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思·本尼迪克特(1887-1948),本姓富爾頓,祖輩曾參加獨立戰爭。父親(frederick s. fulton)是一位外科醫生。魯思出生後兩年多,父親病逝。母親(beatrice shattuck)帶著魯思和幼妹依附外祖父母,後輾轉各處當教師。魯思自幼深知艱辛,愛好文學,中學時即用筆名安·辛格爾頓(ann singleton)發表詩作。


    1905-1909年,魯思在其母親的母校瓦薩學院(vassar college)學習,主修英國文學,成績優異,其作品多次被推選至phi beta kappa1,並獲得獎金。由此畢業後有條件在歐洲遊曆約一年。返美後在水牛城、洛杉磯等地工作,主要當英文教師。1914年,與康奈爾醫學院生物化學教師斯坦利·本尼迪克特(stanley benedict)結婚。


    1919年秋,魯思進入哥倫比亞大學,專攻文化人類學,其導師是美國著名人類學家弗朗茲·博厄斯(franz boas 1858-1942)。這對魯思一生影響很大。寫魯思·本尼迪克特小傳,不能不對博厄斯和“文化人類學”2稍作介紹。


    博厄斯被譽為“美國人類學之父”,原籍德國,1886年移民美國,1896年起在哥倫比亞大學任教,1899年被聘為哥倫比亞大學第一位人類學教授。1907-1908年曾當選美國人類學會主席。從1899年擔任人類學教授起,到1936年退休,博厄斯在哥倫比亞大學講授、主持人類學的教學和研究長達37年,培養了一批人類學者,魯思是其中最出色者。


    人類學原本從進化論出發,運用考古、古生物學、古地理地質學、實地調查等手段,主要考察人類的進化過程,長期側重研究人的“體質”(稱“體質人類學”)。其後逐漸擴及人種分布和習俗的研究,仍不免強調自然環境、種族、血統對人的決定性作用。博厄斯本來也是這方麵的學者。1881年他在德國基爾大學(university of kiel)取得的學位就是“自然地理學博士”。然而,畢業以後,他用了三四年間對加拿大、北美洲西北海岸的愛斯基摩人、誇扣特爾印第安人(kwakiutl indians)3進行艱苦調查的結果,卻對“自然環境決定論”、“種族決定論”產生了懷疑,認為:人的本質是後天塑造的,與自然環境相比,社會或文化更具有決定性的作用。他反對種族歧視,否認所謂“純粹人種”、“優秀人種”之類的說法,其著作4被希特勒法西斯列為禁書。


    1901年,美國學術界確定把“文化人類學”作為“人類學”中的獨立分支學科,與“體質人類學”並列。博厄斯是這個新興學科的早期開拓者之一。歐美資本主義在全球的發展使多種文化和民族問題日益突出,大量的移民(美國尤其如此)更迫切需要製定應對多種文化的正確政策。“文化人類學”正是在這種形勢下興起、發展的。博厄斯本人就十分關注美國科學技術界中的移民問題,進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


    魯思十分愛戴這位名師,由於她嬰兒時代喪父,有時甚至稱呼博厄斯為“爸爸弗朗茲”。1923年,魯思在博厄斯指導下完成博士論文《北美洲的守護神靈概念》,探討宗教行為中的文化內涵。論文順利通過,魯思獲得博士學位。


    魯思秉承博厄斯的優良學風,畢生重視對原始文化的調查研究,認為:“這些原始文化是一個大實驗室。”“要想對文化進程有所理解,對這樣一些地區進行批判性的考察是一項基本的工作。”5從1922年至1926年,她對北美印第安人中的serrano(1922)、zuni(1924)、ochiti(1925)、pima(1926)等部族進行調查,這種紮實的調查研究是她後來撰寫專著,逐步形成其文化理論的基礎。


    這裏,我們要插寫一段魯思的婚姻狀況。她和斯坦利的婚姻持續了16年,相互之間不乏關懷。然而,斯坦利不主張魯思有職業,更不鼓勵她的學術研究,而寧願她是“本尼迪克特夫人”。她則由於是“本尼迪克特夫人”甚至不能獲得研究資助(人們認為她理應得到斯坦利的財政支持)。1931年,魯思和斯坦利分居。從1923年起,魯思就是哥倫比亞大學的講師和博厄斯的助手,卻直到她和斯坦利分居後才獲得第一份正式教職任命:博厄斯的助理教授。


    1934年,她的《文化模式》(patterns of culture)一書出版。在這本書中,她對新墨西哥的普韋布洛人6、北美洲西北海岸的誇扣特爾人、亞洲西南太平洋黑人群島中的多布人7這三種原始文化作了深入細致的比較研究,並廣泛運用其他原始文化的研究成果,提出“文化模式”的理論。其要點似可概括為:一,人是“社會的產物”,習俗(custom)塑造了人。她引用杜威的話說:“習俗在形成個人行為中所起的作用遠遠超過個人對習俗所能產生的任何影響”。認為:不是生物性的遺傳,而是社會的“習俗”塑造了人。說:“真正把人們維係在一起的是他們的文化,即他們所共同具有的觀念和準則”。她指出:所謂“純化的種族”,則是欺人之談。由於重視習俗,此書第一章的標題就是“習俗的科學”。似乎文化的內涵主要就是習俗,文化人類學主要的就是研究各民族社會習俗的科學。二,“文化的整合”:個人的行為可以有多種乃至無窮的選擇。“每一種文化則以最大的包容從人們的諸多可能性中進行選擇。”8社會通過評價等各種手段,以最大的包容,協調各種衝突,使個體行為趨於同化,“猶如藝術風格的產生和存留”。這就是“文化的整合”。魯思說:“一種文化就像是一個人,是思想和行為的一個或多或少的一貫的模式。”當然,這種模式又塑造著個體。三,文化相對主義:魯思認為:文化是一個整體,但並不排斥個體的差異。文化模式既不是凝固不變的,也不是單一的。“習俗無輕重厚薄之分。”對於個體或集體的文化變異,不論地區、種族或發展狀況,都應抱以極大的寬容和理解,在強調本民族文化的長處和優點的同時,也要承認其他民族在不同文化中發展起來的不同的價值,提倡相互交流、融合。9


    魯思這種理論被稱作“文化人格學派”或“文化人格同型論”。有的評介者歸總為兩句話:“文化是人格的放大”、“人格是文化的縮微”。有的評介者又加上:“文化的可塑性”、“文化決定論:對社會達爾文主義的回應”等基本特征。10這一學派也被歸入“心理學派”。


    《文化模式》這本書奠定了魯思的學術地位,至今已有14種文字的譯本,成為文化人類學中的經典著作之一。1935年,她的另一田野調查:《祖尼族神話》(zuni mythology)?出版。1936年,博厄斯退休(時年78歲),魯思被任命為哥倫比亞大學人類學係主任。


    魯思在中學時代就發現聽覺不好、有點耳背,但這並未妨礙她教學生動活潑,並能出色地引導學生進行討論。優美的文字,善於運用具體資料,獨到的分析,這些優點使魯思的論著不僅在專業工作者中受到重視,在社會上也有廣泛的影響。


    1937年。魯思晉升為副教授。1939年,她參與國民意誌委員會,該組織的目的是要運用社會學和心理學來研究戰時國民意誌中的一些問題。1941年魯思參與創建“文化交融研究會”。在此期間,魯思針對希特勒法西斯鼓吹的人種論,寫成《種族:科學與政治》(1940),批判種族主義。出版以後,又改寫成通俗易懂的小冊子(1943),在市民、學生、軍隊中廣泛傳布,印數達到百萬冊,影響非常之大。


    1943年6月28日,魯思接受美國戰時情報局的海外情報局的聘請,擔任文化研究基礎分析的負責人,研究歐洲和東南亞各國的民族性,對美國的戰時宣傳等心理作戰,以及占領政策等,提出建議。魯思運用“文化人格同型論”,分析各國文化模式,撰寫了有關泰國、羅馬尼亞、中國、挪威、丹麥等國的專題報告。隨著戰爭形勢的發展,重點迅速轉向日本,戰時情報局設立了日本科,魯思也集中精力研究日本。?


    1944年6月,魯思接受了研究日本的任務。她除了利用文字圖像資料以外,特別注意對被俘日軍和美國戰時“日本人隔離收容所”中的美籍日本人進行調查。1945年5月,魯思開始撰寫關於日本天皇的備忘錄和關於日本文化的報告。“報告”約於8月間完全,名稱是:“report 25: japanese behavior patterns”,於9月15日提交戰時情報局。備忘錄提交的時間要早於報告。在關於如何對待天皇這個重大問題上,魯思明確主張保存並利用天皇?。


    1946年,魯思把這份報告改寫成《菊與刀》,出版後立即在日本和美國暢銷。這是一本“探討日本何以成為日本民族的書”。?一個從未到過日本的文化人類學者,在短短幾年之內,搜集了如此生動、具體的資料,並形成了關於日本民族和日本人的許多論點,日本學者為之歎服,但也有一些學者不免質疑。總之,影響很大,人們對美國新興的文化人類學也引起了重視。(參閱附錄二:《日本學者對〈菊與刀〉的評論》)


    在《菊與刀》出版以前,文化人類學調查研究的對象大多是島嶼、山區等地與外界很少接觸,甚至少有文字曆史的邊沿少數民族,研究的方法主要靠直接接觸、實地調查。《菊與刀》這本書的研究對象,則是曆史文化悠久、名列世界列強、位居東方而又吸收了西方文化的當代大國日本,其研究又隻能在美國進行。這顯然是文化人類學的一大突破性的嚐試。隨著全球化的進展,民族、文化問題越來越突出,《菊與刀》這類嚐試顯然會更加受到重視。


    魯思的聲望隨之達到新的高峰。這一年,她在哥倫比亞大學被授以“全職教授”,並榮獲美國大學婦女聯合會頒發的該年度成就獎。


    更重要的是:這一年,魯思受命在哥倫比亞大學主持一個重大項目:當代文化研究,經費高達當時的十萬美元,參與者超過120人,計劃先用4年時間(1947-1951)研究歐洲七種不同民族的文化,再進而對歐亞兩大洲的文化進行比較研究。魯思風塵仆仆,親自訪問歐洲,以求直接掌握波蘭、捷克、羅馬尼亞、比利時等國的第一手資料。可惜,緊張的跋涉和過度的熱忱損害了她的健康。1948年,她因冠狀動脈血栓病逝,時年61歲。從1923年起魯思在哥倫比亞大學任教,至1948年在工作崗位上逝世,共達26年。


    注釋:


    1phi beta kappa:美國大學生中鼓勵自由創作文學藝術和獨立進行科學研究的社團。1776年威廉斯堡(williamsburg)威廉瑪麗學院(college of william&mary)五位大學生創立,後普及全美。設有學士學位課程,經常交流作品和研究成果,定期評選獎勵。


    2文化人類學:廣義的文化人類學包括考古、語言、民族三個分支。狹義的文化人類學相當於歐陸的民族學,英國的社會人類學、社會文化人類學。


    3誇扣特爾印第安人(kwakiutl indians):聚居在北美洲西北海岸(主要在溫哥華島),漁獵為生。原聚居約15000人,1990年代降至4000人。博厄斯采集的實物多被收藏於美國自然曆史博物館。


    4博厄斯的主要著作有:《兒童的成長》(growth of children, 1896-1904)、《原始人的心態》(the mind of primitive man, 1911)、《原始藝術》(primitive art, 1927)、《人類學與現代生活》(anthropology and modern life, 1938)、《種族、語言和文化》(race,nguage, and culture, 1940)、《普通人類學》(general anthropology,合著,1938)。


    5《文化模式》(patterns of culture),王煒等譯,三聯書店,1988。第19頁。按:patterns:日譯本譯作“型”,我國曾譯作“類型”。茲讀日譯本“譯者後記”,其中特別指出:這裏的“型”不是德國文化學者所說的“類型”,並請讀者注意原著使用的是複數(patterns)而非單數。(日譯本,1985年版,371頁)我們的中譯本這次修訂也改譯作“模式”,不再采用“類型”的譯法。


    6普韋布洛(pueblo):聚居在新墨西哥西北部和亞利桑那州東北部交界處。祖尼族即其中之一。


    7多布(dobu):西南太平洋中黑人聚居的島嶼統被稱作“美拉尼西亞”(黑人群島)。多布島在新幾內亞以南的特爾卡斯群島中,島上的居民被稱作多布人。


    8美國女文化人類學家、魯思·本尼迪克特的同行和好友,margaret mead(1901-1978)評介魯思語。(維基百科網頁)


    9以上參閱《文化模式》,王煒等譯,三聯書店,1988。譯者前言和正文第4、18-21、48-50等頁。


    10margaret mead語和其他網頁資料,如susan k. hochman: ruth fulton benedict等。


    ?祖尼(zuni):原聚居在新墨西哥和亞利桑那州的19個印第安部族之一,現大多居住在新墨西哥的祖尼市。


    ?均據此報告的日譯本:《日本人の行動パターン》(《日本人的行為方式》,福井七子譯,日本放送出版協會,1997)和該書的解說2(pauline kent:本尼迪克特的生平和學術)。參閱第134-138、179-180、183-192、196-200等頁。此書由天津理工大學外國語學院胡備先生提供。——譯者


    ?《菊與刀》原著第13頁。中譯本第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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