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支隊長說:“物業公司兩公裏外有個集鎮,比較繁華,流動人口也很多。但是按理說,物業公司所在的位置很偏僻,知道物業公司情況的人很少,而且應該不會有人沒事兒去那裏的。外人也不知道那裏麵有兩個漂亮小姑娘放假沒回家啊。”


    “那會不會是物業公司內部的人協同作案呢?”林濤問。


    “我們目前正在做這個工作,固定每個員工的動態以及他們的社會關係。”陳支隊說,“不過這也無異於大海撈針。”


    我用拳頭頂著頭,苦思冥想。整個專案組會議室的人都和我的表情極度相似,大家都想找到一個破案的捷徑。


    “對了,”我說,“那個擦拭鼻孔的棉簽,微量物證結果是什麽?”


    “據我們初步判斷,應該是一種碳素墨水。”微量物證實驗室負責人說。


    “碳素墨水?”我說,“浴室裏怎麽會有碳素墨水?”


    “我們分析,是不是兩女孩不小心弄墨水弄了一臉,所以去洗澡的?”陳支隊說。


    我搖搖頭:“癡迷於網絡的人,早就忘記了墨水的味道。對了,這碳素墨水是現在常用的一次性筆裏的那種嗎?”


    “不是。我們化學分析後認為,和市麵上快被淘汰的那種瓶裝墨水是一種成分。”


    “那個……陳支隊長剛才說死者最後的活動軌跡固定了,是什麽情況呢?”大寶顯然對這些碳素墨水不太感興趣。


    “哦,路麵監控反映,二十七日晚上六點,兩個女孩騎燃油助力車到了集鎮上。”陳支隊長說,“據調查,她們去買了方便麵。我知道你們要說什麽,會不會是集鎮上的人尾隨的。這個我們視頻偵查的同誌仔細研判了,如果徒步尾隨跟不上,如果有交通工具尾隨,監控會有反映。因此我們基本排除了有人尾隨的可能。所以,我們現在的工作目標還是那些知道物業公司具體情況的人,以及和物業公司內部人員有關係的人。”


    “其實我是想說,能肯定死者是晚上十點以後死亡的。買方便麵的問題和我們觀察到的胃內容物形態一致,我們判斷死者是飯後四小時死亡的。”我說。


    “嗯,有這個時間點也很好,可以做排除。”陳支隊長拿起筆在筆記本上記著。


    會議室再次陷入沉默。


    我隨手點擊著桌上筆記本電腦裏的死者照片,放大、縮小。


    “我突然想到個捷徑,不妨試一試。”我打破了會議室裏的沉寂。


    【4】


    “首先說一說這個碳素墨水的問題。”在所有人急切目光的注視下,我有一些窘迫。


    “快說,快說。”陳支隊長催促道。


    “我們來出勘這個現場後,認為是劉傑作案,所以中午時分,一齊去參加了大寶奶奶的葬禮。”我咽了口唾沫,“這個葬禮很冗長,持續了三個小時,原因就是風俗習慣。”


    大寶在一旁使勁兒地點頭。


    我接著說:“後來,大寶告訴我,你們這個地方因為多省交界,所以受很多不同地域的風俗影響。他說,如果小孩夭折,得把孩子的屍體放在一個岔路口放三天;有的則不能讓死人見陽光,所以死亡後會用白布把屍體的頭包裹起來,或者用泥巴把死人的臉抹上。”


    陳支隊長使勁兒拍了下桌子,嚇了我一跳。他說:“對啊!這我怎麽沒想到?確實聽說過有用東西抹臉的風俗。不過,那些汙漬不是從鼻子裏擦出來的嗎?我們這邊有風俗是抹臉,不是堵鼻孔。”


    我笑了笑,說:“兩名死者的麵部在我們發現的時候都是浸泡在水裏的。水是流動的,可以浸泡幹淨麵部,也可以把一些有顏色的衝進鼻孔。”


    “也就是說,如果不是劉傑把屍體翻轉過來,我們就可以一眼看到謝林淼的麵部是被抹黑的?”主辦偵查員說,“狗日的,他這個情節都沒有向我們交代。”


    “他當時的心情肯定是忐忑的,加之天還沒亮,浴室燈光又暗,可能沒有注意到。”陳支隊長分析說。


    “不管怎麽樣,他侮辱屍體、妨礙公務,得追究刑事責任!”我咬牙說。


    “不過,就算是殺了人,抹臉,又能說明什麽呢?”陳支隊長接著問。


    我平複了一下情緒,說:“首先,風俗習慣這種東西,一般都是年紀大的人在沿用,你說一個九零後,會在殺了人後,考慮風俗的問題嗎?所以我分析,這個凶手應該是個年齡偏大的人,具備性能力,那麽最大的可能是四十到六十歲區間的。而年紀大的人,性欲會有明顯降低,凶手用這麽惡劣的手法性侵,很有可能是個性饑渴的人,所以要考慮單身的人。”


    “有道理。”陳支隊長的筆尖在筆記本上飛快地走動。


    “下麵,是更重要的問題。”我喝了口茶,接著說,“既然我們分析了死者麵部的汙漬是碳素墨水,那麽,我們是不是應該考慮下碳素墨水的來源呢?總不能是凶手殺完人,又回家取墨水,再來抹臉吧?那他何不用不遠處倉庫裏的煤泥?”


    “那隻有可能是隨身帶的。”大寶說。


    “你會隨身帶一瓶墨水嗎?”我看著大寶說。


    “鋼筆裏可以有啊。”大寶說。


    “對。”我說,“這就是關鍵,我也認為凶手可能隨身帶有鋼筆。帶灌墨水的鋼筆的人已經不多見了,這更能證明凶手是一個年紀偏大的人。同時,農民、工人一般不會帶鋼筆,所以凶手很可能是個從事和文字有關的工作的人,比如教師、文書、作家。”


    “年紀偏大、單身、從事和文字有關係的工作。”陳支隊長說,“精彩的犯罪分子刻畫!範圍確實縮小不少。”


    “這是我說的第一個問題。”我被陳支隊長一誇,進入了狀態,緩緩說道,“我還有第二個看法。”


    大家的目光比之前更充滿了期待。


    “昨天解剖的時候,我就發現兩名死者的枕部損傷有些奇特,但是想不出有什麽問題。”我說,“死者枕部都有非常嚴重的磕碰傷,皮瓣多達三十多處。也就是說,凶手把死者的頭在地麵上撞擊了三十多次。其實以他的力度,三五下,人就可以昏迷致死了,但凶手為什麽要反複撞擊呢?”


    “仇恨?”陳支隊長說完,又搖了搖頭,“也不對,我們調查,這倆女孩沒啥仇家,而且本案我們已經定性是性侵案件了。”


    “仇恨確實是一種解釋,”我說,“但是我更傾向於——醉酒。”


    “醉酒?”


    我點頭:“是的。醉酒後作案的特點就是不計後果,損傷嚴重,可以折射出醉酒後的凶手瘋狂的作案手段。”


    “那為什麽不能是精神病作案?”林濤插了話。


    “精神病作案和醉酒作案有明顯的區別。”我說,“精神病作案和醉酒作案都很瘋狂,但是本質區別,就是精神病不會有趨利避害的情緒,比如精神病作案後不會處理屍體、不會藏匿屍體等。在本案中,如果是精神病作案,絕對不會有用墨水抹臉的過程。”


    “而且精神病不會帶鋼筆。”大寶笑著說。


    “你們的分析非常有價值。”陳支隊長說,“我覺得凶手不會離現場過遠。所以,我們下一步,將會對離現場最近的那個小鎮進行調查,重點查那些平時喜歡帶灌水鋼筆的單身男性,年紀偏大。”


    “還有一個重點。”我插話說,“重點查小鎮上的飯店、酒館,二十七日晚,是否有符合條件的男子喝得爛醉,然後又獨自離開的。”


    “知道了。”陳支隊長說,“限期八小時,給我查出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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