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作作風問題的滋生
張力與限界:中央蘇區的革命(1933-1934) 作者:黃道炫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中央蘇區和全國各蘇區一樣,是在實際的革命運動中成長壯大的。在這一過程中,如毛澤東本人的工作作風所體現的,注重實際、強調調查研究、不務虛文是其明顯的特點。中共中央領導人陸續進入中央蘇區後,著力進行正規化建設,在組織建設和幹部管理上采取一係列措施,使蘇區政治再上一個台階。不過,作為一個嶄新的革命政權,在形成新的政權架構、行政理念和工作作風時,中共仍然麵臨著相當多的考驗。蘇區在建立強有力的國家機器的同時,締造出具有支配權力的強勢管理者,而蘇區的現實狀況又完全符合列寧所說的官僚主義的經濟溫床:“小生產者的分散性和渙散性,他們的貧困、不開化,交通的閉塞,文盲現象的存在,缺乏農工業之間的流轉,缺乏兩者之間的聯係和協作。”[37]在這樣的環境下,正如列寧所說十月革命後一年多時間,“官僚主義就在蘇維埃製度內部部分地複活起來”[38]一樣,在蘇區它也很難避免地會成為吞噬蘇維埃製度活力的怪獸。而中共中央具體指導中,在加強正規化同時對所謂“經驗主義”的批評,又給了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更多的養分。潘漢年曾形象描繪蘇區基層黨支部開會走過場的情形:
參加支部會議的方式,多半是學得縣委,做一個又長又臭的報告,弄得支部同誌都不肯或不敢發意見,一連催幾聲:“同誌們!話!話!”假如還沒有人說,支部書記或參加的區委,便提高喉嚨問一句:“大家聽懂沒有?”下麵齊聲答應:“聽懂了!”上麵再問:“冒馬格意見?”“冒!”或者再來一問:“同意唔同意?”又是齊聲響亮的回答“同意!”[39]
在蘇維埃勝利發展時期,上述問題還不是那麽引人注目。第五次反“圍剿”開始後,由於軍事不利,蘇區社會經濟環境惡化,不利的形勢加劇了蘇區政治中的一些問題,而且使其影響更加放大,最明顯的反映就是為支持前方戰事而在後方的強迫命令。
1933年後,為應對國民黨軍的封鎖,應付戰爭需要,中共中央不得不大規模發行公債,向民眾大量借穀,使地方政權麵臨很大壓力。有關研究顯示,1934年中央蘇區農民負擔平均達到其收入的15.7%,有的甚至達到30%以上,“不能不承認負擔是重的”。[40]沉重的負擔使已經飽經戰爭摧殘的蘇區民眾難以承受。1933年8月蘇維埃中央決定發行300萬元經濟建設公債,到11月15日江西實際收得現款僅42萬餘元,不到江西全省領去的公債數的20%,其中楊殷、南豐、太雷、長勝、崇仁等縣未收到一分錢。[41]在蘇區行政效率相當高的背景下,這一狀況的出現主要是由於民眾財力已告空乏。但當時的蘇區領導者對此缺乏足夠認識,為維持軍隊和政權的運轉,仍不斷推出一些過高的指標與要求,並以機會主義、動搖傾向指責沒有完成高指標者,使各地為完成指標而強迫命令成風。萬泰縣冠朝區十個鄉,公債銷售中“攤派的七個鄉”;“會尋安有幾個鄉擴大紅軍成為群眾的恐怖,聽到工作人員下鄉,就紛紛上山或躲避不見”。[42]當時,這些問題絕非個別,正如蘇維埃中央反省的:“坐禁閉,罰苦工,差不多是這些工作人員對付群眾的唯一辦法”。[43]
客觀而言,在戰爭形勢下,加強對資源的吸取,有其可理解的不得已之處,但是,忽視民眾必要的利益要求,一味要求民眾作出犧牲,則不免有竭澤而漁之嫌。而將反對、抵製這種做法的幹部或僅僅是提出意見者都視作異己分子加以批判,無異是在自毀牆腳。遠在莫斯科的王明通過中共赴莫斯科代表了解到蘇區實況後,對此提出批評,指出中共中央“黨內兩條路線鬥爭”名義下存在的“不可忽視的嚴重的弱點”:
a.對於缺點和錯誤的過分和誇大的批評,時常將個別的錯誤和弱點都解釋成為路線的錯誤……決沒有領導機關的路線正確,而一切被領導的機關的路線都不正確的道理,此種過分和誇大的批評,既不合乎實際,結果自不免發生不好的影響,一方麵不能真正推動工作,另一方麵使地方黨部的工作人員發生害怕困難,對困難投降的情緒,而且甚至使一部分幼稚的同誌發生跳不出機會主義的泥坑的煩悶心理,以致有的發生對黨和革命抱悲觀失望的態度。b.對於黨內鬥爭的方法有時不策略,比如在中央蘇區反對羅明路線時,有個別同誌在文章上,客觀上將各種的錯誤,都說成羅明路線的錯誤,甚至於把那種在政治上和個人關係上與羅明路線都不必要聯係在一起的錯誤,都解釋成羅明路線者。這樣在客觀上不是使羅明孤立,而恰恰增加了鬥爭中可以避免的糾紛和困難。[44]
王明的批評可謂中肯,動輒以“路線錯誤”責人,是政治正確邏輯下官僚主義的另類生存,如此盲目上綱的結果隻能造成人們謹小慎微,不敢越雷池一步。李維漢當時曾撰文批評道:“某某省工會和縣委的負責同誌,誤解思想鬥爭是禁止別的同誌對於工作上實際問題發表不同的意見。幹部間在共同一致為要完成中央給予突擊任務的時候,對於實際辦法與領導同誌有不同意見時,一概拒絕,甚至批評他們反黨。結果許多幹部見了某某省工會和縣委的負責同誌,不敢說話,隻是‘唯唯而退’。”[45]人們後來回憶,由於怕犯錯誤,被打成反革命,“那個時候做工作隻能在一定的範圍內,出了範圍就不行,怕犯錯誤。這是在那個時期的現象”。[46]
強迫命令、官僚主義現象的盛行,除蘇區政治經濟背景及上層指導的錯誤外,基層組織軟化也起了催化作用。由於大批優秀基層幹部輸送前方及中共組織發展中的“唯成分論”觀念,蘇區地方幹部素質下降嚴重,1933年江西縣一級419名幹部中,能讀會寫的154名,隻占37%。[47]雖然各級政權采取了一些措施,提高基層幹部素質,但多數是形式重於內容。支部會議往往開成這樣的結果:“支部每次開會,是非常機械的,對支部實際問題與群眾鬥爭,很少討論,隻是出席人及支書作一個報告,支部同誌沒有意見就完了。在討論中隻是由速記來長篇抄寫上級決議或由速記作幾條符咒式的簡單的決議,到會的同誌被剝奪發言權似的紛紛‘開小組會’、‘學時文’,甚至打瞌睡去了,主席一聲‘通過決議’,會場陡然壯嚴肅靜,一聲‘同意’,萬事皆休,從報告到結論都是出席人或速記的聲音。”[48]在這些因素影響下,各地蘇維埃政權組織、精神和活動能力堪憂,石城縣反映:“縣政府的一些幹部發生不好的現象,如派去工作開小差回家的,派去擴大紅軍突擊工作,帶紅軍家屬老婆到鄉蘇睡覺……一般幹部特別是區一級的幹部出發工作,就開小差回家了,在機關裏吃飯時就來,吃了飯就回家去,找人來工作找人不到。”[49]勝利馬安石公布鄉“支部書記與鄉蘇主席都是官僚主義的標本,什麽工作隻說下了條子通知了,自己一點事不理,半步門不出。”[50]還有一些幹部則利用權力“在鄉村中作威作福,無所不為”[51]。
令人驚訝的是,中央蘇區後期基層幹部大吃大喝現象已不罕見。江西省蘇1932年5月披露:“一個鄉政府以前經常可有三四桌人吃飯,區政府可有七八桌人吃飯,每月的客飯一個鄉政府可開一二百元。”[52]閩西永定縣“有些政府好象變成了一些客棧、飯店,無論什麽人都可以在政府食飯”,寧化縣“縣主席不知常駐工作人員有多少”,“隻見人吃飯,不見人工作”。到飯館公款吃喝也有案可稽,《紅色中華》揭露:“靠近瑞金縣蘇的一家菜館,據說是專供瑞金縣蘇工作人員食的,有一次購買十六斤甲魚,還說不夠賣”。[53]大吃大喝的背後通常都伴隨著貪汙浪費,江西省蘇的報告指出:“各級政府浪費的情形實可驚人,一鄉每月可用至數百元,一區一用數千,一縣甚至用萬元以上;貪汙腐化更是普遍,各級政府的工作人員隨便可以亂用隱報存款、吞沒公款,對所沒收來的東西(如金器物品等)隨便據為己有,實等於分贓形式。”[54]
一些地方幹部特殊化現象也在滋生,即便像優待紅屬這樣嚴肅的政治活動也有人借機營私:“寧化各級蘇維埃壓迫群眾替自己工作人員作過分的勞動,而紅軍家屬反得不到優待。”[55]寧都某區政府“對自願的當紅軍的反不替他耕田,並且說誰要你去當紅軍,而對強迫命令去當紅軍的才替他耕田”。[56]之所以如此,關鍵在於自願當紅軍的不屬指標範圍。博生縣蘇工作人員的優紅工作嚴重流於形式:
某天到城市流南區流南鄉去實行“禮拜六”,大概是九點鍾才從縣蘇起程,到流南鄉已經差不多十點鍾,找了鄉政府和代表帶到紅軍家屬的地方已經十點半鍾過了,在田野中還沒做到兩點鍾的工夫,縣勞動部有一個同誌發了“擺子”,如是找著那村的鄉代表,要他立即找擔架將病人抬進城去。那位鄉代表的回答是很實際的:“你們這樣優待紅軍家屬太形式了,沒有做到兩個鍾頭的工夫就要找擔架,你們不來還免得我們麻煩。”[57]
粗暴的工作作風和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傾向,嚴重傷害了群眾的感情。黎川縣樟村“赤衛軍連長要群眾幫助紅軍運輸,用命令強迫,結果引起了群眾的反抗”。[58]於都“寨下區發生反革命收繳保衛局的槍支,捉區蘇主席,蒼前區發現反革命的標語,小溪羅江等區反革命分子能夠回來,公開宣傳要群眾把已經買了的公債退還政府,強迫鄉蘇代表收回公債,反對推銷公債”。[59]時任粵贛軍區司令員的何長工回憶,粵贛省的羅田甚至發生紅軍“打仗時剛過了一座橋,群眾把橋給破壞”[60]的惡性事件。這種情況雖不是普遍現象,但群眾正麵支持的減弱卻是不爭的事實,安遠、尋烏有幹部反映:“群眾情緒更加消沉,紅也不管,白也不管。群眾受反動派壓迫,一點也不會反抗而離開我們。”[61]群眾支持度的下降,對“隻有動員群眾才能進行戰爭,隻有依靠群眾才能進行戰爭”[62]的紅軍展開反“圍剿”作戰,應該是不小的隱憂。
參加支部會議的方式,多半是學得縣委,做一個又長又臭的報告,弄得支部同誌都不肯或不敢發意見,一連催幾聲:“同誌們!話!話!”假如還沒有人說,支部書記或參加的區委,便提高喉嚨問一句:“大家聽懂沒有?”下麵齊聲答應:“聽懂了!”上麵再問:“冒馬格意見?”“冒!”或者再來一問:“同意唔同意?”又是齊聲響亮的回答“同意!”[39]
在蘇維埃勝利發展時期,上述問題還不是那麽引人注目。第五次反“圍剿”開始後,由於軍事不利,蘇區社會經濟環境惡化,不利的形勢加劇了蘇區政治中的一些問題,而且使其影響更加放大,最明顯的反映就是為支持前方戰事而在後方的強迫命令。
1933年後,為應對國民黨軍的封鎖,應付戰爭需要,中共中央不得不大規模發行公債,向民眾大量借穀,使地方政權麵臨很大壓力。有關研究顯示,1934年中央蘇區農民負擔平均達到其收入的15.7%,有的甚至達到30%以上,“不能不承認負擔是重的”。[40]沉重的負擔使已經飽經戰爭摧殘的蘇區民眾難以承受。1933年8月蘇維埃中央決定發行300萬元經濟建設公債,到11月15日江西實際收得現款僅42萬餘元,不到江西全省領去的公債數的20%,其中楊殷、南豐、太雷、長勝、崇仁等縣未收到一分錢。[41]在蘇區行政效率相當高的背景下,這一狀況的出現主要是由於民眾財力已告空乏。但當時的蘇區領導者對此缺乏足夠認識,為維持軍隊和政權的運轉,仍不斷推出一些過高的指標與要求,並以機會主義、動搖傾向指責沒有完成高指標者,使各地為完成指標而強迫命令成風。萬泰縣冠朝區十個鄉,公債銷售中“攤派的七個鄉”;“會尋安有幾個鄉擴大紅軍成為群眾的恐怖,聽到工作人員下鄉,就紛紛上山或躲避不見”。[42]當時,這些問題絕非個別,正如蘇維埃中央反省的:“坐禁閉,罰苦工,差不多是這些工作人員對付群眾的唯一辦法”。[43]
客觀而言,在戰爭形勢下,加強對資源的吸取,有其可理解的不得已之處,但是,忽視民眾必要的利益要求,一味要求民眾作出犧牲,則不免有竭澤而漁之嫌。而將反對、抵製這種做法的幹部或僅僅是提出意見者都視作異己分子加以批判,無異是在自毀牆腳。遠在莫斯科的王明通過中共赴莫斯科代表了解到蘇區實況後,對此提出批評,指出中共中央“黨內兩條路線鬥爭”名義下存在的“不可忽視的嚴重的弱點”:
a.對於缺點和錯誤的過分和誇大的批評,時常將個別的錯誤和弱點都解釋成為路線的錯誤……決沒有領導機關的路線正確,而一切被領導的機關的路線都不正確的道理,此種過分和誇大的批評,既不合乎實際,結果自不免發生不好的影響,一方麵不能真正推動工作,另一方麵使地方黨部的工作人員發生害怕困難,對困難投降的情緒,而且甚至使一部分幼稚的同誌發生跳不出機會主義的泥坑的煩悶心理,以致有的發生對黨和革命抱悲觀失望的態度。b.對於黨內鬥爭的方法有時不策略,比如在中央蘇區反對羅明路線時,有個別同誌在文章上,客觀上將各種的錯誤,都說成羅明路線的錯誤,甚至於把那種在政治上和個人關係上與羅明路線都不必要聯係在一起的錯誤,都解釋成羅明路線者。這樣在客觀上不是使羅明孤立,而恰恰增加了鬥爭中可以避免的糾紛和困難。[44]
王明的批評可謂中肯,動輒以“路線錯誤”責人,是政治正確邏輯下官僚主義的另類生存,如此盲目上綱的結果隻能造成人們謹小慎微,不敢越雷池一步。李維漢當時曾撰文批評道:“某某省工會和縣委的負責同誌,誤解思想鬥爭是禁止別的同誌對於工作上實際問題發表不同的意見。幹部間在共同一致為要完成中央給予突擊任務的時候,對於實際辦法與領導同誌有不同意見時,一概拒絕,甚至批評他們反黨。結果許多幹部見了某某省工會和縣委的負責同誌,不敢說話,隻是‘唯唯而退’。”[45]人們後來回憶,由於怕犯錯誤,被打成反革命,“那個時候做工作隻能在一定的範圍內,出了範圍就不行,怕犯錯誤。這是在那個時期的現象”。[46]
強迫命令、官僚主義現象的盛行,除蘇區政治經濟背景及上層指導的錯誤外,基層組織軟化也起了催化作用。由於大批優秀基層幹部輸送前方及中共組織發展中的“唯成分論”觀念,蘇區地方幹部素質下降嚴重,1933年江西縣一級419名幹部中,能讀會寫的154名,隻占37%。[47]雖然各級政權采取了一些措施,提高基層幹部素質,但多數是形式重於內容。支部會議往往開成這樣的結果:“支部每次開會,是非常機械的,對支部實際問題與群眾鬥爭,很少討論,隻是出席人及支書作一個報告,支部同誌沒有意見就完了。在討論中隻是由速記來長篇抄寫上級決議或由速記作幾條符咒式的簡單的決議,到會的同誌被剝奪發言權似的紛紛‘開小組會’、‘學時文’,甚至打瞌睡去了,主席一聲‘通過決議’,會場陡然壯嚴肅靜,一聲‘同意’,萬事皆休,從報告到結論都是出席人或速記的聲音。”[48]在這些因素影響下,各地蘇維埃政權組織、精神和活動能力堪憂,石城縣反映:“縣政府的一些幹部發生不好的現象,如派去工作開小差回家的,派去擴大紅軍突擊工作,帶紅軍家屬老婆到鄉蘇睡覺……一般幹部特別是區一級的幹部出發工作,就開小差回家了,在機關裏吃飯時就來,吃了飯就回家去,找人來工作找人不到。”[49]勝利馬安石公布鄉“支部書記與鄉蘇主席都是官僚主義的標本,什麽工作隻說下了條子通知了,自己一點事不理,半步門不出。”[50]還有一些幹部則利用權力“在鄉村中作威作福,無所不為”[51]。
令人驚訝的是,中央蘇區後期基層幹部大吃大喝現象已不罕見。江西省蘇1932年5月披露:“一個鄉政府以前經常可有三四桌人吃飯,區政府可有七八桌人吃飯,每月的客飯一個鄉政府可開一二百元。”[52]閩西永定縣“有些政府好象變成了一些客棧、飯店,無論什麽人都可以在政府食飯”,寧化縣“縣主席不知常駐工作人員有多少”,“隻見人吃飯,不見人工作”。到飯館公款吃喝也有案可稽,《紅色中華》揭露:“靠近瑞金縣蘇的一家菜館,據說是專供瑞金縣蘇工作人員食的,有一次購買十六斤甲魚,還說不夠賣”。[53]大吃大喝的背後通常都伴隨著貪汙浪費,江西省蘇的報告指出:“各級政府浪費的情形實可驚人,一鄉每月可用至數百元,一區一用數千,一縣甚至用萬元以上;貪汙腐化更是普遍,各級政府的工作人員隨便可以亂用隱報存款、吞沒公款,對所沒收來的東西(如金器物品等)隨便據為己有,實等於分贓形式。”[54]
一些地方幹部特殊化現象也在滋生,即便像優待紅屬這樣嚴肅的政治活動也有人借機營私:“寧化各級蘇維埃壓迫群眾替自己工作人員作過分的勞動,而紅軍家屬反得不到優待。”[55]寧都某區政府“對自願的當紅軍的反不替他耕田,並且說誰要你去當紅軍,而對強迫命令去當紅軍的才替他耕田”。[56]之所以如此,關鍵在於自願當紅軍的不屬指標範圍。博生縣蘇工作人員的優紅工作嚴重流於形式:
某天到城市流南區流南鄉去實行“禮拜六”,大概是九點鍾才從縣蘇起程,到流南鄉已經差不多十點鍾,找了鄉政府和代表帶到紅軍家屬的地方已經十點半鍾過了,在田野中還沒做到兩點鍾的工夫,縣勞動部有一個同誌發了“擺子”,如是找著那村的鄉代表,要他立即找擔架將病人抬進城去。那位鄉代表的回答是很實際的:“你們這樣優待紅軍家屬太形式了,沒有做到兩個鍾頭的工夫就要找擔架,你們不來還免得我們麻煩。”[57]
粗暴的工作作風和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傾向,嚴重傷害了群眾的感情。黎川縣樟村“赤衛軍連長要群眾幫助紅軍運輸,用命令強迫,結果引起了群眾的反抗”。[58]於都“寨下區發生反革命收繳保衛局的槍支,捉區蘇主席,蒼前區發現反革命的標語,小溪羅江等區反革命分子能夠回來,公開宣傳要群眾把已經買了的公債退還政府,強迫鄉蘇代表收回公債,反對推銷公債”。[59]時任粵贛軍區司令員的何長工回憶,粵贛省的羅田甚至發生紅軍“打仗時剛過了一座橋,群眾把橋給破壞”[60]的惡性事件。這種情況雖不是普遍現象,但群眾正麵支持的減弱卻是不爭的事實,安遠、尋烏有幹部反映:“群眾情緒更加消沉,紅也不管,白也不管。群眾受反動派壓迫,一點也不會反抗而離開我們。”[61]群眾支持度的下降,對“隻有動員群眾才能進行戰爭,隻有依靠群眾才能進行戰爭”[62]的紅軍展開反“圍剿”作戰,應該是不小的隱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