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時候,樂想是猶豫的,到底要不要眼睜睜看著餘浩放棄學業,但也僅僅隻是猶豫,她到底還是沒有回去。
她明白自己人小力微,要是在首都還好,在玉水市那個大家都是熟人的小地方,她根本無法反抗餘良偉的算計,哪怕事先知道他的打算也沒用。
而且,她是真的覺得以餘浩對念書的厭惡和不開竅,並沒有繼續念下去的必要,反倒是輟學學一門手藝比較符合現實。
但是,有再多的理由,樂想心裏仍是不安的。更何況餘浩念書是不成,若是上個技工學校也不是不成,到時候有個學曆,找工作到底要方便一些。
還有,她清楚養父母的存款非常有限,能有個七八萬就不錯了,這點錢……光是付養父的醫療費都有些不夠,更何況還要付賠償款。
可是同樣,不管接下來家裏會有多麽困難,養父母會有多少怨恨,而一向好吃懶做的餘浩又會麵對多少艱辛,樂想都不願意毀掉自己的學業和人生,去嫁給一個中年混混。
對於這種選擇,樂想並不覺得自己自私,她隻是沒有犧牲奉獻精神罷了。
誠然,不管養父母對她如何,都有著一份養育之恩,但原諒樂想是個過於冷靜理智的人,她並不覺得這份恩情值得她用自己的一生去回報。
但是因為餘浩的通風報信,樂想反而覺得有些對不起他。因為他知道,還是個少年的餘浩並不清楚幫她之後自己要麵對的是什麽,之所以這麽做也不過是出於對她這個姐姐不多的幾分善意。
後來,樂想便開始拚命兼職做家教,賺到的錢除了給自己留下一些生活費,其餘的都寄回了老家。
但是,她卻始終沒有回去,直到畢業證辦下來,找到了一份高薪的工作。
也是因此,養父母雖然對她當初的行為頗有意見甚至是怨恨,看在她即將能夠賺回來的錢,她回去後好歹還是給了點好臉色。
但是很快就出事了——
輟學後,餘浩就在省裏一個4s店做學徒工,學習修車技術之餘沒少幫著試駕或者做調試。他難得在一件事上這麽努力,也是因為真的感興趣,不管是對修車還是對車本身。
也因此,試駕這種事雖然隻能過過幹癮,但他卻樂意得很,畢竟那些百萬級別的豪車尋常人連開的機會都沒有。
卻不想因著此,卻是釀成了大禍。
同樣是一次試駕,但那次試駕到一半一旁的車主手癢之下決定親自上手試一試。那種情況下,餘浩自然沒有拒絕的餘地,反正人車主又不是沒有駕照。
卻不想這麽一來卻是出了事,那車主撞死了一個人,回過頭來還誣陷是餘浩開的車。
畢竟是試駕,選的路段自然不會有太多車輛,當時恰好沒有目擊者。令人奇怪的是,當時路上的監控也莫名出了故障。
到此,其他人怎麽想樂想不知道,她卻從中聞到了貓膩。
要是到此為止也就算了,後來發現那撞的人之前和餘浩起過衝突,後來又冒出一大堆似是而非的證據能夠證實餘浩是臨時起意的故意殺人,並意圖嫁禍車主。
——如此一來,就不是坐牢賠錢能夠解決的了,說不準餘浩要被槍斃。
養父母都慌了,樂想著急擔憂之餘卻是滿心狐疑。等到危急關頭,沈明遠一臉得意地出現,表示願意幫餘浩,條件是她嫁給他的時候,樂想心裏已經有了答案。
——這件事從頭到尾就是被人算計好的。
但是即便樂想看穿了也沒用,她沒有證據,她更不可能眼睜睜看著餘浩被槍斃。
樂想一生中最最無助最最恨的大概就是那個時候了,即便如此,她也沒有立刻就妥協。
說是困獸之鬥也好,說是垂死掙紮也好,她並不甘心因為這種算計和威脅犧牲自己的婚姻。
直到最後一根稻草壓了下來,喬致出事了。
對於樂想而言,喬致是非常特別的存在,哪怕餘浩之前的行為讓她有所改觀,他在她心裏的地位也比不上喬致。
從小到大,喬致是唯一一個毫無保留地對她好的人。那種純粹的善意和喜歡,養父母也好,餘浩也好,學校裏的朋友也好,都沒有人給過她。
在她心裏,喬致不是家人,卻更重於家人。
喬致長得非常好看,這是玉水市很多人都交口稱讚的,平常沒少有人說喬致即便念書不行,去當明星肯定也能有飯吃。雖然也有人說他男生女相,長得過於精致了一些,但也就是口頭說說,實際上心裏不知多羨慕。
十四歲的喬致還是個半大孩子,但唇紅齒白眼眸清亮,笑起來還有兩個淺淺的梨渦,身材纖細卻並不單薄,那種雌雄莫辨的美麗和青春迷人極了。
小地方的人對此並不會多想什麽,隻覺得說不出的好看。壞就壞在喬致腦子好,念書賊好,被省重點中學破格錄取了,如此,這種美麗便被有心人看在了眼裏。
饒是樂想早就知道世上有同性戀這種存在,但卻從來沒想到現實生活中真的能遇上。
她也是第一次知道,男人長得太過漂亮,其實也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
喬致失蹤後,擔心他出事,加上多少認清自己這次逃不過了,樂想第一時間求助了沈明遠。
知道她這是變相妥協,沈明遠自然上心,而樂想事後也無數次慶幸自己行動快速,否則再晚一點,哪怕把人救出來,遭遇那種事,喬致的人生也毀了。
樂想和沈明遠的婚姻源於各種各樣的算計和意外,不提各人在這件事中的得失,但就樂想而言,她一開始確實是想要好好經營這場婚姻的。
哪怕並非出自自己的意願,但至少喬致的事,她是感激沈明遠的。也是這份感激,讓她沒有完全敷衍這段婚姻。
當時她想著,哪怕無法成為愛人,但至少可以和沈明遠做親人。因為她很清楚,以沈家的情況,她既然嫁進來了,離婚就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後來,事實證明,是她太過想當然了。
她明白自己人小力微,要是在首都還好,在玉水市那個大家都是熟人的小地方,她根本無法反抗餘良偉的算計,哪怕事先知道他的打算也沒用。
而且,她是真的覺得以餘浩對念書的厭惡和不開竅,並沒有繼續念下去的必要,反倒是輟學學一門手藝比較符合現實。
但是,有再多的理由,樂想心裏仍是不安的。更何況餘浩念書是不成,若是上個技工學校也不是不成,到時候有個學曆,找工作到底要方便一些。
還有,她清楚養父母的存款非常有限,能有個七八萬就不錯了,這點錢……光是付養父的醫療費都有些不夠,更何況還要付賠償款。
可是同樣,不管接下來家裏會有多麽困難,養父母會有多少怨恨,而一向好吃懶做的餘浩又會麵對多少艱辛,樂想都不願意毀掉自己的學業和人生,去嫁給一個中年混混。
對於這種選擇,樂想並不覺得自己自私,她隻是沒有犧牲奉獻精神罷了。
誠然,不管養父母對她如何,都有著一份養育之恩,但原諒樂想是個過於冷靜理智的人,她並不覺得這份恩情值得她用自己的一生去回報。
但是因為餘浩的通風報信,樂想反而覺得有些對不起他。因為他知道,還是個少年的餘浩並不清楚幫她之後自己要麵對的是什麽,之所以這麽做也不過是出於對她這個姐姐不多的幾分善意。
後來,樂想便開始拚命兼職做家教,賺到的錢除了給自己留下一些生活費,其餘的都寄回了老家。
但是,她卻始終沒有回去,直到畢業證辦下來,找到了一份高薪的工作。
也是因此,養父母雖然對她當初的行為頗有意見甚至是怨恨,看在她即將能夠賺回來的錢,她回去後好歹還是給了點好臉色。
但是很快就出事了——
輟學後,餘浩就在省裏一個4s店做學徒工,學習修車技術之餘沒少幫著試駕或者做調試。他難得在一件事上這麽努力,也是因為真的感興趣,不管是對修車還是對車本身。
也因此,試駕這種事雖然隻能過過幹癮,但他卻樂意得很,畢竟那些百萬級別的豪車尋常人連開的機會都沒有。
卻不想因著此,卻是釀成了大禍。
同樣是一次試駕,但那次試駕到一半一旁的車主手癢之下決定親自上手試一試。那種情況下,餘浩自然沒有拒絕的餘地,反正人車主又不是沒有駕照。
卻不想這麽一來卻是出了事,那車主撞死了一個人,回過頭來還誣陷是餘浩開的車。
畢竟是試駕,選的路段自然不會有太多車輛,當時恰好沒有目擊者。令人奇怪的是,當時路上的監控也莫名出了故障。
到此,其他人怎麽想樂想不知道,她卻從中聞到了貓膩。
要是到此為止也就算了,後來發現那撞的人之前和餘浩起過衝突,後來又冒出一大堆似是而非的證據能夠證實餘浩是臨時起意的故意殺人,並意圖嫁禍車主。
——如此一來,就不是坐牢賠錢能夠解決的了,說不準餘浩要被槍斃。
養父母都慌了,樂想著急擔憂之餘卻是滿心狐疑。等到危急關頭,沈明遠一臉得意地出現,表示願意幫餘浩,條件是她嫁給他的時候,樂想心裏已經有了答案。
——這件事從頭到尾就是被人算計好的。
但是即便樂想看穿了也沒用,她沒有證據,她更不可能眼睜睜看著餘浩被槍斃。
樂想一生中最最無助最最恨的大概就是那個時候了,即便如此,她也沒有立刻就妥協。
說是困獸之鬥也好,說是垂死掙紮也好,她並不甘心因為這種算計和威脅犧牲自己的婚姻。
直到最後一根稻草壓了下來,喬致出事了。
對於樂想而言,喬致是非常特別的存在,哪怕餘浩之前的行為讓她有所改觀,他在她心裏的地位也比不上喬致。
從小到大,喬致是唯一一個毫無保留地對她好的人。那種純粹的善意和喜歡,養父母也好,餘浩也好,學校裏的朋友也好,都沒有人給過她。
在她心裏,喬致不是家人,卻更重於家人。
喬致長得非常好看,這是玉水市很多人都交口稱讚的,平常沒少有人說喬致即便念書不行,去當明星肯定也能有飯吃。雖然也有人說他男生女相,長得過於精致了一些,但也就是口頭說說,實際上心裏不知多羨慕。
十四歲的喬致還是個半大孩子,但唇紅齒白眼眸清亮,笑起來還有兩個淺淺的梨渦,身材纖細卻並不單薄,那種雌雄莫辨的美麗和青春迷人極了。
小地方的人對此並不會多想什麽,隻覺得說不出的好看。壞就壞在喬致腦子好,念書賊好,被省重點中學破格錄取了,如此,這種美麗便被有心人看在了眼裏。
饒是樂想早就知道世上有同性戀這種存在,但卻從來沒想到現實生活中真的能遇上。
她也是第一次知道,男人長得太過漂亮,其實也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
喬致失蹤後,擔心他出事,加上多少認清自己這次逃不過了,樂想第一時間求助了沈明遠。
知道她這是變相妥協,沈明遠自然上心,而樂想事後也無數次慶幸自己行動快速,否則再晚一點,哪怕把人救出來,遭遇那種事,喬致的人生也毀了。
樂想和沈明遠的婚姻源於各種各樣的算計和意外,不提各人在這件事中的得失,但就樂想而言,她一開始確實是想要好好經營這場婚姻的。
哪怕並非出自自己的意願,但至少喬致的事,她是感激沈明遠的。也是這份感激,讓她沒有完全敷衍這段婚姻。
當時她想著,哪怕無法成為愛人,但至少可以和沈明遠做親人。因為她很清楚,以沈家的情況,她既然嫁進來了,離婚就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後來,事實證明,是她太過想當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