的東西。每次別人給我耳機,讓我監聽空中的交通情況,我都欣然接受,盡管許多飛行員更喜歡一種通話盒,那樣就不需要耳機了。
然而,與免費搭乘的協議和製度相關的監督、審查及其他監控手續,卻是非常鬆散、馬虎,甚至根本不存在的,至少在那個時期是這樣。這也是可以理解的,當時機場的保安人員很少。恐怖分子襲擊機場、歹徒劫機等做法還沒有流行。機場本身作為一個個小城市,當時的犯罪率很低,其最常見的問題是盜竊。
看來,除非萬不得已,沒有人深入粉紅色“搭機”單子的背後,調查一下提出要求的飛行員是否有良好的信譽。免費搭乘的表格有一份原件和兩份複印件。原件作為登機牌給了我,我把它交給負責登機的空中小姐。我知道,地麵指揮部的職員每次都打電話給聯邦航空局塔台,告訴那裏的工作人員某某航班上將有一位搭機的乘客,但我不知道粉紅色單子中的一聯要轉到聯邦航空局那裏。據我推測,單子的第三聯存在該航空公司的指揮部檔案中。一個向警察報告我有越軌行為的航空公司官員,提出了一個他認為合乎邏輯的解釋:“一個人穿著飛行員製服,帶著合適的證件,而且顯然對搭機手續非常熟悉,你怎麽可能想到他是一個冒牌貨呢,見鬼!”
但我總是懷疑我填寫的大部分搭機單最後都進了垃圾箱,不管是原件還是後麵兩聯複印件。
對我有利的因素還有兩點。我開始行騙時胃口不大。我在汽車旅館、旅店和航空公司售票櫃台開支票時,總把數額限製在100美元以內,對方還經常對我說他們手頭現金不夠,最多隻能兌換50或75美元。我的一張無效支票通過銀行的票據交換所回到紐約,通常需要好幾天,當支票被打上“資金不夠”的戳記退回原處時,我早已遠走高飛了。我有一個合法的賬戶(至少表麵上是如此),這也是我屢屢得手的一個有利因素。而且銀行退回我的支票時,上麵蓋的戳記不是“無效”、“支票詐騙”或“偽造票據”。支票退回來時,上麵隻標著“資金不夠”的字樣。
航空公司和旅館每天經手無數張支票。因為資金不夠而退回的支票,大多數都不是蓄意行騙。通常隻是提供支票的人一時資金短缺,開出了空頭支票。在大多數情形下,人們會找到這些人,使他們的支票變得有效。至於我開出的那些支票,在許多情況下它們首先被收集起來,然後人們才著手通過泛美查找我的下落。我可以肯定在另外許多情況下,受害的商家幹脆把這筆損失勾銷,不再追究。
那些堅持刨根究底的人,通常把事情匯報給當地的警察局,而這反而助長和鼓勵了我。警察機關很少配備人員充足的打假小分隊或專門打擊支票詐騙的部門,就連大都市的警察局也是這樣。
負責調查支票詐騙細節的警官,其工作量之大,是任何警察局的任何偵探都難以比擬的。假支票詐騙是一種最常見的犯罪行為,職業的支票詐騙犯是所有罪犯中最狡猾、最難抓獲的。今天是這樣,當年也是這樣,這並不能反映有關警官的能力和決心。如果考慮到他們每天經手的投訴數量,您會覺得他們的成功率值得稱讚呢。有些警察通常隻抓大案要案。比如,一組偵探正在全力偵破一起用假工資支票行騙的活動,罪犯每星期都從當地商人手裏騙取10000美元,顯然是一個犯罪團夥所為。他們還接到一個珠寶商的投訴,一個騙子用假支票從他那裏騙走了一枚3000美元的戒指。還有一個銀行家也來報案,說他的銀行為一張偽造的本票兌換了7500美元現金。另外他們還要處理幾十個牽涉本地騙客的案子。就在這時他們接到一個汽車旅館老板的投訴,說一個騙子冒充航空公司的飛行員,從他那裏騙走了100美元。而這個犯罪行為還是兩星期前發生的。
那麽,偵探們會怎麽做呢?他們做幾個例行公事的姿態,僅此而已。他們證實此人在紐約的地址是假的。他們了解到泛美公司的職員名單上沒有這個人。也許他們還會更深入一步,調查到該詐騙犯在某航空公司騙得免費旅行,飛往芝加哥、底特律、費城、洛杉磯或其他遙遠的地方。他們用警察局的電傳機向各有關城市發出通知,並將這個投訴分類歸檔,以便今後參考。他們也隻能做到這一步了。
於是,我就像大黃蜂一樣,繼續飛來飛去,順帶著撈點蜂蜜。
如果考慮到我的最後兩點主觀推測,我這樣輕鬆隨便、肆無忌憚地行騙就不足為怪了。在當時,國家犯罪信息中心(ncic)還沒有作為警方的一個辦案工具而存在。如果我當時要對付電腦管理的警察連鎖機構,它具有豐富得驚人的犯罪事實和數據資源,我的行騙生涯大概就會縮短許多年。最後一點,由於我創造的騙局這樣令人難以置信、這樣不可思議、這樣明目張膽,所以它就奇跡般地成功了。
在我冒險生涯的最後幾個月中,有一次碰上了一位大陸航空公司的機長,我以前好幾次都免費搭乘過他的飛機。一時間,我感到非常緊張,但他熱情地跟我打招呼,消除了我的恐慌。他大聲笑著,說,“您知道嗎,弗蘭克,兩個月前我跟一個德爾塔公司的空中小姐聊天,她說您是個冒牌貨。我對她說這是不可能的,您開過我的飛機,操作過駕駛盤。小夥子,您對那姑娘做了什麽?把她從床上踢下來了?”
這就是我的曆險記。對我來說,最初幾年真是實實在在的曆險。當然了,是犯罪曆險記,但不管怎麽說也是曆險。
我隨身帶著一個筆記本,在上麵偷偷記下許多短語、技術數據、五花八門的信息、人名、日期、地名、電話號碼、思想片斷和一大堆我認為必要或可能有用的其他資料。
這真是個大雜燴的飛行日誌,是一本教科書、小黑名冊、日記和航空聖經,我的行騙經曆越長,它的內容就越多、越充實。筆記本上最初記錄的詞匯中有一個“滑翔指示燈”。 下期我通過觀察和傾聽,熟練掌握了許多有助於鞏固我假冒身份的東西。每次別人給我耳機,讓我監聽空中的交通情況,我都欣然接受,盡管許多飛行員更喜歡一種通話盒,那樣就不需要耳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