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我僅是有了殺死他們的想法,還沒設計好具體該怎麽殺死他們。
我很清楚,如果王紅民被殺,更甚者,整個工商所被殺,都是特級的大案,這種案子不查出凶手是不會了結的,到時專案組團隊一定陣容很強大,可能是市裏的人,也可能是省廳甚至部裏的人過來。人手多,查得細,想要不被查出來,難度很大。
我想來想去,最好的辦法,就是尋找替罪羔羊。
林小峰是個很好的替罪羔羊,畢竟他是殺死汪海全的凶手,不過我還需要調查下,他為什麽殺人,看他是否有利用價值,能否成為我犯罪時的最重要“工具”。
為了不引起旁人注意,我特意挑了國慶放假的時候,我私下單獨找到了林小峰,把他約出來,亮明了自己的身份,同時給他看了那段視頻。
他很緊張,很害怕,他做夢也沒想到,他下毒的整個過程,被人拍在了手機裏。
我故意裝成審問他,要他交代犯罪過程和犯罪動機。他以為這是直接把他逮捕了,隻能老老實實配合地說出了原因。他說他本來是想殺王紅民的,因為王紅民借了他很多錢,最近王紅民要他還錢,他還不出,一旦還錢,他就需要賣房子,所以思來想去,最後隻能搞來了氰化鉀下毒,想鋌而走險。誰知最後卻被汪海全把那杯水喝了。
我問他王紅民是否有懷疑到他,他說不知道,但王紅民最近沒問他要錢了,和他關係也變得生疏許多,不過王紅民也沒有提及這件事。
我問他怕不怕王紅民知道這事。他說很害怕。
隨後,我告訴他,隻要他按著我的意思辦,以後也不用怕了,我也不會用那段視頻抓他,因為我也想殺了王紅民。
我還告訴他,如果你自以為今天我跟你說的這些話可以倒過來威脅我,那你就說出去吧,看看有沒有人信,明天刑偵隊就會把你抓回來,你這段視頻鐵證如山,法院判下來隻有個死刑。
他想了很多,考慮到他的生死掌握在我手裏,並且他擔心王紅民已經對他下毒起了疑心,隻能做到底,把王紅民也殺了,否則也是夜長夢多。
於是他答應了我們間的協議。
之後,我馬上開始設計如何犯罪的具體構思。
從林小峰那裏得知,工商所每年年底前都會有一次集體旅遊,那次旅遊去的隻是工商所的這幾個人,不帶家屬,因為姚江和朱夢羽關係曖昧,其他人則會在酒店找其他服務,這是王紅民給他們的福利。
我想著那個時機應該是最合適的,因為工商所的目標都聚在一起,沒有多餘的其他閑雜人,一次性作案最幹脆,也是效率和成功率的保證。
一次殺七個人,總比分七次每次殺一個人更靠譜得多。
但該怎麽動手?
在酒店?各人分別住自己的房間,而且酒店動手難度太大,不可能。
那麽半路上呢?
幾個目標都在車裏,似乎也不可能。
但我仔細一想,目標都集中在車裏,這反而是最好的下手機會,唯獨比較麻煩的是,他們開車不會經過沒有人的路段,現在的公路上到處都是監控,高速上更是數不勝數,在他們行車過程中犯罪的最困難地方在於躲過監控。
同時我還要考慮一個問題,怎麽樣把一車人控製住。並且,這件事需要林小峰同意配合。
我的設計當然要把他當成最後的替罪羊,不過如果提前讓他發現我的企圖,無論怎麽用視頻威脅,反正是個死,他不會幫我犯罪的。
所以,關於如何下手這一點,我花了很多心思,既要控製一車人,又要讓林小峰自願配合,不會想到我最後會拉他當替罪羊,更要躲過監控。所有的目的都要考慮進去。
我承認,做到這些,很不容易。
※※※
對於控製一車人,我覺得並不困難,用強製手段當然是不行的,但可以用藥。
這幾年我們縣局破的幾起迷藥案,收繳上來的許多迷藥都放在保管室。
我有保管室的鑰匙,我是縣局管刑偵的領導,我進去拿點東西,不需要登記。況且我想得很細致,我帶了個空瓶子進去,倒了部分藥出來,這樣即便以後清點,也不會發現少了一瓶藥。
在想好控製一車人的辦法後,重點就是躲避監控了。
關於躲避監控,我首先想到的是對汽車的車身進行偽裝。
我用的辦法是貼汽車外膜。
給汽車貼過外膜的人不多,我也是一次朋友聊起,說他給汽車貼了外膜。
所謂的汽車外膜和車玻璃上的貼膜一個道理,無非是一個貼在車身外,一個貼在車玻璃內,大部分的汽車裝潢店都有這項業務。
我看了朋友的汽車,車身不細看不會發現貼了層東西。就像許多家用電器,新買來時外麵貼了一層透明塑料膜。
我朋友貼的是透明膜,主要用來保護車身,防止輕微的刮擦。他說還有其他各種顏色的外膜,可以根據需要訂製。
我覺得貼外膜是個不錯的主意。隻要把工商所的銀灰別克,先做一遍油漆,做成藍色,再貼上銀灰色的外膜。如此一來,這輛車開進監控時,是銀灰色的,在監控看不到的地方,我把車膜撕了,就成了藍色別克,到時開著藍色別克離開監控,就能騙過去。
可是光改變車身顏色是遠遠不夠的,根本無法騙得了監控。
第一個監控看到銀灰別克進去,第二個監控再沒看到銀灰別克出來,卻多了一輛藍別克,毫無疑問,專案組一定會想到車身變了顏色,依舊會調查這輛出去的藍色別克。
該怎麽做才能把這個致命問題解決呢?
我想出的方案是“瞞天過海”。
再找一輛藍色別克。
當工商所的別克進入監控後,再讓第二輛藍別克進入監控,在兩個監控的中間段,把第二輛藍色別克的車牌換給工商所的別克,同時撕掉外膜,於是工商所的這輛車,就完完全全變成了第二輛藍色別克,再光明正大地開出監控。而第二輛藍色別克,則停在服務區內,等待案發後再離開。
可光這樣還是不行。
服務區內幾乎不會有小車停留過夜,如果第二輛藍色別克停留過夜,肯定會被調查注意,我的計劃依舊要破產。
該怎麽辦才能解決這個問題?
把藍色別克留在修車店裏。
我很清楚,如果王紅民被殺,更甚者,整個工商所被殺,都是特級的大案,這種案子不查出凶手是不會了結的,到時專案組團隊一定陣容很強大,可能是市裏的人,也可能是省廳甚至部裏的人過來。人手多,查得細,想要不被查出來,難度很大。
我想來想去,最好的辦法,就是尋找替罪羔羊。
林小峰是個很好的替罪羔羊,畢竟他是殺死汪海全的凶手,不過我還需要調查下,他為什麽殺人,看他是否有利用價值,能否成為我犯罪時的最重要“工具”。
為了不引起旁人注意,我特意挑了國慶放假的時候,我私下單獨找到了林小峰,把他約出來,亮明了自己的身份,同時給他看了那段視頻。
他很緊張,很害怕,他做夢也沒想到,他下毒的整個過程,被人拍在了手機裏。
我故意裝成審問他,要他交代犯罪過程和犯罪動機。他以為這是直接把他逮捕了,隻能老老實實配合地說出了原因。他說他本來是想殺王紅民的,因為王紅民借了他很多錢,最近王紅民要他還錢,他還不出,一旦還錢,他就需要賣房子,所以思來想去,最後隻能搞來了氰化鉀下毒,想鋌而走險。誰知最後卻被汪海全把那杯水喝了。
我問他王紅民是否有懷疑到他,他說不知道,但王紅民最近沒問他要錢了,和他關係也變得生疏許多,不過王紅民也沒有提及這件事。
我問他怕不怕王紅民知道這事。他說很害怕。
隨後,我告訴他,隻要他按著我的意思辦,以後也不用怕了,我也不會用那段視頻抓他,因為我也想殺了王紅民。
我還告訴他,如果你自以為今天我跟你說的這些話可以倒過來威脅我,那你就說出去吧,看看有沒有人信,明天刑偵隊就會把你抓回來,你這段視頻鐵證如山,法院判下來隻有個死刑。
他想了很多,考慮到他的生死掌握在我手裏,並且他擔心王紅民已經對他下毒起了疑心,隻能做到底,把王紅民也殺了,否則也是夜長夢多。
於是他答應了我們間的協議。
之後,我馬上開始設計如何犯罪的具體構思。
從林小峰那裏得知,工商所每年年底前都會有一次集體旅遊,那次旅遊去的隻是工商所的這幾個人,不帶家屬,因為姚江和朱夢羽關係曖昧,其他人則會在酒店找其他服務,這是王紅民給他們的福利。
我想著那個時機應該是最合適的,因為工商所的目標都聚在一起,沒有多餘的其他閑雜人,一次性作案最幹脆,也是效率和成功率的保證。
一次殺七個人,總比分七次每次殺一個人更靠譜得多。
但該怎麽動手?
在酒店?各人分別住自己的房間,而且酒店動手難度太大,不可能。
那麽半路上呢?
幾個目標都在車裏,似乎也不可能。
但我仔細一想,目標都集中在車裏,這反而是最好的下手機會,唯獨比較麻煩的是,他們開車不會經過沒有人的路段,現在的公路上到處都是監控,高速上更是數不勝數,在他們行車過程中犯罪的最困難地方在於躲過監控。
同時我還要考慮一個問題,怎麽樣把一車人控製住。並且,這件事需要林小峰同意配合。
我的設計當然要把他當成最後的替罪羊,不過如果提前讓他發現我的企圖,無論怎麽用視頻威脅,反正是個死,他不會幫我犯罪的。
所以,關於如何下手這一點,我花了很多心思,既要控製一車人,又要讓林小峰自願配合,不會想到我最後會拉他當替罪羊,更要躲過監控。所有的目的都要考慮進去。
我承認,做到這些,很不容易。
※※※
對於控製一車人,我覺得並不困難,用強製手段當然是不行的,但可以用藥。
這幾年我們縣局破的幾起迷藥案,收繳上來的許多迷藥都放在保管室。
我有保管室的鑰匙,我是縣局管刑偵的領導,我進去拿點東西,不需要登記。況且我想得很細致,我帶了個空瓶子進去,倒了部分藥出來,這樣即便以後清點,也不會發現少了一瓶藥。
在想好控製一車人的辦法後,重點就是躲避監控了。
關於躲避監控,我首先想到的是對汽車的車身進行偽裝。
我用的辦法是貼汽車外膜。
給汽車貼過外膜的人不多,我也是一次朋友聊起,說他給汽車貼了外膜。
所謂的汽車外膜和車玻璃上的貼膜一個道理,無非是一個貼在車身外,一個貼在車玻璃內,大部分的汽車裝潢店都有這項業務。
我看了朋友的汽車,車身不細看不會發現貼了層東西。就像許多家用電器,新買來時外麵貼了一層透明塑料膜。
我朋友貼的是透明膜,主要用來保護車身,防止輕微的刮擦。他說還有其他各種顏色的外膜,可以根據需要訂製。
我覺得貼外膜是個不錯的主意。隻要把工商所的銀灰別克,先做一遍油漆,做成藍色,再貼上銀灰色的外膜。如此一來,這輛車開進監控時,是銀灰色的,在監控看不到的地方,我把車膜撕了,就成了藍色別克,到時開著藍色別克離開監控,就能騙過去。
可是光改變車身顏色是遠遠不夠的,根本無法騙得了監控。
第一個監控看到銀灰別克進去,第二個監控再沒看到銀灰別克出來,卻多了一輛藍別克,毫無疑問,專案組一定會想到車身變了顏色,依舊會調查這輛出去的藍色別克。
該怎麽做才能把這個致命問題解決呢?
我想出的方案是“瞞天過海”。
再找一輛藍色別克。
當工商所的別克進入監控後,再讓第二輛藍別克進入監控,在兩個監控的中間段,把第二輛藍色別克的車牌換給工商所的別克,同時撕掉外膜,於是工商所的這輛車,就完完全全變成了第二輛藍色別克,再光明正大地開出監控。而第二輛藍色別克,則停在服務區內,等待案發後再離開。
可光這樣還是不行。
服務區內幾乎不會有小車停留過夜,如果第二輛藍色別克停留過夜,肯定會被調查注意,我的計劃依舊要破產。
該怎麽辦才能解決這個問題?
把藍色別克留在修車店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