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2>第一節 香頭的意義與成因</h2>
“香頭”是一種替仙家服務,以行道來修福的人。此處所說的仙家,主要是指“四大門”而言。至於仙家的類別,以後要有專節來討論,此處暫且從略。行道就是醫病、除祟、禳解、指示吉凶等方術。從仙家的口氣來說,香頭是仙家的“當差的”。若是站在香頭的立場說,也是與某某仙家“當香差”,或是自稱為仙家的弟子。顯然地在仙家與香頭之間有一種主從的關係。
作者所知道的香頭當中,沒有一個人表示其“當香差”是出於自動的、情願的。反而言之,完全是被動的、不可避免的;若再說得明顯一點,就是完全受到“四大門”“拿法”之故。“拿法”的意思,就是說某個仙家占據某人的身體,強迫此人替他服役。當此人身體被占據的時候,其所表現的症候乃是昏迷、胡言亂語、瘋狂狀態,甚至家庭生活都因此種反常的舉動而有將正常規律破壞的危險,直到被占據的人允許了“當香差”,仙家方會停止“拿法”。
當一個人被“拿法”時,生理上、心理上同時有了強烈的變動;前者如頭疼、身體發麻等等的症候,後者則指一些瘋狂狀態而言。同時,還有“借位說話”的情形。“借位說話”的意思是,仙家藉著被“拿法”的人的身體來說話,被“拿法”的人如說話時代表仙家的口氣,那就是“借位說話”了。家中的人當此時,便可以向他央求,請仙家停止“拿法”,允許並保證被“拿法”者以後必“當香差”,這樣一來,仙家便可以停止“拿法”了。
現在進入一個新的問題,就是說“當香差”的資格是什麽?這可以分為兩種:第一種是“秉氣微”的,這個名詞雖被鄉民普遍地用著,但是它的意義卻不十分容易用一個相當的詞來說明。它所代表的意義,可以說是“因心理和生理的不健全,而有招致邪祟侵入之可能的一種狀態”。第二種是“有仙根”的。這就是說,某人或在前生與仙家曾發生過關係——最普遍的是主從的關係,或是某人前生與某仙家同類,有親統的關係。後者之“當香差”更是責無旁貸的。但是,據海澱楊家井19號張斌香頭說,“秉氣微”的人並沒有當香差的可能,必須有“仙根”才成,一個被“拿法”的人有無“仙根”,是由香頭所頂的仙家來指明的。
以上所述的兩種情形是尋常的。此外,還有一種偶然的情形,如有某人犯了仙家的禁忌,而被“拿法”,也可以因允許“當香差”而複原。
作者在下麵將要舉出實例以說明每種情形。
在清華園車站附近藍旗村,有一汪香頭,七年之前被“瘸老爺子”“拿法”(“瘸老爺子”為一修煉多年之狐狸。乾隆皇帝某次打圍的時候,曾經把它的後腿用火槍打傷。它現在是汪香頭香壇上“主壇”的神仙,附近的鄉民都稱它作“瘸狐狸”)。她每天瘋鬧,自稱為神仙。她的丈夫說:“你若真是神仙,我打你三十‘懶驢愁’(即是趕驢的鞭子),你若是受得住,我就認為你是神仙,你若是受不住,就是瘋鬧。”她的丈夫將她打完,她毫不介意,所以,隻得讓她頂香(即“當香差”),一直到現在。
在成府東邊,剛秉廟旁,有一李香頭。在四年前她受到仙家的“拿法”,每日下午四點鍾以後,便如同瘋狂模樣,不顧家中事務,出外亂跑,她的丈夫便用棍打她,但是,她並不畏懼。後來,鄰居都知道這件事,便有人告訴她的丈夫,夜間許多鄰人看見有一個老年婦人到他家中,這恐怕是仙家化身。因此,她的丈夫不得不向仙家“祝念”(祈禱之意),請仙家不要再“拿法”,並且允許令他的妻子“當香差”。
在成府有一曹香頭,本是一瓦匠,前五年拆改一所住房,動工時候將該房中的“財神樓”(仙家的住所,以後有專節詳述)拆毀,拆毀之前並沒有燒香祝念,請仙家暫避。拆時他看到一條小黃長蟲,那是仙家顯聖,但是,他並不介意。於是,立刻他的左腿腫痛,彎曲不能伸直,無法做工,隻得回家休息,經友人勸告請香頭醫治。痊愈之後,這個香頭勸他當香頭,他隻得應允,便成現在的曹香頭。
在上麵的實例中,汪香頭曾同作者說她並無“仙根”;李香頭則承認自己有“仙根”,前生與“狐門”有親統的關係;曹香頭當香差,是接受了旁人的建議,這是比較特殊的情形。
但是,作者從來未聽任何香頭說過,自己最初是因“秉氣微”,被仙家“拿法”而“當香差”的。在一般鄉民認為,“秉氣微”這個形容詞含有不良的意義,可以應用到旁人的身上,而不得用來形容自己。所以,沒有“仙根”而被“拿法”“當香差”的人,也不願說自家是因為“秉氣微”的緣故。這樣的材料,僅從鄉民或另一個香頭口中方能得到。
張香頭並且說,香頭分為兩種。一種是“瞧香”,乃是將香焚起來,用眼直看火焰,一方麵受仙家的靈機指示,可以說出病情。但是,仙家並不附在其體上,故此香頭心中明白。另一種是“頂香”,乃是香頭將香引著,仙家下神附香頭體上,“借位說話”,當時香頭心中感覺糊塗。前一種稱為“明白差”,後一種稱為“糊塗差”。
“香頭”是一種替仙家服務,以行道來修福的人。此處所說的仙家,主要是指“四大門”而言。至於仙家的類別,以後要有專節來討論,此處暫且從略。行道就是醫病、除祟、禳解、指示吉凶等方術。從仙家的口氣來說,香頭是仙家的“當差的”。若是站在香頭的立場說,也是與某某仙家“當香差”,或是自稱為仙家的弟子。顯然地在仙家與香頭之間有一種主從的關係。
作者所知道的香頭當中,沒有一個人表示其“當香差”是出於自動的、情願的。反而言之,完全是被動的、不可避免的;若再說得明顯一點,就是完全受到“四大門”“拿法”之故。“拿法”的意思,就是說某個仙家占據某人的身體,強迫此人替他服役。當此人身體被占據的時候,其所表現的症候乃是昏迷、胡言亂語、瘋狂狀態,甚至家庭生活都因此種反常的舉動而有將正常規律破壞的危險,直到被占據的人允許了“當香差”,仙家方會停止“拿法”。
當一個人被“拿法”時,生理上、心理上同時有了強烈的變動;前者如頭疼、身體發麻等等的症候,後者則指一些瘋狂狀態而言。同時,還有“借位說話”的情形。“借位說話”的意思是,仙家藉著被“拿法”的人的身體來說話,被“拿法”的人如說話時代表仙家的口氣,那就是“借位說話”了。家中的人當此時,便可以向他央求,請仙家停止“拿法”,允許並保證被“拿法”者以後必“當香差”,這樣一來,仙家便可以停止“拿法”了。
現在進入一個新的問題,就是說“當香差”的資格是什麽?這可以分為兩種:第一種是“秉氣微”的,這個名詞雖被鄉民普遍地用著,但是它的意義卻不十分容易用一個相當的詞來說明。它所代表的意義,可以說是“因心理和生理的不健全,而有招致邪祟侵入之可能的一種狀態”。第二種是“有仙根”的。這就是說,某人或在前生與仙家曾發生過關係——最普遍的是主從的關係,或是某人前生與某仙家同類,有親統的關係。後者之“當香差”更是責無旁貸的。但是,據海澱楊家井19號張斌香頭說,“秉氣微”的人並沒有當香差的可能,必須有“仙根”才成,一個被“拿法”的人有無“仙根”,是由香頭所頂的仙家來指明的。
以上所述的兩種情形是尋常的。此外,還有一種偶然的情形,如有某人犯了仙家的禁忌,而被“拿法”,也可以因允許“當香差”而複原。
作者在下麵將要舉出實例以說明每種情形。
在清華園車站附近藍旗村,有一汪香頭,七年之前被“瘸老爺子”“拿法”(“瘸老爺子”為一修煉多年之狐狸。乾隆皇帝某次打圍的時候,曾經把它的後腿用火槍打傷。它現在是汪香頭香壇上“主壇”的神仙,附近的鄉民都稱它作“瘸狐狸”)。她每天瘋鬧,自稱為神仙。她的丈夫說:“你若真是神仙,我打你三十‘懶驢愁’(即是趕驢的鞭子),你若是受得住,我就認為你是神仙,你若是受不住,就是瘋鬧。”她的丈夫將她打完,她毫不介意,所以,隻得讓她頂香(即“當香差”),一直到現在。
在成府東邊,剛秉廟旁,有一李香頭。在四年前她受到仙家的“拿法”,每日下午四點鍾以後,便如同瘋狂模樣,不顧家中事務,出外亂跑,她的丈夫便用棍打她,但是,她並不畏懼。後來,鄰居都知道這件事,便有人告訴她的丈夫,夜間許多鄰人看見有一個老年婦人到他家中,這恐怕是仙家化身。因此,她的丈夫不得不向仙家“祝念”(祈禱之意),請仙家不要再“拿法”,並且允許令他的妻子“當香差”。
在成府有一曹香頭,本是一瓦匠,前五年拆改一所住房,動工時候將該房中的“財神樓”(仙家的住所,以後有專節詳述)拆毀,拆毀之前並沒有燒香祝念,請仙家暫避。拆時他看到一條小黃長蟲,那是仙家顯聖,但是,他並不介意。於是,立刻他的左腿腫痛,彎曲不能伸直,無法做工,隻得回家休息,經友人勸告請香頭醫治。痊愈之後,這個香頭勸他當香頭,他隻得應允,便成現在的曹香頭。
在上麵的實例中,汪香頭曾同作者說她並無“仙根”;李香頭則承認自己有“仙根”,前生與“狐門”有親統的關係;曹香頭當香差,是接受了旁人的建議,這是比較特殊的情形。
但是,作者從來未聽任何香頭說過,自己最初是因“秉氣微”,被仙家“拿法”而“當香差”的。在一般鄉民認為,“秉氣微”這個形容詞含有不良的意義,可以應用到旁人的身上,而不得用來形容自己。所以,沒有“仙根”而被“拿法”“當香差”的人,也不願說自家是因為“秉氣微”的緣故。這樣的材料,僅從鄉民或另一個香頭口中方能得到。
張香頭並且說,香頭分為兩種。一種是“瞧香”,乃是將香焚起來,用眼直看火焰,一方麵受仙家的靈機指示,可以說出病情。但是,仙家並不附在其體上,故此香頭心中明白。另一種是“頂香”,乃是香頭將香引著,仙家下神附香頭體上,“借位說話”,當時香頭心中感覺糊塗。前一種稱為“明白差”,後一種稱為“糊塗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