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突然對一旁的民警說:“交刑警隊立案吧。”


    別說站在一旁的民警,就連我都十足的吃了一驚。立案必須是要發現有犯罪事實的,通過這幾個小時的解剖,雖然看到了一些損傷,但是也不能完全肯定就不是交通事故的損傷啊,至少我是這麽認為的。


    “您確定這是一起命案?”民警在一旁悄悄的問道。


    “可以排除是交通事故損傷,應該是直接打擊所致。所以,應該是一起命案。”師父斬釘截鐵的態度再次展露出來,“走吧,我們去會議室,和專案組介紹一下屍檢情況。”


    會議室裏,刑警隊員們麵色凝重。一起這樣的命案發生,大家都會覺得自己肩上的擔子非常重。當刑警時間長了,就會有那麽一種情結,欲罷不能的情結。即便刑警最為清苦、最為辛勞、最為危險,但是當過刑警的人,心就一輩子是刑警了。因為每起案件的發生,刑警們一方麵會為接下來的辛苦工作而擔憂,一方麵又會對麵臨的挑戰而充滿欣喜。


    “屍體的損傷主要集中在頭部和四肢。”師父對照幻燈片慢慢的說道,“雖然死者的頭部搶救手術過程中取掉了部分額部顱骨,骨瓣又未能在醫院調取,不能看清楚骨瓣的骨折形態,但是我們可以通過ct片看到,這是一個條形的骨折線,沒有凹陷、沒有粉碎。這樣的骨折線在交通事故損傷中很少見,一般出現在直接打擊和摔跌導致的顱骨整體變形的過程中。”


    “您說的是這種骨折線要麽是直接打擊,要麽是摔跌?那麽怎麽能排除是摔跌導致呢?”


    “我們知道,摔跌區分於直接打擊損傷,主要是看對衝傷。對衝傷指沿頭部作用力方向,著力點對側的腦皮質發生的挫傷。如枕部受碰撞,額部的腦皮質發生挫傷,而額部頭皮、顱骨都無損傷。一般見於運動中的頭部受到外力作用後突然減速運動時發生。所謂的減速運動就是摔跌、磕碰等。”師父的理論功底是非常紮實的,背起名詞解釋比書本還準確,“本案中,死者的額部腦組織有挫傷,邊緣有出血,而對側的枕部頭皮、顱骨和腦組織都沒有損傷,可見,這不是對衝傷。”


    “沒有對衝傷就可以肯定是直接打擊的嗎?”刑警們對案件的定性還是抱有懷疑的態度。


    “屍體表麵上看頭部是沒有損傷的。”師父放映屍體正麵照片,“但是我們仔細觀察可以發現,他的額部正中隱隱約約的有一些顏色的變化,而這顏色的變化恰恰就是沿著骨折線的方向。雖然頭皮下因為手術而廣泛性出血,看不清是否有外傷痕跡,但是我們仔細的沿顏色變化的地方切開皮膚,觀察表皮層和真皮層,會發現皮膚的真皮層是有出血的。這樣的出血通常都會出現在外力作用擠壓皮膚的時候而形成。”


    “嗯,您說的有道理,我這個外行也明白了這裏的損傷應該是外力直接作用導致的。”刑警支隊長說,“但是,為什麽不能是車輛直接撞擊導致的呢?如果是車輛的某個部位直接撞擊到了頭部,不也是這種損傷嗎?”


    師父說:“這要分兩個方麵來說。一個方麵是致傷工具的推斷,這個我待會再說。另一個方麵足以證明這不是車輛撞擊,那就是交通事故的損傷形態。交通事故的損傷通常會形成二次損傷,所謂的二次損傷通常是磕碰、摔跌傷。簡單說,車輛撞擊人頭部後,人會怎麽樣?”


    “後仰摔倒。”


    “對,既然會後仰摔倒,那麽位於撞擊點的身體另一側必然會有二次損傷。”師父信心滿滿,“本案中,屍體頭部有傷,後腦、背部都沒有損傷,這不符合交通事故損傷的特點。”


    整個會議室的人頻頻點頭,大家開始被師父說服,認可師父的觀點。


    “另外,我們檢查了屍體的四肢關節。”師父繼續放映他的幻燈片,“我們都知道,交通事故中,被撞的人會翻滾、摔跌,死者的四肢關節容易受傷。但是本案中,雖然死者的雙膝關節都有明顯的出血,髕骨下方關節腔內都是出血,但是肘關節卻沒有出血。難道一個人被撞擊翻滾以後可以隻用膝關節著地,肘關節騰空嗎?又不是雜技演員。”


    師父說了一個冷笑話,全場沒有笑,大家都在皺著眉頭思考著。


    “不僅如此,我們知道,交通事故損傷中,著力點通常是車輛和地麵,都是些表麵粗糙的東西。”師父指了指水泥地麵,“人要是在這樣的接觸麵上迅速翻滾、位移、摔跌,必然會在皮膚上留下擦傷。而本案的屍體上沒有一點擦傷。”


    連我都沒有注意到這個細節。師父迅速的翻動屍檢照片,從屍體表麵的皮膚看,確實沒有發現一點擦傷或者挫傷。


    “您說的有道理,我們也認為這確實是一起打擊人頭部導致重度昏迷後拋屍到現場的案件。”刑警支隊長說,“但是這樣的案件很難找到頭緒,不知道我們該從何處下手呢?”


    “現在,我們就說一說致傷工具的事情。”師父仿佛答非所問,刑警支隊長有些尷尬,“剛才說了,認定不是車輛撞擊的另一條依據就是致傷工具。”


    這時候的我苦思冥想,做了不少屍檢,我也隱隱感覺到這案件的致傷工具不是車輛的突起部位,但是卻無法表述出來依據和觀點,總覺得是潛意識的經驗在告訴自己這是一個軟物所致,可是軟物又怎麽能導致顱骨的骨折呢?


    “我們看到,這裏雖然有顱骨骨折,但是皮膚的損傷卻很輕。”師父用激光筆指著屍檢照片上死者的額部說道,“這裏的皮膚表麵沒有印痕,沒有擦傷,皮下也應該出血不多。但是真皮層卻有擠壓形成的出血,又有顱骨骨折。這樣的工具應該是條形的、便於揮動的、質地柔軟、韌性十足、表麵光滑的棍棒類工具。”


    別說偵查員,就連我都聽的一頭霧水。


    “能說的清楚一些嗎?”刑警隊長摸了摸腦袋,齜著牙說道。


    “其實作為法醫,隻能這樣描述致傷工具,畢竟法醫不在作案現場,沒有看到犯罪分子手上拿的什麽東西,所以這樣描述才是客觀的,直接說是某種工具,就是猜測了。”師父笑著說,“不過,這個案子的致傷工具比較特別。我認為,橡皮警棍具備我剛才說的所有工具特征。”


    對於這個大膽的猜測,大家並沒有歡呼雀躍,反而更加凝重。沉默了兩分鍾,刑警隊長說:“您是說,是我們自己人幹的?”


    師父沒有吱聲,一旁的派出所民警說:“不會吧,我們配發單警裝備兩年了,警棍早就不用這種橡皮棍了,都是便攜式的。”


    “現在還有沒有什麽人可能具有這種橡皮棍?”師父問道。


    “好像有些企業的保安還在用。”派出所民警對這方麵更為了解。


    “保安?”刑警隊長問道。


    “可能性比較大。而且還是當過兵的保安。”師父說。


    “當過兵的?”刑警們對犯罪分子刻畫這一問題是最感興趣的,如果刻畫的準確,可以大大的減少辦案成本、縮小偵查範圍。


    “僅作參考。”師父對於依據不是非常充分的推斷偶爾也會保守一下,“大家看。”


    師父放映的幻燈片是死者外褲小腿背側的照片,他說道:“小腿的後側有形態特殊的灰塵,雖然看不清楚,但是基本可以肯定這是一個鞋印。”


    “鞋印能說明什麽問題呢?”刑警隊員們有些等不及了。


    “但看這個鞋印是不能說明什麽問題,但是結合一些細微損傷看,就有結果了。”師父切換到死者手部解剖的照片,“死者的中、食指指、掌關節的肌腱有拉傷出血。雖然在糾紛毆鬥中容易扭傷手指,但是通常扭傷的是手指的側麵或掌麵肌腱,背麵肌腱損傷的非常少見。結合褲子上的鞋印,我們來重建一下這個過程。”


    我十分佩服師父的觀察力和聯想力,看到手部損傷的時候,我完全沒有在意,簡單的拍照就結束了,沒想到師父還能利用這麽輕微的損傷來做文章。


    師父走到我的背後,將我的手臂反背到背後,一邊比劃一邊說:“隻有這樣將手指、手掌彎曲,才能形成這樣的損傷,加之一隻腳踩在死者小腿上,大家可以看看,這是什麽動作?”


    “擒拿!”都學過擒拿格鬥的刑警隊員們幾乎是異口同聲。


    “是的。”師父微微一笑,“我也認為這樣的損傷應該是在被專業的擒拿動作製服的時候形成的。如果是學過擒拿的,隻有是咱們刑警或者是武警了。結合之前的橡皮棍,我覺得,退伍武警轉行做保安的人可能性比較大。”


    這都是一些推理猜測,依據不是非常的充分,所以師父才顯得比較保守:“這個,僅供參考。”


    “您是說,一個退伍武警拿著橡皮棍搶劫?”刑警隊長也開始了他的猜測,“馬路上碰見受害人,用棍子打暈受害人,然後拿走了受害人包裏的錢?”


    “不會。”師父搖了搖頭,恢複了斬釘截鐵的表情,“第一,如果是路遇搶劫,沒有必要在大馬路上翻包,拿錢不拿包,直接拿走包不就得了?第二,我認為被害人遭襲是在室內,而不是在室外。”


    “哦?在室內都能看得出來?”刑警隊長對師父的眼神已經從平視變成了仰視。


    “是的。剛才我們說到了屍體的雙側膝關節都有明顯的出血。這樣的出血是髕骨和硬物擠壓、摩擦造成的出血。”師父說,“髕骨和硬物擠壓、摩擦通常見於什麽情況?”


    “跪著唄。”


    “既然是有跪著的過程,肯定不會是在馬路旁邊了。而且,髕骨的表皮和相應部位的褲子上是沒有擦傷的,這說明他跪著的地麵應該是非常光滑的地麵,比如地板磚、大理石,至少肯定不會是柏油路。”


    刑警們紛紛點頭:“您是說他有被控製的過程。”


    “對,這一點我敢肯定。”師父說,“不僅死者屍體上的損傷提示了他生前有跪著的過程,而且他的雙腕關節皮下組織和肌肉也有輕微的條狀出血,這樣的出血應該是被軟質繩索捆綁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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