飆哥接著說:“頸部的損傷,比對頭部的損傷有一個特征,就是集中。頭部的損傷很分散,符合在搏鬥中形成,頸部的損傷集中,且血跡流注方向是從前往後,說明頸部的損傷是在死者已經倒地並失去抵抗能力的時候形成的。”


    我又撓撓頭,心想這個我也知道啊。


    突然,我知道飆哥問這個問題的意思了:“明白了,飆哥。你是說,死者明明已經失去抵抗能力,並且損傷已經足以導致他的死亡了,但是為什麽凶手還要切割沒有抵抗能力的死者的頸部?對吧?我覺得,這個行為出自凶手恐其不死的心態。所以我認為,這是一起熟人作案的案子。”


    飆哥讚許的點點頭:“對了。我就是這個意思。熟人作案可以定,那麽你看看這個熟人應該是何時、如何進入現場的呢?”


    在回法醫中心的路上,我已經捋清楚了自己的思路,麵對飆哥的問題,我如數家珍:“死者的衣著整齊,屍體的旁邊還發現他去健身中心工作時候帶的洗漱用品,家裏沒有任何房間開燈。結合劉剛的下班時間,所以我認為,這個熟人不應該是晚上敲門入室,而應該是和劉剛一起回到劉剛家的。且剛進門就進行了打擊。所以要重點查和劉剛在健身中心交流過的人,或者是他下班時遇見的人。”


    “你有什麽依據說劉剛是剛進門就遭到了襲擊呢?”飆哥接著發問。


    “有依據。門口玄關處的牆壁上有一枚劉剛自己的血掌印,但門口玄關處沒有搏鬥的痕跡和血跡。為什麽在客廳裏搏鬥、受傷,會在門口玄關處留下血手印呢?結合劉剛穿著外出的衣服但穿著拖鞋這一點,我認為玄關處的血手印應該是劉剛在門口換鞋的時候遭到了別人從背後的打擊,導致頭皮破裂,他下意識的用手捂了頭,手上沾了血,因為頭部受傷會導致暈厥感,他又會下意識的去扶牆,所以留下的這半枚血掌印。而後劉剛被凶手推進了客廳,與凶手發生打鬥,因為開始受了傷,即便他身體強壯,依舊不是持有凶器的凶手的對手,所以就有了後來的慘劇。”


    “有理有據!”飆哥朝我豎起了大拇指,“我讚同你的推理。但是凶手為什麽不在小區外沒有人的地方動手,而非要進門了以後才動手呢?”


    我終於卡了殼:“是不是想進劉剛家裏找什麽東西?”


    “他既然是熟人,認識劉剛的家,他為何不殺了人,拿了鑰匙,再自己去找呢?”


    “凶手或許是不認識劉剛家的熟人?或者是不知道劉剛平時單身居住的熟人?所以去確認劉剛的家在哪裏或者去確認了家裏沒人才動手的?”


    飆哥聽我這麽一說,點點頭:“是不排除你說的那兩種可能。”


    屍體檢驗結束的時候,已經下午四點,我和飆哥饑腸轆轆的跑去食堂找飯吃。吃飯的時候,飆哥問我:“你說,會不會是有人提前藏在屋裏?”


    “不可能。根據偵查部門提供的情況,劉剛平時很謹慎,家裏的鑰匙隻有他和他老婆有,連他父母都沒有。他老婆不是在外地打工麽?我們去現場的時候她剛接到通知,我們勘查完畢現場,她才趕到的。偵查部門說打電話問了她的公司老板,說她這兩天都正常上班的。”我自信滿滿。


    “哦。”飆哥又開始狼吞虎咽起來。


    我們悶聲不響的吃飽了飯,捧著滾圓的肚子,又不自覺的聊起了這個案子。


    “作案人數方麵,你怎麽看?”飆哥問道。


    “雖然現場有兩種致傷工具,一種是錘類的鈍器,一種是菜刀類的銳器,但是使用上有時間的先後順序。所以,我認為一個人就可以完成了。”


    “但是一個人殺人,會攜帶兩種工具?”飆哥問道。


    “這個。。。這個。。。有可能吧。說不準他已經想好了殺人的方法的步驟。”我想了想,說,“不過照明有沒有問題?如果是一個人,沒有另外一個人照明的情況下,不可能擊打頭部擊打的那麽準確,而且切割頸部切割的那麽密集。”


    “死者已經換好了拖鞋,說明他進門以後就開了燈的。凶手離開的時候把燈關掉了唄。”飆哥說。


    “可是電燈開關上沒有發現除了死者之外的其他人的指紋啊。”我問。


    “會不會戴了手套?”飆哥陷入沉思。


    “戴好手套後再對死者突然襲擊?死者還能不察覺?或者是在這不冷的天,戴著手套一路和死者回家?而且手套上粘附的血跡也會留在開關上啊。”疑問出現了。


    “會不會是殺了人以後,戴手套。。。翻動東西啊?”


    “可是現場沒有翻動啊。”


    這個問題的出現,使得我們的整個推斷矛盾重重。


    吃完飯後,我們到市局參加了專案組的分析匯報會。在會上,我們沒有提出太多的觀點,畢竟自己的思路還沒有理清。我們提出,本案是熟人作案,應該從劉剛發案當天在健身中心接觸的和出健身中心後遇見的人入手調查仇、債關係。一人作案還是兩人作案目前還沒有依據支持。


    我和飆哥垂頭喪氣的離開了會議室,回到了法醫中心。


    晚上我在宿舍翻來覆去的睡不著。劉剛是在門口剛換好拖鞋就被第一下襲擊,然後再在客廳裏搏鬥,這個過程是沒有問題的。如果現場本身就沒有開燈,而是有另外一個共犯負責照明,劉剛沒有道理不開燈就換鞋啊;如果是劉剛開了燈,凶手離去的時候關了燈,沒有道理不在開關上留下指紋和血跡啊。難道是先開了燈打鬥,然後在搏鬥過程中不小心碰到開關關了燈?也不可能啊,因為開關所在的玄關處沒有搏鬥痕跡和血跡啊。也不可能是凶手用身體其他位置關的燈,因為凶手割破了死者的大動脈,身上應該沾有大量的血跡,看了衛生間和廚房,也沒有清洗的跡象,不可能那麽巧,關燈的部位正好沒有沾到血吧?


    電話鈴在這個時候突然再次響起,著實嚇了我一跳。


    是飆哥打來的:“我猜你還沒睡。你和我一樣,在想燈的問題,對吧?”


    “是的。”


    “我在想,如果凶手殺人後,是為了查找死者身上攜帶的東西,所以戴上了手套,可能不可能?”


    “如果那樣,手套上會沾上血跡,關燈也會在開關上留下血跡啊。”


    “如果隻是戴手套找東西,頂多手套的掌側會有血,背側不會有血,這個幹淨的手套反而遮蓋了他滿手的血,用手套背側關燈。”


    我唔了一聲,覺得有道理。


    飆哥說:“你去屍庫,再確認一下屍體的衣服口袋內側有沒有粘附血跡,或者有被翻動的情況。也有助於我們分析凶手的動機。”


    按照飆哥的指示,我在這個月黑風高的大半夜,一個人走到了屍庫的門衛間。


    門衛間離屍庫有20米的距離,裏麵的操縱台可以操縱屍庫的大門和照明。


    我和門衛打了聲招呼,隻聽屍庫的卷閘門轟隆隆的打開了,隨即裏麵的日光燈也打開了,整個屍庫一片通明。


    我獨自走進了屍庫,找到儲存劉剛屍體的冰箱,拉出了載有劉剛屍體的停屍床,在劉剛的衣服上摸索著,並逐個檢查劉剛的口袋。


    就在這時,燈忽然滅了,我的眼前一片漆黑,更可怕的是,我的手正握著劉剛冰涼僵硬的手。


    第六案 電閘上的血指紋(3)


    我知道喊門衛門衛不一定聽得見,於是我摸索著想把屍體先塞回冰箱,可就在這個時候,屍庫的門轟隆隆的關上了。我被關在了漆黑的屍庫裏。


    我的大腦一片空白,難道世界上真有鬼?不然怎麽會這麽詭異的關門關燈?想到這裏,我感覺全身的汗毛都立了起來,冰箱的轟鳴仿佛變成了鬼哭狼嚎的怪異聲音。


    我感覺我的神經已經緊繃到了極限,就快要斷裂了,屍體就在我的身側,我看不見,卻聞得到血液經過冷凍過後的味道。我就這樣,傻傻的站了五分鍾,忽然,日光燈又逐一的閃亮了,門也轟隆隆的再一次打開,門口露出了門衛齜牙的笑臉:“怎麽樣,秦大膽兒,怕不怕?”


    很快,我找回了我的意識。原來,在第三案的時候,我和門衛曾經說過我什麽都不怕,並且因為他說他剛工作時很害怕而鄙視了他。他一直記著仇,這不,來報複加考驗我了。


    我用蒼白的臉色和顫抖的聲音回了他一句:“原來是你惡作劇!這有什麽好怕的,我以為電閘係統壞了呢。電閘?對啊,電閘!”


    看來人在極度恐懼的時候,腎上腺素大量分泌,確實能讓腦子非常清醒而且能爆發出靈感。這時的我,好像發現了這個電閘和這起案件中的燈的關係。如果現場那天正好跳閘了,會是怎麽樣呢?來不及多思考,我跑去值班室和飆哥匯報了這個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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