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驚恐萬分,用雙手卡住對方的脖子,年輕女人更加驚恐,拚命反抗。


    他死命鎮壓對方的反抗,因為他的身材非常強壯,所以很快就控製住了局麵,女人已漸漸失去了反抗之力,但就在這時,女人似乎突然又生出一股新的力量,力氣大得讓他吃驚,他的兩隻手幾乎要被扳開,甚至沉重的身軀也差點被推下床去!


    但最終還是因為彼此力量懸殊太大,女人被徹底製服。


    也不知過了多久,他才發現女人早已沒有了抵抗。本來和自己糾纏不休的手和腳,也已經離開了他的身子,軟軟地象個大字一樣地散開著。


    他驚了一下,鬆開雙手,看對方是昏厥了還是已經……


    結果他恐怖地發現對方已經死了!


    天哪,自己竟然殺了人!


    想到剛才那個冒失、衝動的決定,將自己變成了一個罪不可恕的殺人犯,他的腸子都要悔青了!但人已經死了,追悔已遲。


    他呆呆地看著女人已經死去的身子,雖然因為剛才的掙紮,她的上衣幾乎完全被扒開,露出了黑色的乳罩和雪白的肚皮,但這些已完全刺激不起他的性欲了,他隻覺自己的腦子變得一片空白。


    ※※※


    現在要怎麽辦?趁沒人發現,馬上逃回家裏?


    但屍體被人發現了怎麽辦?警方會查到自己頭上嗎?


    他也是一個推理小說迷,結婚前也曾寫過推理小說,雖然都未能發表,但畢竟寫過幾部推理小說,所以具有一點反偵察的能力和意識。他知道殺人現場是不可複製的道理,警方往往能在殺人現場搜集到許多罪犯意想不到的殺人證據,比如指紋,足跡,頭發,甚至體液、頭皮屑等東西。


    如果不處理好殺人現場就離開,遲早會被警方抓住。到那時,自己還有家庭,就徹底完蛋了!


    他的兒子才五歲,他非常愛兒子。對妻子雖然不似以前追她時那樣情熱了,甚至有時還有過離婚的想法,但現在可能要失去這一切時,他才發現,自己原來還是非常愛妻子的!


    想到家人,他雖然更加痛苦和後悔,但頭腦也漸漸冷靜了下來。事情已經無可挽回,現在惟一能做的是盡量消滅犯罪證據,使自己能逃脫法律的嚴懲。


    看見床上十分淩亂的樣子,他想到:這上麵不知有多少自己犯罪的證據,可能有頭發,有指紋,甚至可能還有頭皮屑之類的東西!


    他緊張地思忖一會,決定清理殺人現場。


    他想起自己家裏有一雙洗碗用的手套,決定回家去取過來,戴上它就便於布置和清理現場了。但隨即想道:“那雙手套不能用,上麵不但有自己的指紋,而且可能有妻子的指紋,雖然可以用水清洗掉,但也難保萬一。”


    於是他走進女人的廚房,看能否找到洗碗用的手套或者別的工具。幸好他們住的是頂樓,不用擔心樓上住戶通過窗子看見他在別人家的廚房裏。


    但因為沒有開燈,加之對女人的家裏情況不熟悉,所以一時什麽也看不清楚。忽地想道:“索興開燈大幹,如果被遠處樓房的人注意到屋裏還亮著燈,也許反而有利,警察說不定還會因此弄錯案發時間,以為女人至少在這段時間裏還活著!”


    心念於此,於是毫無顧忌地找到屋裏的開關,按亮了廚房的電燈。


    運氣真好,廚櫃的水籠頭上搭著一雙紅色的皮製洗碗手套。他將兩隻手套戴上,正要進屋去清理現場,忽見客廳的玻璃門上的門簾大開著,雖然現在是深夜,對麵遠處的一些樓房都已關了燈,但為謹慎起見,他還是過去將門簾全部關好。


    回過身來,他看見客廳的木地板上麵留下了幾個自己皮鞋的足跡,吃了一驚,忙到門口的鞋櫃裏,找到一雙女人的拖鞋穿上,心想:“等一切布置好後,一定要記得用拖布拖一遍自已活動過的地方。”


    他穿著女人的拖鞋,走進屋去,看著死去的女人,心想:到底要如何處理屍體呢?


    碎屍,並將碎塊分批拋棄?這樣也難保萬一,隻要有一部分碎塊被人發現,就會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視。警方很快能通過屍體碎塊,判斷出死者的性別、年齡、血型甚至身高等基本特征,再將這些特征寫進認屍布告裏去,發動群眾,提供最近失蹤的年輕女性的信息。那麽這個女人的同事(看她平日的打扮,似乎是一個白領)很快便會根據這些信息報警!


    他想了一會,發現自己無論如何處理屍體,這個女人的單位或者同事都會很快發現女人異常失蹤的秘密!


    看來不用白費精力處理屍體本身了。隻能處理現場的痕跡,並盡量將現場布置成別的犯罪現場。


    情殺?不行,他連女人的社交情況都不知道,布置這種現場可能讓警方一眼就能看出是個假現場。


    奸殺?更不行,那樣隻會增加自己的犯罪證據。


    幹脆布置成入室行竊並殺人的現場吧?他心裏苦笑一下,這本來就是事情的真相。


    但想來想去,似乎隻有布置成入室行竊和殺人的現場可行一些,於是他將女人的衣服扒個精光,打算將衣物拿回家裏,再尋機會處理掉,因為這個女人的衣物上麵很可能留有太多的證據。


    他迅速清理了他能想到的所有痕跡後,關了電燈,帶著女人的衣物和自己穿過的拖鞋回到自己家裏。


    第二章 古怪的房屋


    接下來的幾天裏,宋明暢心裏一直很不安,雖然自己將現場處理得很幹淨,但能否蒙混過去,實在沒有把握。根據他以前寫推理小說的經驗,總覺得罪犯無論多麽狡猾,最後都難逃警察的眼睛。但現在後悔擔心都已沒用,他隻能強迫自己鎮定,照常上班下班,甚至有朋友邀打麻將,也照常出去。總之,他盡量裝成什麽事也沒有發生一樣。但他的內心深處卻無時無刻不在猜想:那個女人的單位是否已經報案了?警方也許今天就會上門來調查。


    但奇怪的是,事情過去了八天後,他擔心的事情才終於發生了。不過,事態的演變卻與他的想象完全不一樣!


    這天,他早上出門時,發現一件令他非常驚恐的事情!鄰居家的大門竟然虛掩著!


    他嚇得臉色大變。想偷偷進去察看,卻又害怕屋裏有人,自己弄巧成拙,讓屋裏的人對自已產生懷疑。


    他強抑住自己的恐懼和好奇心,沒有進去,隻是借等電梯的時間,凝神傾聽屋裏的動靜。


    但屋裏沒有一點聲音。


    就在他不安的猜測時,電梯已經到了12樓,他隻好進了電梯。


    可以想象,這天上午他完全沒有心思上班,腦子裏隻是在猜想這件恐怖的怪事。


    是警察已經接到了報案,所以強行打開了防盜門?還是那個女人的什麽人,比如一個他沒見過的親人或者男朋友之類的人,開了房門?


    他坐立不安,最後想出了一個試探辦法,他故意給家裏打了一個電話。妻子在一家國營企業做營業員,上班時間實行兩班倒,今天該值下午班。妻子接電話後,他假裝詢問買菜之類的小事,妻子不知道他的真意,有些奇怪他今天為何關心這些雞毛蒜皮的事情。他強笑一下,說隻是有點無聊,隨便打個電話而已。妻子說自己剛買菜回家,正在準備做中飯,就掛了電話。


    他心裏不禁奇怪,如果隔壁真有警察的話,妻子應該會發現,並會在電話裏談到這件事,但妻子卻似乎完全沒有感覺到什麽異常。


    中午下班回家,隻見鄰居的門仍然開著,而且更奇怪的是,早上出門時,門隻是開了一道縫,如果不是特別有心的話,未必會發現,但現在門卻是大大地開著!


    他心裏更加不安,一邊取鑰匙開門,一邊不動聲色地偷聽隔壁動靜,但屋裏寂無聲息,好象沒有人。


    妻子正在做午飯,沒有理會他,他坐在沙發裏心不在焉地看了一會電視,假裝有些奇怪地對妻子說:“奇怪,隔壁家今天的房門怎麽一直開著?我早上出門時就看見門開著一道縫,本來沒有在意,回家時又看見門大大地開著,可又沒看見那個女人在屋裏活動,真是怪事。”


    妻子說:“人肯定在屋,因為我剛才買菜回家時,還聽見屋裏有音樂聲,可能她在上網或者聽音樂吧。”


    他聽了大吃一驚,“什麽,還有音樂聲傳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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