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讀到過一個日本人寫的帖子。他說,我們尊敬古代的中國人,看不起後來的中國人。因為古代的中國人和後來的中國人很不一樣。


    這話聽起來刺耳,細一想確實如此。如果仔細翻閱中國曆史,我們會清晰地看到,古代的中國人和後來的中國人,似乎根本不是同一個物種。從春秋、到唐宋、再到明清,中國人的性格曆程如同直跌下來的三疊瀑布,其落差之大,令人驚訝。源頭的中國人,品格清澈;唐宋時的中國人,雍容文雅;及至明清,中國人的品質卻大幅劣化,麻木懦弱,毫無創造力。


    如果你不信,我在這裏可以隨手舉幾個例子。


    先說尚武精神。


    春秋戰國時代,那些爭雄競長的大國,個個都強悍好戰。《詩經·秦風·無衣》的“注”中就說:“秦人之俗大抵尚氣概,先勇力,忘生輕死。”班固在《漢書》中也說:“秦之時,羞文學,好武勇。”


    當時東方大國齊國民風剽悍,百姓都是急性子、倔脾氣,和今天的韓國人差不多。貴族們常常在道路上駕車相撞,國家立法也不能禁止。


    連今天說著吳儂軟語的吳越地區,在先秦時代也是一片氣質剛勁的土地。《淮南子·主術訓》篇說:“越王好勇,而民皆處危爭死。”班固這樣描寫這片土地的尚武遺風:“<small>(吳·粵之)</small>君皆好勇,故其民至今好用劍,輕死易發。”


    春秋時代,貴族個個都下馬能文,上馬能武,俠客遍地,武士橫行,一言不合,就拔劍相鬥。那時候的中國人,不喜歡一步三搖弱不禁風的白麵書生,不論男女,皆以高大健碩為美。所以《詩經》言莊薑之美,必先言“碩人其頎”。寫魯莊公之美,必說他“猗嗟昌兮,頎而長兮”。那個時代美男子的標誌是大個子,卷頭發,濃胡須,最好還帶點狐臭味兒。《詩經·齊風·盧令》讚美獵人,就說他“美且鬈,美且傯”,也就是說他卷發多須。同樣,《詩經·陳風·澤陂》中說,“有美一人,碩大且卷,有美一人,碩大且儼”,於是令女主人公心生愛意,在單相思中苦悶不已。


    我們再來看看後來的中國人。


    在明朝萬曆年間到達中國的傳教士利瑪竇意外地發現,中國的男人都如此文弱。他在寫給羅馬的信中說,“很難把中國的男子看作是可以作戰打仗的人”。他驚訝地發現,這個帝國裏最聰明的人看起來都像女人:“無論是他們的外貌氣質,還是他們內心的情感流露,他們看起來全像是溫柔的女子。要是你對他們尊敬禮讓,他們便會比你更加謙和。”居留中國的幾十年裏,利瑪竇也看過上流社會的人打架,不過其情景卻讓他啞然失笑:“彼此爭鬥時表現出來的,也隻是婦道人家的慍怒,相互毆鬥時揪頭發。”“他們很少殘殺,他們甚至連想都沒有想過這種爭鬥的方式。這不僅是由於他們沒有什麽真正的男子陽剛之氣,主要是,他們大多數人連小刀之類的兵器都沒有”,“這些男人不惜每天花費兩個小時來梳理他們的長長的頭發,考究地整理他們的服飾,他們就這樣悠閑自得地打發著美好的時光。”


    鴉片戰爭後來到中國的外國人,更驚訝於中國人的膽小。古伯察說:“傲慢尊大的、看上去頗具剛毅的中國人,一旦遇到態度堅決,意誌不撓的人,馬上就會變得軟弱,像患了癔病。麵臨困難的中國人嘴裏常說‘小心’,即‘膽子要小’。”羅斯則說:“中國兒童不像歐洲兒童那樣蹦蹦跳跳……對武力的讚賞已經完全沒有了。大男子當眾啼哭而不以為恥。”


    侵華日軍對中國人的馴服也讓人印象極為深刻。看過《南京!南京!》的人,一定記住中國人在槍彈麵前的英勇不屈。但是導演並沒有以日本人的視角來表達過這樣的感覺:《南京大屠殺資料集》中收有日本軍人的回憶。有一個日本兵十分驚訝於數千中國士兵馴服而默然地經過如山的同伴屍群,走向死亡,而毫不反抗。那個日本人說,他百思不得其解。是中國人太容易馴服,或者是中國人對死亡悟得太透?日本指揮部在處死中國俘虜時曾經日夜提心吊膽,因為日本人經常以一二百人的小分隊來屠殺上千上萬的俘虜。日本人擔心數千俘虜一旦暴動,即使手無寸鐵,也會將行刑的兩個日本中隊殺得一人不留。但這種情況從來沒有發生過。


    一個例子也許說明不了問題,我們再來看看俠義精神。


    春秋時代,是中國俠文化的光芒最燦爛的時代。俠人義士們救危扶困,濟人不贍;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知恩必報,赴火蹈刃;受人之托,一諾千金。趙氏孤兒、聶政刺俠累、荊軻刺秦王,一個個動人心魄的故事,演繹了那個時候男人們的壯烈與決絕,告訴後代什麽叫輕生重義、生死相許。


    春秋時代的俠客,最大的特點是極端重視人格的獨立與平等。他們行俠仗義,不是為利,甚至不是為名,而是為了心中的一股豪氣。他們如同珍視眼珠一樣珍視自己的個人尊嚴,對“平等”兩個字的珍視甚至達到了敏感的程度。“孟嚐君曾待客夜食,有一人蔽火光。客怒,以飯不等,綴食辭去。”即使在座位安排這樣的小事上,他們也不能容忍任何的不平等。


    及至明清,“俠客”們卻自願攀附權力,淪為權力的附庸。春秋時代的俠客們天馬行空,無視法律規範,隻聽命於自己的良心。而《三俠五義》中的俠客卻個個自稱“罪民”,以向權力規則屈服為榮。第四十五回鑽天鼠盧方初次見到包拯,對身邊的展昭說道:“盧方乃人命要犯,如何這樣見得相爺?盧方豈是不知規矩的麽?”於是自上刑具,而“眾人無不點頭稱羨”。


    春秋時的俠客傲視王侯,對任何人都不假辭色。而《三俠五義》第四十八回寫五鼠麵見宋仁宗,這些英雄好漢見到皇帝,都“心中亂跳”“匍匐在地”,所謂的“江湖自由身”與權力一遭遇,立刻顯出十足的奴性。“鑽天鼠”“翻江鼠”被皇帝改成“盤桅鼠”“混江鼠”這類寵物式的命名,他們也都欣然接受。


    如魯迅所說,春秋時的俠客,是以“死”為極終目的,他們的結局也確實是一個個慷慨赴死而去,而清代小說中的俠客,卻個個成了地主官僚,黑白兩道都吃得開。如《三俠五義》所寫,雙俠丁兆蘭、丁兆蕙家裏廣有田產,實乃地產豪紳,五鼠則是陷空島漁霸。


    讀《春秋》《戰國策》和讀清代《三俠五義》《施公案》《彭公案》《兒女英雄傳》這些“俠義小說”的感覺是完全不同的。清代俠義小說已經完全成了忠君事上觀念的宣傳品。俠義精神受到專製倫常觀念的深刻侵蝕,禮教尊卑鮮明地取代了自尊獨立。魯迅說,《三俠五義》中的英雄,表麵上是俠客,實質上卻是奴才,“滿洲人關,中國漸被壓服了,連有‘俠氣’的人,也不敢再起盜心,不敢指斥奸臣,不能直接為天子效力,於是跟一個好官員或欽差大臣,給他保鑣,替他捕盜”。他們“雖在欽差之下,究居平民之上,對一方麵固然必須聽命,對別方麵還是大可逞雄,安全之度增多了,奴性也跟著加足”。


    說過了俠,我們再來看看儒。


    後來被統治階級做為統治工具的“孔孟之道”,誕生之際其實並不像後來那樣充滿奴性,而是有著剛健清新的一麵。春秋士人每以君王的師友自居,將自己所學之“道”淩駕於權勢之上。合則留,不合則去。這一點,以儒家最為突出。孔子周遊列國,不留戀高官厚祿,不屈服於任何政治權威,隻為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張。他說:“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誌也。”


    孟子則遠比孔子更鋒芒畢露。孟子性格外向,感情豐富,行事張揚。他自負到公然宣稱,“如欲平治天下,當今之世,舍我其誰也?”他特別強調精神的自由和人格的獨立,與國君交談之際,也毫無奴顏媚態:“說大人則藐之,勿視其巍巍然。”胸有浩然之氣的他居然敢說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仇”“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這類在後世看來有些大逆不道味道的話。


    秦漢以降,雖然在世俗層麵,士人們遵守權力秩序,但是在精神層麵,他們中的許多人卻以“聖人”自期,追求“始乎為士,終乎為聖人”,保持著一定程度的人格獨立。漢光武帝劉秀的同學嚴光,曾出山幫助劉秀取得天下,劉秀登基後想召他做官,他不肯接受,隱居富春山耕釣自娛。及至唐代,雖然唐太宗發明了使天下英雄盡入我轂的惡毒辦法,但是李白仍然可以做他的帝師夢,希望自己能在“事君之道成,榮親之義畢”後,“與陶朱、留侯浮五湖,戲滄洲”,逃離權力的控製。曆朝曆代,都有人選擇以“隱士”這個高潔的姿態終老一生。


    及至朱元璋時代,士人們做隱士的自由首次被剝奪。朱元璋不能容忍在他至高無上的皇權之下存在另一種高傲,認為拒絕為他服務的士人必定是看不起他。他發布命令:“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寰中士大夫不為君用,是自外其教者,誅其身而沒其家,不為之過。”在這道前無古人的“寰中士大夫不為所用律”下,蘇州才人姚潤、王謨因征詔不至,被朱元璋斬首、抄家。貴溪儒士夏伯啟叔侄把左手大指剁去,以示不肯出山做官,被朱元璋“梟令,籍沒其家”。中國士人從此失去了最後一塊保持獨立個性的空間。


    到了清代,儒生出身的大臣們更被馴化得百煉鋼成繞指柔。曆代王朝莫不要求大臣們成為有操守的名臣,然而清代帝王卻首次提出,一個大臣不應該追求成為名臣,因為過於堅守道德原則,也會妨礙他們不打折扣地、像狗一樣地為皇帝服務。做為臣子,不但身體要屬於君主,他的心靈也應該屬於君主,不應該有任何自己的獨立意誌、個人尊嚴。雍正皇帝就曾直截了當地在《朋黨論》中說:“你們各位大臣如果將朕之所好者好之,所惡者惡之,是非畫一,則不敢結黨矣。”乾隆更提出了一個著名的理論:“奸臣”固然並非國家幸事,“名臣”的出現其實也不是什麽好事。國家隻需要唯命是從辦事敏捷的奴才。他說,“幹綱在上,不致朝廷有名臣、奸臣,亦社稷之福耳”。因此清代這些飽讀四書五經的大臣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無思想無操守,除功名利祿外無所關心。在皇帝明察之下,他們老老實實,賣命效力,以圖飛黃騰達。皇帝一旦放鬆警惕,他們就會大肆貪汙,盡一切可能盜竊皇帝的家產。他們選擇了動物式生存。所謂操守、尊嚴和人格,對他們來說已經是不著邊際的空話。


    最後再讓我們來看一看文學作品中反映出的精神麵貌。


    《詩經》裏麵有許多篇章,大膽地描寫愛情,甚至性愛。例如《詩經·召南·野有死麇》:“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林有樸樕,野有死鹿。白茅純束,有女如玉。舒而脫脫兮,無感我蛻兮,無使尨也吠。”


    意思是有個獵人在野外打死了小鹿,用白色的茅草把它包好,用來做為獻給少女的禮物。一個少女對他動情,他就趁機挑逗她。最後三句很生動地表現出那個少女和獵人一起走向密林深處的心情:輕輕地走,慢慢地走,不要急躁,不要碰我腰間的圍裙,不要惹那黃狗嚇人地汪汪叫。


    這首詩不直接寫性,隻是描寫二人向林中深處走去的心情,多麽含蓄,又多麽自然健康!那時候的中國人並不認為性是一件見不得人的需要遮遮掩掩的事,中國人的自然本性還沒有被後來的文化閹割。


    《詩經·墉風·柏舟》中則說:“之死矢靡它。母也天隻,不諒人隻!”說是一個女子有了一個適合自己的意中人,可是父母不同意,她大聲呼號“母也天隻,不諒人隻!”說你們不體諒我的心願,我死也要和他在一起!這種表達,多麽直率大膽!


    先民們的天真爛漫和心無雜念,如同狂風暴雨洗後的天空,高遠而純淨地呈現在我們麵前。詩經裏麵充滿了生命的歡欣,充滿了野性、活力、大自然和美。所以孔子對《詩經》的評價是“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思無邪”。


    唐宋時代,中國人在思想上的原創力不再,但是文學藝術方麵的創造力卻突然勃發。唐詩展示了前所未有的藝術生命力,精神蓬勃,氣象光輝。其風格或者高昂明朗,或者雄渾壯大,或者具“清水出芙蓉”的自然之美。宋詞則為中國人表達情感開辟了新天地,其清新婉約和生活化更勝唐詩一籌。李澤厚說:“隻要中國人還說漢語,隻要中國人還用方塊字在進行寫作,那麽唐詩宋詞的魅力是永恒的。”


    然而宋代以後,詩人們的才性、閱曆、學識均大幅崩塌。他們畫地為牢,處處模仿著過去,重複著過去,以詩寫得像唐或者像宋沾沾自喜。遇到花朝或者月夕,或者其他任何人生情境,他們都已經形成固定的解釋方式、感受方式和表達方式。他們以拾前人餘慧為榮,不敢越藩籬一步。明清五百年的詩壇,沒有一點激情和衝動,沒有一點真性情,甚至沒有一個真表情,除了納蘭容若外,居然沒再產生一個有影響的詩人。


    宋代以前的中國人,可以說是一個偉大的民族。他創造著,體驗著,發現著,說自己想說,想自己所想,生機勃勃,生趣盎然。


    宋代以後的中國人不但失去了創造力,也失去了感受力。整個民族隻剩了一個外殼,沒有了靈魂。社會如同一潭死水,散發出腐爛的氣味,從上層到下層,人們都既狡猾又愚昧,既貪婪又懦弱。用湯因比的話來說,這種生活是“一種毫無意義的存在”,“它之所以能活著隻是因為它已經僵化了。”<small>(湯因比《曆史研究》)</small>如果說這幾百年中國人有什麽進步,那就是在政治厚黑學和民間騙人造假術上的進步。


    因此,宋以前的中國人和宋以後的中國人,其實是兩個物種。其差別就好比一個好罐頭和一個變質罐頭的差別,或者說是石墨與鑽石的差別:雖然同是由碳原子構成,性狀卻已經完全不同。中國人的性格曆史如同黃河,先秦是上遊,清澈見底,漢唐是中遊,雖泥沙俱下,畢竟有波濤洶湧之雄大氣象。明清是下遊,經常斷流,已奄奄一息。


    今天的中國人也許仍有人盛讚明清社會之穩定,但西方人的語言裏,對這種僵化狀態隻有赤裸裸的厭惡。赫爾德把中國比喻成一具僵屍:“這個帝國是一具木乃伊,它周身塗有防腐香料,描畫有象形文字,並且以絲綢包裹起來;它體內血液循環已經停止,猶如冬眠的動物一般。”


    比萬博士說:“為了避免中國的命運,歐洲付出了一千年野蠻生活的代價。”這個代價在他們看來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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