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忘了,死者是同凶手發現過爭執的,這一點完全可以解釋女死者為什麽那麽晚出門!”偵查人員反駁道,“爭吵後離家出走是很多女性慣用的對抗方式!而恰恰是凶手不願意她出走,於是用血腥的暴力來解決問題!”


    “在死亡時間上麵,已經無爭論的必要了。”張法醫解圍道,“無論是哪種情況,凶手是熟人可以確實無疑!”


    “不!如果時間往前推移至白天,完全會有其他的可能性!”我說,“雖然現場門窗封閉,沒有破壞性的出入口,但在白天的條件下,陌生人完全可以利用其他方法進入室內!此外,如果凶手是熟人,受害人沒有防備而突然遭到攻擊,而且刀刀致命,她的手上不應該有如此多的抵抗傷!”


    “那麽小男孩所說的‘恐龍’叔叔怎麽解釋?如果不是熟人所為,小孩怎麽會認識他?”偵查人員反問道。


    我第一次被別人問得語塞。雖然覺得他的思路有問題,但就是無法找到交鋒的駁斥理由!那些以前信手拈來的論據此時就如同劉嫣的影子一般,明知存在,卻無從尋找,於是心裏隻有幹著急!——這個案子恐怕很懸!


    此後,他們的偵查思路依然是從女死者的熟人著手,查找那個小男孩所說的“恐龍”叔叔,還有給女死者寫信的人。前期工作已告一段落,我見自己沒有繼續呆下去的必要,便向分局的領導作了請示,隨後回到自己的單位上班。


    很久以後,當我回過頭來看這件案子的問題出在哪裏時,終於發現他們推理的論據,僅來源於那個的士司機的證言,但卻忽視了這個證言的真實性。他們似乎忘了,那個司機鄰居說自己見過女死者與不同的男性交往,但後來的調查結果是,與其交往的隻有同居的那一名男子!


    我沒有抓住疑點追究下去,是因為當時對自己沒有了信心,劉嫣、小男孩……,很多清晰的、模糊的臉孔不斷地浮現,成為幹擾我思考的思維亂碼,已經判斷不出事物的本來麵貌了!


    後來的案件偵破,果然沒有他們想象的那般順利。死者的身份一直沒有查清楚,寫信的人沒有找到,同居的男人更是無從尋找,專案組民警大海撈針般地調查了一段時間後,無功而返。偵查工作持續了個把月時間,最後終於掛了起來!


    聽說他們最後有所醒悟,按著我提出的思路調查了一段時間,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早已錯過了尋找事情真相的時機。案件的偵破是有一個最佳時間的,我們習慣稱之為黃金時間段,過了這個時間段,很多線索會自然或人為地消失,導致偵破工作變得越來越艱難。——刑偵專家一般把這個黃金時間劃定在案發後的七天內!


    後來很長一段時間,小男孩的神態不斷出現在我的腦海裏,揮之不去。一直以來,總會有一個聲音在不斷地提醒著說:“嗨,你還欠著兩條人命呢!”


    記得師父鍾任之曾在課堂上說,欠什麽也不能欠人命!我們當時都笑了,那樣淺顯的道理何需他說。然而當一個人真正欠下了這樣的債時,才能真實地感受到其中的意味!


    舉目所及,滿世界都是憂傷,所有的事物都帶著悲哀的顏色!


    第二十章 心理谘詢師(一)


    星期五那天,心理醫生張德生打電話過來,問我什麽時候去他那裏。我才記起很長時間沒有接受心理輔導了,於是約定第二天去他那裏。


    看心理醫生是師父鍾任之最初的建議,他見我出事後,很長一段時間情緒不穩定,生怕出什麽問題。


    那時我剛來北江市,陌生的環境可以將一個人隱藏得很深,沒有人相識,用不著跟沒有好感的人假惺惺地打招呼,可以藏匿在別人看不見的地方偷窺眾生,這讓我有一種莫名的興奮,於是極不情願跟陌生的人打交道,躲在一個人的世界裏自得其樂,心裏還不時發出洋洋自得的竊笑!而師父的建議無異於讓我赤裸裸地暴露於他人的審視之下,讓我當時極為反感!


    “你認為我有精神病?”聽到他的建議時,我毫不客氣地這樣問他。


    “不一定非得有精神病才看心理醫生。”他說,“就算是多交個朋友也未嚐不可。”


    “朋友應該是平等條件下的交往,不是自以為可以站在心靈的高處,對別人進行居高臨下的說教!”


    “沒有人能把自己淩駕於他人之上,心理醫生也不能!有這樣感覺,隻不過是你把自己置於他人之下罷了!”


    但是我沒把他的話當回事,這件事就不了了之。


    認識張德生源自於一起殺人案件。——似乎我的大部分相識者,都是通過案子認識的,這讓我覺得有些悲哀!


    那件案子與之前記述的有著很大的相似性。托爾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說,幸福的家庭大多相似,不幸的家庭卻各不相同。然而我們法醫所看到的不幸,幾乎如出一轍,有著輪回般的重複特性,如果把這些特性繪成形狀,幾乎可以重疊。但即便如此,我們仍然能分清不同的案子,而且能很快回憶起不同案件的場景!對於這一點,我和其他法醫探討過,我們認為之所以能區分彼此,應該是因為對不同案件所感受的角度不同!


    我記得因為那件案子,自己和師父鍾任之發生了爭執,這是唯一一次與他之間發生的爭執,因此印象深刻。我記得當時兩人針鋒相對,互不相讓,後來事實證明我是正確的,師父才笑著說:“好吧,你贏了!”


    可是師父後來的一番話,讓我並沒有勝利的喜悅,而是體會了他的良苦用心!他說之所以那樣做,是因為想用他的方式刺激一下我,使我從自己的世界裏走出來,恢複對外界的觸覺。但在別人麵前,尤其是自己徒弟的麵前示弱,這是一件多麽不容易的事。其實想來,他當時的心裏想必五味雜陳!


    要說的這件事,發生在兩年前。


    那天早晨我剛到辦公室上班,就有人到刑警隊報案。


    報案的是一個40來歲的男人,衣著整潔,舉止端莊。他說自己的妻子失蹤了。


    “我愛人失蹤了!”那個男人對潘雲說,神情憂傷,“已經有一個多星期沒有見過她了。”


    “失蹤前有沒有什麽異常嗎?”潘雲倒了一杯水給他,問道。


    “沒有!看起來都很正常!”那個男子接過水低頭喝了一口。


    “親戚朋友家裏有沒有找過?”


    “找了,都說沒有見過她!”


    “你最後見她是在什麽地方?”


    “在家裏!她給孩子做完飯就出去了,一直沒回來。”男人拉拉衣領,把脖子往裏縮著。


    “你同她吵過架沒有?”


    “沒有!當然沒有!”那個男人激動起來,“我同她的感情很好的!”


    “先別激動,我不過是想詳細了解一下情況。”潘雲說道。


    “我沒有激動!”那個男人說。


    ……


    我們都認識那個男人,他叫孫其,是一個退伍軍人。四年前因為傷害他人被我們刑警隊抓過,坐了兩年牢!


    對他印象深刻的原因,是因為他傷害的對象很特殊,是他自己的妻子!——當時他拿了一把菜刀追砍一個有矛盾的人,妻子攔住他,把他抱住。他就砍了妻子三刀,其中一刀砍在她臉上,從此妻子的牙齒就突到了嘴唇外。


    失蹤有很多種原因,通常情況下,需要進行初步調查,才能決定是否立案。孫其走後,潘雲安排董建國帶人到失蹤者的家裏調查情況。


    董建國很快就打電話回辦公室,說是在失蹤者家裏發現了情況,讓派法醫過去勘查現場。我們聽懂了這其中的潛台詞,於是心不由得馬上提了起來!


    那時,刑警隊有個法醫退休,人手不夠。師父鍾任之剛好從學校放假回家探親,還專程來看我,潘雲知道後,軟磨硬泡地將他請了過來幫忙。


    這是我和師父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共事,讓我很有點莫名的興奮。


    我們趕到孫其家。這是一個破舊的小區,房子是二十多年前修建的,院落裏倒滿了生活垃圾沒人打掃。大部分原來的居民搬走了,剩下一些生活困難的住戶和租住的外來人口,孫其家就屬於其中之一!他家位於一棟樓房的三樓,是租住的房子,孫其從牢裏出來後一直和妻子住在一起,還有一個十來歲的女兒。


    “鄰居說已經有一、兩個月沒看見孫其的老婆了!”董建國對我們說,“和他們住在一起的女兒也同時失蹤!”


    可孫其分明隻說他妻子失蹤了一個多星期!我心裏隱隱約約有不詳的預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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