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小亨,旅貞吉(1)。


    【注釋】(1)不足全夫貞吉之道,唯足以為旅之貞吉,故特重曰“旅,貞吉”也。


    <big>《彖》曰:</big>“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止而麗乎明,是以“小亨,旅貞吉”也(1)。旅之時義大矣哉(2)!


    【注釋】(1)夫物失其主則散,柔乘於剛則乖。既乖且散,物皆羈旅,何由得小亨而吉乎?夫陽為物長,而陰皆順陽。唯六五乘剛,而複得中乎外,以承於上,陰凶順陽,不為乖逆。止而麗明,動不履妄,雖不及剛得尊位,恢弘大通,是以小亨。令附旅者,不失其正,得其所安也。(2)旅者大散,物皆失其所居之時也。鹹失其居,物願所附,豈非知者有為之時?


    <big>《象》曰:</big>山上有火,旅。君子以明,慎用刑而不留獄(1)。


    【注釋】(1)止以明之,刑戮詳也。


    <big>初六:</big>旅瑣瑣,斯其所取災(1)。


    <big>《象》曰:</big>“旅瑣瑣”,誌窮災也。


    【注釋】(1)最處下極,寄旅不得所安,而為斯賤之役,所取致災,誌窮且困。


    <big>六二:</big>旅即次,懷其資,得童仆貞(1)。


    <big>《象》曰:</big>“得童仆貞”,終無尤也。


    【注釋】(1)次者,可以安行旅之地也。懷,來也。得位居中,體柔奉上,以此寄旅,必獲次舍。懷來資貨,得童仆之所正也。旅不可以處盛,故其美盡於童仆之正也。過斯以往,則見害矣。童仆之正,義足而已。


    <big>九三:</big>旅焚其次,喪其童仆,貞厲(1)。


    <big>《象》曰:</big>“旅焚其次”,亦以傷矣。以旅與下,其義喪也。


    【注釋】(1)居下體之上,與二相得,以寄旅之身而為施下之道,與萌侵權,主之所疑也,故次焚仆喪,而身危也。


    <big>九四:</big>旅於處,得其資斧,我心不快(1)。


    <big>《象》曰:</big>“旅於處”,未得位也。“得其資斧”,心未快也。


    【注釋】(1)斧所以斫除荊棘,以安其舍者也。雖處上體之下,不先於物,然而不得其位,不獲平坦之地,客於所處,不得其次,而得其資斧之地,故其心不快也。


    <big>六五:</big>射雉一矢,亡。終以譽命(1)。


    <big>《象》曰:</big>“終以譽命”,上逮也。


    【注釋】(1)射雉以一矢,而複亡之,明雖有雉,終不可得矣。寄旅而進,雖處於文明之中,居於貴位,此位終不可有也。以其能知禍福之萌,不安其處以乘其下,而上承於上,故終以譽而見命也。


    <big>上九:</big>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咷。喪牛於易,凶(1)。


    <big>《象》曰:</big>以旅在上,其義焚也。“喪牛於易”,終莫之聞也。


    【注釋】(1)居高危而以為宅,巢之謂也。客旅得上位,故先笑也。以旅而處於上極,眾之所嫉也。以不親之身而當被害之地,必凶之道也,故曰“後號咷”。牛者,稼穡之資。以旅處上,無所同嫉,故“喪牛於易”,不在於難。物莫之與,危而不扶,喪牛於易,終莫之聞。莫之聞,則傷之者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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