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又是他!”王格東手摩挲著滿臉的胡渣,麵容肅穆地盯著電腦視頻。


    視頻中,一個身材發福的男人戴著帽子口罩,從畫麵中不緊不慢地走過,經過中間時,他還刻意抬起頭,站在原地朝監控看了幾眼,隨後離開。


    林傑道:“如果不是胖子刻意停留在視頻下,我們也不會這麽快就發現嫌疑人。”


    “他是幾點進入小區的?”


    “七點零八分,胖子從小區東門走入,此後他還是從東門離開了小區。這段視頻是從李家旁邊的小區內監控獲取的。因為他刻意停留,所以排查的幹警很快注意到了他,通過衣著分辨,從東門的監控裏找到了他出入小區時的畫麵。”


    “他出入小區時,沒有對著視頻做明顯動作嗎?”


    “沒有,他隻在這個小區內的監控停留了一陣,並且抬頭。出入小區大門時,都是正常的行走,還略微低著頭。”


    王格東微微眯起眼,分析道:“這麽看來,凶手出入小區時沒表現出異常,是因為不想被人注意,而他在作案後刻意在監控下停留,暴露自己,是想直接告訴我們,這案子又是他幹的。”


    林傑狠聲道:“正是,這歹徒實在太囂張了!”


    王格東點點頭,隨後又搖搖頭,尋思道:“不對,我覺得答案並不這麽簡單。你看,他其實是個很細心的人,出入大門時,並沒對著監控做任何怪異舉動,裝成普通居民路過。而僅在作案後,在李剛家附近的這個小區內監控——當時監控下隻有他一個人經過,在周圍沒人的時候,他才對著監控有意暴露自己。如果他是發自內心的囂張,呈現心理變態式的犯罪,他會有一種強烈的犯罪表現欲,會忍不住彰顯這是他做的案,出入門口監控時,也會急切地想留下自己的獨有特征。這種擁有強烈表現欲的心理變態犯罪者往往更容易留下線索,方便我們破案。但他沒有,從頭到尾,我感覺他應該是個很冷靜的人,從頭到尾沒留下任何直接線索。結合江家案子的情況,凶手也隻在安樂路上的監控露麵豎中指,而其他路段的監控,他都繞過去了。回頭想想此人跟我們通話的情形,——假設通話的也是這個胖子,而不是另一個共犯,跟我們通話時他一定用了變聲器,話語輕狂囂張。我覺得這是他有意隱藏自己的真實性格,你學過犯罪心理學,應該知道,那些構思嚴謹的謀殺案中的主角,犯罪時的性格和他真實的性格是相反的,目的就是隱藏自己。這個凶手的真實性格有可能不是個囂張的人,相反,理智、低調的形象與我心中的凶手更加符合,也更符合他避開監控的細謹風格。”


    林傑細細思量著王格東的話,點頭道:“老大,照你這麽推斷沒錯,凶手隻是兩次在作案後,對著一個監控刻意暴露自己,而在其他監控中,根本找不到他的痕跡,都是避開有監控的路段離開的,目的當然是減少被抓住的風險。可是他要麽索性從頭到尾不表現出異常,為什麽兩次犯罪都偏偏要在監控中露個臉呢?”


    王格東也是滿腹不解,歎氣道:“是啊,照理如果他兩次經過監控,也裝成路人一般走過,恐怕我們到現在連凶手的高矮胖瘦都不知道呢。可是他偏偏表露出他是凶手,在監控下停留露麵,雖然戴著帽子和口罩,不露出真實麵容,但還是會給我們破案提供線索。至少我們現在很清楚他的身高和體重。他是個細心冷靜的人,兩次犯罪都很好地沒留下關鍵證據,而且犯罪都做得很巧妙,很低調,一點不變態血腥,四名被害人身上都沒傷口,如果不是我們警方介入,旁人都不會知道被害人是被人謀殺的。他並不是那種,想鬧出大案子,最後被警方抓住來表達他犯罪欲的家夥,那麽他在監控下的這個異常行為就很難解釋了。”


    林傑他思索半天,道:“老大,我觀點和你不太一致,我還是更偏向於認為凶手是個心理有障礙的人。從凶手跟我們打電話時的囂張語氣,以及他刻意對監控表露他就是凶手。而你說的他在其他監控裏沒表現出自己,我覺得一個罪犯沒必要每經過一個路口,就表露一番自己吧,他在作案後露個麵,已經足夠彰顯他的表演欲望了。”


    王格東堅決搖頭,繼續要說服林傑:“你看問題要結合兩個案子從頭到尾的所有線索,保持思路的連貫性。第一,四名受害者全部是中毒身亡,手法幹淨利落,從犯罪行為學上分析,凶手下毒是為了讓謀殺更低調,更能保護自己不被發現。如果有心理障礙,或者有犯罪表演欲的人行凶,往往會采用見血、分屍等殘忍手段來表達自己潛意識中的變態訴求。第二,兩次凶手都隻在他犯罪後對著一個監控露麵,而經過其他監控時,沒有表現出任何異常,並且選擇了盡可能繞開監控的方式,這不是巧合,這說明了他並不是想真正暴露自己,應該是另有某種其他目的。至於這目的是什麽,我現在完全猜不透。第三,他在江家案子中說話輕狂囂張,但整個案子你回頭看一遍,他的囂張根本目的是引著王麗琴和我們警方一步步按他的節奏,步入他的詭計,從而實現毀錢殺人的陰謀。你看他雖然囂張,但江家整個案子做得滴水不漏,甚至從頭到尾沒露麵。這樣細致的犯罪手段的實施者,會是一個輕狂囂張的人嗎?不可能!第四,凶手的犯罪動機現在很明確,就是為甘佳寧複仇。如果是為了單純發泄仇恨的情緒,凶手該把案子的動靜鬧得越大越好,但兩次都是低調地用毒殺人,殺人不見血,這點也與你說的凶手有犯罪表演欲不符。”


    林傑想了想,咂嘴道:“好吧,也許你是對的,不過我還是保留自己的判斷,我更相信凶手是個有犯罪表演欲的人。”


    王格東無奈點點頭:“我所做出的分析,也僅僅是建立在目前有限線索的推理上,也未必就是最終的答案。凶手到底是個什麽樣性格的人,現在誰都說不好。”


    林傑道:“對了,這次犯罪中,凶手除了這名胖子外,另外一名同夥是誰還是不清楚。根據老陳那邊的鑒定,凶手是站在李家幾十米的範圍內,用遙控器操縱塑料瓶。根據監控顯示,李啟明是八點十一分進入小區的,估計過了一兩分鍾到了自己家門口,下車開門就遇害了,他媽姚素月的被害時間差不多。因為兩人倒地是在八點二十分就被其他路過居民發現。所以姚素月母子的死亡時間都是在八點十一分到二十分之間。但胖子七點零八分進入小區,停留了十分鍾,七點十八分就離開了小區。此後的監控,再也沒看到胖子進過小區。也就是說,胖子在案發前就走了。最後操作遙控器動手的是另外一個人。但我們監控裏暫時沒注意到哪個人有嫌疑。”


    王格東摸摸額頭,想不明白:“胖子七點多進入小區後,為什麽過了十分鍾就走了?操作遙控器是一件很簡單的工作,他既然已經進入了小區,為什麽不等在小區裏,自己動手,而是讓另個同夥動手?”


    林傑道:“是啊,這件事很古怪。我們多少還知道胖子是凶手,但對那個同夥,連是男是女都一無所知,沒有任何線索可供我們調查的。我們也沒辦法知道這名同夥到底是在胖子離開小區後進入的,還是之前就已經在小區裏了,更沒辦法知道同夥是在案發後很快離開了小區,或者藏在小區裏第二天再走,甚至有可能同夥就住在小區裏,連著幾天沒出入過小區,要找到他更是困難了。”


    王格東思索一陣,歎口氣:“是啊,這名同夥的身份更神秘。胖子和同夥的彼此關係,他們犯罪中各自扮演的角色,我們一無所知。明天我再去躺濱江小區,把裏麵的環境再仔細看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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