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二零一七年。


    港島高等法院的上訴法庭內,大法官正莊嚴宣布:被告廖東華強迫、組織他人**罪成立,強奸罪成立,故意傷害罪成立,三罪並罰,處以五十年監禁,另賠償三十六位受害人,金額合計港幣一千八百萬……


    原告辯護律師顧佑之,走出法庭,將律師袍脫下來,交給身邊的助理。


    她透過玻璃窗,看著等在法院外麵眾多的記者,微微皺了皺眉。


    “一生何求,常判決放棄與擁有……”電話鈴聲響起,顧佑之從別致的褲兜裏,掏出手機,看著上麵閃爍的來電提醒“二叔”,手指輕輕一劃,接起了電話。


    “二叔,有事?”


    電話另一端立刻響起了慈愛的男聲:“佑之,恭喜你這場曆時三個月的官司,大獲全勝!嗬嗬。”


    顧佑之的嘴角微微翹了翹:“謝謝!”


    “還記得你的承諾嗎?打贏一百場,標的在一千萬元以上的官司,你就該回家了。原本以為是三天前,這場官司就會有結果的,所以祖宅裏給你在今天晚上,設了歸家宴,全部家人都趕回來了,不知你……”


    顧佑之眼窩裏多了些水汽,她平複了一下情緒,才說道:“我會趕在今晚之前回家,二叔,到時再見。”


    從窗**在名貴衣料上的柔光,顯得此刻的顧佑之桀驁而孤寂。她回頭對身後的助理說道:“我要盡快趕回家,這宗案件的收尾工作就交給你了,小陳。”


    顧佑之從側門出去,坐在自己的紅旗轎車內,鬆了口氣,終於避開了死纏爛打的記者了。


    “我會把車停在機場外的停車場,到時你就去那裏把車開會去,就可以了。”顧佑之對助理小陳笑了笑,揮了下手,一踩油門,車子就啟動開走了。


    已經過了早高峰時間,去往大嶼山的道路上並不擁擠。由於不太習慣右側駕駛,顧佑之比較小心地開著車。


    “砰”一聲,顧佑之朝聲源掃了一眼,瞳孔瞬間縮小了許多,這是彈痕!


    接下來,又一串子彈打在防彈玻璃上,顧佑之順著子彈的方向,看到旁邊車道上,並行著一輛黑色別克商務車,以及剛剛收回去的槍口!


    顧佑之戴上藍牙耳機,迅速接通報警電話:“我是顧佑之,在位於大嶼山南二公裏處,所開車輛遭受歹徒槍擊,車號為京a6688,黑色紅旗轎車。歹徒所乘車輛為黑色別克商務車,車牌被遮擋,與我同方向行駛……”


    打完了報警電話的顧佑之,發現那輛車已經不見了。握著方向盤的手,向上移了二寸,避開了原來手握處的汗跡。


    這幾年遭遇的突襲、暗殺並不少,冷靜下來的顧佑之,麵無表情地在分析這次襲擊的指使人。


    是廖東華,五十年的監禁,恐怕讓四十八歲的他再也不能呼吸在獄外的空氣了!因此實施報複?


    是三個月前的非法集資百億元的主犯賀莉的家人,死緩外加倒回全部贓款,還有巨額賠償的判決,讓他們痛恨上自己了?


    還是一年前,被剿滅的邪教的漏網之魚,畢竟自己對眾多受害者動了惻隱之心,在整個案件中,充當了急先鋒?


    哼!不管是哪個,做為華夏國十大金牌律師的姑奶奶,我絕對會把人挖出來,為自己討回公道!


    忙著捋順思路的顧佑之,沒有發現她的斜前方一輛大卡車上,伸出一支口徑極粗的炮筒。“轟”一聲巨響,顧佑之的身體,連同車體碎片一起飛到半空中……


    這人究竟是誰?居然動用了高能炸彈對付自己!失去意識前的顧佑之,最後看了一眼下麵的火海,卻感覺到脖頸上掛著的小玉餅,融化了!那是父母親留給她的唯一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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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漆黑的夜幕下,在一條小胡同口的陰影裏斜趴著一個女孩,後腦勺正在汩汩地流著血。


    離小胡同口幾米開外,兩名剛下晚班的中年男人,正在與兩名戴著口罩、捂著大帽子的男子扭打在一起……


    沒有人注意到,女孩的身上泛起一層瑩白色的光!隨著白光的緩緩流動,她後腦勺被棒擊的窟窿,正在快速地愈合。


    女孩睜開雙眼,看著完全陌生的環境,有些迷茫,這是哪裏?自己不是被高能炸彈炸死了嗎?


    她下意思地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脖頸,果然從不離身的小玉餅消失了!


    突然,一道幾近透明的身影出現在她的眼前,帶著解脫感說道:“大姐姐,你來了,正好我走了!”


    女孩一伸手,抓住透明的身影,皺著眉頭說道:“你是誰?把話說明白,不然別走!”


    透明的身影掙了幾下,沒有掙脫,無奈地開始回答:“我叫宋依依,從我記事起,就一直住在姥姥家。媽媽說今年不能回去過年,我就跑來看看,是不是她不要我了。然後,就遇到劫道的了。”


    女孩的職業病犯了,嚴肅地說道:“年齡、性別、家庭成員,你是離家出走吧?原因!”沒錯,這個女孩就是顧佑之。


    透明的身影撅著嘴:“怎麽看你像是審犯人,哎呀!我回答就是了。我今年十三歲,性別?難道你看不出來,我是女孩子呀!我爸爸是一名軍人,常年都看不到他。”說到這裏,宋依依的語氣中明顯帶著失落。


    “我媽媽就在這裏工作,是工程師。從姥姥家到這裏,坐火車要六個小時。我還有一個哥哥,比我大三歲,以前一直和我在姥姥家住。三年前,他認為自己長大了,應該做個男子漢,就跟著去了爸爸的軍營,把我自己留在姥姥家,這之後一年才能見到一麵。”


    “哥哥走後,有一次我感冒發燒,姥姥以為我睡著了,就和姥爺說了一些話。那時,我才知道,媽媽不是他們的親女兒,我也不是他們的親外孫女。怪不得他們讓我除了吃飽穿暖,其他的都很一般!”


    “大姐姐,我都回答你了,你該讓我走了吧!我的身體就給你用了,做為沒有人疼愛的孩子,我也解脫了。我們二人也算各取所需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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