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二十六日周一,我打電話請了病假。


    上周一直忙忙碌碌。二十號那天,爭奪第一封麵的四篇特寫交上來,梅森·泰特篇篇討厭,他把稿件扔過大廳,就像從前俄羅斯人常常用克裏姆林宮的大炮將闖入者的身體殘片朝他們的祖國打回去一樣。接下來的三個晚上,他把全體員工都留在辦公室直到晚上十點後,為的是繼續發泄他的不滿。我和阿利有一半的休息時間都得幹活。


    因此,在打完請假電話後,聰明的年輕女人準備馬上爬上床繼續睡大覺。但天空晴朗,空氣清新,而九月的這個特別的日子注定會很長,我打算好好揮霍每分每秒。


    我衝了澡,穿好衣服,去格林威治村的咖啡店喝了三杯淋上熱牛奶和巧克力粉的意大利咖啡,點了四分之一塊餡餅,然後翻閱一遝遝報紙的頭版,做完了所有的填字遊戲。


    填字遊戲真是一種超脫的消遣。一個意為“獨唱”的四字母單詞,首末字母皆為a。一個意為“刀劍”的四字母詞,首末字母皆為e。一個意為“大雜燴”的四字母詞,首末字母皆為o。aria, epee, olio——這些單詞在常用英語中已難得一見,但看到它們如此完美地嵌入字謎,你感覺就像考古學家在組裝一個骨架——股骨的末端非常精確地嵌入髖骨槽。這種吻合如果不是彰顯了神的意旨,也一定證明了一個有序的世界是存在的。


    字謎最後幾個方格填的是et——這個五字母單詞指“耀眼的成功或誇耀的賣弄”。就當這是個好兆頭,我離開咖啡館,走過拐角,到了伊莎貝拉美發店。


    ——您想做什麽發型?新來的姑娘盧埃拉問我。


    ——像電影明星。


    ——特納還是嘉寶?


    ——任何你喜歡的明星都行,隻要她是紅頭發。


    以往,我一旦把自己交給美發師,就會想盡一切辦法逃避談話:扮鬼臉,睡覺,對著鏡子發呆,有一次我甚至假裝聽不懂英語。我不善閑扯。但今天不同,在盧埃拉喋喋不休地胡扯好萊塢的風流韻事時,我不斷糾正她的錯誤。卡羅爾·隆巴德沒有回到威廉·鮑威爾身邊,她還和克拉克·蓋博在一起。瑪琳·黛德麗 86 也沒有說葛洛麗亞·斯旺森過氣了,正好相反,是斯旺森說她過氣了。我的知識麵之廣,令我們倆感到驚奇。我看起來一定像是長年在緊追名人小報,但其實它們隻是我工作時隨意瀏覽的花邊新聞。做文稿校對時,這些好萊塢傳送帶上的基本部件看上去並沒有那麽令人興奮,但它們很讓盧埃拉興奮,她甚至叫來另外兩個姑娘,讓我跟她們講凱瑟琳·赫本和霍華德·休斯的事情——如果消息來源不夠可靠,她們是絕不會相信的。那是我生平第一次被人稱為可靠的消息來源,感覺還不錯。我開始覺得,也許我終究還是一個緋聞愛好者。一個驢友和一個八婆!這是一個發現自我的季節。


    吹頭發時,我從包裏拿出阿加莎·克裏斯蒂,不慌不忙地讀到結尾。


    大偵探波洛今天起得特別早,去了莊園的三樓,進到一間舊苗圃裏。他戴著手套的手指從窗台上滑過,打開了最西邊的窗戶,從外衣口袋裏拿出黃銅鎮紙(第十四章中他藏在圖書館的那個),朝隔壁房子天窗上的斜屋頂平扔出去,鎮紙就像包在彩票裏的小球,從天窗的遠側反彈回來,骨碌碌滾下一層樓,砸中主臥室屋頂的采光窗,然後朝起居室拐個彎,落到溫室的屋簷上,消失在花園裏。


    這樣的實驗,為什麽一般人隻是想想而已,而波洛卻堅持去做。


    除非……


    除非他懷疑有朝女繼承人的未婚夫開槍的人跑上樓,進入苗圃,把槍從隔壁屋的天窗扔出去;槍可能朝西翼斜滾下去,落到花園中,讓大家以為凶手是在逃跑時把槍扔在那兒的。凶手因此得以從房子另一邊下了樓,還一本正經地問大家騷亂是怎麽回事。


    為了驗證這一點,就得對屋頂傾斜的角度進行試驗——就像孩子玩球一樣。槍擊發生後從樓梯上下來的隻有……女主人公,那位繼承人?


    啊,噢。


    ——讓我們瞧一瞧,盧埃拉說。


    從伊莎貝拉美發店出來,我想起了畢茜說過我們很快會成為好朋友,決定給她打個電話。


    ——能一起吃午飯嗎?


    ——你在哪裏打的電話?她本能地壓低聲音說。


    ——格林威治的電話亭。


    ——你曠工了?


    ——差不多吧。


    ——那當然可以。


    她一向開門見山,建議我們到唐人街的“中國風”碰頭。


    ——我二十分鍾後到。她人還在上東區,卻果敢地保證道。


    我估摸她要三十分鍾後才會到,而我隻要十分鍾。為公平起見,我進了一家舊書店,那裏和理發店隻隔了幾扇門。


    書店名為“卡呂普索 87 ”,這名字起得很貼切。這是一家臨街的小鋪麵,一縷陽光照在店門口,走道狹窄,書架彎曲,曳步走來的店主看起來像被困在馬克道格大街有五十年了,我向他打招呼,他不情願地回了一聲,不耐煩地朝書打了個手勢,好像在說:你一定要看的話,就隨便看吧。


    我隨便走進一條過道,盡量往裏走到他看不到的地方。書架上的書有些矯情,書脊折斷,封麵破爛——是常見的二手書,玩世不恭的標價。這一排有傳記、文學和其他曆史類非虛構作品。乍一看,它們好像是亂七八糟地塞在架子上,作者和書名沒有按字母順序排列,後來我才發現它們是按年代擺放的(它們當然有年代)。我的左邊是羅馬元老院的元老和早期聖人,右邊是內戰時期的將軍們和後來如拿破侖一般的人物,眼前正好是啟蒙運動中期的人物:伏爾泰、盧梭、洛克、休謨。我歪著頭讀書脊上的標題,關於這個之辯,關於那個之論,要麽就是什麽探索與思考。


    你信命嗎?我從不信。伏爾泰、盧梭、洛克和休謨是不信命的,但就在下一個書架,就在我的眼前(這裏的書是從十八世紀中葉到後半葉的),出現了一本小書,紅色皮革,書脊上印有一個金星浮雕。我抽出來,心想它興許就是我的北極星——真想不到,原來是《共和國之父雜文集》。翻過扉頁,目錄後麵正好是華盛頓少年時期的處世格言,一共一百一十條。我花了十五美分從老店主手裏買下來,他看起來似乎在為要與它分開而難過,而我為得到了它而高興不已。


    “中國風”是唐人街近來變得熱門起來的一家餐館。裏麵都是快要過時的東方式陳設:大陶甕、銅佛像、紅地毯,以及動作生硬、沉默寡言卻順從的東方服務生(十九世紀最後一批移民美國的恭順種族)。餐廳後麵兩扇寬大的塗鋅門前後搖擺,客人能夠直接看到廚房。這兒熱鬧得不太像餐館,倒更像農貿市場。用粗麻袋裝的大米堆在地上,廚師手抓活雞喉嚨,揮舞屠刀,這些更增添了熱鬧的氛圍。紐約的有錢人都愛這種地方。


    一扇猩紅色旋轉大屏風隔出餐館前廳的一部分。在我前麵,一位來自產油州,說話帶鼻音的寬肩男人正努力和領班交流。領班是一位穿小禮服的中國人,衣著整潔。盡管在受過教育的紐約人聽來,兩人能夠跨越由各自口音所造成的正常距離,但他們發現各自的故鄉文化所帶來的隔閡還是難以逾越。


    領班禮貌地解釋為什麽沒有預約他無法安排這位紳士一行就座,得州人努力解釋說,隨便哪張桌子都可以。領班說,也許本周晚些時候可以安排。得州人回答說,桌子離廚房再近也沒關係。中國人盯著得州人,但這異樣的眼光轉瞬即逝。得州人上前一步,不動聲色地把一張十元鈔票塞到領班手裏。


    ——孔子說,我們投桃報李。得州人道。


    領班似乎領會了這句話的要點,如果他有眉毛的話,會揚起一邊眉毛。然而,他隻以那種“我們一千年前就發明了紙張”的表情讓了步,僵硬地朝餐廳方向做了一個請的動作,把得州人領入餐廳。


    在我等著領班回來時,畢茜把自己的外套遞給負責接衣服的姑娘。她這麽快就到,肯定是步行來的。我們互相問候,然後轉向餐廳。


    就在這時,我看到了安妮·格蘭汀。她獨自一人坐在卡座內,桌上是亂七八糟的空盤子。她看上去總是那麽自在,頭發短短的,衣服也很漂亮,戴綠寶石耳環,正專注地看著通往洗手間的過道,所以沒發現我。這時廷克出現在過道上。


    他很帥,又穿回那套量身定製的西裝——棕褐色,小翻領,裏麵是一件純白襯衫,矢車菊領帶。他把穿敞領衣服的時光已拋在身後(令人欣慰)。他刮了胡子,理了頭發,重新找回了曼哈頓成功故事中的優雅和低調。


    我躲到屏風後麵。


    我和廷克約好九點在斯托克俱樂部見麵。我計劃八點半到,用墨鏡和新做的紅頭發喬裝自己。我不想破壞這一樂趣。畢茜還在餐廳裏,如果廷克看到她,我的喬裝就暴露了。


    ——噓,我說。


    ——幹嗎?她悄聲問。


    我指了指卡座。


    ——廷克和她的教母在這裏,我不想讓他們看到我。


    畢茜一臉困惑,我拽住她的胳膊,把她拉到屏風後麵。


    ——你是說安妮·格蘭汀嗎?她問道。


    ——是的。


    ——他不是她的銀行經理嗎?


    我盯了畢茜一會兒,又把她往屏風後推了推,靠在上麵。一位服務生把桌子往後拉了拉,讓廷克坐下。他坐到安妮身旁,就在服務生把桌子拉回去之前,我看到安妮的手小心翼翼地在廷克的大腿上滑動。


    廷克向站在附近的領班點點頭,示意他們要結賬,不過當領班把紅色小托盤放到桌上時,是安妮伸手接過賬單,廷克並沒有阻止。


    在廷克喝盡他杯中的酒時,安妮掃了一眼賬單,從包裏取出錢夾,裏麵是一疊新鈔。錢夾是純銀的,高跟鞋形狀——毫無疑問,與充滿奇思妙想的馬提尼雞尾酒搖杯、煙盒和其他精致的配件出自同一位工匠之手。就像得州人說的:投桃報李。


    安妮結完賬,抬起頭,看到我站在餐館前廳,她竟然沒有躲到東方風格的屏風或盆栽棕櫚樹的後麵,反而有膽量朝我揮了揮手。


    廷克順著安妮的目光朝餐館前廳看過來。在看到我的那一刻,他的魅力從內到外全麵崩塌,他臉色發灰,肌肉耷拉。自然的方式更能讓你看清楚一個人的麵目。


    受辱後唯一的安慰就是你頭腦夠清醒,能馬上離開。我一句話都沒同畢茜說就穿過大廳,走出深紅色大門,來到充滿秋意的門外。街對麵,一片孤雲一動不動,猶如停在存貸款公司樓頂的一架飛艇。它還沒來得及飛走,廷克便來到了我身邊。


    ——凱蒂……


    ——你這個怪胎。


    他伸手拉我的胳膊,我猛地甩開,包掉在地上,裏麵的東西撒了一地。他又叫了一聲我的名字,我跪下來撿東西,他蹲下來想幫忙。


    ——住手!


    我倆都站了起來。


    ——凱蒂……


    ——這就是我一直等待所得到的?我說。


    我可能喊出來了。


    有東西從我的頜骨掉到手背上,竟然是一滴眼淚。於是我給了他一個耳光。


    這一巴掌起了作用,我冷靜下來,卻讓他心神大亂……


    ——凱蒂,他再一次毫無想象力地懇求道。


    ——滾開,我說。


    我走過半條街時,畢茜趕上了我,她一反常態,上氣不接下氣。


    ——這到底是怎麽回事?


    ——對不起,我說。我有點兒頭暈。


    ——廷克才真正頭暈呢。


    ——哦,你看到了?


    ——沒有,但我看到了他臉上的巴掌印,看起來和你的手一樣大小,發生了什麽事?


    ——真傻。沒什麽,隻是個誤會。


    ——內戰是個誤會。這是情人的爭吵。


    畢茜穿著一條無袖連衣裙,手臂上凍起了雞皮疙瘩。


    ——你的大衣呢?我問道。


    ——你跑得太快,我隻好把它留在餐館了。


    ——我們回去拿。


    ——不。


    ——我們應該拿回來。


    ——別再操心大衣了,它會找到我的,所以我才把皮夾放在衣服口袋裏了。你們吵什麽呀?


    ——說來話長。


    ——像《利未記》一樣長,還是像《申命記》 88 一樣長?


    ——像《舊約》一樣長。


    ——別再說了。


    她轉身,舉起一隻手,一輛出租車瞬間出現在眼前,似乎她是出租車這一行當的主宰。


    ——司機,她命令道。去麥迪遜大道,馬上走。


    畢茜靠後坐好,一言不發,我想我也該一樣,如同華生醫生一般一聲不吭,好讓福爾摩斯進行推理。到了52街,凱蒂讓司機靠邊停車。


    ——千萬別動,她對我說。


    她跳下車,跑進曼哈頓大通銀行,十分鍾後出來,肩上披了件毛衣,手裏拿著一個信封,裏麵塞滿了現金。


    ——你哪來的毛衣?


    ——在大通銀行,他們什麽都肯為我做。


    她向前傾身。


    ——司機,去麗茲酒店。


    麗茲酒店的餐廳裏客人寥寥無幾,看起來就像凡爾賽宮一間設計糟糕的屋子,於是我們往回穿過大廳去酒吧。酒吧較小,燈光暗一些,路易十四的風格沒那麽明顯。畢茜點點頭。


    ——這裏不錯。


    畢茜把我們安排在後麵安靜的卡座裏,她點了漢堡、炸薯條和波旁威士忌,然後一臉期待地看著我。


    ——也許我不該告訴你的,我說。


    ——凱凱(kay-kay),那是我最喜歡的六個英語字母。


    於是我跟她說了。


    我告訴她,除夕之夜我和伊芙如何在“熱點”邂逅廷克,我們三人如何瞎逛,一直轉到國會大劇院和切諾夫劇院。我告訴她安妮·格蘭汀的出現,她如何在“21俱樂部”介紹自己是廷克的教母。我還講了車禍、伊芙的康複、內廚煎蛋以及在電梯口那不幸的一吻。我告訴她去歐洲的輪船、從布裏克瑟姆小鎮寄來的信。我告訴她用怎樣的方法找到了新工作,如何迂回地走進迪奇·旺德懷爾、華萊士·沃爾科特和畢茜·霍頓(女方姓範休斯)五光十色的迷人生活中。


    最後,我終於說到伊芙失蹤後我半夜接到的電話,自己如何像女生一樣提著簡單的過夜衣物,直奔賓夕法尼亞火車站,為的是趕上“蒙特利爾人號”,我隻想著樹林裏的森鴞、屋裏的壁爐和一罐豬肉豆子罐頭。


    畢茜喝光酒。


    ——這真是一個大峽穀的故事,她說。一公裏深,兩公裏寬。


    這個比喻很恰當。百萬年的社會活動擴大了這道深淵,如今你不得不騎騾子才能下到峽穀底部。


    我想,當時我覺得接下來她應該表現出姐妹間的同情,如果沒有,那就是憤怒。可畢茜既沒有表現出同情,也沒有表現出憤怒。我們今天該談的都談了,她像一個經驗豐富的老師,認為今天該講的課都講了,滿意地招手讓服務生結賬。


    我們出到門外,要分手了,我忍不住問道:


    ——那麽?……


    ——那麽什麽?


    ——那麽,你覺得我該怎麽辦呢?


    她看起來有些驚訝。


    ——做什麽?嘿,繼續,別鬆勁!


    我回到住處時已過五點,能聽到隔壁齊默斯一家還在操練他們冷嘲熱諷的口才。整頓早晚餐期間,他們像小米開朗琪羅一樣互相詆毀,每次揮起大棒,都捎上關心和奉獻的胡蘿卜。


    我把鞋子踢到冰箱上,倒了一杯杜鬆子酒,倒在椅子裏。和畢茜的一番交談讓我找回了一些洞察力,甚至比廷克給予我的打擊令我幫助更大。那讓我沉入一種有如科研工作者般嚴謹的狀態中,一種不正常的癡迷狀態——病理學家在看到自己的皮膚出現病毒引起的破裂時一定會產生的那種。


    有一種在屋前門廊玩的遊戲叫“通向肯特之路”。一個人描述自己步行去肯特的情形及一路上的所見所聞:形形色色的商人、客車和貨車、荒地和樹叢、北美夜鷹、風車、修土掉在溝裏的金幣。旅行者說完後,又再一次描述自己的旅程,掠去一些細節,增加一些內容,調整幾個內容的次序。遊戲的玩法是盡可能指出旅行者所做的改變。我坐在家裏,發現自己正在玩這個遊戲。遊戲裏的路正是我和廷克從新年除夕走到現在的那條。


    取得這場遊戲的勝利,不僅要靠記憶力,更要靠想象力。旅行開始後,優秀的玩家會把自己想象成旅行者,設身處地,以自己的心靈去觀察旅行者所目睹的一切,這樣當她重走這條路線時,就會注意到兩次旅行的不同之處。因此我開始了第二遍一九三八年之旅,從“熱點”出發,前往曼哈頓每日的盛會,我讓自己沉浸在沿途的風景中,再次觀察到小小的細節,傾聽即興的評論和不太為人關注的行為——所有這一切都是從廷克與安妮之間的關係這一新角度看到的,而且的確發現了有趣的變化……


    我想起那晚廷克打電話叫我去貝拉斯福德——午夜後他從辦公室回來,他梳得好好的頭發,刮過兩次胡子的臉頰,領口上挺括的溫莎結。但當然,其實他根本沒去辦公室。他一給我倒好溫溫的馬提尼,道了歉出門,便打車去了廣場飯店——在飯店裏一次又一次的翻雲覆雨結束後,他在安妮舒適的小浴室裏梳洗了一番。


    那晚在第7街愛爾蘭酒吧,我遇到漢克,他提到那個操縱人的討厭女人——他不是指伊芙,他很有可能都不認識她,他指的是安妮,那隻做了一切讓廷克恢複生機的幕後之手。


    你最好相信我還記得在阿迪朗達克的廷克是一個多麽機智的夥伴,那麽聰明,那麽有創意,那麽給我驚喜;他如何折疊我、翻轉我、探索我。仁慈的耶穌,我不是昨天才出生的白癡,然而對這些明顯的事實我甚至沒有過哪怕一秒的遲疑——所有這一切他都是從別人那兒學來的,那個人比他更勇敢一點兒,更老練一點兒,更不怕羞恥一點兒。


    一直以來,能如此巧妙地做好表麵文章的便是一個紳士:舉止優雅,說話得體,衣著整潔,訓練有素。


    我站起身來去拿包,掏出那本命運扔在我膝蓋上的華盛頓的小書。我翻開書頁,開始瀏覽年輕的喬治的雄心壯誌:


    1.與人相處,言談舉止須尊重在場的人。


    15.保持指甲短而清潔,保持手、齒清潔,但關注程度適可而止。


    19.表情和悅,但在嚴肅場合要神情肅穆。


    25.在社交禮儀中,要避免虛情假意和過度恭維,但在有必要的場合,也不能對此完全忽略。


    突然,我明白了它真正的用處。對廷克·格雷來說,這本小書並不意味著追求道德完善的一係列抱負——它是關於社交進階的初級讀本,是一所魅力自修學校,相當於一百五十年前的《人性的弱點》 89 。


    我像中西部老奶奶一樣搖搖頭。


    凱瑟琳·康騰真是老土。


    從泰迪到廷克,從伊芙到伊芙琳,從凱蒂亞到凱特。在紐約市,這類的改變是免費的——大約年初時我還這麽想。但現在的情形令我想到的是《巴格達大盜》的兩個版本。


    在原著裏,貧窮的道格拉斯·範朋克迷上了哈裏發的女兒,為進到王宮裏,他偽裝成國王。可在改編後的彩色電影裏,男主角扮演的國王厭倦了王位的奢華,他喬裝成農夫,到集市去體驗生活的熱鬧。


    這種喬裝改扮不需要太多的想象力來模仿或理解,它們每天都在上演。但是,要想假定他們都增加了獲得圓滿結局的機會,就少不了這個《巴格達大盜》兩個版本中共有的關鍵懸念:毯子會飛。


    電話鈴響了。


    ——喂?


    ——凱蒂。


    我忍不住笑了。


    ——猜猜我麵前是什麽東西?


    ——凱蒂。


    ——猜猜吧,你絕對想不到。


    ……


    ——《社交及談話禮儀守則》!記得嗎?等等,讓我找找。


    我拿著話筒,翻著書頁。


    ——找到了!對大事要事不可嘲笑或譏諷,這條不錯。這條怎麽樣?第66條:待人切忌魯莽,應友好、禮貌。喂,這一定是你!


    ——凱蒂。


    我掛斷電話,重新坐下,更加認真地繼續讀華盛頓先生列舉的社交禮儀守則。你不得不讚賞這個殖民地孩子的早熟,其中一些守則很有道理。


    電話鈴又響了,鈴鈴,鈴鈴,鈴鈴,沉默。


    小時候,我對自己的一雙長腿懷有矛盾的心情,那就像是長在初生小馬駒身上的腿,它們似乎存在設計上的缺陷。住在街角有八個兄弟姐妹的比利·伯格多尼常常叫我蟋蟀,這毫無讚揚之意。但這種事情總是這樣,我最終適應了這兩條長腿,而且引以為傲。我發現我喜歡比別的女生長得高。到十七歲,我的身高就超過了比利·伯格多尼。我剛搬進馬丁格爾夫人的寄宿公寓時,她就常帶著發膩的微笑說我真不該穿高跟鞋,因為男生不喜歡和比他們高的女生跳舞。也許正是因為她的那些話,我在搬出公寓時,高跟鞋比來時還要高出半英寸。


    好吧,腿長還有另外一個好處,我可以仰靠在父親的安樂椅上,伸出腳,腳尖向前,將我的新咖啡桌推得稍稍傾斜,這樣電話就能像“泰坦尼克號”沉沒時船上的折疊躺椅滑過甲板一樣滑到船舷外。


    我一口氣讀下去,前麵已經提到,準則有一百一十條,你可能會覺得這有點兒太多了,不過華盛頓先生把最好的留在了最後。


    110.努力讓胸中那稱為良知的小小聖火長明不熄。


    顯然,廷克認真讀過華盛頓先生列出的許多行為準則,也許他隻是從沒讀過這最後一條。


    周二早上,我早早醒來,像畢茜·霍頓那樣匆匆走路上班。秋日的天空一片湛藍,街道上熙來攘往,樸實的人們去掙樸實的錢。第五大道的高樓林立,閃爍著令外區的人們羨慕不已的光芒。我走到42街拐角處,給一個吹著口哨賣報紙的孩子兩個硬幣,買了一份《泰晤士報》,然後坐康泰納仕大樓的電梯上到25樓,速度比下樓還快。


    我夾著報紙走過辦公區(像報童那樣吹著口哨),通過眼角的餘光,我發現在我經過時,被送過唱出的電報的費辛多爾夫站立著,卡伯特和斯賓德勒也是。我走到屋子中央,看到阿利在辦公桌前飛快打字。她用眼神提醒我小心。透過辦公室的玻璃牆,我看到梅森·泰特正把巧克力浸到咖啡中。


    在我的桌前,原本放椅子的地方,隻發現一張輪椅,背麵飾有一個紅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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