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了,所有的聊天記錄我們都查了,那個網友是西藏的一個大學生,離這裏十萬八千裏。”指導員說,“怎麽說呢,除了單純的‘網戀’,啥也沒有。”


    “那就行了,我就更有把握了。”我胸有成竹地說。


    “你的意思是,”張局長說,“自殺?”


    我微微點頭,說:“當然,是否是案件,是否存在犯罪行為的問題,是要由專案指揮部綜合判斷的。僅僅從法醫和現場勘查方麵,現在我說幾個觀點。第一,犯罪動機不明確。調查情況大家已經很明了。其實,這是一對挺幸福的小夫妻,家裏有個孩子,生活穩定,吃喝不愁,而且女人的主要生活依賴男人。加之已經排除了明顯的社會矛盾關係,我認為這個丁一蘭沒有任何理由去殺死這個男人。”


    大家都在埋頭記錄,卻沒有人敢貿然點頭認可。


    我接著說:“第二,現場勘查的情況。在這裏,我要先回答所長之前的問題,為什麽那麽短暫的時間內,現場能留下那麽一大片血跡呢?”


    幾個偵查員抬起頭看著我。我喝了口茶,微笑著說:“經過我們的屍體檢驗,死者的胸口中了一刀,這一刀直接從第四、五肋骨間隙進入胸腔,紮破了左心室。死者的死因是心髒破裂導致急性大失血死亡。這點很重要。心髒破裂主要有兩種死因,第一是心髒損傷後,造成心搏驟停,隨即死亡。第二種是心髒破裂了,心跳卻沒有立即停止,既然心跳還在繼續,那麽全身的血液歸心後,會因為心髒的擠壓而從破口內迅速湧出,這樣,出血就非常之快了。這也造成了致命傷後行為能力的不同。有些人心髒中刀後馬上倒下喪失意誌,而有些人則在心髒破裂後可以奔跑幾百米。現在我回答了所長的問題,為什麽在短時間內現場留下那麽多血,就是因為死者心髒破裂後,並沒有立即死亡,而是在持續失血。”


    “可是你是怎麽判斷他是失血死亡,而不是心搏驟停?”小羽毛問。


    我說:“所以,我到達現場後,尋找的就是噴濺血跡。因為如果心搏驟停就不會有噴濺狀血跡了,或者說噴濺狀血跡會相對較少。而我們到達的現場,雖然高處沒有發現明顯的噴濺狀血跡,但是在血泊周圍地麵上,我發現了很多噴濺狀的血跡。這就提示,死者在中刀後立即倒下,此時心髒還在跳動,還在從破口處往外噴血。死者處於一種倒伏的姿勢往外噴血,所以產生了大量的低位噴濺血。”


    “為什麽隻有低位噴濺血,而沒有高位噴濺血?”小羽毛問,“他不可能是躺在那麽狹小的空間裏自殺吧?隻要是站著捅的,應該會立即噴血啊,那麽附近的家電、家具、門框什麽的肯定會有噴濺血跡的黏附啊。”


    “問得好!”我說,“現場空間那麽狹小,如果中刀,周圍的物體肯定會沾染—部分噴濺血,即便倒地迅速,也不可能一點兒都沒有。”


    “對呀!”陳詩羽撲閃著大眼睛。


    我笑了笑,說:“現場除了家電、家具、牆壁、門框以外,還有什麽?”


    “還有丁一蘭!”指導員說。


    “是的。”我說,“既然現場高位沒有發現噴濺血,那麽我分析這些應該存在的高位噴濺血應該是被丁一蘭遮擋住了。如果丁一蘭身上有噴濺血,那麽從她身上噴濺血跡的位置,就可以推斷出案發當時她和死者的相對位置。”


    “我怎麽沒想到!”陳詩羽說,“你讓我拍照就是這個目的!”


    我點點頭,說:“丁一蘭的衣服是重要的物證,畢竟是女同誌,我昨天也不方便讓她脫下來。但是專案組還是要找幾個女同誌讓丁一蘭換掉衣服,把現在的這身,留存證據。”


    “那麽,她身上的血跡說明了什麽問題呢?”張局長問。


    我打開幻燈機,播放了幾張丁一蘭的照片,說:“雖然她穿著深色衣服,但是我們小羽毛的拍照水平還是一流的。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丁一蘭兩側袖子有擦蹭血跡,這證實了她在事後抱了死者這一說。但是更有推斷價值的噴濺血跡,則全部位於丁一蘭的背後。這說明,死者中刀的時候,丁一蘭是背對著他的。”


    “這個證據很重要。”張局長說。


    我說:“這隻是第二條。現在我要說第三條,就是衣著檢驗。從鄰居趕到現場後,就證實死者是穿著一件綠色t恤的,經過我們檢驗,這件綠色t恤胸前與創口相對應的位置,沒有裂口!”


    “這難道不是說明死者是被人殺死後,又偽裝穿衣的嗎?”所長問。


    我搖搖頭,說:“首先,根據現場的血跡形態,死者倒地後就沒有被拖拽的痕跡,沒有移動。其次,如果是死者死後穿衣,別忘了現場有那麽大片血跡,血跡會留下痕跡,而且衣服所到之處都會沾有血跡。然而,我們看到的衣服隻有前胸衣角處有血跡。”


    “說明刀子捅進胸口的時候,衣服是被掀起來,暴露出胸口的。”大寶說,“這一點我倒是沒有想到。”


    我點點頭一說:“人在衝動自殺的時候,有可能會掀起衣服再捅自己。我們辦理了很多自殺案件,都有明顯的掀衣暴露自傷部位的動作。試想,如果要殺人的話,有必要掀起人家的衣服再捅嗎?”


    “沒必要。”指導員清晰地回答了我的反問。


    我接著說:“現在我要說第四點,也是法醫判斷是否自傷的關鍵點,就是刀傷的形成方向。我先來描述一下死者胸部的刀傷。這是一處單刃刺器形成的損傷,和我們在現場提取的水果刀完全吻合。刀傷位於第四、五肋骨間隙,胸骨和乳頭之間,方向是外側鈍、內側銳。創道的方向是基本水平略向下一點兒,刺入了胸腔。”


    我把桌上的一張紙,拿過來,折成—把匕首的樣子,比畫著說:“如果是自殺,右手握刀,刀刃朝小魚際方向,朝自己捅,很自然的動作就可以形成這樣的創口。


    說完,我又站了起來,拉起坐在旁邊的林濤,說:“如果是別人捅,兩種方式,第一種是虎口握刀,刀刃朝前,那麽捅的位置一般是在腹部,如果是在胸部,創道的方向應該是‘上挑’而不是‘下壓’。如果是握刀刃朝小魚際方向,紮在人身上的創道方向是‘下壓’,但是下壓的角度會比較大,而不可能基本水平。死者的身高是175厘米,丁一蘭的身高是160厘米,而死者中刀的位置是大約131厘米的高度。如果是丁一蘭捅的,很難在這麽低的高度上使刀刃保持與地麵平行方向插入死者胸腔,這是一種很別扭的動作。”


    “當然。”我和林濤同時坐下,我接著說,“如果死者是躺在地上,凶手是可以形成這個方向的創口的。但結合我剛才說的第三條,凶手不可能在刺傷死者的同時把後背暴露給死者,讓噴濺血跡噴在後背上,而前胸一點兒沒有。這是不可能完成的動作。更何況,一個嬌小的女人怎麽可能把一個彪形大漢按倒在地上一刀捅死呢?”


    “還有,現場沒有明顯的搏鬥、倒地過程的痕跡,周圍物品和環境也不允許有這個過程。另外,我補充一個第五點吧。”林濤說,“我們聽取了丁一蘭在第一時間到案後的敘述,可以說和我們現場重建的情況完全吻合,沒有一點兒謊話。如果是殺人後偽裝,自然會漏洞百出。綜上所述,死者是自殺無疑。”


    “那他為什麽要自殺呢?”一名小偵查員插嘴說。


    “這個問題不專業。”我撲哧一笑,說,“這是網絡上很多人質疑我們判斷案件性質的時候,問的問題。我隻想說,別人的心思你不要去捉摸,因為根本捉摸不透。一個個體就有一個想法,有的時候你永遠想不到別人自殺的動機。”


    “這裏我要補充一下。”大寶顯然已經振奮了精神,他說,“我們在屍檢的時候,發現死者王峰的左側前臂有很多平行排列的疤痕,這些疤痕外粗內細,可以判斷是他以前自殘形成的。也就是說,這個死者有著明顯的自殘史,根據調查,他是屬於那種易於激動的人。一些雞毛蒜皮都能鬧個雞犬不寧,這種疑似戴綠帽子的事情,吵得那麽激烈,自殺也不是什麽奇怪的事情。所以,我覺得激情自殺的可能性是比較大的。”


    會場陷入了寧靜,大家都在消化我剛才的觀點。


    張局長自嘲地笑笑,說:“其實啊,我倒是希望你們告訴我這是一起命案。凶手現成的,押在我們的辦公室,手銬可以隨時給她銬上,什麽事情都解決了。如果這是一起自殺案件,我們的不予立案通知書一出,實在不知道死者家屬會鬧成什麽樣。”


    我說:“不管鬧成什麽樣,法醫,就是一個永遠尊重事實的職業。”


    突然,一名女偵查員推門進來,說:“剛才,我們把王巧巧帶到辦公室,在她的幼兒園老師的監督下問了幾個問題。”


    “她可能是唯一的目擊者。”張局長說,“她怎麽說?”


    “她隻重複一句話。”女偵查員說,“媽媽把爸爸殺死了。”


    全場一片嘩然。


    張局長盯著我,說:“這,可不太好辦了。”


    我也是吃了一驚,皺著眉頭把整個案件經過在腦子裏迅速捋了一遍。


    三分鍾後,我恍然大悟,說:“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所長說,事發後,王巧巧是交由她的爺爺奶奶照顧的,對吧。”


    所長點了點頭。


    我說:“自己的兒子死了,無處泄憤,我覺得王巧巧的爺爺奶奶很有可能會教她這麽說。”


    “可是,這沒有依據啊。”


    我皺著眉頭想了想,說:“如果真的是教孩子這麽說的話,他們隻會說,在警察麵前就說媽媽把爸爸殺死了。我認為,可以采取一個辦法,讓孩子的老師單獨和她對話,所有的民警回避,但是對話現場進行錄像。”


    “你就這麽堅信你的推斷?”張局長問。


    我堅定地點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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