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直視真相
中國曆史的側麵Ⅱ:近代史疑案的另類觀察 作者:馮學榮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長期以來,我們有一些預設立場來認定事實的做法,這也許是一種偏見,有時候甚至會歪曲曆史。本章通過對大量珍貴史料的鉤沉與梳理,以生動的文字,抽絲剝繭般地層層推理,嚴密論證,撥開迷霧,還原那些曆史真相,並教會我們辯證地看待曆史。 “取締清國留學生”事件
中國相當多的近代史書似乎一直在告訴我們:1905年,日本政府出台了一個旨在侮辱、禁絕清國留學生的《取締清國留學生規則》,於是,在東京的清國留學生們奮起抗議,其中,愛國青年陳天華因此悲憤投海而死。
但是,這樣的曆史,恐怕也是失真的。
我在耕讀了關於本案的多種史料之後,發現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卻是迥然不同的另一番景象。
當時在東京的清國留學生,有相當的一部分已經被革命黨、同盟會策反,他們積極從事反清革命活動。在這種情況下,1903年,當時的湖廣總督張之洞,向清廷寫了名叫《鄂督張奏約束鼓勵赴日遊學章程折》的一份奏折:
“……伏查,遊學日本學生,年少無識惑於邪說,言動囂張者固屬不少,其循理守法潛心向學者亦頗不乏人,自應明定章程,分別懲勸,庶足以杜流弊而勵真才,當即酌擬約束遊學學生、鼓勵畢業生章程各一通……擬定約束章程十依,已往者當知,續往者有範,上示朝廷瘴癘之公,下以昭學術邪正……”
張之洞的這份奏折,翻譯成現代中文,大概是如下的意思:
“……我調查得知:中國在日本的留學生,年少無知,容易被革命黨煽動,張狂的人不少,當然,守法向學的人也有,我覺得應該立一個法,該罰的就罰,管一管一些壞現象,端正學風,我已經草好了監管這些學生、鼓勵這些學生的法律,胡蘿卜和大棒一起下,已經在日本的,通報他們,後來的學生呢,就有個規矩了,這個法律,既顯示朝廷的公正,也有利於改善學風……”
在征得朝廷的首肯之後,張之洞與當時的日本駐華公使內田康哉商量訂立《約束遊學生章程》,要求日本幫助清國“管一管”在日本的清國留學生。
“取締清國留學生”事件的親曆者馮自由,在其所著《革命逸史》裏麵,也是這樣回顧此事的:
“……值日本文部省徇清公使所求,頒布取締留學生規則……”
馮自由的回憶也指證了日本這次監管清國留學生的立法行為,是日本政府和清政府互通款曲、共同策劃出來的事物。
清政府要求日本政府立法監管留學生,這是屬於幹涉日本內政的事情,那麽日本為什麽心甘情願幫這個忙呢?
這裏有一個不可忽視的曆史背景:當時日本剛剛在日俄戰爭當中打敗了俄國,日軍仍然盤踞在中國的東北地區,日本想向清政府適當示好,以便在東三省善後談判事宜中,以條約的形式攫取一些殖民權益。
當然,還有另外一個客觀因素,那就是當時日本民間專門為清國留學生開辦的“野雞學校”已經泛濫成災,而且清國留學生的確學風不好,整天在清國人同鄉的小圈子裏瞎混,終日在酒樓、妓院裏遊蕩,耽於酒色,曠課成風,許多清國留學生甚至連日語都沒能掌握好,這樣的學風,已經嚴重影響了日本國內的教學秩序,的確需要整頓。
於是,1905年,日本政府擬訂了一個監管清國留學生的新規定。
當時的清國駐日本公使楊樞消息很靈通,他獲知日本政府打算出台這樣一個規定之後,他找了日本政府要來草稿,看了之後,楊樞對日本政府出台這個規定表示了同意。
事後,楊樞在他給清廷發了一份名為《駐日大臣楊樞為學生罷學辦理情形事奏折》的奏折,在這份奏折裏,楊樞是這樣報告這件事的:
“……日本文部省亦以中國學生來者日眾,良莠不齊,而日本人之不肖者,複遍設不完全之學校相引誘,實於教育名譽有礙,因擬訂一規程以整肅之,其用意雖極美善,而其內蘊非可揣測。奴才即親告文部省:整頓學校,固所願聞,
但於我國學生必有關係,請於未公布前抄稿示商,嗣準文部省所擬章程十五條抄稿送來,尋讀全文,有為整頓學校者,亦有間接管理學生者,實無苛待之意,旋即公布……”
楊樞的這份奏折,翻譯成現代中文,是以下的意思:
“……日本文部省考慮到中國到日本的留學生越來越多,這些人良莠不齊,而日本有壞人,開辦了不少野雞學校,引誘中國留學生去讀,真是敗壞學風,因此,日本政府打算立一個法,整一整這個歪風,日本政府的用意良好,當然,至於日本人心裏到底是怎麽想的,我就不知道了,於是,我親口告訴日本文部省:整頓學風,當然是好事,但是因為對我中國的學生有直接關係,所以我希望貴國能在這個法律公布之前,先給我看一看。於是,他們果真就送給我看了,我看了之後,覺得那條文確實是整頓學校、監管學生的,沒有虐待中國留學生的意思,於是,我就同意日本頒布了……”
將法案草稿交給清國公使楊樞審閱並且征得楊樞的同意之後,1905年 11月2日,日本政府出台了《關於準許清國學生入學之公私立學校之規程》(以下簡稱《規程》)。
這個《規程》的條文很長,讀者不必一一研讀,它裏麵有相當多的條文是約束日本人開辦的“野雞學校”的。在這個規定當中,關於監管清國留學生的,主要有如下四條的規定:
第一條,清國學生需要清國公使館的介紹,方能入讀日本公私學校。
第四條,清國學生轉學、退學,需要征得清國公使館的同意。
第九條,清國學生到校外租房子的,所在的學校需要加強監管。
第十條,因品行不端被學校開除過的清國學生,其他學校不準錄取。
頒布了這個《規程》之後,1905年12月15日,日本文部省次官木場,在《讀賣新聞》上發表了這樣的評論:
“……(清國)留學生之中,屬於革命派者甚多,他們經此次省令,必然蒙受一大打擊……”
木場的這個評論,進一步旁證了日本出台這個《規程》,是為了討好清政府,幫助清政府監管在日本的清國留學生,防止他們被革命黨策反。
《規程》出台之後,日本的中文報紙《新民叢報》發表了一篇旅日華人撰寫的名為《記東京學界公憤事並述餘之意見》的社論,其對《關於準許清國學生入學之公私立學校之規程》作了以下七點的評論:
1.此規則之名清國留學生取締規則也,故無論內容奈何,吾輩義不可忍受,何以故?以損辱我國權故,日本人留學於歐美各國者,寧乏人?何以不聞某國有取締日本學生之規則?即我國人留學他國者,寧止一日本?何以不聞某國開日本之先例?別為規則以取締我也,若是夫彼日本明蔑視我國權也。
2.此規則之名,原清韓留學生取締規則也,不過恐我國不認,姑為朝三暮四之計,去韓留清之爾,夫其使我與受被保護之韓國為伍,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3.規則第一、第四條言入學、轉學需要經公使之介紹、承認,明侵害我入學自由。
4.規則中有侵害我書信秘密自由之件。
5.規則中有學生卒業後將姓名通告於我國政府,清其登用之語,使日本人欲結好我政府,愚弄我學生,以握我教育權,且漸幹預我用人行政之權。
6.規則第九條剝奪我居住自由權,查日本唯待娼妓乃有勒令居住於指定場所之製,是娼妓我也。
7.規則第十條性行不良一語,不知以何者為不良之標準,廣義狹義之解釋界說漠然,萬一我輩有持革命主義為北京政府所忌者,可以授意日本汙指為性行不良,絕我入學之略,其設計之狠毒不可思議。
《新民叢報》這七點評論,其中第一點是值得讀者注意的:
“此規則之名清國留學生取締規則也,故無論內容奈何,吾輩義不可忍受。”
這句評論翻譯成現代中文,是這樣的意思:
“日本政府出台的這個規定,叫作《清國留學生取締規則》,無論它的內容是什麽,我們都不能接受!”
評論的意思是:因為它起名叫“取締規則”,“取締”二字十分刺眼,十分侮辱人,而至於這個規定的內容,就不再重要了,總之,一部連名稱都叫作“取締中國人”的法律,無論它的實質內容是什麽,我們都是要反對的。
《新民叢報》這七點評論中的最後一點也是值得讀者注意的。依照這個規定,日本學校可以根據清政府的要求,以“品行不端”的名義將和革命黨有瓜葛的清國留學生開除,而且不準這些有革命傾向的學生再入讀任何日本學校。這無疑是斷絕了眾多革命派留學生的前途。
但是,從文字上而言,這部法律本來名叫《關於準許清國學生入學之公私立學校之規程》,為何下發到了旅日華人那裏,卻改了名字變成了《清國留學生取締規則》呢?
原來,這是日本報紙“標題黨”惹的禍。日本報紙在報道這個新聞擬定標題的時候,或許為了吸引讀者,或許出於排版原因,總之,日本報紙采用了一個簡化了的新聞標題,將《關於準許清國學生入學之公私立學校之規程》簡稱為《清國留學生取締規則》(以下簡稱《取締規則》)。
其中,“取締”二字十分刺眼。報紙一出,留學生和旅日華人嘩然。值得注意的是,當時沒有網絡,沒有電視、電台,日本政府出台一個新法規,許多清國留學生其實是很難有機會接觸到法規的原文的。許多時候,除了讀報,甚至要靠口口相傳,三人成虎因而在所難免。
這裏有一個不太顯眼的陷阱:在日語裏麵,“取締規則”的意思是“管理規定”。日語裏麵的“取締”兩個漢字,並非是“取締”的意思,而是“管理”的意思。例如,日本企業裏麵的“取締役”是“董事長”的意思。不得不說,這是一個不小的誤解。
可是,當時在日本的許多清國留學生,吊兒郎當,日語學得並不精,他們直接把日語的“取締”理解成了漢語的“取締”,換言之,他們是把“管理”錯誤地理解成“開除”和“禁絕”。
這個新規定一出台,頓時在東京的清國留學生之中掀起了軒然大波。清國留學生紛紛扔下課本,蜂擁般衝上街頭,舉行了聲勢浩大的罷課、遊行、示威、抗議活動,風風火火,沸沸揚揚。
其中,依據張篁溪在《1905年留日學生罷課運動始末》的記錄,以秋瑾為代表的部分清國留學生,鼓動全體清國留學生罷課回國,一些清國留學生更是組成了“糾察隊”,帶上棍棒武器,滿東京跑,看到清國留學生就威脅他們:“你回不回國?”說“不回國”的,立即被群起圍毆之。
但是,終歸還是有明白人。黃尊三《三十年日記》記錄了有一個清國留學生站出來說:“我們連那個所謂《取締規則》的原文都還沒有讀過,發什麽怒呢?我們是否應該先調查、研究,搞清楚之後,再反對也不遲呀!”
憤怒的留學生們當即這樣回應他:“不用查了,還有什麽好查的?!我們認為是這樣,就是這樣!”
而依據親曆者吳玉章的《辛亥革命》,鮮為人知的是:在這場留日學生的抗議回國潮中,汪精衛一派革命家,和秋瑾一派學生代表,立場是對立的。
汪精衛是不主張留日學生回國的。因為,汪精衛的上司——孫中山——擔心這批革命派的留日學生回國之後,會被清政府一網打盡。於是,孫中山讓汪精衛在東京辦了一個叫作“維持會”的組織,規勸留學生不要跟風回國,盡快回歸課堂,恢複學業。
與此同時,清國留學生胡瑛則成立了一個“聯合會”,公開和“維持會”叫板。“聯合會”私設法庭,對反對回國的汪精衛、胡漢民等一些革命黨人判處了死刑。當然,他們沒敢實際執行死刑,當時的日本已經是法治國家,隨便殺人可不行。
在這次罷課回國的風潮當中,先後一共有八千二百名清國留學生離日返國,日本《東京朝日新聞》1905年 12月 14日發表了這樣的社論:
“……要回去的,隨便他們回去,別讓他們在這裏無理取鬧,這種學生,就算我們有心培養他們,也是白費心機……”
在中國湖北這邊,湖廣總督張之洞對鬧事的學生進行了這樣的批評和指責:
“……蓋此次中國學生八千餘人先後全行退學,實為革命黨所煽惑威逼,其中脅徒者十之八九,倡首滋事者不過十之一,特以亂黨凶頑過甚,良善不能與抗,欽使監督避禍不遑,無從理論,近日本學生種種逆謀真情畢露實堪發指……”
這篇文字可參《張文襄公全集》。
清國留日學生陳天華在細細耕讀了日本政府這個《規程》之後,發表了這樣的評論(收錄在楊源浚《陳天華殉國記》):
“……規則之頒,其剝我自由,侵我主權,故不待言……(然而)此次規則,出於文部省,專言我國學務,且細觀條文,重在辦學方麵,與前報迥乎不同……”
這時,同在日本的公共知識分子梁啟超,也認真地研讀了日本政府的這個所謂《取締規則》。讀完之後,梁啟超認為:“此規則利大於弊,與中國國家主權沒有關係,也並沒有侵犯我們中國人的地方。”相關文字收錄在《飲冰室合集·集外集》。
同在日本的章士釗讀完這個所謂《取締規則》之後,也評價道:“與我國國體毫無關係”、“留學生是誤解、胡鬧”。
不久,日本報紙又有評論員發表社論,認為清國留學生根本沒有認真理解,甚至根本沒有讀過日本政府這次出台的新《規程》,就蜂擁罷課鬧事,真是——“放縱卑劣”。
這裏,“放縱卑劣”四個字,對陳天華的刺激很大。
隔了沒幾天,陳天華跳海自殺了。
陳天華是不是為了抗議這次《取締清國留學生規則》而自殺?不是。因為陳天華的遺書,把自己的自殺動機寫得十分清楚。陳天華留下來的《遺書》(又名《絕命辭》),白紙黑字,是這樣寫的:
“……諸君而如念及鄙人也,則毋忘鄙人今日所言。但慎毋誤會其意,
謂鄙人為取締規則問題而死,而更有意外之舉動。須知鄙人原重自修,不重尤人。鄙人死後,取締規則問題可了則了,切勿固執。唯須亟講善後之策,力求振作之方;雪日本報章所言,舉行救國之實。則鄙人雖死之日,猶生之年矣……”
陳天華這段文字,翻譯成現代文,是這樣的意思:
“……(我死之後)大家如果想起我,就請大家不要忘記我今天說的話,但是也請大家千萬不要誤會我,我陳天華跳海自殺,並非為了抗議這次《取締清國留學生規則》,進而做一些意外的事情,要知道:我向來認為一個人最重要的是自己爭氣,而不要怨天尤人,我死了之後,《取締清國留學生規則》這個問題,能了結就了結它,不要太過偏執,隻是要做好善後工作,要使大家中國人振作起來,不要再讓日本人在報紙上侮辱中國人,大家要盡力救國,如果這樣的話,那麽我盡管是死了,也雖死猶生啊……”
可見,陳天華跳海自殺,根本就不是為了抗議《取締清國留學生規則》。
陳天華跳海自殺的消息傳出來以後,清國留學生更加悲憤,發動了規模更大的罷課鬧事活動,並且放出狠話:“(留學生)誰敢不跟從(罷課),給我狠狠地打!”
這就是那場“取締清國留學生事件”、“陳天華自殺事件”的基本經過。
梳理上述的史料,我們可以大概還原本案的發展邏輯如下:
1.清政府要求日本政府幫助監管在日本的清國留學生,防止清國留學生被革命黨策反。
2.日本政府在征得清國駐日本公使楊樞的首肯之後,出台了《關於準許清國學生入學之公私立學校之規程》。
3.這個規程在入學、轉學、退學、在校外租房等方麵對清國留學生進行了監管,限製了革命黨活動的自由,而且規定一旦清國留學生因涉嫌革命黨被開除,則再也不能入讀日本的任何學校。
4.《關於準許清國學生入學之公私立學校之規程》先後被日本報紙和中文報紙《新民叢報》錯誤地報道成《取締規則》。“取締”二字的中文、日文字義的區別使誤會進一步深化。
5.《取締規則》的出台使在日本的清國留學生嘩然。清國留學生發動了聲勢浩大的遊行、示威、罷課、回國運動。
6. 一向憂國憂民的清國留學生陳天華,目睹日本媒體對中國人“放縱卑劣”的評論,同時也目睹留學生中“維持會”和“聯合會”之間的內訌等諸多原因,悲憤交加,跳海自殺身亡,但是,他在遺書中自述:他並非為了抗議日本政府的《取締規則》而自殺。
我認為,這就是“取締清國留學生”事件的基本事實,供讀者鑒。 辮子真相
我寫這篇文章,是為了糾正部分國民對近代史上“辮子問題”的一些錯誤認識。
部分國民典型的錯誤認識有如下三點:
1. 國民開始剪辮子,是清政府滅亡之後的事;
2. 晚清政府對剪辮子的人嚴厲處罰;
3. 晚清政府不考慮剪辮子。事實上,如果從第一手史料去管窺,這部分國民的以上三點認識,全部有待商榷。
剪辮子的真相如下。
真相一:在晚清最後十幾年,國民剪辮子的風氣已經漸開。
事實上,在晚清的最後那十幾年間,已經有不少人剪掉了辮子。例如,依據張群先生的回憶:在日本留學的日子,尚處於晚清時代,那時,他和好友蔣介石,都剪掉了辮子。(參見《張群先生話往事》)
再舉個例子:黎元洪所在的清軍武昌新軍部隊,有的士兵就剪掉了辮子,對此,作為部隊小首長的黎元洪,不但不反對,而且還稱讚那些士兵:“剪得好!早就該剪掉了!”
還有,依據馮自由《革命逸史》的記載,早在 1900年,革命黨人秦力山就剪掉了辮子,而且他還在中國走南闖北,肆無忌憚,以至於由於缺少辮子,惹來義和團對他的偏見。
又舉一個例子, 在 1898年開辦的天津“北洋硝皮公司”裏麵,為了方便生產,工人一律剪掉了辮子。(參《天津文史資料選輯》第31輯,第196頁。)
有心的讀者,隻要你有時間廣泛閱讀近代史的第一手史料和浩如煙海的曆史老照片,你就會發現:在晚清的最後十幾年,其實有不少國人,早就剪掉了辮子。
真相二:晚清政府已經開始逐漸容忍國民剪辮子。
那麽,晚清政府對於剪掉辮子這種“大逆不道”的行為,是什麽態度呢?也許有一些地方政府對這種行為實施了各種各樣的處罰,但是,我從近代史第一手資料中讀出來的,卻是相當多的官員對國民剪辮子的行為,竟然采取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
例如,1906年的時候,前國軍將領周斕在湖南高等學堂預科念書,他和幾十個同學都剪掉了辮子。當地政府並沒有處罰他們。在一所公立的、為清政府培養人才的高等學堂裏,多達“幾十個”同學剪掉了辮子,校方對此的處置竟然是:不處罰。周斕的這個案例,出自《湖南文史》第46輯第133頁。
再如,1909年,廣西陸軍小學(注:這是一所清政府的公立軍事學校)的全體學生突然全部剪掉了辮子!廣西巡撫張鳴岐(相當於省級“一把手”)獲悉之後,僅僅裝模作樣地訓斥了學生一下:“務必重新留回辮子。”可是,學生們竟然沒把張鳴岐這個省級“一把手”的話當一回事,沒有一個人重新留回辮子!由此可見,在晚清時期的廣西,剪辮子的處罰僅僅是“訓斥”。廣西陸軍小學的這則史料,出自《李品仙回憶錄》第 7頁。
近代史中這樣的例子還有許多。有心的讀者可以再去找找。
真相三:晚清政府已經在認真考慮廢除辮子。
這是關於晚清辮子問題最鮮為人知、最令人震驚的真相:晚清統治者,實際上已經在很認真地考慮:廢掉辮子。
比較早期的,是在 1898年,康有為向光緒皇帝進言:廢掉辮子。這個議案雖然暫時未能獲得通過,但是,康有為也並未因此受到任何處罰。
過了不久之後,竟然演變成一群清廷貴族提議:廢掉辮子!這些清廷貴族例如:蔭昌、善耆、載澤、載濤。其中,載濤在 1909年的時候,對剪辮子這個議案,是這樣評論的:“非剪發易服,不足振起全國之精神!”
1910年冬天的時候,大清國資政院召開第一屆常會。在大會上,議員羅傑、周震麟勇敢地提出了這樣的議案:“剪掉辮子”。更驚人的是這個破天荒的、“政治不正確”的敏感議案,竟然經資政院表決並獲得多數票通過!資政院的這個資料,出自《清實錄》宣統三年十月下。
到了次年(1911年),大清國陸軍部作出了一個這樣的決議:“陸軍部決於明年(1912年)正朔,各員皆剪發穿軍服進署”。(參見香港《華字日報》1911年 1月 3日版。)
這就是辮子的真相。雖然曆史不能假設,但筆者是否可以依據這些第一手史料,大膽地推測一下:就算清王朝不倒台,全民剪掉辮子,也是大勢所趨,僅僅是時間的問題了。
結語:在晚清的最後十幾年,大清國從上到下,相當多的人已經明白到辮子這個東西,與剛剛引進的西方生產方式和軍事生活,已經嚴重脫節,已經到了非廢不可的地步了。資政院和陸軍部的決議,事實上已經幾乎相當於宣布了辮子的死緩。
與時代潮流相悖的東西,幾乎都是不得長久的。 再談“東亞病夫”
在近代史上,外國人歧視中國人是不爭的事實。但是,同時也不能否認當時的中國人的確也有一顆十分敏感的玻璃心,於是,當我們的自尊心脆弱到極點的時候,別人有意無意地往地上吐一口唾沫,我們就會覺得是在罵自己。唾沫也許本身就有一點問題,但是更重要的是其實人心也出了問題……我們完全可以做得更自信一些。
談到中國近代史,中國人的心中,有無數的淤血團,其中,所謂“東亞病夫”這起辱華事件,就是這樣的淤血團之一。可是,如果用放大鏡去審視近代史,我們卻不難發現,這件事,與我們一向理解的似乎還不太是一回事。這件事的來龍去脈,還請聽我細細說來。首先,令你大跌眼鏡的是:在近代中國,最早稱呼中國為“病夫”的,其實還並不是什麽“帝國主義者”,而是一個中國人,這個人的名字叫嚴複。嚴複於 1895年 3月發表於《直報》的文章《原強》,文中有以下兩處稱呼中國為“病夫”:
“……今夫人之身,惰則窳,勞則強,固常理也。而使病夫焉日從事於超距贏越之間,則有速其死而已。中國者,固病夫也……”“……蓋一國之事,同於人身……今之中國,非猶是病夫也耶?且夫中國知西法之當師,不自甲午東事敗衄之後始也……”
嚴複的這兩段文字,翻譯成現代中文,是以下的意思:
“……人的身體,懶惰則敗壞,活動則強健,這是常理。但是如果叫一個病夫超速飛奔,跑得太快,則隻有使他走上死路。中國就是這樣的一個病夫……”
“……國家大事和人的健身,道理是一樣的……現在的中國,難道不就是一個病夫嗎?更何況中國早就知道應該學習西方,並不是從甲午戰敗開始的……”
我挖掘出嚴複在當年所寫的這兩段文字,是要告訴大家以下幾點鮮為人知的事實。
1.在近代中國,最早稱中國為“病夫”的,並不是外國人,而是中國人嚴複。
2.嚴複所說的是“中國是病夫”,沒有說“中國人是病夫”,沒有侮辱國人的意思。
3.當時的大清國,的確是一個“病夫”,嚴複所說的,其實是真話,他並沒有錯。
那麽,外國人最早嘲笑中國為“病夫”的出處,又是哪裏呢?
原來出自清末年代英國人在上海所辦的一份英文報紙,名叫《字林西報》,英文名字是《northchinadailynews》。
1896年 10月 17日,上海英文報紙《字林西報》,登載了某位英國記者所撰寫的一篇批評大清國國政顢頇、不思進取的文章,原文中含有如下的英語詞句:
“……there are four sick people of the world——turkey,persia,china, moro……china……sick man of the east……”
翻譯成中文是以下的意思:
“……世界上有四大病夫:土耳其、波斯(伊朗)、中國(大清國)、摩洛哥……(其中)中國,是東方的病夫……”
我們把原文挖掘出來並弄清楚了事實之後,我們就可以知道以下幾個基本要點:
1.英國記者並不僅僅稱中國為“病夫”,而是在原文中,同時還批評了土耳其、伊朗、摩洛哥。
2.英國記者所說的是“中國是病夫”,而沒有說“中國人是病夫”,因此,這位英國記者似乎也並沒有要侮辱中國人的意思。
3.當時的大清國,的確可以比喻為一個“病夫”。這位英國記者所說的不過是一句真話而已,他並沒有錯。類似於醫生告知病人“你有病”,實事求是。這似乎並不帶有太濃重的感情色彩。
4.這位英國記者的言論,既談不上“友好”,也算不上“惡意”,隻是一篇典型的混稿費的文字。中國人太拿它當一回事,其實是過分在意它了。
5.退一步而言,就算這位英國記者的言論確實是在蓄意侮辱中國人,那也隻能代表這位記者他自己一個人,而並不能代表全世界。難道不是嗎?讀到這裏,讀者要注意了,這份《字林西報》是一份英文報紙,它要麵對的讀者群,是當時旅居在中國的外國僑民,上述的這篇文章,原文是用英語發表的,並不是給中國人看的,而是給西方人看的。如果沒有人翻譯它,那麽中國人根本就讀不到。既然讀不到,似乎也就很難談得上是什麽蓄意侮辱。
可是,有人翻譯它並傳播了。這個人是誰呢?正是當年的“公共知識分子”梁啟超。梁啟超讀了這份《字林西報》之後,翻譯了這篇社論,並於不久之後,在《時務報》上發表了評論。梁啟超是這樣翻譯的:
“……夫中國——東方病夫也,其麻木不仁久矣,然病根之深,自中日交戰後,地球各國始悉其虛實也……”
鮮為人知的是,和當時很多的國民不同,梁啟超對英國記者用“病夫”一詞批評中國一說,卻是深表讚同的。梁啟超於第二年(1897年),也特地撰文評論道:
“……若今日之中國,則病夫也,不務治病,而務壯士之所行,故吾曰,亡天下者,必此言也……”
梁啟超的上述這段文字,翻譯成現代中文,是以下的這個意思:
“……今天的中國,就是一個病夫,不好好治病,而偏要學強壯人士飛奔快跑,所以說,這種(步子邁得太大)的言論,會亡國的啊……”
不久之後,梁啟超更是寫道:
“……中(國)人不講衛生,婚期太早,以是傳種,種已孱弱,及其就縛之後,終日伏案,閉置一室,絕無運動,耗目力而昏眊,未黃耇而駘背;且複習為嬌惰,絕無自營自活之風,衣食舉動,一切需人;以文弱為美稱,以羸怯為嬌貴,翩翩年少,弱不禁風,名曰丈夫,弱於少女,弱冠而後,則又纏綿床笫以耗其精力,吸食鴉片以戕其身體,鬼躁鬼幽,躂步欹跌,血不華色,麵有死容,病體奄奄,氣息才屬:合四萬萬人,而不能得一完備之體格。嗚呼 !其人皆為病夫,其國安得不為病國也 !以此而出與猙獰梟鷙之異族遇,是猶驅侏儒以鬥巨無霸,彼雖不持一械,一揮手而我已傾跌矣。嗚呼 !生存競爭,優勝劣敗,吾望我同胞練其筋骨,習於勇力,無奄然頹憊以坐廢也……”
梁啟超上述這段文字,翻譯成現代中文,概括地說,是以下的意思:
“……中國人不講衛生,結婚生育太早,不利於優生,而且中國許多人終日閉門讀書,根本不做運動,身體所以不強健,而且不少人還房事過度,而且還抽鴉片,身體當然不可能強壯。所以啊,中國人的體格根本就是病夫,由病夫組成的國家,怎麽可能不是病國呢?希望我的同胞們,要鍛煉身體啊……”
可見,梁啟超從外國人稱“中國”為“病夫”的社論當中,引申出了中國人的體格問題,並批評中國人不愛運動,因此,梁啟超認為“中國人”是“病夫”,而由一群“病夫”所組成的國家(中國),這樣的國家,自然也是一個“病夫”。
讀到這裏,有幾點重要事實,需要注意。
1.梁啟超是當年洛陽紙貴的“公共知識分子”,他的文字對當時國民輿論的影響,是不可小視的,在當時,絕大多數的國民沒有能力閱讀英文社論的原文,因而隻能以梁啟超的評論為參考。
2.清朝末期的中國人的確沒有做體育運動的習慣,我們所熟知的“發展體育運動、增強人民體質”口號是1949年之後才提出來的。到了 1904年,梁啟超更是在他的《新大陸遊記》一文裏寫道:
“……稱病態畢露之國民為東亞病夫,實在也不算誣蔑……”
很清楚了,身為當年中國人意見領袖的梁啟超認為“外國人稱中國人為‘東亞病夫’,隻是實話實說,談不上汙蔑”。這是梁啟超的原話,讀者要不服,可以找梁啟超去理論,因為這是他的原話,並不是我的杜撰。
這裏有一個魔鬼般的細節,需要我們注意的是,《字林西報》的英國記者用英文評論“中國是病夫”,而到了梁啟超翻譯、傳播、評論該事件的時候,卻逐步演變成了“中國人是病夫”。
“中國”和“中國人”的概念顯然是不一樣的。也就是說,所謂“東亞病夫”這條信息,從梁啟超這裏,就開始被扭曲了。隨後,“東亞病夫”這個名詞,再一次得到大規模的傳播,為什麽呢?
因為在1904年,中國出版了一本暢銷小說《孽海花》,作者名叫“曾樸”,而筆名為“東亞病夫”。這本小說在當年,熱銷得不得了,多次重印,作者筆名“東亞病夫”也就隨著這本小說的走紅,而名聲大噪。
還有一個更容易被大家忽略的史實,魯迅在年輕的時候在日本留學,看到幻燈片裏日本軍隊砍殺一個給沙俄軍隊當間諜的中國人,同時看到許多圍觀的中國人表情很麻木,因此,魯迅認為“中國人有病”,所以他“棄醫從文”,走上了當作家的道路。
魯迅說“中國人有病”,這恐怕是各位在小學年代就耳熟能詳的片段了吧?
魯迅說“中國人有病”,因而成了偉人。而英國記者說“中國有病”,卻被中國人記恨了一百多年。
其實,我們中國人完全可以做得更自信一些。難道不是嗎?
前文提到了英國記者最早嘲笑中國是“病夫”的同時,也嘲笑了土耳其、伊朗、摩洛哥。事實上,西洋鬼子的品性,遠遠不止如此,他們在西方世界的內部,也是互相嘲笑“病夫”。在此,我特列舉幾個例子。
早年西方人在 19世紀中期,嘲笑當時的“奧斯曼帝國”是“歐洲病夫”(the sick man of europe)。
2009年 4月 3日,美國知名雜誌《外交政策》(《foreign policy》)登出評論文章,嘲笑日本是“亞洲病夫”(sick man of asia)。
2009年10月29日,英國bbc電台,英國評論員笑罵本國(英國)為“歐洲病夫”(sick man of europe)。
2007年,《經濟學人》雜誌(《the economist》),譏笑葡萄牙為“新歐洲病夫”(a new sick man of europe)。
在更早前的 2005年,同一本雜誌《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還曾經譏笑意大利為“真正的歐洲病夫”(the real sick man of europe)。
除此之外,法國、德國、希臘……都有被西方媒體笑稱為“病夫”的曆史。這些事例,根本列舉不完。
可見,在英語媒體裏,“病夫”(sick man)這個詞語,原來是一個常用的比喻詞,在英語世界裏,記者、編輯們頻繁使用這個詞語,用來評論那些政治、經濟等各方麵出了問題,或者遇上了麻煩的國家,而被西方記者扣過“病夫”(sick man)帽子的,其實遠遠不隻中國,而還有俄國、日本、英國、葡萄牙、意大利、法國、德國、希臘……
可見,在西方被稱為“病夫”根本就不是一個事,或者至少可以說——不是一件什麽大事。
不但如此,在近代史上,還有一個被我們嚴重忽略的事實。早在近代(清朝中葉)之前,有一些清朝統治者就看不起外國人,發明了相當多的貶義詞來稱呼外國人,例如:“紅毛鬼”、“番鬼”、“鬼佬”、
“洋鬼子”、“蠻夷”、“夷人”、“倭奴”……讀者隻要換個位置思考一下,立馬就能知道,這些名詞,就其字義而言,隻有比“病夫”更難聽,而絕不比“病夫”更高雅。
總之,最早是某些清朝統治者蔑稱外國人,後來才輪到外國人蔑稱大清國的官民,這似乎也是一個鐵的事實,但又是最容易被國人忽視的事實之一,也是國民最不願意承認的事實之一。
所謂“不識廬山真麵目,隻緣身在此山中”。清朝的統治者用雙重標準看待自己和他人,因此,判斷問題當然不可能做到客觀實際。凡事貴在換位思考。難道不是嗎?
我挖掘了這麽多事實,自信已經把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基本上講得很清楚了。在此,請容我作一個簡單的總結如下:
1.最早將“中國”比喻為“病夫”的是中國人嚴複。
2.英國記者在英文報紙《字林西報》上評論:“土耳其、波斯(伊朗)、摩洛哥、中國,這四個國家,是當今世界上的四大病夫”。
3. 這條信息,經過梁啟超翻譯、傳播、評論之後,變成了“外國人嘲笑中國人是東亞病夫”使信息產生了嚴重的扭曲。
4.“東亞病夫”一詞,被暢銷書作家曾樸采用為筆名,隨著其小說《孽海花》的暢銷,“東亞病夫”一詞成為了近代史上的“熱詞”,繼而家喻戶曉。
這就是曆史上著名的“東亞病夫”一詞,從產生——傳播——扭曲,再到發揚光大的基本過程。 “支那!支那!”
比日本人稱呼中國為“支那”更早的,是一個唐代的中國人, 他就是我們所熟知的“唐僧”——玄奘法師。玄奘法師在其口述的著作《大唐西域記》裏麵,記載了拘摩羅王和玄奘法師的一番對話如下:
拘摩羅王:“自何國來,將何所欲?”玄奘法師:“從大唐國來,請求佛法。”拘摩羅王:“大唐國在何方?經途所日,去斯遠近?”玄奘法師:“當此東北數萬餘裏,印度所謂摩訶支那國是也。”
這段文獻翻譯成現代中文,是以下的意思:
拘摩羅王:“你是從哪個國家來的?來我們這裏幹什麽?”玄奘法師:“我從大唐國來,是來求佛經的。”拘摩羅王:“大唐國在哪裏?要走多少天?有多遠的路程?”玄奘法師:“往東北方向走幾萬裏路,印度叫支那的,就是指的大唐。”
玄奘法師所說的,隻不過是一個事實,古印度將大唐國稱呼為“至那”、“支那”、“脂那”。這個故事發生的時間是在唐朝。當時的唐朝是日本崇拜和學習的對象。於是,從唐朝開始, 一些日本僧人就開始在文獻中,稱呼大唐國為“支那”——注意:那時的日本,不但對大唐絲毫沒有惡意,而且還相當地仰慕大唐。唐朝時代的日本僧人,為什麽稱呼大唐為“支那”呢?因為當時的日本 僧人和唐僧(玄奘)所讀的,是同一批的梵文佛經——古印度人將中國稱為“支那”,唐僧也跟著學,於是,日本僧人也跟著學。
可見,“支那”一詞,從其誕生的最初來看,其實並沒有歧視、侮辱、蔑視中國人的意思。
“支那”一詞在日本的影響進一步的擴大,是從江戶時代(17世紀初)起,當時的中國處於明朝時期。
那麽在明朝的時候,日本為什麽不稱中國為“中國”,而是沿襲舊稱,繼續稱呼中國為“支那”呢?
因為——日本要避免混淆。
事情原來是這樣的:在明朝以前,“中國”這個名詞,並不常用。當時大明國的周邊小國,都知道“大明國”、“大明”,而不知道“中國”——反而是在日本,有一個地方名叫“中國”——日本本州島西部的“山陽道”、“山陰道”兩個地區,在日語中,合稱“中國地方”,也簡稱“中國”。
因此,如果把大明國硬稱為“中國”,則在日本國內必然會造成混淆。
兩個地方叫同一個地名,很顯然會造成誤會。所以,日本從明朝開始,舉國上下就習慣了稱呼大明國為“支那”,而不叫“中國”——為的是與日本國內的“中國地方”區別開來。
直到後來抗戰勝利,日本迫於戰勝國——中國的壓力,才普及了“中國”的稱呼,並開始遷就中國,將日本的“中國地方”改稱“山陽地方、山陰地方”。
事實上,將中國稱呼為“支那”的,遠遠不止日本一國,至少還有以下國家的語言,都稱呼中國為“支那”:泰語、法語、馬來語、德語……更有甚者,俄語更是將中國稱呼為“契丹”,至今仍是如此。
在中國的曆史上,將中國稱呼為“支那”的,也不僅僅是日本人,在中國,大量的漢民族英雄和成功人士,都曾經將中國稱呼為“支那”。下麵舉一些例子:
我們知名的中國皇帝唐玄宗,寫過一篇名叫《題梵書》的詩,行文如下:
鶴立蛇形勢未休,
五天文字鬼神愁。
支那弟子無言語,
穿耳胡僧笑點頭。
可見,咱們這大唐朝的堂堂皇帝,也把自己的國家叫作“支那”——這簡直是反了,反了,成何體統。梁啟超在他所著的《戌戍政變記》裏麵,也有這樣一段話:
“我支那四千餘年之大夢之喚醒,實自甲午戰敗,割台灣償二百兆以後始也。”
看到了嗎?我們近代史上的著名“公共知識分子”——梁啟超——不但把自己的祖國叫作“支那”,而且還往上加了個“我”字——“我支那”。還有更瘋的。章太炎寫過一篇《正疆論》,他說:“以支那與日本較,則吾親支那;以日本與滿洲較,則吾寧親日本。”章太炎這段話,是什麽意思呢?他說:“拿支那和日本來選擇,我親近支那;但是如果拿日本和清廷來選擇,那麽我寧願親近日本!”可見,“章瘋子”不但稱自己的祖國為“支那”,而且還高聲唱道——“日本比清廷還要親”。肉麻死了。還有,中國近代知名學者嚴複,曾經將亞當?斯密的《國富論》翻譯成《原富》,他是這樣翻的:
“埃及、印度、支那三古國皆有海禁,以內地市場已廣,不願有外交致窺伺。然而是三國,皆古盛而今衰。”
很清楚,嚴複也將自己的偉大祖國——中國稱呼為“支那”。孫中山,也寫過一篇文章,叫作《支那保全分割合論》——事實上在浩如煙海的史料中,孫中山遠遠不止一次稱呼中國為“支那”。知名的革命女英雄秋瑾,寫過一篇叫作《支那逐魔歌》的詩歌,也把中國叫作“支那”——該詩的行文如下:
四鄰環繞欲逐逐,失權割地無時止,這等人兒還昏昏,如夢如醉如半死。籲嗟乎 !我國精華漸枯竭,奈何尚不振衣起 ?無心無肝無腦筋,支那大魔首推此。
還有,康有為流亡印度期間,他的女兒康同璧,從中國步行到印度去找她老爸。西遊成功之後,她寫詩自誇,誇自己是一個了不起的“支那人”:
舍衛山河曆劫塵,
布金壞殿數三巡。
若論女士西遊者,
我是支那第一人。
再舉一個例子,近代知名文學家、詩人聞一多寫過一首名為《我是中國人》的詩,在這首詩中,聞一多曾多次高呼“我是支那人”。該詩歌的相關文字摘錄如下:
我是中國人,我是支那人,我是黃帝的神明血胤;我是地球上最高處來的,帕米爾便是我的原籍。我的種族是一條大河,我們流下了昆侖山坡,我們流過了亞洲大陸,我們流出了優美的風俗。
偉大的民族,偉大的民族!……我們是四萬萬不滅的明星;我們的位置永遠注定。偉大的民族!偉大的民族!我是東方文化的鼻祖;我的生命是世界的生命。我是中國人,我是支那人!
這還不算呢,許壽裳在其回憶錄性質著作《我所認識的魯迅》裏麵,記錄了魯迅的一段往事如下:
“魯迅在日本住旅館,要登記姓名、籍貫。魯迅寫下:周樹人。但是籍貫卻不能寫中國。因為日本的山陽地區也叫中國,如果魯迅寫中國,會造成混淆,結果魯迅寫下‘支那’兩個字。不料,日本旅館店主見是清國人,認為是貴客,免費給魯迅升級了房間。”
許壽裳作為日本留學生和魯迅的知心好友,他的這一段回憶,說明了以下的幾個問題:
1. 在近代史上的日本,說“中國”二字,的確會造成混淆。
2. 魯迅稱呼自己的祖國為“支那”,毫不以此為恥辱。
3.魯迅自稱是“支那人”之後,不但沒有受到日本人的歧視,反而還因此被日本人視為貴客,免費給升級房間。
那麽,為什麽“支那”一詞在近代史上,會被視為一個侮辱性質的詞語呢?其實是因為自從甲午戰爭以來日本對中國的殖民侵略,在中國民間催生了一股強大的反日、仇日的思想,在這種思想的影響之下,中日兩國之間任何的事情,都變得十分敏感——“支那”一詞,也就難免成為眾矢之的了。
與此同時,我們也不能否認一個客觀的事實,在近代史上,部分日本人的確歧視中國人,這種歧視是客觀存在的,在史料裏也是有跡可尋的,在這種曆史背景之下,“支那”這個原本是中性的詞語,也就不可避免地沾染上“侮 辱”的色彩了。這個邏輯用一個加法算式來演示,是這樣的:
日本人歧視中國人+日本人稱中國為“支那”=“支那”是侮辱詞
我們從這個等式裏可以看出來,“支那”稱呼本身並不是問題,“歧視”才是問題的所在。因此,我們這個算式再簡化一點,是這樣的:
叫你“支那”≠“支那”是侮辱詞
歧視你+叫你“支那”=“支那”是侮辱詞
也就是說:在民國時期中日關係惡化之前,日本稱中國為“支那”,當時的中國人不但不在意這個,而且還跟著這樣叫。但是中日關係惡化之後,“支那”這個稱呼就成為一個事了。當時民族自尊心較強的國民意識到,日本人歧視我們中國人,因而,“支那”這個詞就成為了一個帶有侮辱性質的詞語了。
這就是“支那”一詞的曆史由來以及它的含義演變的過程。 “扶清滅洋”裏的經濟訴求
這個世界上的問題,不敢說全部,至少絕大多數的問題,從本質上而言,不外是經濟問題,或隱,或現。義和團打著“扶清滅洋”的旗號,當中也許含有仇恨西洋人的情感,但是,從史料上來看,從義和團在這場運動中的種種實際作為來看,不難看出:義和團造反的許多參與者,在內心深處,有著他們強烈的“經濟訴求”。
舉個例子。我們首先來看看 1899年義和團早期和洋教士打架,擺出的談和條件是什麽。
1899年冬,義和團圍攻河北省景縣宋門鎮洋教堂。清朝的地方官害怕在自己的轄區惹出事來,影響自己的烏紗帽,急急忙忙派人過來勸說解圍。當時的洋神父,中文名字叫作“任德芬”。義和團對任德芬,提出了和洋教堂和解的三個條件如下:
第一個條件:洋教士要宴請義和團;第二個條件:洋教士要請義和團看戲;第三個條件:洋教士要到義和團的神壇來叩頭。可見,義和團的第一、第二個訴求,都是經濟訴求:要吃飯,要看戲。我們再來看看,義和團兩位知名首領的出身。首領一:曹福田,清兵出身,退伍之後,找不到工作,待業青年。首領二:張德成,船夫出身,外國人的客運輪船把他的生意搶走了,他因而失業。這也可能是張德成仇恨洋人的一個原因。
可見,義和團的兩位知名領袖,都是“失業青年”的背景。我們再來看看,其中的張德成,最終是怎麽死的,這也許很能說明問題。
天津城被八國聯軍攻破之後,張德成逃到“王家口”這個地方,並對當地一個姓王的鹽商進行勒索。那姓王的鹽商不甘心被勒索,糾集了村民,大家一起動手,抓捕了張德成,並將張德成殺死了。
義和團的這位重量級首領,不是死於洋人之手,而是死於中國的一位富人之手,而導致殺身之禍的,正是張德成的勒索行為。
下麵,我再舉一個例子,看看義和團抓到了基督教的女信徒,是用來幹什麽的。
1900年農曆五月初五日,河北省霸州縣,在義和團的攻擊之下,“聖若瑟會”的洋修女,帶著二十二名女孤兒,逃亡到固安縣地界,被義和團發現並抓住了。義和團在各個農村貼上廣告,稱:“我們抓到二十二名黃花閨女,哪家兒子缺媳婦的,過來賞個香油錢,就可以領一個回家去!”
答案很清楚:義和團抓到修女之後,是將她們用來出售、牟利的。
也許有人會說義和團抓到洋人,很多情況下是直接殺死,而不是搶劫錢財。但是事實上,部分義和團殺洋人的最初動機,是想得到清政府的獎勵。清政府向十一國宣戰之後,北京的街頭貼出了懸賞殺洋人的官方告示:
“殺一洋鬼,賞銀 50兩。殺一洋婦,賞銀 40兩。殺一洋童,賞銀 30兩。 ”
值得一提的是,堂而皇之記錄了義和團搶劫財物的種種劣行的,並不是外國人的文字,而是清政府的官方文字。其中,在“庚子國變”中對慈禧太後“護駕”有功的懷來縣縣令吳永,在其所著的《庚子西狩叢談》裏,白紙黑字地對義和團的出身和性質,下了這樣的定義:
“拳匪多屬市井無賴,及被脅誘之鄉裏農民。”
而史料《西巡回鑾始末》,則以多處筆墨,記載了義和團搶劫財物的事實,筆者摘錄兩則如下:
“初五日,副都統晉昌親率兵拳攻打沈陽各教堂,殺害西士數人,教民數百,搶劫洋貨店十餘家,揮刀切齒,舉國若狂。”
這裏的文字記錄得很明白:清軍將領晉昌所率領的這批義和團和清兵,在殺死西洋傳教士之後,接下來所做的事情,就是搶劫“洋貨店”,而當時的“洋貨店”是誰開的?是中國人開的。
以下是第二則,《西巡回鑾始末:東撫袁慰帥剿匪記》記載:
“有拳匪頭目王玉振者,因與清和某村有仇,特借此糾集其黨和尚徐福,及朱西公,朱士和,陳光訓,邢殿五等各率黨數百人,於庚子二月初九日竄入茌平,博平,司家營一帶,擾犯清平縣境之許莊,擄人勒贖。清平令梅汝鼎率勇役等追捕,而匪已竄入高唐之袁王莊。十一日傍晚,又竄入夏津之師提莊,肆行搶掠。”
這一則史料,也很清楚地記載了:義和團在山東省清平縣,依靠的是搶劫和勒索起家,搶了“許莊”,又搶“師提莊”。總之,四處劫掠。
義和團事發在北京當年,國子監的官員羅惇曧,在其所著的《庚子國變記》裏麵,也寫下了這樣的憶述:
“董軍、武衛軍與拳匪混合,恣意劫掠。貝子溥倫,大學士孫家鼐、徐桐,尚書陳學荼,閣學貽穀,副都禦史曾廣鑾,太常陳邦瑞,皆被掠,僅以身免。徐桐、貽穀,皆附和拳匪,亦不免也。溥倫翟基告榮祿,榮祿不能製。民居市廛,數裏焚掠一空。”
可見,身為中央官員的羅惇曧,也毫不含糊地寫下了義和團和清兵狼狽為奸,打著“扶清滅洋”的旗號、實際上幹的卻是搶劫清政府高官的事情,在羅惇曧的筆下,有以下的清政府高官,都遭到了義和團的抄家和洗劫:
1.貝子溥倫;
2.大學士孫家鼐;
3.大學士徐桐;
4.尚書陳學荼;
5、閣學貽穀;
6、副都禦史曾廣鑾;
7.太常陳邦瑞。這還不算,義和團還將延綿幾裏地的北京民居,洗劫一空,而且還放火燒屋,夷為平地。
其中,甘軍(清軍的一支部隊)士兵夥同義和團,闖進大學士、禮部尚書孫家鼐的家中,實施搶劫,將孫家鼐的兒子,除了一件短袖衣服之外,全部剝光。兵匪們還用步槍,頂著孫家鼐的腰部,逼迫他交出金銀首飾。孫家鼐為了活命,隻好把家中的珠寶首飾,全都交了出來。
當年在刑部,還有一位官員名叫“李希聖”的,也寫了一篇同名的資料《庚子國變記》,在這冊資料中,李希聖還記錄了清政府高官那桐、許景澄也遭到義和團搶劫的事實:
“是曰,遣那桐、許景澄往楊村,說敵兵,令無入。遇拳匪劫之,景澄幾死。”
這一類的曆史資料,實在是列舉不盡。總之,史料已經很清楚地記錄著:有些打著“扶清滅洋”旗號的義和團,不但搶劫洋人,而且還搶劫大清國的老百姓,而更荒唐的是,義和團連清政府的高官也是照搶不誤。
這些,都是在“扶清”的旗號下所做的事情。
親曆了義和團運動的日本人植鬆良三,也寫下了同樣的記載:當年,義和團的團員,大多來自於農村,見識不廣,他們之中許多人,沒有見過“金”和“銅”。在當時的天津城裏麵,有一家和英國太古公司有生意來往的商店,名叫“聯茂號”。義和團以“勾結洋人”為罪名,將“聯茂號”洗劫一空。當時,“聯茂號”的牆上鑲嵌著許多銅牌,銅光閃閃,義和團沒有見過銅,以為那是金子,於是,他們將這些銅牌全部掀了下來據為己有。
打著愛國的旗號鬧事,火中取栗,搶劫發財,這種事情被民間一些流氓地痞看在眼裏,他們也眼紅了,覺得當義和團有利可圖,於是,京津一帶,像雨後春筍一般,出現了許多假冒的義和團,並且引來了義和團首領之一張德成的查處。
根據史料《天津一月記》的記載,義和團首領之一的張德成,曾經說過這樣的話:“天津假團太多,我特來查拿。”例如,在當時的河北易州,有一個名叫“張玉山”的人,假冒義和團,敲詐紫荊關的富戶張芝華。除此之外,還有許多平民百姓,化裝成義和團“公”報私仇,趁亂殺死自己的仇人。甚至,清軍士兵也有穿上義和團的衣服,假冒義和團參與搶劫老百姓的財產。中國有句老話:聽其言還要觀其行。有些答案往往不在於口號,而在於實際上幹了些什麽。 “善後大借款”與鎮壓革命黨
1913年,袁世凱找英、法、德、俄、日五國銀行團,借了二千五百萬英鎊,這筆借款,史稱“善後大借款”,不少人認為:這是袁世凱鎮壓革命黨的“專款”,因此,這筆借款,是蓄謀已久的,這也是袁世凱反革命的鐵證之一……然而,事實的真相,真的是這樣嗎?
我們的近代史讀物對袁世凱的諸多指責,其中之一是袁世凱向五國銀行團借了2500萬英鎊,用以鎮壓1913年6月~7月間爆發的、由孫中山領導的“二次革命”。
我認為,袁世凱鎮壓“二次革命”是事實。但是,這筆借款,恐怕隻是時間上的巧合。這筆錢與鎮壓“二次革命”之間,似乎並不具有必然的聯係。
袁世凱為什麽要找外國銀行團借錢?原因很簡單,因為中央政府沒有錢。其實,早在清廷倒台之前的 1911年,清政府也沒有錢。而在中國的南方,當年的革命黨也沒有錢。
總之一句話:清政府、北洋軍閥、革命黨都沒有錢,大家都窮得叮當響。事實上,孫中山早在(1911年10月10日)武昌暴動槍響之後,就拍發電報,找了各國政府去借款,可是,各國都不予理會。清政府沒有錢打仗,革命黨也沒有錢打仗。於是,大家就隻好坐下來談。結果談出了這樣的結果:清廷倒台,由袁世凱組建“中華民國”,南北和平達成。
“中華民國”政府(北洋政府)成立之後,立即開始著手向外國銀行團尋求借款。
依照民國第一位“財政總長”熊希齡在其《熊希齡遺稿》中的記錄,民國政府(北洋政府)在組建初期,其北京財政庫存隻有六萬元,是名副其實的“窮得叮當響”。
這種情況,無論如何,都是要借款的——換了任何人上台,都是要籌備借款的。沒有錢,什麽事都辦不成,尤其是一個新生的國家,百廢待興。沒有錢,能幹什麽?
說到這裏,就有一則相當重要的而又長期被人忽略的史實,必須要指出來了:孫中山早在1912年 8月,曾經公開聲明讚成“善後大借款”。
對此,《文史資料選輯》第十九輯收錄的《孫中山三次北京之行》這篇曆史資料,透露了這麽一個重大事實:
1912年8月,應袁世凱之邀,孫中山抵京共商國是。在京期間,孫中山和袁世凱切磋借債問題,孫中山是這樣評價“善後大借款”的:
“目下財政極端困難,勢不能不借外債,以濟眉急,唯不可借多,致啟政府侈肆之心。”
孫中山的這段話,翻譯成現代白話文,是這樣的意思:
“現在中央政府(北洋政府)窮得叮當響,必須向外國借錢,以解決燃眉之急,隻是最好不要借得太多,以防止政府滋生奢侈浪費的風氣。”
由此可見,早在 1912年 8月,孫中山不但讚成“善後大借款”,而且還嚴肅地指出,借款是“燃眉之急”。不料,短短一年之後,爆發了“二次革命”,革命黨人於是突然反口,說袁世凱的“善後大借款”是蓄謀鎮壓革命黨之用的。
所以說——“曆史為政治服務”,不過如此。
這筆 2500萬英鎊的“善後大借款”,分 47年還清,利息是每年 5%,有理財經驗的讀者都知道這個利率是正常的,從 47年的期限看來,甚至可以說是優惠的。
而至於這筆借款的用途,是不是如近代史讀物說的“專為鎮壓革命黨”而用呢?
不是的。“善後大借款”,是有多種用途的:例如“裁撤軍隊”、“政府行政費用”、“整理鹽務”等。在本文的尾部,我特摘錄了《中國政府善後借款合同》的三個附件,分別是:《丁號附件:裁遣軍隊》、《戊號附件:行政費》、《己號附件:整頓鹽務》。
從這些附件,我們就可以看得出來:這筆“善後大借款”,其初衷,不但不是為了擴軍,而且是為了裁軍,而且更重要的是,“善後大借款”的用途,包含了“政府行政費用”以及“整頓鹽務”等各種正當用途,其中“行政費”則包含了例如“在外使館經費”、“附屬學堂經費”、“內外警察廳經費”、“清室優待費”、“保護清陵經費”、“監獄經費”等諸多是正當的、合理的用途。
盡管這筆“善後大借款”,實際上有一部分用於鎮壓了“二次革命”,但是,我們不能因此就說“善後大借款”是早有預謀的、專門用於鎮壓革命黨的借款。我們必須要從1912年初的曆史說起,從這筆借款的初衷、原始動機等各方麵的資料出發,去對它進行探討,否則,我們很難寫出客觀、公正、真實的曆史。
那麽,至於許多革命黨人指責袁世凱找帝國主義國家借這筆錢,沒有經過國會的批準,因此,它是一筆“非法借款”——這種說法,是否符合事實呢?
我認為這也恐怕很難符合事實。
事實上,這筆借款的“非法”之說,是源自於以下的一個基本事實。
袁世凱的財政人員找外國銀行團談妥了這筆借款,年利息5%並征得了國會的批準,可是,正要簽約的時候,外國銀行團卻反悔了,說要求增加利息,增加到年息5.5%。
北洋政府不死心,及時將這個變卦通知了國會,同時也纏著外國銀行團不放,繼續進行談判,說:你為什麽說話不算數啊?
經過複雜的談判之後,外國銀行團最終妥協了,又回到了原先的年息5%。
這樣,袁世凱為了防止“夜長夢多”,遂命令財政部馬上和外國銀行團簽約了。不料,此時在國會,卻冒出了一片反對的聲音。國會說我們之前是批準你簽 5%的約,可是後來鬼子反悔了,他們拋出一個 5.5%的新利率,也就是說,此前的那個議案已經“過期”了。
國會還說,不錯,你政府和鬼子繼續談,最終又談回了5%——可是,這個“新談成”的 5%,在法律上來說,是一個新的合同,是一個新的議案,既然是一個新的議案,那麽,你袁世凱就必須重新回到我們國會,由我們國會再次投票表決“新議案”,你袁世凱才能和外國簽約——否則,你就是違法!
這就是當年國會的指責之詞。值得注意的是,當年國會議員,國民黨員占了多數。這就是所謂“借款手續不合法”說法的來由了。實事求是地說,這種說法,是存在爭議的。中方代表和外國銀行團重新談回到5%,這到底算是一個“新議案”,還是原先的那個“舊議案”?恐怕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事了。本節最後,我附上當時的各種合同清單。
《中國政府善後借款合同》之《丁號附件:裁遣軍隊》
熱河六十萬圓廣東一百零五萬兩
浙江五十六萬圓江西六萬兩
《中國政府善後借款合同》之《戊號附件:行政費》
民國二年四月至九月預算約數
外交部所管 共一百七十七萬六千二百一十二圓第一款 本部經費 三十八萬一千五百三十二圓第二款 在外使館經費 一百二十二萬四千七百五十六圓第三款 附屬學堂經費 十六萬九千九百二十四圓內務部所管 共二百十九萬二千六百二十圓第一款 本部經費 二十七萬四千二百圓第二款 內外警廳經費 一百二十二萬三千八百三十六圓第三款 附屬醫院學堂局所經費 八萬零十一圓第四款 步軍統領衙門經費 六十一萬四千五百七十三圓財政部所管 共一千三百零二萬一千八百零八圓第一款 本部經費 二十五萬圓第二款 附屬局廠經費 十九萬六千七百七十圓第三款 大總統府經費 三十萬圓第四款 國務院經費包括法製、銓敘、印鑄、蒙藏事務、臨時稽勳各局
及審計處 四十七萬五千八百十四圓第五款 議院經費 一百萬圓第六款 清室優待費 二百七十七萬七千七百七十七圓第七款 稅務處及學堂經費 十萬零三千四百五十六圓第八款 各稅務衙門經費 二十二萬一千八百圓第九款 各旗俸餉俸米折 六百六十六萬六千六百六十六圓第十款 外旗俸餉熱河、察哈爾、密雲等處 六十二萬五千圓第十一款 保護清陵俸餉 四十萬零四千五百二十五圓陸軍部所管 共一千五百八十二萬六千三百二十一圓第一款 本部經費 五十四萬餘圓第二款 直轄各鎮局所等餉項 八百四十餘萬圓第三款 參謀本部及所轄各校局經費 一百七十六萬一千六百七十五圓第四款 禁衛軍餉 一百二十四萬三千一百九十六圓第五款 拱衛軍餉 一百五十三萬二千八百四十四圓第六款 武衛左軍餉 一百二十八萬六千三百五十二圓第七款 武衛前軍餉 九十七萬四千二百七十四圓第八款 京畿軍政執法處經費及軍餉 八萬七千九百八十圓海軍部所管 共一百三十八萬二千三百四十八圓第一款 本部經費 十八萬二千三百四十八圓第二款 各司令處軍艦學堂經費 一百二十萬圓司法部所管 共六十二萬六千零三十四圓第一款 本部經費 三十四萬六千六百四十圓第二款 院廳監獄經費 二十七萬九千三百九十四圓教育部所管 共一百三十三萬七千六百零四圓第一款 本部經費 五十三萬七千九百八十四圓第二款 學校局館經費 七十九萬九千六百二十圓農林部所管 共三十五萬一千三百九十八圓第一款 本部經費 三十萬九千二百四十二圓第二款 場所經費 四萬二千一百五十六圓工商部所管 共二十六萬八千六百五十六圓第一款 本部經費 二十萬零八千六百五十六圓第二款 各所經費 六萬圓
交通部所管 共五十三萬九千四百九十七圓交通部路航郵電各費,應歸
特別預算,應可相抵。至新添路線不在內。第一款 本部經費 三十萬二千八百零六圓第二款 育才費 二十三萬六千六百九十一圓以上共計三千七百三十二萬二千四百九十八圓。
附:特別用款
印刷局 工程機器約七十五萬圓造紙廠 工程機器約一百四十萬圓造幣廠 工程機器約五十萬圓大學堂 建築費約五十萬圓崇陵 工程費約四百六十一萬一千五百三十七圓議院 工程費約一百五十萬圓元年積欠各部 行政費約三百八十四萬五千圓皇室經費元年欠發商號挪墊 三百零一萬七千三百三十三圓八旗米價 一百八十萬七千七百五十圓共計一千七百九十三萬一千六百二十圓。統計五千五百二十五萬四千一百一十八圓。約合五百五十萬磅。以上各節,每月之詳細預算用度,應交銀行所指定之代表人一份。
《中國政府善後借款合同》之《己號附件:整頓鹽務》
整頓鹽務用款概算
一收鹽運鹽基本金 七百萬圓一設機器製鹽廠 三百萬圓
一整理場產 五百萬圓一為按照將來與銀行商允之銀行辦法備墊資本與鹽商 五百萬圓共計二千萬圓,約二百萬磅。 民國俠女施劍翹傳奇
在民國的曆史上,有一位挺身為父報仇的俠女,她的名字叫施劍翹。此人的故事相當具有傳奇色彩,值得一寫。
故事首先得從施劍翹的父親——北洋軍閥張宗昌的部下猛將施從濱講起。
1926年,正值軍閥混戰的年頭,施從濱和孫傳芳在安徽省蚌埠地區開戰,施軍兵敗、被孫軍追趕。施從濱開著鐵甲車狂奔,要奪路過橋,但是,橋上擠滿了自己手下的兵,逃命要緊,施從濱把心一橫,開著鐵甲車,徑直從自己的戰士身上輾了過去,當場撞死、撞飛許多人。有的士兵被鐵甲車壓斷一條腿,大聲哭喊,場麵十分淒慘。
盡管開著鐵甲車狂奔,施從濱最終還是沒能逃脫,在孫傳芳士兵的重重包圍之下,施從濱放下武器,投降了。被俘之後,施從濱的態度相當配合。盡管如此,孫傳芳還是將俘虜施從濱殺死,並且割下了他的頭顱懸掛示眾。施從濱有一個女兒,名叫施劍翹。父親施從濱的死,給她帶來了無盡的悲痛。施劍翹立誌:殺死孫傳芳,為父親報仇。施劍翹原想依靠男人為父親報仇。不久,有個男子跟她說:“我同情你!我為你的父親報仇!”施劍翹很感動,立即嫁給了他,並生下兒女。然後,施劍翹不斷催促丈夫為父親報仇,可是,這位丈夫卻在婚後食言了,再三推搪,就是不去。施劍翹也要求過自己的弟弟(施從濱的兒子)動手為父親報仇,可是,弟弟也不願意。無奈之下,施劍翹不得不決定:親自動手。當時,施劍翹和殺父仇人孫傳芳,同時都住在天津。冤家路窄。孫傳芳居然有個女兒名叫孫家敏,和施劍翹的大兒子在天津法租界“培才幼兒園”是同班同學!施劍翹準備好手槍之後,找借口和孫家敏小朋友套近乎,初步摸清了孫傳芳的部分生活規律。可是,盡管如此,還是很難找到靠近孫傳芳的機會。
有一次,施劍翹到天津“居士林”,給死去的父親燒香傾訴,邊燒邊哭。一位老和尚看她可憐和她談話。無意中,老和尚透露了驚人的情報:孫傳芳下野之後,皈依佛門,竟然是本寺的常客,常來“居士林”燒香念佛!
施劍翹終於找到了下手的機會。
機不可失,施劍翹到“居士林”守候多日,終於在 1935年 11月 13日,等到了孫傳芳的出現。施劍翹不動聲色,趁孫傳芳念佛的時候,朝他的後腦連開三槍。孫傳芳當場身亡。
槍聲響起之際,“居士林”的信眾們嚇得滿堂亂跑。施劍翹不慌不忙,當場散發印製好的傳單。施劍翹在傳單裏坦言:“……小女子我是為父親報仇……”隨後,施劍翹抱著必死的決心,鎮定自若地撥打警察局的電話,報案自首。
很快,警察來了,將她帶走。筆錄之後,還見了記者。施劍翹屬於自首,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施劍翹為父親報仇,開槍打死孫傳芳並入獄之後,馮玉祥、李烈鈞、張繼等國民政府大員都同情她,並為她到南京說情。全國輿論也為施劍翹說情。
(注意:孫傳芳下野之前,是國民黨北伐的主要軍事敵人之一,故國民黨人一般不同情孫傳芳。)南京國民政府在考慮之後,動用了極少動用的特赦權,將施劍翹特赦了。這就是民國俠女施劍翹的真實傳奇。 張作霖的身世和起家
張作霖的身世和起家問題,在近代史中,並不是一個重要的問題,但確是很多普通讀者比較感興趣的一個話題。筆者收集了一些張作霖身邊人的證言,於此整理一下,對於對張作霖有興趣的讀者朋友,也許有一點參考的價值。
張作霖的父親,名叫張有財。張有財以開賭場為生。有一天,張家的狗用嘴巴拉扯著張有財的老婆(張作霖的母親)往外跑,一直跑到了樹林裏,找到了張有財的屍體。村子裏傳說張有財是被一姓王的賭徒給殺的。原因是那賭徒在張有財的賭場裏輸了錢,張有財說要人家的老婆抵債。人家當真了,急了,就動了殺心。
關於張作霖父親的這段資料,出自於《吉林文史資料選輯》第4輯《張作霖青年時代紀略》中趙興德(趙興德是張學良的表兄)的回憶。
張作霖小的時候,本來是個讀書郎,如果能將書讀下去,也許人生的路會不一樣,可是,他天生並非讀書的料。
張作霖 12歲時,家裏沒錢供他念書,經過托人說情,和私塾先生談成了這個方案:張作霖給私塾先生做飯,作為報酬,張作霖就可免費上學。
有一次,私塾先生批評小張作霖,不料老先生因此被張作霖給暴打了一頓。動手打了先生之後,張作霖知道這書再也念不成了,他對別人說:“人,幹點兒啥都能混一口飯吃!這書,我不念了!”
打了人還不算,次日,張作霖回到私塾,攔住各位同學,不準他們上學,肆意擾亂私塾的教學秩序。
小小年紀的張作霖,就霸氣外露,這人注定是當梟雄的料。
關於張作霖求學、退學的這段史料,也出自《吉林文史資料選輯》第 4輯趙興德的《張作霖青年時代紀略》。
張作霖到了十六七歲的時候,在遼寧海城一家名叫“杜家店”的旅館裏麵打工,幹的是伺候住客,幫住客牽飲牲口的工作。如同今天酒店裏幫住客搬運行李的服務生,英文職稱為“bellboy”。
有一次,張作霖欠下賭債,生了邪念,他偷了一個住客的一頭驢,賣掉了,不久,張作霖被人告發,“杜家店”的老板立即找來打手,將張作霖暴打至暈厥,然後將張作霖扔到葦塘當中。
張作霖僥幸不死,醒來之後,決定落草、投匪,於是,他投奔了當時的著名胡匪(土匪)杜立山。
張作霖投奔土匪杜立山之後,不久就在清政府的一次剿匪行動中,被官府抓到了。那時的張作霖才十七八歲,長得矮小,又沒有人來指認他有血案啥的,結果當官的僅僅把張作霖打了一頓板子,就放他走了。
張作霖被放走之後,不思悔改,繼續拉幫結匪,後來又和張景惠匪幫結合,逐漸壯大。
關於張作霖從社會底層青年落草為匪的這段史料,出自《吉林文史資料選輯》第 4輯,趙庸聲的《張作霖的起家》一文。
再後來,1900年,北方鬧義和團,沙俄以此為理由,侵占了東北全境,給張作霖提供了真正成氣候的機遇。那時,東北全境被俄軍侵占之後,清政府的各個地方政府都關門打烊了。東北大地出現了無政府的“治安真空”狀態。張作霖作為土匪,這時找到了一筆更大的,而且是比較“正當”的業務,那就是:收取各個村子的保護費,保護各個村子免受土匪侵擾。換言之,張作霖瞅準了機遇,從“土匪”搖身一變,成為了地方“保安”,而且還是一家“大型保安公司”的“老總”。
又過了一段時間之後,張作霖這股武裝力量被清政府招安,他本人就此成為了清軍的一個地方將領。關於張作霖從土匪改行當保安,再被清政府招安的這段曆史,諸位可參考唐德剛的《張學良口述曆史》一書,出自張學良的口述回憶。再後來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我就不再贅述。
中國相當多的近代史書似乎一直在告訴我們:1905年,日本政府出台了一個旨在侮辱、禁絕清國留學生的《取締清國留學生規則》,於是,在東京的清國留學生們奮起抗議,其中,愛國青年陳天華因此悲憤投海而死。
但是,這樣的曆史,恐怕也是失真的。
我在耕讀了關於本案的多種史料之後,發現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卻是迥然不同的另一番景象。
當時在東京的清國留學生,有相當的一部分已經被革命黨、同盟會策反,他們積極從事反清革命活動。在這種情況下,1903年,當時的湖廣總督張之洞,向清廷寫了名叫《鄂督張奏約束鼓勵赴日遊學章程折》的一份奏折:
“……伏查,遊學日本學生,年少無識惑於邪說,言動囂張者固屬不少,其循理守法潛心向學者亦頗不乏人,自應明定章程,分別懲勸,庶足以杜流弊而勵真才,當即酌擬約束遊學學生、鼓勵畢業生章程各一通……擬定約束章程十依,已往者當知,續往者有範,上示朝廷瘴癘之公,下以昭學術邪正……”
張之洞的這份奏折,翻譯成現代中文,大概是如下的意思:
“……我調查得知:中國在日本的留學生,年少無知,容易被革命黨煽動,張狂的人不少,當然,守法向學的人也有,我覺得應該立一個法,該罰的就罰,管一管一些壞現象,端正學風,我已經草好了監管這些學生、鼓勵這些學生的法律,胡蘿卜和大棒一起下,已經在日本的,通報他們,後來的學生呢,就有個規矩了,這個法律,既顯示朝廷的公正,也有利於改善學風……”
在征得朝廷的首肯之後,張之洞與當時的日本駐華公使內田康哉商量訂立《約束遊學生章程》,要求日本幫助清國“管一管”在日本的清國留學生。
“取締清國留學生”事件的親曆者馮自由,在其所著《革命逸史》裏麵,也是這樣回顧此事的:
“……值日本文部省徇清公使所求,頒布取締留學生規則……”
馮自由的回憶也指證了日本這次監管清國留學生的立法行為,是日本政府和清政府互通款曲、共同策劃出來的事物。
清政府要求日本政府立法監管留學生,這是屬於幹涉日本內政的事情,那麽日本為什麽心甘情願幫這個忙呢?
這裏有一個不可忽視的曆史背景:當時日本剛剛在日俄戰爭當中打敗了俄國,日軍仍然盤踞在中國的東北地區,日本想向清政府適當示好,以便在東三省善後談判事宜中,以條約的形式攫取一些殖民權益。
當然,還有另外一個客觀因素,那就是當時日本民間專門為清國留學生開辦的“野雞學校”已經泛濫成災,而且清國留學生的確學風不好,整天在清國人同鄉的小圈子裏瞎混,終日在酒樓、妓院裏遊蕩,耽於酒色,曠課成風,許多清國留學生甚至連日語都沒能掌握好,這樣的學風,已經嚴重影響了日本國內的教學秩序,的確需要整頓。
於是,1905年,日本政府擬訂了一個監管清國留學生的新規定。
當時的清國駐日本公使楊樞消息很靈通,他獲知日本政府打算出台這樣一個規定之後,他找了日本政府要來草稿,看了之後,楊樞對日本政府出台這個規定表示了同意。
事後,楊樞在他給清廷發了一份名為《駐日大臣楊樞為學生罷學辦理情形事奏折》的奏折,在這份奏折裏,楊樞是這樣報告這件事的:
“……日本文部省亦以中國學生來者日眾,良莠不齊,而日本人之不肖者,複遍設不完全之學校相引誘,實於教育名譽有礙,因擬訂一規程以整肅之,其用意雖極美善,而其內蘊非可揣測。奴才即親告文部省:整頓學校,固所願聞,
但於我國學生必有關係,請於未公布前抄稿示商,嗣準文部省所擬章程十五條抄稿送來,尋讀全文,有為整頓學校者,亦有間接管理學生者,實無苛待之意,旋即公布……”
楊樞的這份奏折,翻譯成現代中文,是以下的意思:
“……日本文部省考慮到中國到日本的留學生越來越多,這些人良莠不齊,而日本有壞人,開辦了不少野雞學校,引誘中國留學生去讀,真是敗壞學風,因此,日本政府打算立一個法,整一整這個歪風,日本政府的用意良好,當然,至於日本人心裏到底是怎麽想的,我就不知道了,於是,我親口告訴日本文部省:整頓學風,當然是好事,但是因為對我中國的學生有直接關係,所以我希望貴國能在這個法律公布之前,先給我看一看。於是,他們果真就送給我看了,我看了之後,覺得那條文確實是整頓學校、監管學生的,沒有虐待中國留學生的意思,於是,我就同意日本頒布了……”
將法案草稿交給清國公使楊樞審閱並且征得楊樞的同意之後,1905年 11月2日,日本政府出台了《關於準許清國學生入學之公私立學校之規程》(以下簡稱《規程》)。
這個《規程》的條文很長,讀者不必一一研讀,它裏麵有相當多的條文是約束日本人開辦的“野雞學校”的。在這個規定當中,關於監管清國留學生的,主要有如下四條的規定:
第一條,清國學生需要清國公使館的介紹,方能入讀日本公私學校。
第四條,清國學生轉學、退學,需要征得清國公使館的同意。
第九條,清國學生到校外租房子的,所在的學校需要加強監管。
第十條,因品行不端被學校開除過的清國學生,其他學校不準錄取。
頒布了這個《規程》之後,1905年12月15日,日本文部省次官木場,在《讀賣新聞》上發表了這樣的評論:
“……(清國)留學生之中,屬於革命派者甚多,他們經此次省令,必然蒙受一大打擊……”
木場的這個評論,進一步旁證了日本出台這個《規程》,是為了討好清政府,幫助清政府監管在日本的清國留學生,防止他們被革命黨策反。
《規程》出台之後,日本的中文報紙《新民叢報》發表了一篇旅日華人撰寫的名為《記東京學界公憤事並述餘之意見》的社論,其對《關於準許清國學生入學之公私立學校之規程》作了以下七點的評論:
1.此規則之名清國留學生取締規則也,故無論內容奈何,吾輩義不可忍受,何以故?以損辱我國權故,日本人留學於歐美各國者,寧乏人?何以不聞某國有取締日本學生之規則?即我國人留學他國者,寧止一日本?何以不聞某國開日本之先例?別為規則以取締我也,若是夫彼日本明蔑視我國權也。
2.此規則之名,原清韓留學生取締規則也,不過恐我國不認,姑為朝三暮四之計,去韓留清之爾,夫其使我與受被保護之韓國為伍,是可忍孰不可忍也。
3.規則第一、第四條言入學、轉學需要經公使之介紹、承認,明侵害我入學自由。
4.規則中有侵害我書信秘密自由之件。
5.規則中有學生卒業後將姓名通告於我國政府,清其登用之語,使日本人欲結好我政府,愚弄我學生,以握我教育權,且漸幹預我用人行政之權。
6.規則第九條剝奪我居住自由權,查日本唯待娼妓乃有勒令居住於指定場所之製,是娼妓我也。
7.規則第十條性行不良一語,不知以何者為不良之標準,廣義狹義之解釋界說漠然,萬一我輩有持革命主義為北京政府所忌者,可以授意日本汙指為性行不良,絕我入學之略,其設計之狠毒不可思議。
《新民叢報》這七點評論,其中第一點是值得讀者注意的:
“此規則之名清國留學生取締規則也,故無論內容奈何,吾輩義不可忍受。”
這句評論翻譯成現代中文,是這樣的意思:
“日本政府出台的這個規定,叫作《清國留學生取締規則》,無論它的內容是什麽,我們都不能接受!”
評論的意思是:因為它起名叫“取締規則”,“取締”二字十分刺眼,十分侮辱人,而至於這個規定的內容,就不再重要了,總之,一部連名稱都叫作“取締中國人”的法律,無論它的實質內容是什麽,我們都是要反對的。
《新民叢報》這七點評論中的最後一點也是值得讀者注意的。依照這個規定,日本學校可以根據清政府的要求,以“品行不端”的名義將和革命黨有瓜葛的清國留學生開除,而且不準這些有革命傾向的學生再入讀任何日本學校。這無疑是斷絕了眾多革命派留學生的前途。
但是,從文字上而言,這部法律本來名叫《關於準許清國學生入學之公私立學校之規程》,為何下發到了旅日華人那裏,卻改了名字變成了《清國留學生取締規則》呢?
原來,這是日本報紙“標題黨”惹的禍。日本報紙在報道這個新聞擬定標題的時候,或許為了吸引讀者,或許出於排版原因,總之,日本報紙采用了一個簡化了的新聞標題,將《關於準許清國學生入學之公私立學校之規程》簡稱為《清國留學生取締規則》(以下簡稱《取締規則》)。
其中,“取締”二字十分刺眼。報紙一出,留學生和旅日華人嘩然。值得注意的是,當時沒有網絡,沒有電視、電台,日本政府出台一個新法規,許多清國留學生其實是很難有機會接觸到法規的原文的。許多時候,除了讀報,甚至要靠口口相傳,三人成虎因而在所難免。
這裏有一個不太顯眼的陷阱:在日語裏麵,“取締規則”的意思是“管理規定”。日語裏麵的“取締”兩個漢字,並非是“取締”的意思,而是“管理”的意思。例如,日本企業裏麵的“取締役”是“董事長”的意思。不得不說,這是一個不小的誤解。
可是,當時在日本的許多清國留學生,吊兒郎當,日語學得並不精,他們直接把日語的“取締”理解成了漢語的“取締”,換言之,他們是把“管理”錯誤地理解成“開除”和“禁絕”。
這個新規定一出台,頓時在東京的清國留學生之中掀起了軒然大波。清國留學生紛紛扔下課本,蜂擁般衝上街頭,舉行了聲勢浩大的罷課、遊行、示威、抗議活動,風風火火,沸沸揚揚。
其中,依據張篁溪在《1905年留日學生罷課運動始末》的記錄,以秋瑾為代表的部分清國留學生,鼓動全體清國留學生罷課回國,一些清國留學生更是組成了“糾察隊”,帶上棍棒武器,滿東京跑,看到清國留學生就威脅他們:“你回不回國?”說“不回國”的,立即被群起圍毆之。
但是,終歸還是有明白人。黃尊三《三十年日記》記錄了有一個清國留學生站出來說:“我們連那個所謂《取締規則》的原文都還沒有讀過,發什麽怒呢?我們是否應該先調查、研究,搞清楚之後,再反對也不遲呀!”
憤怒的留學生們當即這樣回應他:“不用查了,還有什麽好查的?!我們認為是這樣,就是這樣!”
而依據親曆者吳玉章的《辛亥革命》,鮮為人知的是:在這場留日學生的抗議回國潮中,汪精衛一派革命家,和秋瑾一派學生代表,立場是對立的。
汪精衛是不主張留日學生回國的。因為,汪精衛的上司——孫中山——擔心這批革命派的留日學生回國之後,會被清政府一網打盡。於是,孫中山讓汪精衛在東京辦了一個叫作“維持會”的組織,規勸留學生不要跟風回國,盡快回歸課堂,恢複學業。
與此同時,清國留學生胡瑛則成立了一個“聯合會”,公開和“維持會”叫板。“聯合會”私設法庭,對反對回國的汪精衛、胡漢民等一些革命黨人判處了死刑。當然,他們沒敢實際執行死刑,當時的日本已經是法治國家,隨便殺人可不行。
在這次罷課回國的風潮當中,先後一共有八千二百名清國留學生離日返國,日本《東京朝日新聞》1905年 12月 14日發表了這樣的社論:
“……要回去的,隨便他們回去,別讓他們在這裏無理取鬧,這種學生,就算我們有心培養他們,也是白費心機……”
在中國湖北這邊,湖廣總督張之洞對鬧事的學生進行了這樣的批評和指責:
“……蓋此次中國學生八千餘人先後全行退學,實為革命黨所煽惑威逼,其中脅徒者十之八九,倡首滋事者不過十之一,特以亂黨凶頑過甚,良善不能與抗,欽使監督避禍不遑,無從理論,近日本學生種種逆謀真情畢露實堪發指……”
這篇文字可參《張文襄公全集》。
清國留日學生陳天華在細細耕讀了日本政府這個《規程》之後,發表了這樣的評論(收錄在楊源浚《陳天華殉國記》):
“……規則之頒,其剝我自由,侵我主權,故不待言……(然而)此次規則,出於文部省,專言我國學務,且細觀條文,重在辦學方麵,與前報迥乎不同……”
這時,同在日本的公共知識分子梁啟超,也認真地研讀了日本政府的這個所謂《取締規則》。讀完之後,梁啟超認為:“此規則利大於弊,與中國國家主權沒有關係,也並沒有侵犯我們中國人的地方。”相關文字收錄在《飲冰室合集·集外集》。
同在日本的章士釗讀完這個所謂《取締規則》之後,也評價道:“與我國國體毫無關係”、“留學生是誤解、胡鬧”。
不久,日本報紙又有評論員發表社論,認為清國留學生根本沒有認真理解,甚至根本沒有讀過日本政府這次出台的新《規程》,就蜂擁罷課鬧事,真是——“放縱卑劣”。
這裏,“放縱卑劣”四個字,對陳天華的刺激很大。
隔了沒幾天,陳天華跳海自殺了。
陳天華是不是為了抗議這次《取締清國留學生規則》而自殺?不是。因為陳天華的遺書,把自己的自殺動機寫得十分清楚。陳天華留下來的《遺書》(又名《絕命辭》),白紙黑字,是這樣寫的:
“……諸君而如念及鄙人也,則毋忘鄙人今日所言。但慎毋誤會其意,
謂鄙人為取締規則問題而死,而更有意外之舉動。須知鄙人原重自修,不重尤人。鄙人死後,取締規則問題可了則了,切勿固執。唯須亟講善後之策,力求振作之方;雪日本報章所言,舉行救國之實。則鄙人雖死之日,猶生之年矣……”
陳天華這段文字,翻譯成現代文,是這樣的意思:
“……(我死之後)大家如果想起我,就請大家不要忘記我今天說的話,但是也請大家千萬不要誤會我,我陳天華跳海自殺,並非為了抗議這次《取締清國留學生規則》,進而做一些意外的事情,要知道:我向來認為一個人最重要的是自己爭氣,而不要怨天尤人,我死了之後,《取締清國留學生規則》這個問題,能了結就了結它,不要太過偏執,隻是要做好善後工作,要使大家中國人振作起來,不要再讓日本人在報紙上侮辱中國人,大家要盡力救國,如果這樣的話,那麽我盡管是死了,也雖死猶生啊……”
可見,陳天華跳海自殺,根本就不是為了抗議《取締清國留學生規則》。
陳天華跳海自殺的消息傳出來以後,清國留學生更加悲憤,發動了規模更大的罷課鬧事活動,並且放出狠話:“(留學生)誰敢不跟從(罷課),給我狠狠地打!”
這就是那場“取締清國留學生事件”、“陳天華自殺事件”的基本經過。
梳理上述的史料,我們可以大概還原本案的發展邏輯如下:
1.清政府要求日本政府幫助監管在日本的清國留學生,防止清國留學生被革命黨策反。
2.日本政府在征得清國駐日本公使楊樞的首肯之後,出台了《關於準許清國學生入學之公私立學校之規程》。
3.這個規程在入學、轉學、退學、在校外租房等方麵對清國留學生進行了監管,限製了革命黨活動的自由,而且規定一旦清國留學生因涉嫌革命黨被開除,則再也不能入讀日本的任何學校。
4.《關於準許清國學生入學之公私立學校之規程》先後被日本報紙和中文報紙《新民叢報》錯誤地報道成《取締規則》。“取締”二字的中文、日文字義的區別使誤會進一步深化。
5.《取締規則》的出台使在日本的清國留學生嘩然。清國留學生發動了聲勢浩大的遊行、示威、罷課、回國運動。
6. 一向憂國憂民的清國留學生陳天華,目睹日本媒體對中國人“放縱卑劣”的評論,同時也目睹留學生中“維持會”和“聯合會”之間的內訌等諸多原因,悲憤交加,跳海自殺身亡,但是,他在遺書中自述:他並非為了抗議日本政府的《取締規則》而自殺。
我認為,這就是“取締清國留學生”事件的基本事實,供讀者鑒。 辮子真相
我寫這篇文章,是為了糾正部分國民對近代史上“辮子問題”的一些錯誤認識。
部分國民典型的錯誤認識有如下三點:
1. 國民開始剪辮子,是清政府滅亡之後的事;
2. 晚清政府對剪辮子的人嚴厲處罰;
3. 晚清政府不考慮剪辮子。事實上,如果從第一手史料去管窺,這部分國民的以上三點認識,全部有待商榷。
剪辮子的真相如下。
真相一:在晚清最後十幾年,國民剪辮子的風氣已經漸開。
事實上,在晚清的最後那十幾年間,已經有不少人剪掉了辮子。例如,依據張群先生的回憶:在日本留學的日子,尚處於晚清時代,那時,他和好友蔣介石,都剪掉了辮子。(參見《張群先生話往事》)
再舉個例子:黎元洪所在的清軍武昌新軍部隊,有的士兵就剪掉了辮子,對此,作為部隊小首長的黎元洪,不但不反對,而且還稱讚那些士兵:“剪得好!早就該剪掉了!”
還有,依據馮自由《革命逸史》的記載,早在 1900年,革命黨人秦力山就剪掉了辮子,而且他還在中國走南闖北,肆無忌憚,以至於由於缺少辮子,惹來義和團對他的偏見。
又舉一個例子, 在 1898年開辦的天津“北洋硝皮公司”裏麵,為了方便生產,工人一律剪掉了辮子。(參《天津文史資料選輯》第31輯,第196頁。)
有心的讀者,隻要你有時間廣泛閱讀近代史的第一手史料和浩如煙海的曆史老照片,你就會發現:在晚清的最後十幾年,其實有不少國人,早就剪掉了辮子。
真相二:晚清政府已經開始逐漸容忍國民剪辮子。
那麽,晚清政府對於剪掉辮子這種“大逆不道”的行為,是什麽態度呢?也許有一些地方政府對這種行為實施了各種各樣的處罰,但是,我從近代史第一手資料中讀出來的,卻是相當多的官員對國民剪辮子的行為,竟然采取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
例如,1906年的時候,前國軍將領周斕在湖南高等學堂預科念書,他和幾十個同學都剪掉了辮子。當地政府並沒有處罰他們。在一所公立的、為清政府培養人才的高等學堂裏,多達“幾十個”同學剪掉了辮子,校方對此的處置竟然是:不處罰。周斕的這個案例,出自《湖南文史》第46輯第133頁。
再如,1909年,廣西陸軍小學(注:這是一所清政府的公立軍事學校)的全體學生突然全部剪掉了辮子!廣西巡撫張鳴岐(相當於省級“一把手”)獲悉之後,僅僅裝模作樣地訓斥了學生一下:“務必重新留回辮子。”可是,學生們竟然沒把張鳴岐這個省級“一把手”的話當一回事,沒有一個人重新留回辮子!由此可見,在晚清時期的廣西,剪辮子的處罰僅僅是“訓斥”。廣西陸軍小學的這則史料,出自《李品仙回憶錄》第 7頁。
近代史中這樣的例子還有許多。有心的讀者可以再去找找。
真相三:晚清政府已經在認真考慮廢除辮子。
這是關於晚清辮子問題最鮮為人知、最令人震驚的真相:晚清統治者,實際上已經在很認真地考慮:廢掉辮子。
比較早期的,是在 1898年,康有為向光緒皇帝進言:廢掉辮子。這個議案雖然暫時未能獲得通過,但是,康有為也並未因此受到任何處罰。
過了不久之後,竟然演變成一群清廷貴族提議:廢掉辮子!這些清廷貴族例如:蔭昌、善耆、載澤、載濤。其中,載濤在 1909年的時候,對剪辮子這個議案,是這樣評論的:“非剪發易服,不足振起全國之精神!”
1910年冬天的時候,大清國資政院召開第一屆常會。在大會上,議員羅傑、周震麟勇敢地提出了這樣的議案:“剪掉辮子”。更驚人的是這個破天荒的、“政治不正確”的敏感議案,竟然經資政院表決並獲得多數票通過!資政院的這個資料,出自《清實錄》宣統三年十月下。
到了次年(1911年),大清國陸軍部作出了一個這樣的決議:“陸軍部決於明年(1912年)正朔,各員皆剪發穿軍服進署”。(參見香港《華字日報》1911年 1月 3日版。)
這就是辮子的真相。雖然曆史不能假設,但筆者是否可以依據這些第一手史料,大膽地推測一下:就算清王朝不倒台,全民剪掉辮子,也是大勢所趨,僅僅是時間的問題了。
結語:在晚清的最後十幾年,大清國從上到下,相當多的人已經明白到辮子這個東西,與剛剛引進的西方生產方式和軍事生活,已經嚴重脫節,已經到了非廢不可的地步了。資政院和陸軍部的決議,事實上已經幾乎相當於宣布了辮子的死緩。
與時代潮流相悖的東西,幾乎都是不得長久的。 再談“東亞病夫”
在近代史上,外國人歧視中國人是不爭的事實。但是,同時也不能否認當時的中國人的確也有一顆十分敏感的玻璃心,於是,當我們的自尊心脆弱到極點的時候,別人有意無意地往地上吐一口唾沫,我們就會覺得是在罵自己。唾沫也許本身就有一點問題,但是更重要的是其實人心也出了問題……我們完全可以做得更自信一些。
談到中國近代史,中國人的心中,有無數的淤血團,其中,所謂“東亞病夫”這起辱華事件,就是這樣的淤血團之一。可是,如果用放大鏡去審視近代史,我們卻不難發現,這件事,與我們一向理解的似乎還不太是一回事。這件事的來龍去脈,還請聽我細細說來。首先,令你大跌眼鏡的是:在近代中國,最早稱呼中國為“病夫”的,其實還並不是什麽“帝國主義者”,而是一個中國人,這個人的名字叫嚴複。嚴複於 1895年 3月發表於《直報》的文章《原強》,文中有以下兩處稱呼中國為“病夫”:
“……今夫人之身,惰則窳,勞則強,固常理也。而使病夫焉日從事於超距贏越之間,則有速其死而已。中國者,固病夫也……”“……蓋一國之事,同於人身……今之中國,非猶是病夫也耶?且夫中國知西法之當師,不自甲午東事敗衄之後始也……”
嚴複的這兩段文字,翻譯成現代中文,是以下的意思:
“……人的身體,懶惰則敗壞,活動則強健,這是常理。但是如果叫一個病夫超速飛奔,跑得太快,則隻有使他走上死路。中國就是這樣的一個病夫……”
“……國家大事和人的健身,道理是一樣的……現在的中國,難道不就是一個病夫嗎?更何況中國早就知道應該學習西方,並不是從甲午戰敗開始的……”
我挖掘出嚴複在當年所寫的這兩段文字,是要告訴大家以下幾點鮮為人知的事實。
1.在近代中國,最早稱中國為“病夫”的,並不是外國人,而是中國人嚴複。
2.嚴複所說的是“中國是病夫”,沒有說“中國人是病夫”,沒有侮辱國人的意思。
3.當時的大清國,的確是一個“病夫”,嚴複所說的,其實是真話,他並沒有錯。
那麽,外國人最早嘲笑中國為“病夫”的出處,又是哪裏呢?
原來出自清末年代英國人在上海所辦的一份英文報紙,名叫《字林西報》,英文名字是《northchinadailynews》。
1896年 10月 17日,上海英文報紙《字林西報》,登載了某位英國記者所撰寫的一篇批評大清國國政顢頇、不思進取的文章,原文中含有如下的英語詞句:
“……there are four sick people of the world——turkey,persia,china, moro……china……sick man of the east……”
翻譯成中文是以下的意思:
“……世界上有四大病夫:土耳其、波斯(伊朗)、中國(大清國)、摩洛哥……(其中)中國,是東方的病夫……”
我們把原文挖掘出來並弄清楚了事實之後,我們就可以知道以下幾個基本要點:
1.英國記者並不僅僅稱中國為“病夫”,而是在原文中,同時還批評了土耳其、伊朗、摩洛哥。
2.英國記者所說的是“中國是病夫”,而沒有說“中國人是病夫”,因此,這位英國記者似乎也並沒有要侮辱中國人的意思。
3.當時的大清國,的確可以比喻為一個“病夫”。這位英國記者所說的不過是一句真話而已,他並沒有錯。類似於醫生告知病人“你有病”,實事求是。這似乎並不帶有太濃重的感情色彩。
4.這位英國記者的言論,既談不上“友好”,也算不上“惡意”,隻是一篇典型的混稿費的文字。中國人太拿它當一回事,其實是過分在意它了。
5.退一步而言,就算這位英國記者的言論確實是在蓄意侮辱中國人,那也隻能代表這位記者他自己一個人,而並不能代表全世界。難道不是嗎?讀到這裏,讀者要注意了,這份《字林西報》是一份英文報紙,它要麵對的讀者群,是當時旅居在中國的外國僑民,上述的這篇文章,原文是用英語發表的,並不是給中國人看的,而是給西方人看的。如果沒有人翻譯它,那麽中國人根本就讀不到。既然讀不到,似乎也就很難談得上是什麽蓄意侮辱。
可是,有人翻譯它並傳播了。這個人是誰呢?正是當年的“公共知識分子”梁啟超。梁啟超讀了這份《字林西報》之後,翻譯了這篇社論,並於不久之後,在《時務報》上發表了評論。梁啟超是這樣翻譯的:
“……夫中國——東方病夫也,其麻木不仁久矣,然病根之深,自中日交戰後,地球各國始悉其虛實也……”
鮮為人知的是,和當時很多的國民不同,梁啟超對英國記者用“病夫”一詞批評中國一說,卻是深表讚同的。梁啟超於第二年(1897年),也特地撰文評論道:
“……若今日之中國,則病夫也,不務治病,而務壯士之所行,故吾曰,亡天下者,必此言也……”
梁啟超的上述這段文字,翻譯成現代中文,是以下的這個意思:
“……今天的中國,就是一個病夫,不好好治病,而偏要學強壯人士飛奔快跑,所以說,這種(步子邁得太大)的言論,會亡國的啊……”
不久之後,梁啟超更是寫道:
“……中(國)人不講衛生,婚期太早,以是傳種,種已孱弱,及其就縛之後,終日伏案,閉置一室,絕無運動,耗目力而昏眊,未黃耇而駘背;且複習為嬌惰,絕無自營自活之風,衣食舉動,一切需人;以文弱為美稱,以羸怯為嬌貴,翩翩年少,弱不禁風,名曰丈夫,弱於少女,弱冠而後,則又纏綿床笫以耗其精力,吸食鴉片以戕其身體,鬼躁鬼幽,躂步欹跌,血不華色,麵有死容,病體奄奄,氣息才屬:合四萬萬人,而不能得一完備之體格。嗚呼 !其人皆為病夫,其國安得不為病國也 !以此而出與猙獰梟鷙之異族遇,是猶驅侏儒以鬥巨無霸,彼雖不持一械,一揮手而我已傾跌矣。嗚呼 !生存競爭,優勝劣敗,吾望我同胞練其筋骨,習於勇力,無奄然頹憊以坐廢也……”
梁啟超上述這段文字,翻譯成現代中文,概括地說,是以下的意思:
“……中國人不講衛生,結婚生育太早,不利於優生,而且中國許多人終日閉門讀書,根本不做運動,身體所以不強健,而且不少人還房事過度,而且還抽鴉片,身體當然不可能強壯。所以啊,中國人的體格根本就是病夫,由病夫組成的國家,怎麽可能不是病國呢?希望我的同胞們,要鍛煉身體啊……”
可見,梁啟超從外國人稱“中國”為“病夫”的社論當中,引申出了中國人的體格問題,並批評中國人不愛運動,因此,梁啟超認為“中國人”是“病夫”,而由一群“病夫”所組成的國家(中國),這樣的國家,自然也是一個“病夫”。
讀到這裏,有幾點重要事實,需要注意。
1.梁啟超是當年洛陽紙貴的“公共知識分子”,他的文字對當時國民輿論的影響,是不可小視的,在當時,絕大多數的國民沒有能力閱讀英文社論的原文,因而隻能以梁啟超的評論為參考。
2.清朝末期的中國人的確沒有做體育運動的習慣,我們所熟知的“發展體育運動、增強人民體質”口號是1949年之後才提出來的。到了 1904年,梁啟超更是在他的《新大陸遊記》一文裏寫道:
“……稱病態畢露之國民為東亞病夫,實在也不算誣蔑……”
很清楚了,身為當年中國人意見領袖的梁啟超認為“外國人稱中國人為‘東亞病夫’,隻是實話實說,談不上汙蔑”。這是梁啟超的原話,讀者要不服,可以找梁啟超去理論,因為這是他的原話,並不是我的杜撰。
這裏有一個魔鬼般的細節,需要我們注意的是,《字林西報》的英國記者用英文評論“中國是病夫”,而到了梁啟超翻譯、傳播、評論該事件的時候,卻逐步演變成了“中國人是病夫”。
“中國”和“中國人”的概念顯然是不一樣的。也就是說,所謂“東亞病夫”這條信息,從梁啟超這裏,就開始被扭曲了。隨後,“東亞病夫”這個名詞,再一次得到大規模的傳播,為什麽呢?
因為在1904年,中國出版了一本暢銷小說《孽海花》,作者名叫“曾樸”,而筆名為“東亞病夫”。這本小說在當年,熱銷得不得了,多次重印,作者筆名“東亞病夫”也就隨著這本小說的走紅,而名聲大噪。
還有一個更容易被大家忽略的史實,魯迅在年輕的時候在日本留學,看到幻燈片裏日本軍隊砍殺一個給沙俄軍隊當間諜的中國人,同時看到許多圍觀的中國人表情很麻木,因此,魯迅認為“中國人有病”,所以他“棄醫從文”,走上了當作家的道路。
魯迅說“中國人有病”,這恐怕是各位在小學年代就耳熟能詳的片段了吧?
魯迅說“中國人有病”,因而成了偉人。而英國記者說“中國有病”,卻被中國人記恨了一百多年。
其實,我們中國人完全可以做得更自信一些。難道不是嗎?
前文提到了英國記者最早嘲笑中國是“病夫”的同時,也嘲笑了土耳其、伊朗、摩洛哥。事實上,西洋鬼子的品性,遠遠不止如此,他們在西方世界的內部,也是互相嘲笑“病夫”。在此,我特列舉幾個例子。
早年西方人在 19世紀中期,嘲笑當時的“奧斯曼帝國”是“歐洲病夫”(the sick man of europe)。
2009年 4月 3日,美國知名雜誌《外交政策》(《foreign policy》)登出評論文章,嘲笑日本是“亞洲病夫”(sick man of asia)。
2009年10月29日,英國bbc電台,英國評論員笑罵本國(英國)為“歐洲病夫”(sick man of europe)。
2007年,《經濟學人》雜誌(《the economist》),譏笑葡萄牙為“新歐洲病夫”(a new sick man of europe)。
在更早前的 2005年,同一本雜誌《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還曾經譏笑意大利為“真正的歐洲病夫”(the real sick man of europe)。
除此之外,法國、德國、希臘……都有被西方媒體笑稱為“病夫”的曆史。這些事例,根本列舉不完。
可見,在英語媒體裏,“病夫”(sick man)這個詞語,原來是一個常用的比喻詞,在英語世界裏,記者、編輯們頻繁使用這個詞語,用來評論那些政治、經濟等各方麵出了問題,或者遇上了麻煩的國家,而被西方記者扣過“病夫”(sick man)帽子的,其實遠遠不隻中國,而還有俄國、日本、英國、葡萄牙、意大利、法國、德國、希臘……
可見,在西方被稱為“病夫”根本就不是一個事,或者至少可以說——不是一件什麽大事。
不但如此,在近代史上,還有一個被我們嚴重忽略的事實。早在近代(清朝中葉)之前,有一些清朝統治者就看不起外國人,發明了相當多的貶義詞來稱呼外國人,例如:“紅毛鬼”、“番鬼”、“鬼佬”、
“洋鬼子”、“蠻夷”、“夷人”、“倭奴”……讀者隻要換個位置思考一下,立馬就能知道,這些名詞,就其字義而言,隻有比“病夫”更難聽,而絕不比“病夫”更高雅。
總之,最早是某些清朝統治者蔑稱外國人,後來才輪到外國人蔑稱大清國的官民,這似乎也是一個鐵的事實,但又是最容易被國人忽視的事實之一,也是國民最不願意承認的事實之一。
所謂“不識廬山真麵目,隻緣身在此山中”。清朝的統治者用雙重標準看待自己和他人,因此,判斷問題當然不可能做到客觀實際。凡事貴在換位思考。難道不是嗎?
我挖掘了這麽多事實,自信已經把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基本上講得很清楚了。在此,請容我作一個簡單的總結如下:
1.最早將“中國”比喻為“病夫”的是中國人嚴複。
2.英國記者在英文報紙《字林西報》上評論:“土耳其、波斯(伊朗)、摩洛哥、中國,這四個國家,是當今世界上的四大病夫”。
3. 這條信息,經過梁啟超翻譯、傳播、評論之後,變成了“外國人嘲笑中國人是東亞病夫”使信息產生了嚴重的扭曲。
4.“東亞病夫”一詞,被暢銷書作家曾樸采用為筆名,隨著其小說《孽海花》的暢銷,“東亞病夫”一詞成為了近代史上的“熱詞”,繼而家喻戶曉。
這就是曆史上著名的“東亞病夫”一詞,從產生——傳播——扭曲,再到發揚光大的基本過程。 “支那!支那!”
比日本人稱呼中國為“支那”更早的,是一個唐代的中國人, 他就是我們所熟知的“唐僧”——玄奘法師。玄奘法師在其口述的著作《大唐西域記》裏麵,記載了拘摩羅王和玄奘法師的一番對話如下:
拘摩羅王:“自何國來,將何所欲?”玄奘法師:“從大唐國來,請求佛法。”拘摩羅王:“大唐國在何方?經途所日,去斯遠近?”玄奘法師:“當此東北數萬餘裏,印度所謂摩訶支那國是也。”
這段文獻翻譯成現代中文,是以下的意思:
拘摩羅王:“你是從哪個國家來的?來我們這裏幹什麽?”玄奘法師:“我從大唐國來,是來求佛經的。”拘摩羅王:“大唐國在哪裏?要走多少天?有多遠的路程?”玄奘法師:“往東北方向走幾萬裏路,印度叫支那的,就是指的大唐。”
玄奘法師所說的,隻不過是一個事實,古印度將大唐國稱呼為“至那”、“支那”、“脂那”。這個故事發生的時間是在唐朝。當時的唐朝是日本崇拜和學習的對象。於是,從唐朝開始, 一些日本僧人就開始在文獻中,稱呼大唐國為“支那”——注意:那時的日本,不但對大唐絲毫沒有惡意,而且還相當地仰慕大唐。唐朝時代的日本僧人,為什麽稱呼大唐為“支那”呢?因為當時的日本 僧人和唐僧(玄奘)所讀的,是同一批的梵文佛經——古印度人將中國稱為“支那”,唐僧也跟著學,於是,日本僧人也跟著學。
可見,“支那”一詞,從其誕生的最初來看,其實並沒有歧視、侮辱、蔑視中國人的意思。
“支那”一詞在日本的影響進一步的擴大,是從江戶時代(17世紀初)起,當時的中國處於明朝時期。
那麽在明朝的時候,日本為什麽不稱中國為“中國”,而是沿襲舊稱,繼續稱呼中國為“支那”呢?
因為——日本要避免混淆。
事情原來是這樣的:在明朝以前,“中國”這個名詞,並不常用。當時大明國的周邊小國,都知道“大明國”、“大明”,而不知道“中國”——反而是在日本,有一個地方名叫“中國”——日本本州島西部的“山陽道”、“山陰道”兩個地區,在日語中,合稱“中國地方”,也簡稱“中國”。
因此,如果把大明國硬稱為“中國”,則在日本國內必然會造成混淆。
兩個地方叫同一個地名,很顯然會造成誤會。所以,日本從明朝開始,舉國上下就習慣了稱呼大明國為“支那”,而不叫“中國”——為的是與日本國內的“中國地方”區別開來。
直到後來抗戰勝利,日本迫於戰勝國——中國的壓力,才普及了“中國”的稱呼,並開始遷就中國,將日本的“中國地方”改稱“山陽地方、山陰地方”。
事實上,將中國稱呼為“支那”的,遠遠不止日本一國,至少還有以下國家的語言,都稱呼中國為“支那”:泰語、法語、馬來語、德語……更有甚者,俄語更是將中國稱呼為“契丹”,至今仍是如此。
在中國的曆史上,將中國稱呼為“支那”的,也不僅僅是日本人,在中國,大量的漢民族英雄和成功人士,都曾經將中國稱呼為“支那”。下麵舉一些例子:
我們知名的中國皇帝唐玄宗,寫過一篇名叫《題梵書》的詩,行文如下:
鶴立蛇形勢未休,
五天文字鬼神愁。
支那弟子無言語,
穿耳胡僧笑點頭。
可見,咱們這大唐朝的堂堂皇帝,也把自己的國家叫作“支那”——這簡直是反了,反了,成何體統。梁啟超在他所著的《戌戍政變記》裏麵,也有這樣一段話:
“我支那四千餘年之大夢之喚醒,實自甲午戰敗,割台灣償二百兆以後始也。”
看到了嗎?我們近代史上的著名“公共知識分子”——梁啟超——不但把自己的祖國叫作“支那”,而且還往上加了個“我”字——“我支那”。還有更瘋的。章太炎寫過一篇《正疆論》,他說:“以支那與日本較,則吾親支那;以日本與滿洲較,則吾寧親日本。”章太炎這段話,是什麽意思呢?他說:“拿支那和日本來選擇,我親近支那;但是如果拿日本和清廷來選擇,那麽我寧願親近日本!”可見,“章瘋子”不但稱自己的祖國為“支那”,而且還高聲唱道——“日本比清廷還要親”。肉麻死了。還有,中國近代知名學者嚴複,曾經將亞當?斯密的《國富論》翻譯成《原富》,他是這樣翻的:
“埃及、印度、支那三古國皆有海禁,以內地市場已廣,不願有外交致窺伺。然而是三國,皆古盛而今衰。”
很清楚,嚴複也將自己的偉大祖國——中國稱呼為“支那”。孫中山,也寫過一篇文章,叫作《支那保全分割合論》——事實上在浩如煙海的史料中,孫中山遠遠不止一次稱呼中國為“支那”。知名的革命女英雄秋瑾,寫過一篇叫作《支那逐魔歌》的詩歌,也把中國叫作“支那”——該詩的行文如下:
四鄰環繞欲逐逐,失權割地無時止,這等人兒還昏昏,如夢如醉如半死。籲嗟乎 !我國精華漸枯竭,奈何尚不振衣起 ?無心無肝無腦筋,支那大魔首推此。
還有,康有為流亡印度期間,他的女兒康同璧,從中國步行到印度去找她老爸。西遊成功之後,她寫詩自誇,誇自己是一個了不起的“支那人”:
舍衛山河曆劫塵,
布金壞殿數三巡。
若論女士西遊者,
我是支那第一人。
再舉一個例子,近代知名文學家、詩人聞一多寫過一首名為《我是中國人》的詩,在這首詩中,聞一多曾多次高呼“我是支那人”。該詩歌的相關文字摘錄如下:
我是中國人,我是支那人,我是黃帝的神明血胤;我是地球上最高處來的,帕米爾便是我的原籍。我的種族是一條大河,我們流下了昆侖山坡,我們流過了亞洲大陸,我們流出了優美的風俗。
偉大的民族,偉大的民族!……我們是四萬萬不滅的明星;我們的位置永遠注定。偉大的民族!偉大的民族!我是東方文化的鼻祖;我的生命是世界的生命。我是中國人,我是支那人!
這還不算呢,許壽裳在其回憶錄性質著作《我所認識的魯迅》裏麵,記錄了魯迅的一段往事如下:
“魯迅在日本住旅館,要登記姓名、籍貫。魯迅寫下:周樹人。但是籍貫卻不能寫中國。因為日本的山陽地區也叫中國,如果魯迅寫中國,會造成混淆,結果魯迅寫下‘支那’兩個字。不料,日本旅館店主見是清國人,認為是貴客,免費給魯迅升級了房間。”
許壽裳作為日本留學生和魯迅的知心好友,他的這一段回憶,說明了以下的幾個問題:
1. 在近代史上的日本,說“中國”二字,的確會造成混淆。
2. 魯迅稱呼自己的祖國為“支那”,毫不以此為恥辱。
3.魯迅自稱是“支那人”之後,不但沒有受到日本人的歧視,反而還因此被日本人視為貴客,免費給升級房間。
那麽,為什麽“支那”一詞在近代史上,會被視為一個侮辱性質的詞語呢?其實是因為自從甲午戰爭以來日本對中國的殖民侵略,在中國民間催生了一股強大的反日、仇日的思想,在這種思想的影響之下,中日兩國之間任何的事情,都變得十分敏感——“支那”一詞,也就難免成為眾矢之的了。
與此同時,我們也不能否認一個客觀的事實,在近代史上,部分日本人的確歧視中國人,這種歧視是客觀存在的,在史料裏也是有跡可尋的,在這種曆史背景之下,“支那”這個原本是中性的詞語,也就不可避免地沾染上“侮 辱”的色彩了。這個邏輯用一個加法算式來演示,是這樣的:
日本人歧視中國人+日本人稱中國為“支那”=“支那”是侮辱詞
我們從這個等式裏可以看出來,“支那”稱呼本身並不是問題,“歧視”才是問題的所在。因此,我們這個算式再簡化一點,是這樣的:
叫你“支那”≠“支那”是侮辱詞
歧視你+叫你“支那”=“支那”是侮辱詞
也就是說:在民國時期中日關係惡化之前,日本稱中國為“支那”,當時的中國人不但不在意這個,而且還跟著這樣叫。但是中日關係惡化之後,“支那”這個稱呼就成為一個事了。當時民族自尊心較強的國民意識到,日本人歧視我們中國人,因而,“支那”這個詞就成為了一個帶有侮辱性質的詞語了。
這就是“支那”一詞的曆史由來以及它的含義演變的過程。 “扶清滅洋”裏的經濟訴求
這個世界上的問題,不敢說全部,至少絕大多數的問題,從本質上而言,不外是經濟問題,或隱,或現。義和團打著“扶清滅洋”的旗號,當中也許含有仇恨西洋人的情感,但是,從史料上來看,從義和團在這場運動中的種種實際作為來看,不難看出:義和團造反的許多參與者,在內心深處,有著他們強烈的“經濟訴求”。
舉個例子。我們首先來看看 1899年義和團早期和洋教士打架,擺出的談和條件是什麽。
1899年冬,義和團圍攻河北省景縣宋門鎮洋教堂。清朝的地方官害怕在自己的轄區惹出事來,影響自己的烏紗帽,急急忙忙派人過來勸說解圍。當時的洋神父,中文名字叫作“任德芬”。義和團對任德芬,提出了和洋教堂和解的三個條件如下:
第一個條件:洋教士要宴請義和團;第二個條件:洋教士要請義和團看戲;第三個條件:洋教士要到義和團的神壇來叩頭。可見,義和團的第一、第二個訴求,都是經濟訴求:要吃飯,要看戲。我們再來看看,義和團兩位知名首領的出身。首領一:曹福田,清兵出身,退伍之後,找不到工作,待業青年。首領二:張德成,船夫出身,外國人的客運輪船把他的生意搶走了,他因而失業。這也可能是張德成仇恨洋人的一個原因。
可見,義和團的兩位知名領袖,都是“失業青年”的背景。我們再來看看,其中的張德成,最終是怎麽死的,這也許很能說明問題。
天津城被八國聯軍攻破之後,張德成逃到“王家口”這個地方,並對當地一個姓王的鹽商進行勒索。那姓王的鹽商不甘心被勒索,糾集了村民,大家一起動手,抓捕了張德成,並將張德成殺死了。
義和團的這位重量級首領,不是死於洋人之手,而是死於中國的一位富人之手,而導致殺身之禍的,正是張德成的勒索行為。
下麵,我再舉一個例子,看看義和團抓到了基督教的女信徒,是用來幹什麽的。
1900年農曆五月初五日,河北省霸州縣,在義和團的攻擊之下,“聖若瑟會”的洋修女,帶著二十二名女孤兒,逃亡到固安縣地界,被義和團發現並抓住了。義和團在各個農村貼上廣告,稱:“我們抓到二十二名黃花閨女,哪家兒子缺媳婦的,過來賞個香油錢,就可以領一個回家去!”
答案很清楚:義和團抓到修女之後,是將她們用來出售、牟利的。
也許有人會說義和團抓到洋人,很多情況下是直接殺死,而不是搶劫錢財。但是事實上,部分義和團殺洋人的最初動機,是想得到清政府的獎勵。清政府向十一國宣戰之後,北京的街頭貼出了懸賞殺洋人的官方告示:
“殺一洋鬼,賞銀 50兩。殺一洋婦,賞銀 40兩。殺一洋童,賞銀 30兩。 ”
值得一提的是,堂而皇之記錄了義和團搶劫財物的種種劣行的,並不是外國人的文字,而是清政府的官方文字。其中,在“庚子國變”中對慈禧太後“護駕”有功的懷來縣縣令吳永,在其所著的《庚子西狩叢談》裏,白紙黑字地對義和團的出身和性質,下了這樣的定義:
“拳匪多屬市井無賴,及被脅誘之鄉裏農民。”
而史料《西巡回鑾始末》,則以多處筆墨,記載了義和團搶劫財物的事實,筆者摘錄兩則如下:
“初五日,副都統晉昌親率兵拳攻打沈陽各教堂,殺害西士數人,教民數百,搶劫洋貨店十餘家,揮刀切齒,舉國若狂。”
這裏的文字記錄得很明白:清軍將領晉昌所率領的這批義和團和清兵,在殺死西洋傳教士之後,接下來所做的事情,就是搶劫“洋貨店”,而當時的“洋貨店”是誰開的?是中國人開的。
以下是第二則,《西巡回鑾始末:東撫袁慰帥剿匪記》記載:
“有拳匪頭目王玉振者,因與清和某村有仇,特借此糾集其黨和尚徐福,及朱西公,朱士和,陳光訓,邢殿五等各率黨數百人,於庚子二月初九日竄入茌平,博平,司家營一帶,擾犯清平縣境之許莊,擄人勒贖。清平令梅汝鼎率勇役等追捕,而匪已竄入高唐之袁王莊。十一日傍晚,又竄入夏津之師提莊,肆行搶掠。”
這一則史料,也很清楚地記載了:義和團在山東省清平縣,依靠的是搶劫和勒索起家,搶了“許莊”,又搶“師提莊”。總之,四處劫掠。
義和團事發在北京當年,國子監的官員羅惇曧,在其所著的《庚子國變記》裏麵,也寫下了這樣的憶述:
“董軍、武衛軍與拳匪混合,恣意劫掠。貝子溥倫,大學士孫家鼐、徐桐,尚書陳學荼,閣學貽穀,副都禦史曾廣鑾,太常陳邦瑞,皆被掠,僅以身免。徐桐、貽穀,皆附和拳匪,亦不免也。溥倫翟基告榮祿,榮祿不能製。民居市廛,數裏焚掠一空。”
可見,身為中央官員的羅惇曧,也毫不含糊地寫下了義和團和清兵狼狽為奸,打著“扶清滅洋”的旗號、實際上幹的卻是搶劫清政府高官的事情,在羅惇曧的筆下,有以下的清政府高官,都遭到了義和團的抄家和洗劫:
1.貝子溥倫;
2.大學士孫家鼐;
3.大學士徐桐;
4.尚書陳學荼;
5、閣學貽穀;
6、副都禦史曾廣鑾;
7.太常陳邦瑞。這還不算,義和團還將延綿幾裏地的北京民居,洗劫一空,而且還放火燒屋,夷為平地。
其中,甘軍(清軍的一支部隊)士兵夥同義和團,闖進大學士、禮部尚書孫家鼐的家中,實施搶劫,將孫家鼐的兒子,除了一件短袖衣服之外,全部剝光。兵匪們還用步槍,頂著孫家鼐的腰部,逼迫他交出金銀首飾。孫家鼐為了活命,隻好把家中的珠寶首飾,全都交了出來。
當年在刑部,還有一位官員名叫“李希聖”的,也寫了一篇同名的資料《庚子國變記》,在這冊資料中,李希聖還記錄了清政府高官那桐、許景澄也遭到義和團搶劫的事實:
“是曰,遣那桐、許景澄往楊村,說敵兵,令無入。遇拳匪劫之,景澄幾死。”
這一類的曆史資料,實在是列舉不盡。總之,史料已經很清楚地記錄著:有些打著“扶清滅洋”旗號的義和團,不但搶劫洋人,而且還搶劫大清國的老百姓,而更荒唐的是,義和團連清政府的高官也是照搶不誤。
這些,都是在“扶清”的旗號下所做的事情。
親曆了義和團運動的日本人植鬆良三,也寫下了同樣的記載:當年,義和團的團員,大多來自於農村,見識不廣,他們之中許多人,沒有見過“金”和“銅”。在當時的天津城裏麵,有一家和英國太古公司有生意來往的商店,名叫“聯茂號”。義和團以“勾結洋人”為罪名,將“聯茂號”洗劫一空。當時,“聯茂號”的牆上鑲嵌著許多銅牌,銅光閃閃,義和團沒有見過銅,以為那是金子,於是,他們將這些銅牌全部掀了下來據為己有。
打著愛國的旗號鬧事,火中取栗,搶劫發財,這種事情被民間一些流氓地痞看在眼裏,他們也眼紅了,覺得當義和團有利可圖,於是,京津一帶,像雨後春筍一般,出現了許多假冒的義和團,並且引來了義和團首領之一張德成的查處。
根據史料《天津一月記》的記載,義和團首領之一的張德成,曾經說過這樣的話:“天津假團太多,我特來查拿。”例如,在當時的河北易州,有一個名叫“張玉山”的人,假冒義和團,敲詐紫荊關的富戶張芝華。除此之外,還有許多平民百姓,化裝成義和團“公”報私仇,趁亂殺死自己的仇人。甚至,清軍士兵也有穿上義和團的衣服,假冒義和團參與搶劫老百姓的財產。中國有句老話:聽其言還要觀其行。有些答案往往不在於口號,而在於實際上幹了些什麽。 “善後大借款”與鎮壓革命黨
1913年,袁世凱找英、法、德、俄、日五國銀行團,借了二千五百萬英鎊,這筆借款,史稱“善後大借款”,不少人認為:這是袁世凱鎮壓革命黨的“專款”,因此,這筆借款,是蓄謀已久的,這也是袁世凱反革命的鐵證之一……然而,事實的真相,真的是這樣嗎?
我們的近代史讀物對袁世凱的諸多指責,其中之一是袁世凱向五國銀行團借了2500萬英鎊,用以鎮壓1913年6月~7月間爆發的、由孫中山領導的“二次革命”。
我認為,袁世凱鎮壓“二次革命”是事實。但是,這筆借款,恐怕隻是時間上的巧合。這筆錢與鎮壓“二次革命”之間,似乎並不具有必然的聯係。
袁世凱為什麽要找外國銀行團借錢?原因很簡單,因為中央政府沒有錢。其實,早在清廷倒台之前的 1911年,清政府也沒有錢。而在中國的南方,當年的革命黨也沒有錢。
總之一句話:清政府、北洋軍閥、革命黨都沒有錢,大家都窮得叮當響。事實上,孫中山早在(1911年10月10日)武昌暴動槍響之後,就拍發電報,找了各國政府去借款,可是,各國都不予理會。清政府沒有錢打仗,革命黨也沒有錢打仗。於是,大家就隻好坐下來談。結果談出了這樣的結果:清廷倒台,由袁世凱組建“中華民國”,南北和平達成。
“中華民國”政府(北洋政府)成立之後,立即開始著手向外國銀行團尋求借款。
依照民國第一位“財政總長”熊希齡在其《熊希齡遺稿》中的記錄,民國政府(北洋政府)在組建初期,其北京財政庫存隻有六萬元,是名副其實的“窮得叮當響”。
這種情況,無論如何,都是要借款的——換了任何人上台,都是要籌備借款的。沒有錢,什麽事都辦不成,尤其是一個新生的國家,百廢待興。沒有錢,能幹什麽?
說到這裏,就有一則相當重要的而又長期被人忽略的史實,必須要指出來了:孫中山早在1912年 8月,曾經公開聲明讚成“善後大借款”。
對此,《文史資料選輯》第十九輯收錄的《孫中山三次北京之行》這篇曆史資料,透露了這麽一個重大事實:
1912年8月,應袁世凱之邀,孫中山抵京共商國是。在京期間,孫中山和袁世凱切磋借債問題,孫中山是這樣評價“善後大借款”的:
“目下財政極端困難,勢不能不借外債,以濟眉急,唯不可借多,致啟政府侈肆之心。”
孫中山的這段話,翻譯成現代白話文,是這樣的意思:
“現在中央政府(北洋政府)窮得叮當響,必須向外國借錢,以解決燃眉之急,隻是最好不要借得太多,以防止政府滋生奢侈浪費的風氣。”
由此可見,早在 1912年 8月,孫中山不但讚成“善後大借款”,而且還嚴肅地指出,借款是“燃眉之急”。不料,短短一年之後,爆發了“二次革命”,革命黨人於是突然反口,說袁世凱的“善後大借款”是蓄謀鎮壓革命黨之用的。
所以說——“曆史為政治服務”,不過如此。
這筆 2500萬英鎊的“善後大借款”,分 47年還清,利息是每年 5%,有理財經驗的讀者都知道這個利率是正常的,從 47年的期限看來,甚至可以說是優惠的。
而至於這筆借款的用途,是不是如近代史讀物說的“專為鎮壓革命黨”而用呢?
不是的。“善後大借款”,是有多種用途的:例如“裁撤軍隊”、“政府行政費用”、“整理鹽務”等。在本文的尾部,我特摘錄了《中國政府善後借款合同》的三個附件,分別是:《丁號附件:裁遣軍隊》、《戊號附件:行政費》、《己號附件:整頓鹽務》。
從這些附件,我們就可以看得出來:這筆“善後大借款”,其初衷,不但不是為了擴軍,而且是為了裁軍,而且更重要的是,“善後大借款”的用途,包含了“政府行政費用”以及“整頓鹽務”等各種正當用途,其中“行政費”則包含了例如“在外使館經費”、“附屬學堂經費”、“內外警察廳經費”、“清室優待費”、“保護清陵經費”、“監獄經費”等諸多是正當的、合理的用途。
盡管這筆“善後大借款”,實際上有一部分用於鎮壓了“二次革命”,但是,我們不能因此就說“善後大借款”是早有預謀的、專門用於鎮壓革命黨的借款。我們必須要從1912年初的曆史說起,從這筆借款的初衷、原始動機等各方麵的資料出發,去對它進行探討,否則,我們很難寫出客觀、公正、真實的曆史。
那麽,至於許多革命黨人指責袁世凱找帝國主義國家借這筆錢,沒有經過國會的批準,因此,它是一筆“非法借款”——這種說法,是否符合事實呢?
我認為這也恐怕很難符合事實。
事實上,這筆借款的“非法”之說,是源自於以下的一個基本事實。
袁世凱的財政人員找外國銀行團談妥了這筆借款,年利息5%並征得了國會的批準,可是,正要簽約的時候,外國銀行團卻反悔了,說要求增加利息,增加到年息5.5%。
北洋政府不死心,及時將這個變卦通知了國會,同時也纏著外國銀行團不放,繼續進行談判,說:你為什麽說話不算數啊?
經過複雜的談判之後,外國銀行團最終妥協了,又回到了原先的年息5%。
這樣,袁世凱為了防止“夜長夢多”,遂命令財政部馬上和外國銀行團簽約了。不料,此時在國會,卻冒出了一片反對的聲音。國會說我們之前是批準你簽 5%的約,可是後來鬼子反悔了,他們拋出一個 5.5%的新利率,也就是說,此前的那個議案已經“過期”了。
國會還說,不錯,你政府和鬼子繼續談,最終又談回了5%——可是,這個“新談成”的 5%,在法律上來說,是一個新的合同,是一個新的議案,既然是一個新的議案,那麽,你袁世凱就必須重新回到我們國會,由我們國會再次投票表決“新議案”,你袁世凱才能和外國簽約——否則,你就是違法!
這就是當年國會的指責之詞。值得注意的是,當年國會議員,國民黨員占了多數。這就是所謂“借款手續不合法”說法的來由了。實事求是地說,這種說法,是存在爭議的。中方代表和外國銀行團重新談回到5%,這到底算是一個“新議案”,還是原先的那個“舊議案”?恐怕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事了。本節最後,我附上當時的各種合同清單。
《中國政府善後借款合同》之《丁號附件:裁遣軍隊》
熱河六十萬圓廣東一百零五萬兩
浙江五十六萬圓江西六萬兩
《中國政府善後借款合同》之《戊號附件:行政費》
民國二年四月至九月預算約數
外交部所管 共一百七十七萬六千二百一十二圓第一款 本部經費 三十八萬一千五百三十二圓第二款 在外使館經費 一百二十二萬四千七百五十六圓第三款 附屬學堂經費 十六萬九千九百二十四圓內務部所管 共二百十九萬二千六百二十圓第一款 本部經費 二十七萬四千二百圓第二款 內外警廳經費 一百二十二萬三千八百三十六圓第三款 附屬醫院學堂局所經費 八萬零十一圓第四款 步軍統領衙門經費 六十一萬四千五百七十三圓財政部所管 共一千三百零二萬一千八百零八圓第一款 本部經費 二十五萬圓第二款 附屬局廠經費 十九萬六千七百七十圓第三款 大總統府經費 三十萬圓第四款 國務院經費包括法製、銓敘、印鑄、蒙藏事務、臨時稽勳各局
及審計處 四十七萬五千八百十四圓第五款 議院經費 一百萬圓第六款 清室優待費 二百七十七萬七千七百七十七圓第七款 稅務處及學堂經費 十萬零三千四百五十六圓第八款 各稅務衙門經費 二十二萬一千八百圓第九款 各旗俸餉俸米折 六百六十六萬六千六百六十六圓第十款 外旗俸餉熱河、察哈爾、密雲等處 六十二萬五千圓第十一款 保護清陵俸餉 四十萬零四千五百二十五圓陸軍部所管 共一千五百八十二萬六千三百二十一圓第一款 本部經費 五十四萬餘圓第二款 直轄各鎮局所等餉項 八百四十餘萬圓第三款 參謀本部及所轄各校局經費 一百七十六萬一千六百七十五圓第四款 禁衛軍餉 一百二十四萬三千一百九十六圓第五款 拱衛軍餉 一百五十三萬二千八百四十四圓第六款 武衛左軍餉 一百二十八萬六千三百五十二圓第七款 武衛前軍餉 九十七萬四千二百七十四圓第八款 京畿軍政執法處經費及軍餉 八萬七千九百八十圓海軍部所管 共一百三十八萬二千三百四十八圓第一款 本部經費 十八萬二千三百四十八圓第二款 各司令處軍艦學堂經費 一百二十萬圓司法部所管 共六十二萬六千零三十四圓第一款 本部經費 三十四萬六千六百四十圓第二款 院廳監獄經費 二十七萬九千三百九十四圓教育部所管 共一百三十三萬七千六百零四圓第一款 本部經費 五十三萬七千九百八十四圓第二款 學校局館經費 七十九萬九千六百二十圓農林部所管 共三十五萬一千三百九十八圓第一款 本部經費 三十萬九千二百四十二圓第二款 場所經費 四萬二千一百五十六圓工商部所管 共二十六萬八千六百五十六圓第一款 本部經費 二十萬零八千六百五十六圓第二款 各所經費 六萬圓
交通部所管 共五十三萬九千四百九十七圓交通部路航郵電各費,應歸
特別預算,應可相抵。至新添路線不在內。第一款 本部經費 三十萬二千八百零六圓第二款 育才費 二十三萬六千六百九十一圓以上共計三千七百三十二萬二千四百九十八圓。
附:特別用款
印刷局 工程機器約七十五萬圓造紙廠 工程機器約一百四十萬圓造幣廠 工程機器約五十萬圓大學堂 建築費約五十萬圓崇陵 工程費約四百六十一萬一千五百三十七圓議院 工程費約一百五十萬圓元年積欠各部 行政費約三百八十四萬五千圓皇室經費元年欠發商號挪墊 三百零一萬七千三百三十三圓八旗米價 一百八十萬七千七百五十圓共計一千七百九十三萬一千六百二十圓。統計五千五百二十五萬四千一百一十八圓。約合五百五十萬磅。以上各節,每月之詳細預算用度,應交銀行所指定之代表人一份。
《中國政府善後借款合同》之《己號附件:整頓鹽務》
整頓鹽務用款概算
一收鹽運鹽基本金 七百萬圓一設機器製鹽廠 三百萬圓
一整理場產 五百萬圓一為按照將來與銀行商允之銀行辦法備墊資本與鹽商 五百萬圓共計二千萬圓,約二百萬磅。 民國俠女施劍翹傳奇
在民國的曆史上,有一位挺身為父報仇的俠女,她的名字叫施劍翹。此人的故事相當具有傳奇色彩,值得一寫。
故事首先得從施劍翹的父親——北洋軍閥張宗昌的部下猛將施從濱講起。
1926年,正值軍閥混戰的年頭,施從濱和孫傳芳在安徽省蚌埠地區開戰,施軍兵敗、被孫軍追趕。施從濱開著鐵甲車狂奔,要奪路過橋,但是,橋上擠滿了自己手下的兵,逃命要緊,施從濱把心一橫,開著鐵甲車,徑直從自己的戰士身上輾了過去,當場撞死、撞飛許多人。有的士兵被鐵甲車壓斷一條腿,大聲哭喊,場麵十分淒慘。
盡管開著鐵甲車狂奔,施從濱最終還是沒能逃脫,在孫傳芳士兵的重重包圍之下,施從濱放下武器,投降了。被俘之後,施從濱的態度相當配合。盡管如此,孫傳芳還是將俘虜施從濱殺死,並且割下了他的頭顱懸掛示眾。施從濱有一個女兒,名叫施劍翹。父親施從濱的死,給她帶來了無盡的悲痛。施劍翹立誌:殺死孫傳芳,為父親報仇。施劍翹原想依靠男人為父親報仇。不久,有個男子跟她說:“我同情你!我為你的父親報仇!”施劍翹很感動,立即嫁給了他,並生下兒女。然後,施劍翹不斷催促丈夫為父親報仇,可是,這位丈夫卻在婚後食言了,再三推搪,就是不去。施劍翹也要求過自己的弟弟(施從濱的兒子)動手為父親報仇,可是,弟弟也不願意。無奈之下,施劍翹不得不決定:親自動手。當時,施劍翹和殺父仇人孫傳芳,同時都住在天津。冤家路窄。孫傳芳居然有個女兒名叫孫家敏,和施劍翹的大兒子在天津法租界“培才幼兒園”是同班同學!施劍翹準備好手槍之後,找借口和孫家敏小朋友套近乎,初步摸清了孫傳芳的部分生活規律。可是,盡管如此,還是很難找到靠近孫傳芳的機會。
有一次,施劍翹到天津“居士林”,給死去的父親燒香傾訴,邊燒邊哭。一位老和尚看她可憐和她談話。無意中,老和尚透露了驚人的情報:孫傳芳下野之後,皈依佛門,竟然是本寺的常客,常來“居士林”燒香念佛!
施劍翹終於找到了下手的機會。
機不可失,施劍翹到“居士林”守候多日,終於在 1935年 11月 13日,等到了孫傳芳的出現。施劍翹不動聲色,趁孫傳芳念佛的時候,朝他的後腦連開三槍。孫傳芳當場身亡。
槍聲響起之際,“居士林”的信眾們嚇得滿堂亂跑。施劍翹不慌不忙,當場散發印製好的傳單。施劍翹在傳單裏坦言:“……小女子我是為父親報仇……”隨後,施劍翹抱著必死的決心,鎮定自若地撥打警察局的電話,報案自首。
很快,警察來了,將她帶走。筆錄之後,還見了記者。施劍翹屬於自首,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施劍翹為父親報仇,開槍打死孫傳芳並入獄之後,馮玉祥、李烈鈞、張繼等國民政府大員都同情她,並為她到南京說情。全國輿論也為施劍翹說情。
(注意:孫傳芳下野之前,是國民黨北伐的主要軍事敵人之一,故國民黨人一般不同情孫傳芳。)南京國民政府在考慮之後,動用了極少動用的特赦權,將施劍翹特赦了。這就是民國俠女施劍翹的真實傳奇。 張作霖的身世和起家
張作霖的身世和起家問題,在近代史中,並不是一個重要的問題,但確是很多普通讀者比較感興趣的一個話題。筆者收集了一些張作霖身邊人的證言,於此整理一下,對於對張作霖有興趣的讀者朋友,也許有一點參考的價值。
張作霖的父親,名叫張有財。張有財以開賭場為生。有一天,張家的狗用嘴巴拉扯著張有財的老婆(張作霖的母親)往外跑,一直跑到了樹林裏,找到了張有財的屍體。村子裏傳說張有財是被一姓王的賭徒給殺的。原因是那賭徒在張有財的賭場裏輸了錢,張有財說要人家的老婆抵債。人家當真了,急了,就動了殺心。
關於張作霖父親的這段資料,出自於《吉林文史資料選輯》第4輯《張作霖青年時代紀略》中趙興德(趙興德是張學良的表兄)的回憶。
張作霖小的時候,本來是個讀書郎,如果能將書讀下去,也許人生的路會不一樣,可是,他天生並非讀書的料。
張作霖 12歲時,家裏沒錢供他念書,經過托人說情,和私塾先生談成了這個方案:張作霖給私塾先生做飯,作為報酬,張作霖就可免費上學。
有一次,私塾先生批評小張作霖,不料老先生因此被張作霖給暴打了一頓。動手打了先生之後,張作霖知道這書再也念不成了,他對別人說:“人,幹點兒啥都能混一口飯吃!這書,我不念了!”
打了人還不算,次日,張作霖回到私塾,攔住各位同學,不準他們上學,肆意擾亂私塾的教學秩序。
小小年紀的張作霖,就霸氣外露,這人注定是當梟雄的料。
關於張作霖求學、退學的這段史料,也出自《吉林文史資料選輯》第 4輯趙興德的《張作霖青年時代紀略》。
張作霖到了十六七歲的時候,在遼寧海城一家名叫“杜家店”的旅館裏麵打工,幹的是伺候住客,幫住客牽飲牲口的工作。如同今天酒店裏幫住客搬運行李的服務生,英文職稱為“bellboy”。
有一次,張作霖欠下賭債,生了邪念,他偷了一個住客的一頭驢,賣掉了,不久,張作霖被人告發,“杜家店”的老板立即找來打手,將張作霖暴打至暈厥,然後將張作霖扔到葦塘當中。
張作霖僥幸不死,醒來之後,決定落草、投匪,於是,他投奔了當時的著名胡匪(土匪)杜立山。
張作霖投奔土匪杜立山之後,不久就在清政府的一次剿匪行動中,被官府抓到了。那時的張作霖才十七八歲,長得矮小,又沒有人來指認他有血案啥的,結果當官的僅僅把張作霖打了一頓板子,就放他走了。
張作霖被放走之後,不思悔改,繼續拉幫結匪,後來又和張景惠匪幫結合,逐漸壯大。
關於張作霖從社會底層青年落草為匪的這段史料,出自《吉林文史資料選輯》第 4輯,趙庸聲的《張作霖的起家》一文。
再後來,1900年,北方鬧義和團,沙俄以此為理由,侵占了東北全境,給張作霖提供了真正成氣候的機遇。那時,東北全境被俄軍侵占之後,清政府的各個地方政府都關門打烊了。東北大地出現了無政府的“治安真空”狀態。張作霖作為土匪,這時找到了一筆更大的,而且是比較“正當”的業務,那就是:收取各個村子的保護費,保護各個村子免受土匪侵擾。換言之,張作霖瞅準了機遇,從“土匪”搖身一變,成為了地方“保安”,而且還是一家“大型保安公司”的“老總”。
又過了一段時間之後,張作霖這股武裝力量被清政府招安,他本人就此成為了清軍的一個地方將領。關於張作霖從土匪改行當保安,再被清政府招安的這段曆史,諸位可參考唐德剛的《張學良口述曆史》一書,出自張學良的口述回憶。再後來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我就不再贅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