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幼兒並不是像愛思考的西方人所設想的那樣撫養成長的。美國父母訓練幼兒準備適應的生活,遠不是日本那樣謹慎克製的生活。然而,我們(美國父母)從一開始就教育嬰兒,要他們懂得,在這個世界上,他們那些小小的願望並不是至高無上、都必須滿足。我們規定一定的授乳時間和睡眠時間,時間未到之前,不管嬰兒怎樣哭鬧也要讓他等待。稍大一點,每當嬰兒含手吮指或觸摸身體其他部位,母親就會敲他的手指加以禁止。母親常常不在孩子身邊。而且,母親外出時,嬰兒必須留在家裏。當嬰兒戀奶仍然超過其他食物時也要讓他斷奶。如果是用奶瓶喂養,則不給他奶瓶。有些食物對身體無益,孩子卻必須吃。不按規定,就要受罰。美國人會很自然地設想,日本幼兒一定會受到加倍嚴格的訓練,因為日本幼兒長大以後必須克製自己的欲望,十分小心謹慎地嚴格遵守道德準則。


    但是,日本人的做法並不是這樣。日本的人生曲線與美國的人生曲線正好相反。它是一根很大的淺底u字形曲線,允許嬰兒和老人有最大的自由和任性。隨著幼兒期的過去,約束逐漸增加,結婚前後個人自由降至最低線。這個最低線貫穿整個壯年期,持續幾十年,此後再次逐漸上升。過了六十歲,人又幾乎可以像幼兒那樣不為羞恥和名譽所煩惱。在美國,我們這種曲線是倒過來的,幼兒教養非常嚴格,隨著孩子日益成長而逐漸放鬆,待至他找到能夠自立的工作、有了自己的家庭,就幾乎可以不受別人的任何掣肘。在我們這裏,壯年期是自由和主動性的鼎盛時期。隨著年齡的增長,精力日益衰退,以至成為他人的累贅,就又要受到約束。按照日本那種模式來安排人生,美國人連想都想不到,似乎那是與現實背道而馳的。


    但是,不論是美國還是日本的人生曲線,其安排在事實上都確保了一個人能夠在壯年時期盡力參與該國的文化。在美國,我們依靠增加壯年期的個人選擇自由來保證達到這一目標;在日本,則依靠最大限度地約束個人,盡管這個時期人的體力最強、謀生能力最高,卻仍然不能主宰自己的生活。他們堅信,約束是最好的精神訓練(修養),能夠產生靠自由所不能達到的效果。雖然日本人在最活躍、最有創造性的壯年時期受到最大的約束,卻不是終生受約束,幼年和老年時期則是“自由的領地”。


    對孩子嬌縱的國民都非常希望有孩子。日本人正是這樣。像美國的父母一樣,他們要孩子首先是因為喜愛小孩是一種快樂。但日本人要孩子卻不僅是為了獲得感情上的滿足,而且是因為,如果斷絕了家族血統,他們就會成為人生的失敗者。這在美國卻不是那麽重視。每個日本男子都一定要有兒子,他們要兒子是為了自己死後有人在佛壇靈前跪拜,是為了綿延家係,傳宗接代,保持家門榮譽和財產。由於傳統的社會原因,父親需要兒子,就跟幼兒需要父親一樣。兒子將來總要取代父親,但這並不是撇下父親,而是為了讓父親安心。在若幹年內,父親仍然管理“家務”,以後再由兒子接班。如果父親不能把家務讓給兒子,那他自己那種角色就沒有意義。這種根深蒂固的連續性意識使成年的兒子對依靠父親不像西方民族那樣感到可恥和不體麵,即使這種狀況延續的時間要比美國長得多。


    婦女需要兒子也不僅是為了感情上的滿足,而且是因為婦女隻有當了母親才有地位。無子女的妻子在家庭的地位最不穩定,即使不離婚,也不能指望有一天能當婆婆,對兒子的婚姻和兒媳行使權力。為了延續家係,她的丈夫可能收養子,但按照日本人的觀念,不生孩子的妻子仍然是個失敗者。日本的婦女希望多生子女。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前半期,平均出生率是31.7‰,甚至比東歐多子女的國家還高。美國1940年度的出生率是17.6‰。日本人母親生孩子的年齡很早,多數是在十九歲就生孩子。


    在日本,分娩與性交一樣隱秘。產婦在陣痛時不能大聲呻吟以避免讓人知道。母親要提前給嬰兒準備新被褥和小床,因為,新生嬰兒不睡新床不吉利。貧苦家庭買不起新床,也要把被料和棉花洗淨,做成“新”被。小被褥也不像大人的那樣板硬,而且很輕。據說娃娃在自己的床上睡得更香。但在心靈深處他們讓嬰兒分床睡覺,其根據仍然是一種“感應巫術”,即新人必須睡“新”床。嬰兒的睡床雖然靠近母親的睡床,但直到嬰兒長大,懂得要求與母親同睡時才和母親睡在一起。他們說,也許要滿一周歲,嬰兒才會伸出雙手,提出這種要求。那時,嬰兒才由母親摟著睡。


    嬰兒出生後的頭三天不給喂奶,因為日本人要等著流出真正的奶汁。三天後,嬰兒隨時叼奶頭,或者是吃奶,或者是叼著玩。母親也以給孩子喂奶為樂事。日本人相信,喂奶是女人最大的生理快樂之一,嬰兒也最容易感受到母親的這種樂趣。乳房不僅供給營養,而且供給喜悅和快樂。嬰兒出生後的頭一個月,不是放在小床上睡覺,就是由母親抱著。三十天後抱嬰兒去參拜當地神社。參拜後才認為嬰兒的生命紮根在體內,才能帶他自由外出。一個月過後,嬰兒就被背在母親的背上,用一根雙重帶子係住孩子的腋下和臀部,再掛過母親肩前,在腰前打一個結。天氣冷時,母親用外衣把孩子全部裹上。家裏年齡大一點的孩子——不管是男孩還是女孩——都背嬰兒,甚至玩壘球或踢石子時也背著嬰兒奔跑。尤其是農家和貧困家庭,多數是靠孩子看孩子。這樣,“由於日本的嬰兒生活在人群中,很快就顯得聰明有趣,似乎也同樣在玩著背著自己的大孩子正在玩的遊戲”。1日本嬰兒四肢伸開被綁在背上,這種方式與太平洋諸島及其他地方流行用披肩裹嬰兒的方式很相似。他們都把孩子看成被動的。用這種方法育嬰,長大以後能夠隨時隨地、不拘姿勢地睡覺。日本人正是如此。但是,日本用帶子背嬰兒不至於像用披肩或包袱裹嬰兒那樣,完全培養被動性。嬰兒“在人背上會像小貓那樣自己摟著別人,……綁在背上的帶子是安全的,但嬰兒……會靠自己的努力求得最舒服的姿勢;很快,他就能掌握一種趴在背上的技巧,而不隻是綁在別人肩上的包袱”。1


    母親工作時把嬰兒放在睡床上,上街時背在背上帶著走。母親對嬰兒說話,哼小曲給他聽,讓他做各種各樣的禮貌動作。母親給別人還禮時也晃動嬰兒的頭和肩讓他鞠躬致意。總之,嬰兒像大人一樣。每天下午,母親給嬰兒洗浴,然後讓他坐在膝上逗著玩。


    三四個月以前嬰兒要係上尿布,布質很粗厚,日本人常抱怨他們的羅圈腿是尿布造成的。過了三四個月,母親就教他便溺:估量好時間,把嬰兒帶到戶外,用手托著嬰兒的身子,用單調的低音吹著口哨,等著孩子便溺。孩子也能聽懂這一聽覺刺激的目的。人們公認,日本的嬰兒像中國嬰兒一樣,很早就學會了便溺。嬰兒尿床時,有些母親擰小孩的屁股,但一般都隻是訓斥一番,並把記性差的嬰兒更頻繁地帶到戶外教他便溺。拉不出大便時就給嬰兒洗腸,或給他服瀉藥。母親們說這樣是為了讓嬰兒舒服些。學會大小便習慣後就可以不帶那種不舒服的尿布了。日本的嬰兒肯定覺得尿布不舒服,這不僅因為它粗厚,而且因為每當尿濕以後沒有立刻換尿布的習慣。不過,嬰兒還太小,不懂得學會便溺與摘除不舒服的尿布之間的聯係。他們隻體驗到每天必須如此,不能逃避。而且母親把孩子便溺時要盡量讓嬰兒的身體離遠點,抱緊點。這種無情的訓練為嬰兒長大成人後服從日本文化中最煩瑣的強製性做好了準備。2


    日本的嬰兒通常是先會講話,後會走路。爬是從來不受鼓勵的。傳統的習慣是,嬰兒不滿周歲不能叫他站立或走路。從前,母親一律不準嬰兒那樣做。近十幾年來,政府在其發行的廉價的、普及的《母親雜誌》3中宣傳應鼓勵嬰兒學會走路,這才逐漸普及。母親在嬰兒腋下係根帶子,或者用手扶著嬰兒身體。但是,嬰兒還是想早學說話。當嬰兒開始講單詞時,大人逗嬰兒說話作樂的話語就逐漸變成有目的的教導了。他們不是讓嬰兒從偶然的模仿中學習講話,而是教單詞、教語法、教敬語,嬰兒和大人都喜歡這樣做。


    在日本家庭裏,孩子學會走路後,就會做各種惡作劇。例如用手指捅破窗紙,掉在地板中間的火爐裏等等。大人對這些不滿意,就誇大室內的危險,說踩門檻是“危險”的,堅決禁止。日本的房子當然沒有地下室,是靠梁柱架在地麵上的。小孩踩了門檻,家裏人就會嚴肅地認為會使整個房屋坍塌變形。不僅如此,孩子們不能在兩張鋪席(榻榻米)連接處踩踏坐臥。鋪席的尺寸是固定的,房間按其多少被稱作“三鋪席房間”或“十二鋪席房間”。孩子們經常聽到這種故事:古代的武士會從鋪底下用劍把坐臥在鋪席連接處的人刺死。隻有厚厚的、柔軟的鋪席最安全,鋪席的接縫處則很危險。母親常常用“危險”和“不行”來規勸幼兒,其中就包含這類感情。第三個常用規勸詞是“髒”。日本家庭的整潔是有名的,兒童自幼即受教育重視整潔。


    在下一個孩子出生以前,多數嬰兒都不斷奶。近來政府在《母親雜誌》上提倡嬰兒最好在八個月上斷奶。中等階級的母親常有人照此實行,但還遠未成為日本人的普遍習慣。喂奶極符合日本人的感情。他們認為那是母親的最大快樂。逐漸采用新習慣的人們把縮短哺乳期看成是母親為孩子幸福而忍受的犧牲。他們同意新規定,認為“長期喂奶對孩子身體不好”,並批評不讓孩子斷奶的母親是自我放縱,沒有自製力。他們說:“她說沒辦法讓孩子斷奶,沒那回事”,“那是她下不了決心”,“她就是想讓孩子一直吃她的奶”,“是為了她自己快樂”。由於這種態度,八個月斷奶的習慣當然不可能普及。另外還有一個斷奶晚的實際原因。日本人沒有給剛斷奶幼兒吃特別食品的習慣。斷奶的孩子應喂以稀粥,但大部分是從吃母奶一下子就轉到吃成人普通食品。日本人的飲食中不包括牛奶。另外他們也不為嬰兒準備特殊蔬菜。在這種情況下,自然有理由懷疑政府倡導的“長時間哺乳對孩子身體不好”是否正確。


    嬰兒一般在能夠聽懂別人說話以後斷奶。在這以前,吃飯時母親抱著嬰兒坐在全家飯桌旁喂一點食物。斷奶後他們吃的食物量增多。這時,有些孩子還是要吃母奶,喂養就成了問題。對於有了下一個孩子而不得不斷奶的孩子來說,就更容易理解。母親不時地給他們吃點心,讓他們不要戀奶。母親有時在奶頭上塗上胡椒麵。但所有的母親都嘲弄幼兒說,如果要吃奶,那就還隻是個小娃娃。她們說:“看你表弟,他才是個大人哩!他的年紀和你一樣小,卻不要吃奶。”“瞧!那小孩在笑話你嘿。你已經當哥哥了還要吃奶。”兩歲、三歲,甚至四歲還玩媽媽奶頭的孩子一發現年紀大一點的孩子走進來,就會突然放開奶頭,裝出沒那回事的樣子。


    用這種譏笑的辦法敦促孩子早點成人,不隻限於斷奶。從孩子能聽懂說話起,任何場合都用這些方法。例如當男孩哭鼻子時,母親就會說“你又不是個女孩子”,“要知道你是個男孩!”等等。或者說:“看那個小孩就不哭。”當客人帶小孩來串門時,母親就會當著自己孩子的麵,親客人的孩子。並且說:“我要這個小寶寶,我就喜歡要這樣聰明伶俐的好寶寶,你都長大了,還盡淘氣。”這時,她自己的孩子就會飛跑到媽媽跟前,一邊用拳頭打母親,一邊哭著說:“我不樂意,我不樂意!我不喜歡這個寶寶,我聽媽媽的話。”當一二歲的孩子吵鬧或不認真聽話時,母親就會對男客人說:“請給我把這孩子帶走,我們家裏已經不要他了。”客人也會扮起這個角色,並開始把孩子從家裏帶走。於是孩子哭喊著向母親求救,就像瘋了一般。母親看到嘲笑已完全達到目的,就和顏悅色地把孩子拉到自己身邊,並要求仍在抽泣的孩子發誓,今後再也不調皮。這種小型滑稽劇有時也演給五六歲孩子看。


    嘲弄還有別的形式。母親走到父親的身旁對孩子說:“我不愛你,我愛你爸爸,因為你爸爸是好人。”孩子就萬分嫉妒,要把父親和母親分開。母親就說:“爸爸不像你,不在家裏亂喊亂叫,也不亂跑。”於是,孩子頓著腳說:“你撒謊,騙人!我並沒那樣做,我是好孩子。你不喜歡我嗎?”玩笑開夠了,父母相視而笑,他們不僅用這種辦法嘲弄男孩,也同樣嘲弄女孩。


    這種經驗對培養日本成年人明顯害怕嘲笑和輕蔑是一種肥沃的土壤。我們無法肯定幼兒到幾歲時才懂得哪種嘲弄是拿他開玩笑,但他早晚會懂得的。懂得了以後,這種受人嘲弄的意識就與害怕失去一切安全與親密的恐懼感結合在一起。長大成人後受到別人嘲笑時,幼兒期的這種恐懼仍然留有陰影。


    這種嘲弄之所以會在二至五歲的孩子心靈中引起更大的恐慌,是因為家庭確實是安全與自在的天堂。父親與母親之間,無論在體力上還是在感情上都有明確的分工,在孩子麵前,他們很少以競爭者的姿態出現。母親或祖母承擔家務,教育孩子。她們都鞠躬如儀地侍候父親、崇拜父親。家庭等級製中的座次十分明確。孩子們知道,年長者有特權,男人有女人沒有的特權,兄長有弟弟沒有的特權。但是,一個孩子在他一生中的幼兒期間則受到家庭內所有人的嬌寵,男孩子尤其如此。無論是對男孩還是女孩,媽媽永遠是一個什麽願望都答應滿足的人。一個三歲男孩可以向母親發泄無名怒火。他對父親絕不表示任何反抗,卻可以對母親和祖母暴跳如雷,發泄受父母嘲弄以及要被“送給別人”的鬱憤。當然,所有的男孩不一定都脾氣暴躁。但是,無論是在農村還是在上流家庭,脾氣暴躁是三歲到六歲孩子的通病。幼兒一個勁地用拳頭打母親,又哭又鬧,極盡粗暴之能事,最後,把母親珍惜的發髻弄亂。母親是女人。而他,即使隻有三歲也毫無疑問是個男子。他甚至以粗暴發泄、無端攻擊為樂。


    孩子對父親,他隻能表現尊敬。對孩子而言,父親是等級製上高層次的代表。用日本人的常用術語來說,就是“為了訓練”,孩子必須學習對父親表示應有的尊敬。日本的父親幾乎比西方任何國家的父親都較少承擔教育子女的任務。教育孩子的事完全交給婦女。父親對孩子有什麽要求,一般隻是用眼神示意或者隻是講幾句訓誡的話。而且,由於這種情況很不常見,孩子們都立刻聽從。在工餘時間他會給孩子做點玩具。在孩子早已學會走路後,父親才有時也抱抱孩子,背著他來回走動(母親當然也抱)。對這段年齡的幼兒,日本的父親有時也做些育兒的工作,而美國的父親一般都委托給孩子母親。


    孩子可以對祖父母縱情撒嬌,雖然祖父母同時又是受尊敬的對象,祖父母並不承擔教育孩子的角色。雖然也有的祖父母因對幼兒教育鬆弛不滿,自己來承擔教養角色,但這畢竟會產生一大堆矛盾。祖母通常一天到晚守在孩子旁邊。而且,在日本家庭裏,婆婆與媳婦爭奪孩子的事極為普遍。從孩子的角度看,他可以獲得雙方的寵愛。從祖母的角度看,她常常利用孫子來抑製兒媳。年輕的母親要討取婆婆的歡心,這是她一生中最大的義務。因此,不管祖父母怎樣嬌縱孫子,媳婦也不能提出異議。常常是,媽媽說不能再給糖果吃了,祖母卻馬上又給,還要含沙射影地說:“奶奶給的點心沒有毒。”在許多家庭裏,祖母給孩子的東西都是母親弄不到的,她也比母親有更多的閑暇陪孩子玩耍。


    哥哥和姐姐都奉命要寵愛弟妹。日本幼兒在媽媽生下另一個孩子時,會充分地感到被“奪寵”的危險。失寵的孩子很容易聯想到自己時常親昵的母乳和母親的床榻就要讓給新生的嬰兒了。新寶寶誕生之前,母親會告訴孩子:這次,你會有一個活娃娃而不是“假”寶寶了,以後你就不是跟媽媽睡覺,而是跟爸爸睡了,而且把這說成似乎是一種特權。孩子對為新寶寶出生做的各種準備很感興趣。新嬰兒出生時,孩子通常都衷心感到激動和喜悅,但這種激動和喜悅很快會消失,一切都是早就預料到的,並不覺得特別難受。失寵的幼兒總想把嬰兒抱到別的地方去。他對母親說:“把這個寶寶送給別人吧。”於是母親回答說:“不,這是我們家的寶寶呀!讓我們大家都來喜歡他吧。小寶寶愛寶寶,你得幫媽媽照顧小寶寶,好嗎?”這種場麵有時會反複持續相當時間,母親對此似乎也不介意。在多子女家庭會自動出現一種調節辦法。孩子們會按間隔次序,結成夥伴,老大會照顧老三,老二則照顧老四。弟妹們也是與隔一個次序的兄姐親密。直到七八歲之前,男女差別對這種安排關係不大。


    日本的孩子都有玩具。父母及親友都給孩子們送布娃娃及其他玩具,有的自己做,有的是買的。窮人們則幾乎都是不花錢,自己做。幼兒用布娃娃及其他玩具做遊戲,如擺家家、當新娘、過節日等等。遊戲之前先辯論:大人是怎麽做的?有時爭論不止,就請母親裁決。孩子吵架母親就說:“貴人度量大”,勸大孩子忍讓。常用的話是:“吃虧者占便宜”,意思是,你先把玩具讓給小孩子,過一會兒,他玩膩了,又想玩別的,這玩具還是你的。母親這個意思,三歲的孩子都能很快領悟。或者,在玩主仆遊戲時,母親會讓大孩子當仆人,說大家都高興,你也有樂趣。在日本人生活中,這種“吃虧者占便宜”的原則,即使在成年以後,也受到廣泛尊重。


    日本人訓育孩子,除訓誡與嘲弄之外,另一個重要的手段是轉移孩子的注意力,甚至隨時給孩子吃糖果也被認為是轉移注意力的辦法之一。隨著孩子接近學齡,就會采用各種“治療”方法。如果孩子脾氣暴躁、極不聽話、喜歡吵鬧,無法管束,母親就把他們帶到神社或寺院去。母親的態度是“讓我們求神佛給治療吧”。多數場合相當於一次愉快的郊遊。施行治療的神官或僧侶與孩子嚴肅談話,問孩子的生日和他的壞毛病。然後退至後屋祈禱,再回來宣布病已治好。有時則說,孩子淘氣是因為肚子裏有蟲子。於是,他給孩子做祓,清除蟲子,然後讓他回家。日本人說這種方法“短時有效”。也被認為是“良藥”。把一種盛滿幹艾粉的小型圓錐形容器放在小孩的皮膚上,點火燃燒,叫做“灸”。其斑痕留在身上一輩子。艾灸是東亞一帶古老的流行療法。日本也有這種傳統,用它來治療各種疾患。艾灸還可以治脾氣暴躁和固執己見。六七歲的小孩就是如此接受母親或祖母的“治療”。難治之症甚至要治二次。但很少需要用三次來“治”孩子淘氣的。艾灸並不是懲罰,不是美國人說的“你這麽幹,我可要揍你!”那是懲罰。但艾灸的苦痛遠甚於挨打,孩子們於是懂得,不能淘氣,否則要受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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