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裏,李白刻意出入於律與不律之間,也就是將盧煥極為重視的詩文規矩玩弄於指掌之間。這要從聲調和對偶兩方麵看—這兩方麵,也都與盧煥所說的“本朝文章,至高宗皇帝時為之一變”有關。
從聲調言之。在錦城,李白、盧煥初見之前整整二百三十年,南齊永明七年底,舉朝善聲沙門造“經唄新聲”,對於同時代沈約撰寫《四聲譜》的影響是相當明顯的—盡管沈約很得意地宣稱自己發明了詩的憲章:“以為在昔詞人,累千載而不悟,而獨得胸衿(襟),窮其妙旨,自謂入神之作。”
沈約明了:詩文修辭必須有種種抑揚變化,但是這一套“獨得胸衿”的“入神之作”,隻能運用現成的、陳舊的名詞引發聯想,做成譬喻—如:“玄黃律呂”、“宮羽相變”等等;這也就是以扭曲、擴充“玄黃”、“宮羽”之類的字眼,轉遞出平仄四聲參差高下的意思,可是表述起來,卻更為玄遠,不容易理解。
由於沈約沒有更精確而令天下人醒目會心的語詞,以為解釋,此後一二百年間,隻能聽任詩人瓌詞自鑄,摸索喉舌。其間一旦有大家名流之奇思妙句廣為傳誦,那作品的聲調便備受重視,引為模板,也因此而逐漸形成了較能依托,也較為穩定的格式。之後,唐代科考以詩賦為根本,更將沈約那“前有浮聲,後須切響”、“一簡(簡,即五言一句)之內,音韻盡殊”、“十字之文,輕重殊異”的講究,開立為聲調的律法。
先是,六朝之時,七言別是一種體裁,尚未普遍被視為歌詩。當時所謂的詩,專指五言。五言一句,兩句一段;十字之文,顛倒相配;這是句型的構造。在詩句裏,每個字聲調布置的關鍵,就在於將聽來“飛浮”以及聽來“沉切”的字隔別而用,以見變化。另一方麵,也由於常語慣例多用兩字為一詞,所以聲調浮沉,也以兩字為一節,並且以每節的第二字為準據。
由於佛經轉讀定音,四聲考審殆無疑義,便將發音明顯比較飛浮”的平聲字歸為一類;複將發音明顯比較“沉切”的上去入聲字歸為另一類,於是才有了“平”、“仄”的名目。由此而依據前有浮聲,後須切響”的要求,在詩中,一節讀來是“平平”的語詞之下,接著的就該是“仄仄”;再往下的單字便又是“平”了。相對而言:一節讀來是“仄仄”的語詞之下,接以“平平”;再往下的單字便又是“仄”了。
此外,基於古來用韻的習慣,韻字以平聲居多,所以唐人科考也以押平聲韻為主流、為大宗。於是五言詩和漸漸也越來越多人試作的七言詩,都有了固定聲調的依歸—不但每句之中“浮切相參”,前句後句之間,更有了“黏”和“對”的講究—也就是把一句“前有浮聲,後須切響”的變化,擴充到通篇四句、八句、十句甚至長達數十百句的篇幅。
以後世用語解看:這種“合式”的詩篇,仍舊依循兩句一段,每段一韻,通篇不換韻部的法式。不用韻的前一句謂之“出句”,用韻的第二句謂之“落句”。落句的第二字,要與本段出句的第二字平仄相反,這叫“對”;落句的第二字,還要與下一段出句的第二字平仄相同,這叫“黏”。第二字如此,則五言詩的第四字也如此,七言詩的第四、第六字亦複如此。
到了盧煥所聲稱的“至高宗皇帝時為之一變”時,知名的詩人盧照鄰、王勃、杜審言、沈佺期、宋之問……盡管生死窮達、先後有別,大約都在那一個時代寫出了大部分吻合聲調法度的當代之詩,人稱“近體”。
除了聲調之對,還有字義之對,一般鹹稱“對偶”。盧煥開口閉口所推崇的“上官相公”,大約就是最早將各種對偶方式臚列立論的詩家。或謂上官儀著有《筆花九梁》,其中就有詩之“八對”。九梁,指朝冠橫脊,其梁數多少,可見官品之高下。《筆花九梁》原書早佚,後世莫睹,唯殘存八對之說,大約如此:
一曰的名對,“送酒東南去,迎琴西北來”是也;二曰異類對,“風織池間樹,蟲穿草上文”是也;三曰雙聲對,“秋露香佳菊,春風馥麗蘭”是也;四曰疊韻對,“放蕩千般意,遷延一介心”是也;五曰聯綿對,“殘河若帶,初月如眉”是也;六曰雙擬對,“議月眉欺月,論花頰勝花”是也;七曰回文對,“情新因意得,意得逐情新”是也;八曰隔句對,“相思複相憶,夜夜淚沾衣。空歎複空泣,朝朝君未歸”是也。
這是進一步將聲調裏的“對”延伸到字義之中,讓詩文意象經由看似重複而實際對反、側異、互為張弛的衝撞之感,形成協調、勻稱有如建築一般工穩的結構。早在上官儀之前千年,古人修辭即有此,隻是不成文法而已。《易經》有“水流濕,火就燥;雲從龍,風從虎”之語,《書經》有“滿招損,謙受益”之語,甚至《老子》有“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之語,都可以說是自然天成的對偶,不必待唐人始稱發明。
隻是,上官儀—還有比他略微年輕的元兢、崔融以至於較李白年歲更晚的詩僧皎然—都曾經再三翻注推論,試欲總括對偶之說。其中,應屬日僧遍照金剛在《文鏡秘府論》中所揭櫫的二十九種對最為詳瞻。
不過,對偶之論越經發揚,就越顯現了詩人對於格律的掌握,不隻是遵從而已,還有抗拒。也就是說,在講究聲字對仗的實踐上,立論者日益發現:在某些已知的對仗規矩之外,還有別種看似不能對偶的語句,也刻意囊括之。高宗總章年間曾經在太常寺擔任過協律郎的元兢,即是其一。
元兢,字思敬,鮮卑族拓跋氏之後,曾經以任官職司所見,撰有一本後來也亡佚了的《詩髓腦》,論及六種對,其中的“聲對”,所舉的例子是:“彤騶初驚路,白簡未含霜。”“路”和“霜”本來不能作對,可是“路”的同聲字有“露”,便因之而對上了。再如“側對”:“側對者,若馮翊、龍首,此為馮字半邊有馬,與龍為對;翊字半邊有羽,與首為對,此為側對。”也就是一字之中,隻要能在出落句相應的字位找到意旨相近的偏旁或字根,也算是“合式”的對仗。
元思敬之後,還有崔融。進一步發展出“雙聲側對”,舉例有:花明金穀數,葉暎(映)首山薇”,“金穀”和“首山”雖然字麵上完全不對,但是“金”與“穀”、“首”與“山”分別同紐雙聲,也就“合式”了。同理,也就冒出了連詞性都不拘的“疊韻側對”:“自得優遊趣,寧知聖政隆”,“優遊”兩字疊韻,“聖政”兩字亦疊韻,也視同有出落句“有對”。
其後再到了皎然筆下,“蕭蕭馬鳴”可以對“悠悠旌旆”,“出入三代”竟可以對“五百餘載”;“亭皋木葉下”可以對“隴首秋雲飛”,而“日月光太清”竟可以對“列宿耀紫薇”。更極端的例子則在《文鏡秘府論》,遍照金剛舉了一首前代詩人、也是四聲詩說的創立者—沈約—的作品《別範安成詩》:
生平少年日,分手易前期;及爾同衰暮,非複別離時。勿言一樽酒,明日難共持。夢中不識路,何以慰相思?
舉此例詩之餘,遍照金剛還說:“此總不對之詩,如此作者,最為佳妙。夫屬對法,非真風花竹木,用事而已。”
此事誠然兜了一個大圈子。倘若連“總不對”都算得上是一種對偶,則盧煥之流所斤斤自守的典範、規矩,也就是“本朝文章,至高宗皇帝時為之一變”所標榜的格律美學,便不隻是一逕步入嚴密的藩籬,同時也一逕以無限之風情意味,開往寬泛的道路了。
對於李白即席之詠,盧煥是訝異的。尤其是第二聯“金窗夾繡戶,珠箔懸銀鉤”一經吟出,不覺為之長籲擊節;因為李白的用語,恰恰使用了南朝宮體之開創人物—梁簡文帝—極其慣用的手法和語匯。這個作法,是有意透露:借由想象中的隋代藩王宮室之建築細節,推拓於整個南朝詩歌所鎔鑄的閎麗格局。
梁簡文帝蕭綱,字世纘,是梁武帝蕭衍的第三個兒子,也是昭明太子蕭統的弟弟。昭明太子早卒,蕭綱立為皇太子,爾後嗣位。據傳:蕭綱七歲那年就有“詩癖”,也就在這一年,受封為雲麾將軍,領石頭(即金陵)、戍軍事。而儲君所謂“開王府,選幕僚”之事,究其實,也就是在一群“文學侍從之臣”的包圍之下,完成其童年以迄於少年的詩文教養。
這一群文人,前有徐擒、張率,繼有庾肩吾、王規,益之以劉孝儀、劉孝威,多至數十百人。顯然是由於皇家貴冑的環境之故,於雕聲琢律的創作之餘,這一批君臣還相當嚴正地提出了他們對寫作的主張,以為:“立身先須謹重,文章且須放蕩。”
東宮養德十八年,並沒有能夠成全蕭綱一世的帝業,他不幸遭逢侯景之亂,僅年餘,先為俘虜,後為傀儡,終成冤魂。從尺幅廣大的曆史角度看去,他和他的文學集團所倡導的“宮體”,便被歸諸於浮詞豔句、緣情綺靡,正是儒家所鄙斥的“鄭衛之聲,亡國之音”。
然而,也就是在這一個時期,皇室所提攜的文學侍從集團,使傳統的詩賦創作有了非“王化聖教”的目的,也不再顧及“觀風俗、知得失、自考正”的高論。那些個在君臣之間的往來遊戲,出之以應製、聯吟、共賦、唱酬,赫然顯現了一種博弈的、娛樂的趣味。也基於遊戲的逞才、炫學、競捷、爭勝等等形式,對於聲律的講究、典事的鑽研,不但遠非前代可以追攀,諸作者也因此而無甚著意於更廣泛的題材、更直質的表現。
他們甚至有意忽略那些不能以“翫吟弄詠”來處理的沉重情感—比方說,他們幾乎不碰觸人生或家國巨大而共有的喪亂。他們為詩歌開啟了通往冶遊園林的門徑,也讓詩歌關閉了通往烽煙市井的城關。
從梁簡文帝最負盛名的一首詩《詠內人晝眠》,可見其概:
北窗聊就枕,南簷日未斜。攀鉤落綺帳,插捩舉琵琶。夢笑開嬌靨,眠鬢壓落花。簟文生玉腕,香汗浸紅紗。夫婿恒相伴,莫誤是倡家。
若是讓李白這個時代任何一位甄別士子的考官來判評此作,他應該會指出,這首詩的第三與第四聯“失黏”。也就是說:“眠鬢”之“鬢”,是去聲,屬“仄”,在一個原本應該是平聲的字位卻出現了仄聲字,也就不能與下一聯出句的“簟文”之“文”(平聲)相同而相承。然而,這說明了在梁簡文帝時代,聲調的“黏對”隻是“講究”而尚未及於“法度”。或者也隻能說:早於李白整整兩百年的梁簡文帝所樹立的規模矩範,恰為後來那些法度的模糊張本。
至於盧煥所歎,則另有原委。
那是他從李白的句子裏翫味出梁簡文帝用字鑄句的意趣。如《詠內人晝眠》中的“攀鉤”即是,他如:《和湘東王名士悅傾城詩》中的句子“衫輕見跳脫,珠概雜青蠶”、《孌童》中的句子“羽帳晨香滿,珠簾夕漏賒”、《和徐錄事見內人作臥具》中的句子“熨鬥金塗色,簪管白牙纏”亦可見;更不消說那一首《東飛伯勞歌》“網戶珠綴曲瓊鉤,芳茵翠被香氣流”—李白的這一聯,分明是將楊秀的散花樓當成蕭綱的顯陽殿來寫了。
可是一旦登臨,細節盡去,視野朗然遼闊起來。也由於這恢弘的眼界,聲律亦隨之遽變,下一聯非但不作對偶,也出之以與先前極不同趣的古調:“飛梯綠雲中,極目散我憂”,這已經是魏、晉風度了。再下一聯益發傳神。於字義方麵,李白的確用了相當工穩的對偶,把樓觀之境帶向更為寬廣的江河天地:“暮雨向三峽,春江繞雙流”;而在聲調上,卻盡其揮灑,全不顧“雙”字應仄而為平的“不合時調”。末聯“今來一登望,如上九天遊”語句倏而歸於平淡,卻毫不費力地將登樓換喻為升仙,這更非尋常依景造意的俗手所能辦。
盧煥此時收斂起先前的一臉倨傲,欠了欠身,道:“李郎之才,出入今古,敏捷奇奧,老夫堪說:受教了。不過—”
李白等他說下去,盧煥支吾了半天,仍舊遲遲不言。隻是舉杯邀酒,開啟了李白此行前所未曾經曆的飲啖。他們吃得很慢,話題果真從散花樓而顯陽殿,由宮廷舊事而坊巷新聞。乃至於曆數數千裏外,南朝金粉敷陳之下的諸般種種風物塵跡。
陳過等人不嫻書史,除了提到前朝、當代之間米穀糴糶之價,如數家珍,頗見精神;要不就是說起了天下各州溪泉河川之水,有何特異之時,頗能應對,之外唯唯而已。
但是,李白有興味的卻直是天下穀水風味,那是來自一個又一個他向未涉足、也無從揣想的地方。原本,他隻能從古籍故紙之中識其文、辨其名,對於哪怕隻是飲食中至為平常的二物,也無從踏實地分別、感受。其情果如《中庸》所言:“人莫不飲食也,鮮能知味也。”
實則李白也很難逆料:酒坊主人陳過在未來兩日的短暫交談之中,為他所啟迪的知見,卻牽連廣遠,使他真正明白了穀水和酒、明白了醞釀、明白了磨礪與割舍,也將於回味中明白了人之有情與無情。
倒是在散席之際,盧煥還是忍不住,將先前咽回肚子裏的幾句牢騷借著酒氣噴出了口:“今日幸會李郎,然老夫語有未盡,請恕直白。”
“敬領盧少府教誨。”
盧煥自斟自飲了一杯,慢條斯理地問道:“既然飽讀前代之文,李郎可有抗手傾心、誦之不置者?”
從聲調言之。在錦城,李白、盧煥初見之前整整二百三十年,南齊永明七年底,舉朝善聲沙門造“經唄新聲”,對於同時代沈約撰寫《四聲譜》的影響是相當明顯的—盡管沈約很得意地宣稱自己發明了詩的憲章:“以為在昔詞人,累千載而不悟,而獨得胸衿(襟),窮其妙旨,自謂入神之作。”
沈約明了:詩文修辭必須有種種抑揚變化,但是這一套“獨得胸衿”的“入神之作”,隻能運用現成的、陳舊的名詞引發聯想,做成譬喻—如:“玄黃律呂”、“宮羽相變”等等;這也就是以扭曲、擴充“玄黃”、“宮羽”之類的字眼,轉遞出平仄四聲參差高下的意思,可是表述起來,卻更為玄遠,不容易理解。
由於沈約沒有更精確而令天下人醒目會心的語詞,以為解釋,此後一二百年間,隻能聽任詩人瓌詞自鑄,摸索喉舌。其間一旦有大家名流之奇思妙句廣為傳誦,那作品的聲調便備受重視,引為模板,也因此而逐漸形成了較能依托,也較為穩定的格式。之後,唐代科考以詩賦為根本,更將沈約那“前有浮聲,後須切響”、“一簡(簡,即五言一句)之內,音韻盡殊”、“十字之文,輕重殊異”的講究,開立為聲調的律法。
先是,六朝之時,七言別是一種體裁,尚未普遍被視為歌詩。當時所謂的詩,專指五言。五言一句,兩句一段;十字之文,顛倒相配;這是句型的構造。在詩句裏,每個字聲調布置的關鍵,就在於將聽來“飛浮”以及聽來“沉切”的字隔別而用,以見變化。另一方麵,也由於常語慣例多用兩字為一詞,所以聲調浮沉,也以兩字為一節,並且以每節的第二字為準據。
由於佛經轉讀定音,四聲考審殆無疑義,便將發音明顯比較飛浮”的平聲字歸為一類;複將發音明顯比較“沉切”的上去入聲字歸為另一類,於是才有了“平”、“仄”的名目。由此而依據前有浮聲,後須切響”的要求,在詩中,一節讀來是“平平”的語詞之下,接著的就該是“仄仄”;再往下的單字便又是“平”了。相對而言:一節讀來是“仄仄”的語詞之下,接以“平平”;再往下的單字便又是“仄”了。
此外,基於古來用韻的習慣,韻字以平聲居多,所以唐人科考也以押平聲韻為主流、為大宗。於是五言詩和漸漸也越來越多人試作的七言詩,都有了固定聲調的依歸—不但每句之中“浮切相參”,前句後句之間,更有了“黏”和“對”的講究—也就是把一句“前有浮聲,後須切響”的變化,擴充到通篇四句、八句、十句甚至長達數十百句的篇幅。
以後世用語解看:這種“合式”的詩篇,仍舊依循兩句一段,每段一韻,通篇不換韻部的法式。不用韻的前一句謂之“出句”,用韻的第二句謂之“落句”。落句的第二字,要與本段出句的第二字平仄相反,這叫“對”;落句的第二字,還要與下一段出句的第二字平仄相同,這叫“黏”。第二字如此,則五言詩的第四字也如此,七言詩的第四、第六字亦複如此。
到了盧煥所聲稱的“至高宗皇帝時為之一變”時,知名的詩人盧照鄰、王勃、杜審言、沈佺期、宋之問……盡管生死窮達、先後有別,大約都在那一個時代寫出了大部分吻合聲調法度的當代之詩,人稱“近體”。
除了聲調之對,還有字義之對,一般鹹稱“對偶”。盧煥開口閉口所推崇的“上官相公”,大約就是最早將各種對偶方式臚列立論的詩家。或謂上官儀著有《筆花九梁》,其中就有詩之“八對”。九梁,指朝冠橫脊,其梁數多少,可見官品之高下。《筆花九梁》原書早佚,後世莫睹,唯殘存八對之說,大約如此:
一曰的名對,“送酒東南去,迎琴西北來”是也;二曰異類對,“風織池間樹,蟲穿草上文”是也;三曰雙聲對,“秋露香佳菊,春風馥麗蘭”是也;四曰疊韻對,“放蕩千般意,遷延一介心”是也;五曰聯綿對,“殘河若帶,初月如眉”是也;六曰雙擬對,“議月眉欺月,論花頰勝花”是也;七曰回文對,“情新因意得,意得逐情新”是也;八曰隔句對,“相思複相憶,夜夜淚沾衣。空歎複空泣,朝朝君未歸”是也。
這是進一步將聲調裏的“對”延伸到字義之中,讓詩文意象經由看似重複而實際對反、側異、互為張弛的衝撞之感,形成協調、勻稱有如建築一般工穩的結構。早在上官儀之前千年,古人修辭即有此,隻是不成文法而已。《易經》有“水流濕,火就燥;雲從龍,風從虎”之語,《書經》有“滿招損,謙受益”之語,甚至《老子》有“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之語,都可以說是自然天成的對偶,不必待唐人始稱發明。
隻是,上官儀—還有比他略微年輕的元兢、崔融以至於較李白年歲更晚的詩僧皎然—都曾經再三翻注推論,試欲總括對偶之說。其中,應屬日僧遍照金剛在《文鏡秘府論》中所揭櫫的二十九種對最為詳瞻。
不過,對偶之論越經發揚,就越顯現了詩人對於格律的掌握,不隻是遵從而已,還有抗拒。也就是說,在講究聲字對仗的實踐上,立論者日益發現:在某些已知的對仗規矩之外,還有別種看似不能對偶的語句,也刻意囊括之。高宗總章年間曾經在太常寺擔任過協律郎的元兢,即是其一。
元兢,字思敬,鮮卑族拓跋氏之後,曾經以任官職司所見,撰有一本後來也亡佚了的《詩髓腦》,論及六種對,其中的“聲對”,所舉的例子是:“彤騶初驚路,白簡未含霜。”“路”和“霜”本來不能作對,可是“路”的同聲字有“露”,便因之而對上了。再如“側對”:“側對者,若馮翊、龍首,此為馮字半邊有馬,與龍為對;翊字半邊有羽,與首為對,此為側對。”也就是一字之中,隻要能在出落句相應的字位找到意旨相近的偏旁或字根,也算是“合式”的對仗。
元思敬之後,還有崔融。進一步發展出“雙聲側對”,舉例有:花明金穀數,葉暎(映)首山薇”,“金穀”和“首山”雖然字麵上完全不對,但是“金”與“穀”、“首”與“山”分別同紐雙聲,也就“合式”了。同理,也就冒出了連詞性都不拘的“疊韻側對”:“自得優遊趣,寧知聖政隆”,“優遊”兩字疊韻,“聖政”兩字亦疊韻,也視同有出落句“有對”。
其後再到了皎然筆下,“蕭蕭馬鳴”可以對“悠悠旌旆”,“出入三代”竟可以對“五百餘載”;“亭皋木葉下”可以對“隴首秋雲飛”,而“日月光太清”竟可以對“列宿耀紫薇”。更極端的例子則在《文鏡秘府論》,遍照金剛舉了一首前代詩人、也是四聲詩說的創立者—沈約—的作品《別範安成詩》:
生平少年日,分手易前期;及爾同衰暮,非複別離時。勿言一樽酒,明日難共持。夢中不識路,何以慰相思?
舉此例詩之餘,遍照金剛還說:“此總不對之詩,如此作者,最為佳妙。夫屬對法,非真風花竹木,用事而已。”
此事誠然兜了一個大圈子。倘若連“總不對”都算得上是一種對偶,則盧煥之流所斤斤自守的典範、規矩,也就是“本朝文章,至高宗皇帝時為之一變”所標榜的格律美學,便不隻是一逕步入嚴密的藩籬,同時也一逕以無限之風情意味,開往寬泛的道路了。
對於李白即席之詠,盧煥是訝異的。尤其是第二聯“金窗夾繡戶,珠箔懸銀鉤”一經吟出,不覺為之長籲擊節;因為李白的用語,恰恰使用了南朝宮體之開創人物—梁簡文帝—極其慣用的手法和語匯。這個作法,是有意透露:借由想象中的隋代藩王宮室之建築細節,推拓於整個南朝詩歌所鎔鑄的閎麗格局。
梁簡文帝蕭綱,字世纘,是梁武帝蕭衍的第三個兒子,也是昭明太子蕭統的弟弟。昭明太子早卒,蕭綱立為皇太子,爾後嗣位。據傳:蕭綱七歲那年就有“詩癖”,也就在這一年,受封為雲麾將軍,領石頭(即金陵)、戍軍事。而儲君所謂“開王府,選幕僚”之事,究其實,也就是在一群“文學侍從之臣”的包圍之下,完成其童年以迄於少年的詩文教養。
這一群文人,前有徐擒、張率,繼有庾肩吾、王規,益之以劉孝儀、劉孝威,多至數十百人。顯然是由於皇家貴冑的環境之故,於雕聲琢律的創作之餘,這一批君臣還相當嚴正地提出了他們對寫作的主張,以為:“立身先須謹重,文章且須放蕩。”
東宮養德十八年,並沒有能夠成全蕭綱一世的帝業,他不幸遭逢侯景之亂,僅年餘,先為俘虜,後為傀儡,終成冤魂。從尺幅廣大的曆史角度看去,他和他的文學集團所倡導的“宮體”,便被歸諸於浮詞豔句、緣情綺靡,正是儒家所鄙斥的“鄭衛之聲,亡國之音”。
然而,也就是在這一個時期,皇室所提攜的文學侍從集團,使傳統的詩賦創作有了非“王化聖教”的目的,也不再顧及“觀風俗、知得失、自考正”的高論。那些個在君臣之間的往來遊戲,出之以應製、聯吟、共賦、唱酬,赫然顯現了一種博弈的、娛樂的趣味。也基於遊戲的逞才、炫學、競捷、爭勝等等形式,對於聲律的講究、典事的鑽研,不但遠非前代可以追攀,諸作者也因此而無甚著意於更廣泛的題材、更直質的表現。
他們甚至有意忽略那些不能以“翫吟弄詠”來處理的沉重情感—比方說,他們幾乎不碰觸人生或家國巨大而共有的喪亂。他們為詩歌開啟了通往冶遊園林的門徑,也讓詩歌關閉了通往烽煙市井的城關。
從梁簡文帝最負盛名的一首詩《詠內人晝眠》,可見其概:
北窗聊就枕,南簷日未斜。攀鉤落綺帳,插捩舉琵琶。夢笑開嬌靨,眠鬢壓落花。簟文生玉腕,香汗浸紅紗。夫婿恒相伴,莫誤是倡家。
若是讓李白這個時代任何一位甄別士子的考官來判評此作,他應該會指出,這首詩的第三與第四聯“失黏”。也就是說:“眠鬢”之“鬢”,是去聲,屬“仄”,在一個原本應該是平聲的字位卻出現了仄聲字,也就不能與下一聯出句的“簟文”之“文”(平聲)相同而相承。然而,這說明了在梁簡文帝時代,聲調的“黏對”隻是“講究”而尚未及於“法度”。或者也隻能說:早於李白整整兩百年的梁簡文帝所樹立的規模矩範,恰為後來那些法度的模糊張本。
至於盧煥所歎,則另有原委。
那是他從李白的句子裏翫味出梁簡文帝用字鑄句的意趣。如《詠內人晝眠》中的“攀鉤”即是,他如:《和湘東王名士悅傾城詩》中的句子“衫輕見跳脫,珠概雜青蠶”、《孌童》中的句子“羽帳晨香滿,珠簾夕漏賒”、《和徐錄事見內人作臥具》中的句子“熨鬥金塗色,簪管白牙纏”亦可見;更不消說那一首《東飛伯勞歌》“網戶珠綴曲瓊鉤,芳茵翠被香氣流”—李白的這一聯,分明是將楊秀的散花樓當成蕭綱的顯陽殿來寫了。
可是一旦登臨,細節盡去,視野朗然遼闊起來。也由於這恢弘的眼界,聲律亦隨之遽變,下一聯非但不作對偶,也出之以與先前極不同趣的古調:“飛梯綠雲中,極目散我憂”,這已經是魏、晉風度了。再下一聯益發傳神。於字義方麵,李白的確用了相當工穩的對偶,把樓觀之境帶向更為寬廣的江河天地:“暮雨向三峽,春江繞雙流”;而在聲調上,卻盡其揮灑,全不顧“雙”字應仄而為平的“不合時調”。末聯“今來一登望,如上九天遊”語句倏而歸於平淡,卻毫不費力地將登樓換喻為升仙,這更非尋常依景造意的俗手所能辦。
盧煥此時收斂起先前的一臉倨傲,欠了欠身,道:“李郎之才,出入今古,敏捷奇奧,老夫堪說:受教了。不過—”
李白等他說下去,盧煥支吾了半天,仍舊遲遲不言。隻是舉杯邀酒,開啟了李白此行前所未曾經曆的飲啖。他們吃得很慢,話題果真從散花樓而顯陽殿,由宮廷舊事而坊巷新聞。乃至於曆數數千裏外,南朝金粉敷陳之下的諸般種種風物塵跡。
陳過等人不嫻書史,除了提到前朝、當代之間米穀糴糶之價,如數家珍,頗見精神;要不就是說起了天下各州溪泉河川之水,有何特異之時,頗能應對,之外唯唯而已。
但是,李白有興味的卻直是天下穀水風味,那是來自一個又一個他向未涉足、也無從揣想的地方。原本,他隻能從古籍故紙之中識其文、辨其名,對於哪怕隻是飲食中至為平常的二物,也無從踏實地分別、感受。其情果如《中庸》所言:“人莫不飲食也,鮮能知味也。”
實則李白也很難逆料:酒坊主人陳過在未來兩日的短暫交談之中,為他所啟迪的知見,卻牽連廣遠,使他真正明白了穀水和酒、明白了醞釀、明白了磨礪與割舍,也將於回味中明白了人之有情與無情。
倒是在散席之際,盧煥還是忍不住,將先前咽回肚子裏的幾句牢騷借著酒氣噴出了口:“今日幸會李郎,然老夫語有未盡,請恕直白。”
“敬領盧少府教誨。”
盧煥自斟自飲了一杯,慢條斯理地問道:“既然飽讀前代之文,李郎可有抗手傾心、誦之不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