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婚姻模式具有某種合理性?
青春,就是用來追問的:一位大學老師的答問日誌 作者:黎保榮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偶然看到一個2009級的女畢業生的說說:“這個春節最大的感觸是身邊好多70後、80後的哥哥姐姐離婚了;好多90後的早就結了,且好多正在密鑼緊鼓地結婚;然後80後所剩無多的‘老頭子’、‘老婆子’正在糾結中或者被糾結中……”我這個(2014)春節在農村老家過年,也聽到了不少這方麵的消息。如村裏一個高富帥跟外省的妻子離婚了,一個廣東女人跟她沒什麽出息,而又好吃懶做的廣東老公離婚了,諸如此類。
這讓我想起了傳統的婚姻模式,想起了傳統婚姻模式的合理性。雖然說情感、性格、背景、價值觀的和諧或互補對婚姻很重要,但鑒於家庭、倫理是中國文化的基礎,個人、宗教是西方文化的基礎,所以在中國,家是港灣,不是戰場;夫妻是伴侶,不隻是戀人;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伴侶一起慢慢變老,而非浪漫到底,因為平平淡淡才是真。中國傳統婚姻模式的合理性至少在兩方麵。
其一,靠得住。以往的“五四”新文化運動為了批判舊文化,樹立新文化,往往矯枉過正,如把“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這句話的“從”字解釋為“服從”。但是根據任繼愈老先生《中國婚姻製度》的說法,“從”應該解釋為“依靠”,這是更合理的解釋。因為一個女人在家不依靠父親依靠誰,出嫁不依靠丈夫依靠誰,丈夫死了不依靠兒子依靠誰?其實,傳統的婚姻或者一切婚姻追求的就是一種依靠的關係,找一個靠得住的男人或女人作伴侶,過日子。“靠得住”關乎生活,關乎性格,也關於情感。
我回想我的父輩基本上是這種婚姻模式,在我的記憶中,我的父母那麽多年沒有吵過一次架,而巴金和蕭珊也一輩子沒有紅過臉。我的叔叔和嬸嬸吵過架,但是吵得不多,也互相包容。中國現代文學史上,魯迅與許廣平沒有吵過架,但是魯迅因為許廣平說話不知輕重而黑過臉,後來道歉。林語堂和廖翠鳳吵過架,但一般是林語堂沉默應對,廖翠鳳之後道歉或解釋。而且他們都沒有出軌,都是靠得住的男人或女人。
導演李安的妻子入不敷出,在他於美國讀完導演碩士之後,在他沒有工作,沒有人請他導演,沒有人請他演戲,劇本也不被采用,隻在家裏做家務帶孩子看影碟寫劇本的情況下,一直支持他,並沒有聽從自己母親的離婚主張。六年之後,他才因為劇本獲得大獎而“鹹魚翻身”。我覺得這一切除了他妻子的賢惠、堅強,除了美國相對自由寬容的環境之外,也許還因為他妻子覺得他有才華,靠得住。李安發跡後也的確沒有靠不住。有的人可能會說,這個世界就一個李安,其實這種說法是不合邏輯的。因為這個世界也就一個你,你為什麽做不到他或他妻子那樣?而且我覺得,即使有一個李安那樣的人站在中國女人麵前,肯定有很多女人做不到他妻子那樣。
人的才能和機遇是不同的,所以像李安一樣的導演不多,但是跟李安性格類似的靠得住的男人還是不少的。但是一個靠得住的男人遇上一個不成熟同時也不堅貞、不單純的女人,就不必死守苦撐,或不必再續前緣。靠得住是男女之間婚姻選擇的條件,即使是楊冪,她選擇了名氣比自己小,年紀比自己大的劉愷威,就是因為她“缺乏安全感”,覺得劉愷威靠得住。
其二,男主外,女主內。我的一位知識分子女前輩覺得男人當家,女人持家,是維持婚姻安穩的秘訣;一個性格平靜善良的做事業的男人,應該找一個相對活潑的會照顧人的善良的女人;而做事業的女人應該找一個善良的顧家的男人,或者找一個自己崇拜而又相對顧家的做事業的男人。的確如此,以前曾有一位朋友的親屬說,她的丈夫沒什麽出息又不顧家,所以她在珠三角的企業工作後就再也受不了而離婚了,這應該說是男主外的失敗。
女主內並非不獨立,而是說女人要會照顧人或顧家。女人一旦結婚,就逃不開妻子和母親的身份,這決定了其“主內”的性質。演藝界的明星,古巨基找了其貌不揚的助理,張震找了細心的助理,林誌炫也找了助理做妻子,諸如此類,不一而足,就是因為做事業的男人需要有人照顧到他的生活。即使像梁朝偉和劉嘉玲那樣都能做事業的夫妻,有一次主持人問劉嘉玲“偉仔是一個細心的人,是否他照顧你多一些”,劉嘉玲說平時都是她照顧他,因為她是他的妻子,自己不照顧他難道讓其他女人照顧嗎。這不是女主內又是什麽?這使我想起了我的老師、朋友們,我朋友的一位博導前輩的妻子沒什麽學曆,但是支持她丈夫,幾十年幾乎沒有讓他做過家務;我的一個朋友40出頭就是教授了,他的妻子比他小10歲,也是全力做他的賢妻良母;我的另一個朋友是做老板的,妻子是他高中同學,也盡力支持他,每個星期給他煲湯,讓他得過重病的身體慢慢複健。這樣的例子很多。
如果說這種“男主外,女主內”是當今的情況,那麽我們放眼中國現代文學史的作家、學者們,這樣的婚姻模式更是比比皆是。如魯迅與許廣平,沈從文和張兆和,巴金和蕭珊,陳寅恪和唐筼,林語堂和廖翠鳳,胡適與江冬秀,數不勝數。我有的前輩比較提倡胡適和江冬秀的婚姻模式,即一個博士、教授應該找一個文化水平或學曆不高,但是會照顧人的善良的人。這當然有點絕對化,但也並非全無道理,至少這種性格是需要的。
當然我不是說“女主內”,男人就不必顧家或不做家務,其實不少做事業的男人是有家庭責任感的,甚至事業、家庭都能兼顧,隻是有時候的確是因為時間的原因,而做得不夠罷了。而且要“女主內”,丈夫最好能夠“主外”,做好自己的事業。但是如果雙方都做事業或者工作較忙,除了上述劉嘉玲的處理方式,還有一種處理方式就是協議式的。如我朋友說有的前輩一個是教授,一個是知名作家,都較忙。於是他們就把時間對半分,每人每周顧家兩三天後輪到另一人顧家,尤其是帶孩子,但是如果臨時有事就更改和後來補上。
隻不過還是女性顧家的時間多一點,也顧得好一點,這似乎是女人的天性。女人適宜做土地,做花瓶是不長久的,易碎的。男人都可以離開花瓶,但沒有一個男人能夠離開土地,除非他是外星人。所以奔四的陳寅恪沉迷學術,不想婚戀,別人著急給他介紹了白富美的華僑女子與質樸有才的唐筼,他選擇了後者。因為前者是花瓶,後者是土地。當然,有些女人不介意丈夫沒有事業,這也見仁見智,不必強求。畢竟,夫妻是伴侶,是過日子,是安心,不是炫耀。甚至可以說,即使暫時沒有好的婚姻,但絕對不可以沒有好的自己。因為沒有自愛,就難以擁有他愛與愛情。
這讓我想起了傳統的婚姻模式,想起了傳統婚姻模式的合理性。雖然說情感、性格、背景、價值觀的和諧或互補對婚姻很重要,但鑒於家庭、倫理是中國文化的基礎,個人、宗教是西方文化的基礎,所以在中國,家是港灣,不是戰場;夫妻是伴侶,不隻是戀人;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伴侶一起慢慢變老,而非浪漫到底,因為平平淡淡才是真。中國傳統婚姻模式的合理性至少在兩方麵。
其一,靠得住。以往的“五四”新文化運動為了批判舊文化,樹立新文化,往往矯枉過正,如把“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這句話的“從”字解釋為“服從”。但是根據任繼愈老先生《中國婚姻製度》的說法,“從”應該解釋為“依靠”,這是更合理的解釋。因為一個女人在家不依靠父親依靠誰,出嫁不依靠丈夫依靠誰,丈夫死了不依靠兒子依靠誰?其實,傳統的婚姻或者一切婚姻追求的就是一種依靠的關係,找一個靠得住的男人或女人作伴侶,過日子。“靠得住”關乎生活,關乎性格,也關於情感。
我回想我的父輩基本上是這種婚姻模式,在我的記憶中,我的父母那麽多年沒有吵過一次架,而巴金和蕭珊也一輩子沒有紅過臉。我的叔叔和嬸嬸吵過架,但是吵得不多,也互相包容。中國現代文學史上,魯迅與許廣平沒有吵過架,但是魯迅因為許廣平說話不知輕重而黑過臉,後來道歉。林語堂和廖翠鳳吵過架,但一般是林語堂沉默應對,廖翠鳳之後道歉或解釋。而且他們都沒有出軌,都是靠得住的男人或女人。
導演李安的妻子入不敷出,在他於美國讀完導演碩士之後,在他沒有工作,沒有人請他導演,沒有人請他演戲,劇本也不被采用,隻在家裏做家務帶孩子看影碟寫劇本的情況下,一直支持他,並沒有聽從自己母親的離婚主張。六年之後,他才因為劇本獲得大獎而“鹹魚翻身”。我覺得這一切除了他妻子的賢惠、堅強,除了美國相對自由寬容的環境之外,也許還因為他妻子覺得他有才華,靠得住。李安發跡後也的確沒有靠不住。有的人可能會說,這個世界就一個李安,其實這種說法是不合邏輯的。因為這個世界也就一個你,你為什麽做不到他或他妻子那樣?而且我覺得,即使有一個李安那樣的人站在中國女人麵前,肯定有很多女人做不到他妻子那樣。
人的才能和機遇是不同的,所以像李安一樣的導演不多,但是跟李安性格類似的靠得住的男人還是不少的。但是一個靠得住的男人遇上一個不成熟同時也不堅貞、不單純的女人,就不必死守苦撐,或不必再續前緣。靠得住是男女之間婚姻選擇的條件,即使是楊冪,她選擇了名氣比自己小,年紀比自己大的劉愷威,就是因為她“缺乏安全感”,覺得劉愷威靠得住。
其二,男主外,女主內。我的一位知識分子女前輩覺得男人當家,女人持家,是維持婚姻安穩的秘訣;一個性格平靜善良的做事業的男人,應該找一個相對活潑的會照顧人的善良的女人;而做事業的女人應該找一個善良的顧家的男人,或者找一個自己崇拜而又相對顧家的做事業的男人。的確如此,以前曾有一位朋友的親屬說,她的丈夫沒什麽出息又不顧家,所以她在珠三角的企業工作後就再也受不了而離婚了,這應該說是男主外的失敗。
女主內並非不獨立,而是說女人要會照顧人或顧家。女人一旦結婚,就逃不開妻子和母親的身份,這決定了其“主內”的性質。演藝界的明星,古巨基找了其貌不揚的助理,張震找了細心的助理,林誌炫也找了助理做妻子,諸如此類,不一而足,就是因為做事業的男人需要有人照顧到他的生活。即使像梁朝偉和劉嘉玲那樣都能做事業的夫妻,有一次主持人問劉嘉玲“偉仔是一個細心的人,是否他照顧你多一些”,劉嘉玲說平時都是她照顧他,因為她是他的妻子,自己不照顧他難道讓其他女人照顧嗎。這不是女主內又是什麽?這使我想起了我的老師、朋友們,我朋友的一位博導前輩的妻子沒什麽學曆,但是支持她丈夫,幾十年幾乎沒有讓他做過家務;我的一個朋友40出頭就是教授了,他的妻子比他小10歲,也是全力做他的賢妻良母;我的另一個朋友是做老板的,妻子是他高中同學,也盡力支持他,每個星期給他煲湯,讓他得過重病的身體慢慢複健。這樣的例子很多。
如果說這種“男主外,女主內”是當今的情況,那麽我們放眼中國現代文學史的作家、學者們,這樣的婚姻模式更是比比皆是。如魯迅與許廣平,沈從文和張兆和,巴金和蕭珊,陳寅恪和唐筼,林語堂和廖翠鳳,胡適與江冬秀,數不勝數。我有的前輩比較提倡胡適和江冬秀的婚姻模式,即一個博士、教授應該找一個文化水平或學曆不高,但是會照顧人的善良的人。這當然有點絕對化,但也並非全無道理,至少這種性格是需要的。
當然我不是說“女主內”,男人就不必顧家或不做家務,其實不少做事業的男人是有家庭責任感的,甚至事業、家庭都能兼顧,隻是有時候的確是因為時間的原因,而做得不夠罷了。而且要“女主內”,丈夫最好能夠“主外”,做好自己的事業。但是如果雙方都做事業或者工作較忙,除了上述劉嘉玲的處理方式,還有一種處理方式就是協議式的。如我朋友說有的前輩一個是教授,一個是知名作家,都較忙。於是他們就把時間對半分,每人每周顧家兩三天後輪到另一人顧家,尤其是帶孩子,但是如果臨時有事就更改和後來補上。
隻不過還是女性顧家的時間多一點,也顧得好一點,這似乎是女人的天性。女人適宜做土地,做花瓶是不長久的,易碎的。男人都可以離開花瓶,但沒有一個男人能夠離開土地,除非他是外星人。所以奔四的陳寅恪沉迷學術,不想婚戀,別人著急給他介紹了白富美的華僑女子與質樸有才的唐筼,他選擇了後者。因為前者是花瓶,後者是土地。當然,有些女人不介意丈夫沒有事業,這也見仁見智,不必強求。畢竟,夫妻是伴侶,是過日子,是安心,不是炫耀。甚至可以說,即使暫時沒有好的婚姻,但絕對不可以沒有好的自己。因為沒有自愛,就難以擁有他愛與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