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應該!受害者的死法,都是胸中的心髒被挖出而死,沒有借用任何的器械,直接用手刺穿了肋骨,硬生生的把心髒挖出來,這需要非常強大的力氣。


    所以說凶手力量不強,這非常的不正確,那抓出瘀傷的不是凶手?


    可是聽法醫說,那淤青是受害者生前半小時內擠壓照成的,如果時間長了的話,過了半個小時後,那淤青就會自動散去了。


    看照片和資料上分明寫著,受害者放學後回家一路上沒有和人發生過爭執,一直到家正好半個多小時,也就是說那淤青肯定是凶手照成的!


    難道是凶手怕力量太強傷到受害人,所以控製才力量,力道變的那麽小?


    還有一點很奇怪,受害人死前是衣衫不整,驗屍後也表明了,雖然這個受害者,女高中生雖然不是處女,但是死亡的時候身體內並沒有殘留著,男性生殖係統的白色濃密的分泌物,而且受害者體內的**上,也沒有檢查出有性行為的痕跡。


    法醫甚至還仔細的檢查了受害者的口腔,也沒有發現被侵犯的痕跡。


    到這裏又變的很奇怪,凶手想要和女高中生強行發生性關係,憑借著那超人的力量,可以說是輕而易舉的事啊!?


    為什麽第四名受害者僅僅隻是衣衫不整,而沒有受到侵犯!?


    王宏偉想了許久,想不明白,便把照片又貼回了牆上,緩步來到了第三名受害者前麵,從上麵拿起了一個照片。


    第三名受害者是一名身材幹瘦,紋著紋身的社會小混混,他也很特別。


    四名受害者,三名女性都是胸前有個大洞,被硬生生的挖出了心髒,而就這唯一的一名男性受害者,死法是背後出現一個大洞,從背後挖出的心髒,而不是從胸前。


    而且其他三名女性受害者應該都是看到的凶手,應該親眼看到了凶手,看見了那個‘東西’,屍體上才會出現那驚恐的表情。


    唯獨這名男性受害者,他的表情非常自然猥瑣,好像再想著亂七八糟的事情,並沒有看到凶手,所以沒有恐懼的表情。


    為什麽?為什麽凶手從男性受害者的背後襲擊他?為什麽要這麽做?有什麽原因!?


    這一切讓人摸不著頭腦,和那第四受害者一樣,王宏偉想不出來,那‘東西’力量那麽的強大,為什麽會這麽做呢?有什麽原因?


    實在想不明,王宏偉搖頭歎了口氣,狠狠把手裏的雞爪咬下一大塊,嘎吱嘎吱的吃著,骨頭都沒有吐,直接用牙齒嚼碎咽了下去。


    把照片貼回第三名受害者的下麵,在走到第二名受害者的信息前麵。


    第二名受害者,可以說是,是四名受害者中,最最正常的了,非常的正常沒有任何的特點。


    第二名受害者,是一名普通的家庭婦女,四十多歲,看照片保養的很好,有些風韻猶存的感覺。


    很簡單就能想出第二名受害者的遇害過程,她正常買完菜後,抄小路回家,突然被那‘東西’襲擊了,心髒被挖出來而死。


    簡單直白,沒有任何的特點,也沒有任何的疑問。


    如果要是說疑問的話,那隻能疑問,那‘東西’是誰?為什麽要殺這麽家庭婦女,這是每個案子,每個凶殺案必會存在的問題。


    凶手為什麽犯案?有什麽動機?有什麽目的,這是所有案子共有的問題。


    不過,有的時候,往往奇怪看起來越正常的事,背後就越不正常,尤其在這四個受害人中,其他三個都不正常,就這一個正常的情況下。


    這第二名受害人,看起來很正常很普通,反倒是有些不正常起來,另外三名受害者人都有疑問,不正常的地方,為什麽第二名受害者會這麽正常。


    王宏偉彎下腰,仔細看著第二名受害者,下麵貼著的資料來。


    從第二名受害人的資料和案發現場照片上能看出來,凶手非常的果斷,沒有絲毫的猶豫,直接突然襲擊受害者,在受害者驚嚇的表情還沒有退去,甚至連大聲的驚呼都沒有發出,嘴剛剛張大一半,心髒就被掏出,已經死亡了。


    而後從案發現場的照片上就能看出來,那‘東西’殺死受害者後,沒有絲毫的猶豫,拿著心髒就離開了,非常果斷。


    從這看著正常,看起來沒有什麽奇怪的地方來看,這就變很奇怪。


    因為人都是在進步了,幹什麽都會進步,一點點的往上走,如果好久沒幹退步了很正常,但是一直在坐著某件事,卻沒有進步,反而退步了,這就很不正常了。


    看完這看似果斷,沒有拖泥帶水的第二名受害者的死亡方式後!


    在看之後的受害者,接下來的受害者,分別是第三名受害者和第四名受害者,這兩名受害者的死亡狀況。


    明明第二名受害者被殺的,是那麽的果斷,沒有絲毫的拖泥帶水,但為什麽第三名受害者會被從背後襲擊!?


    而且從案發現場的照片上來看,第三名受害者的死去的小巷很昏暗,地上有些泥濘,普通人如果不著急是不會從這裏走的,能夠看出地上的腳印,隻有兩個人,從腳印上能看出,凶手一直跟在受害者後麵,腳步有些繁亂,輕重不一的樣子。


    第三十三章推理與疑問(中)


    第二名受害者是一名普通的家庭婦女,從犯罪現場上的線索來看,很容易能夠推斷出,受害者在買完菜後回家,在小巷裏被跟蹤在後麵的袖手殺死。


    從犯罪現場的照片上,能看出來凶手一直在跟蹤受害者,特地等著受害者在進入小巷後,才豁然發難,在受害者注意到它的時候,還沒有來得及呼救前就被殺死。


    凶手殺完人後,立即就拿著剛剛掏出來,熱乎乎的,應該還在跳動的心髒離開,從頭到尾,沒有一點點的拖泥帶水,從跟蹤到突然襲擊,一氣嗬成,中間多餘的動作,一點猶豫都沒有。


    如同一隻狡猾的毒蛇一般,潛伏起來等待獵物路過,在那刹那間突然暴起,用毒牙殺死獵物,而後吞咽掉後,立即離開,回到自己的老窩消化食物。


    從這簡單快速的作案,能看出凶手是很老練,很熟練,已經習以為常了,是個慣犯。


    而之後的第三名受害者,是個雜毛社會上的小混混,他的死亡有很多的疑點,很多奇怪的地方。


    比如為什麽是從背後被掏出心髒,凶手為什麽沒有讓他發現自己?


    從第二名受害者的身上能看出,凶手是非常狡猾的,並且凶猛無比,一擊必殺,根本不怕受害者會發現自己,因為它對自己有著很強烈的自信,就算受害人發現了自己,也會立即死亡。


    而從第三名受害者身份,看起來,應該是完全相反,凶手好像…很膽小謹慎,沒有讓受害者發現自己,還是從背後偷襲死受害者的


    除此之外,從第二名和第三名的犯罪現場來看,都是在小巷,但是,這其中有很大的不同之處。


    王宏偉從第二名受害者和第三名受害者的下麵,拿起了幾張貼著的照片,這些照片都是拍攝犯罪現場的,有遠景有近景,還有地麵的照片。


    第二名受害者的死亡地點,是一個非常昏暗、肮髒、陰暗的小巷,從照片上能看出來小巷內有很多的垃圾,牆壁的牆皮都已經脫落,地上依稀的還能看出一些很惡心的東西。


    正常人,如果不是趕時間,或者有什麽急事的話,是不會從這裏穿過的。


    王宏偉仔細的看了下,第二名受害者的基本情況,她家就在著小巷後,不到百米遠的小區內,因為太近了,所以這名受害者才會從這小巷穿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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