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頭皮下方還有個帽狀腱膜,帽狀腱膜下都是一些疏鬆的組織。正是因為這個結構的存在,我們的頭皮才可以和顱骨有滑動,而不是緊貼在顱骨上的。但是這個結構裏的出血,因為少了組織自身的壓迫作用,出血量會比較大。


    在傷情鑒定中,我們發現,帽狀腱膜下出血大多是撕扯頭發而形成的,直接暴力作用不能形成,這樣的損傷構成輕傷。


    一方麵因為死者的帽狀腱膜下出血大多在頂部,頂部在ct片的骨窗中沒有顯現,另一方麵因為我們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死者的顱內出血和顱骨骨折上,所以帽狀腱膜下出血我們並沒有通過讀片而發現,在解剖的時候才會手忙腳亂。


    “怎麽會有帽狀腱膜下出血?”大寶問道。


    我沒有回答,從帽狀腱膜下把頭皮和顱骨分開,直到翻動頭皮達到額部創口的位置。額部的顱骨骨折呈放射狀。


    我用放大鏡觀察了顱骨的骨折情況,說:“我現在更加確定這是一起命案了。”


    林濤連忙湊過頭來看:“為什麽?”


    我說:“你看,死者額部的骨折線錯綜複雜,是多次形成的。雖然一次也可以形成放射狀的骨折線,但是我們可以看到他額部的放射狀骨折其實是有好幾個中心點的,而且從這些中心點放射出去的骨折線有互相截斷的現象。”


    在觀察顱骨骨折的時候,法醫會注重觀察一個現象,叫作“骨折線截斷現象”。也就是說,骨折線互相之間有截斷,說明這兩條互相截斷的骨折線不是一次形成的。


    因為顱骨骨折主要是局部變形,導致骨折線延伸,但假如骨折線在延伸的時候遇到了另一條骨折線,那麽它就不會再繼續延伸,而是被那條已經存在的骨折線截斷。


    “骨折線截斷現象存在,”大寶說,“說明死者額部多次受力,而不是一次,那麽這個案子是意外的可能性就小了。總不能反複摔跌在同一個地方吧。”


    “不是意外也可能是自殺啊。”林濤說,“比如他反複撞擊一個地方。”


    我搖搖頭說:“損傷要結合起來看。別忘記了,死者還有帽狀腱膜下血腫,這種損傷一般都是被人撕扯頭發而形成的,撞擊不能形成。”


    “老秦的意思是說,”大寶補充道,“兩個損傷結合起來看,死者應該是被人拽著頭發,撞擊在地麵上的。這樣的動作也是頭顱的減速運動,會有對衝傷。”


    林濤點點頭,繼而又搖搖頭,說:“那為什麽凶手不把死者殺了算了,活著拋棄不合常理啊?還有,現場為什麽隻有一種鞋印?”


    對於林濤連珠炮似的詢問,我擺了擺手,說:“別急,我昨晚一直在想這個問題,現在基本想通了。既然我的想法已經得到了屍體解剖的證實,那麽,我會在稍晚些時候和大家說道說道的。”


    “又賣關子!”林濤噘了噘嘴。


    我微微一笑說:“少安毋躁,現在是廣告時間。”


    我站在專案組會議室當中的主席台後,用激光筆指著大屏幕上的屍檢照片,大寶在一旁配合我播放著幻燈片。


    “損傷情況我已經匯報完了。”我說,“現在死者是怎麽死的,大家心裏都應該有數了。對,他是被人先抓住雙手按倒,然後撕扯頭發撞擊地麵導致重傷的。”


    我頓了頓,說:“因為重傷後被人拋棄到荒郊野外,所以未能及時救治而死亡。”


    “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林濤說。


    我對他笑了笑,說:“好,那麽我們就開始回答之前提出的問題。凶手導致死者重傷後,因為顱腦損傷而喪失活動能力的謝勤工從外表上看上去,很像是死亡了,這可能讓凶手以為死者死亡了。這也反映出凶手當時很慌亂。”


    “這不是主要問題。”林濤的性子一直很急躁,“現在支持本案是自殺的隻剩下唯一的依據了,就是現場痕跡狀況。為什麽現場隻有死者的鞋印,沒有凶手的?”


    我說:“你確定那是死者的嗎?”


    “當然!”林濤說,“現場隻有一雙鞋印,如果不是死者的,死者怎麽走到那裏去的?飄過去的,還是鬼拉過去?”


    “不能是抬過去或背過去的?”我說。


    林濤頓時傻了眼,自言自語道:“哦,對呀。”


    我接著說:“我分析認為,凶手以為死者死亡後,像扛麻袋一樣用肩膀扛起了死者,準備運到偏僻的地方去。”


    說完,我做了個扛大寶的動作,雖然我肯定扛不動他。


    “死者的腹部在凶手肩上。”我說,“因為昏迷,所以他的頭部和腳部都是下垂狀態,這樣,死者的額部血跡就往發際線裏流了。因為作案現場在室內,不在池塘邊,所以死者的衣服前襟也沒有沾到泥巴。而且這個是最能解釋兩名報案人的所見的。因為死者被扛在肩上,死者臀部的高度和凶手頭部的高度一致,所以在月光下,確實看見的是一個沒有頭頸的黑影。”


    “你怎麽知道在室內?”偵查員問。


    “既然現場隻有凶手一雙鞋子,說明死者沒有穿鞋,這個天氣,如果在室內不穿鞋很正常,但這樣一個小老板,出門不穿鞋就不能解釋了。”我說。


    “你說的扛死者的姿勢,死者的血跡不會滴到地上嗎?”林濤說。


    “額頭創口出血量不大,滴下來的血,落在泥巴地裏,你能發現得了嗎?”我說。


    “那為什麽會像鬼打牆一樣繞圈?”偵查員接著問,“難不成是真的鬼打牆了?”


    “我覺得不像。”我說,“如果真是鬼打牆,凶手就沒心思繼續扛著死者了,早扔了。我猜是凶手一直在尋找一個保險的拋屍地點,猶豫不決,但因為兩名高中生的聲音驚了他,他隻有把屍體扔在之前看到的池塘裏。準確說是放,不是扔。因為沒有發現死者背部損傷,死者在池塘邊落地的力很小。因為放下死者的動作很輕,就需要用力,凶手的鞋子陷進了泥裏。”


    “可是我們在現場沒有看到赤足印啊。”林濤說。


    “如果凶手穿了襪子,就不會形成赤足印,而是形成不太清楚的襪印。我們知道,從公路邊到水塘邊的蘆葦蕩中央,是有一條小路的。我認為凶手就是從這條小路穿著襪子逃離的。而逃離後不久,民警接踵而至,民警的鞋印覆蓋了襪印,所以你們沒有發現。”


    “這個推測完全有可能。”林濤一臉崇拜的目光,“本來地方大、襪印淺,我們都是尋找一些有特征性的痕跡,比如腳趾、鞋底花紋,如果是襪印,確實不可能被發現。”


    “那麽,我這樣解釋,大家是不是所有的疑點都消失了?”我問。


    大家都紛紛點頭。


    趙局長說:“那,你能不能刻畫一下犯罪分子呢?”


    我說:“當然。我猜,就是他的幹兒子謝豪。”


    “哦?有依據嗎?”


    “第一,凶手作案後慌亂,急於拋屍,尤其是死者是在室內被害的,都反映凶手可能和死者熟識。第二,凶手並沒有隨意拋棄死者,而是把死者放到岸邊,甚至沒有更簡便安全地扔進水裏,這說明凶手和死者是有感情的。”我說,“第三,謝豪案發後有些反常,訴說的經過和我們判斷的不符,而且他急於火化屍體,還拒絕屍體解剖。第四,死者沒有近親屬了,調查也沒有發現有明顯的矛盾點。社會關係這麽簡單的人,嫌疑人也不會遠。”


    趙局長點頭讚許,接著說:“那作案地點是不是就是在謝豪家裏?”


    我說:“非常有可能!我覺得下一步工作有兩點,一是我們要去秘密搜查謝豪家。二是讓謝豪的朋友辨認現場提取的鞋子,是不是謝豪常穿的鞋子。”


    偵查員們在磚窯按住虎背熊腰的謝豪的同時,我們利用林濤超群的技術開鎖功夫,進入了謝豪家裏。


    這是一個獨門獨戶的小別院,聽說謝豪喜歡清靜,所以謝勤工花了不少錢在這個郊區給他買了這個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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