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辛再朝後麵翻去,便是當時辦案民警為她記錄的筆錄。


    我和老公曾應是在一個相親網站上認識的,覺得彼此條件都很符合,又在同一個城市,於是就開始了交往。


    我們一見如故,如果說世界上真的有一見鍾情,我想我們兩人就是了。


    我們的感情一直很穩定,彼此都有穩定的經濟來源,所以一年後就領證了。


    我們並不準備大操大辦,隻打算請兩邊的同事朋友聚聚就行了,後來他爸媽說這是人生大事,怎麽能如此草率,於是趁著元旦節在酒店裏大宴賓客。


    耗財耗力也沒什麽,當時覺得隻要他父母高興,不讓他在中間難做就行。但是他家的那些親戚卻紛紛問我們什麽時候帶小孩。


    我……當時之所以跟他認識,就是因為他的擇偶條件裏有一條——丁克。


    我……我因為身體原因,去醫院檢查可能一輩子都不可能有自己的小孩。


    好在婚禮結束後大家的生活都各自回到原位,我也沒把那些話放在心上,反正隻要他的意思堅定就行了。


    我們結婚三年,感情一直很好,平常可以去看看電影,去咖啡店坐坐,遇上長假就開車去到處遊玩,感覺挺不錯的。


    可是那年過年啊的時候,他爸媽過來看我們,然後就說要跟我們一起住。


    你知道的,和老人住肯定彼此間有很多生活習慣不同,但是我看他並沒有讓父母回去的意思,也不好說。


    一開始也相安無事,後來他們便有意無意地問我們什麽時候帶小孩,說他們現在還能動,可以幫我們照看之類。


    我當時就有些奇怪,難道曾應沒有告訴他父母自己要當丁克的嗎?


    後來他爸媽的態度就變得強硬起來,非常迫切的要我們生孩子。


    我就跟曾應說,要不然跟父母攤牌吧。


    他說不行,以前他說想當丁克,父母隻是輕微的反對,哪裏知道他們態度如此強硬。說他如果不生孩子,那就是讓曾家絕了後。簡直就是大逆不道。


    如果讓他們知道我無法生育,恐怕我們兩人的婚姻也要走到盡頭。


    (嗚嗚……)


    我也很舍不得啊,可是我更不想當那個讓別人家絕後的罪人啊。


    我們兩人商量了很久,最後決定瞞天過海,讓我假裝懷孕,然後等到時間差不多就去外麵領養一個小孩。


    對於我們而言,這可能是最好的辦法了。


    但是我畢竟不是真的懷孕,一次我們去外麵吃海鮮,犯了忌諱,引起懷疑。他們發現我是假裝的,差點氣暈過去,在他們步步逼問下,曾應把事情真相說了出來。


    他們當時就黑了臉,說,讓我必須跟他們兒子離婚,說我是掃把星,不好再害他們兒子了。


    曾應就跟他們爭,但是他父母便以死威脅,說他要是不跟我離婚,不生孩子,他們就沒有他這個兒子,死了也不要他去看。


    我搬了出去,我知道曾應對我的感情,我又何嚐舍得,可是這就是現實,我不能讓他成為那個忤逆不孝的人。


    我決定提出離婚,他被他父母逼著在上麵簽了字。


    我生活回到原來的樣子,我們也會經常聯係,他則除了工作經常被拉著去相親。


    但是這八年來他一直沒有再結婚,都是以各種理由推掉,我也沒有再耍朋友。


    第六百章 第二個……


    一年前,曾應父母得了重病,他們也知道自己兒子是不可能再跟別的女人結婚生孩子,終於妥協。


    我照顧了他們大半年,他們也終於接受了我,非常平靜地走了。


    我們沒有立即結婚,畢竟經曆了那麽多,打算給彼此一個平複期。


    幾個月過去,我們都基本上走出那段陰影。


    我們一直都比較喜歡戶外活動,所以準備以一次旅行來開啟新的生活。


    我們是通過一個曾經的驢友進入到那個驢友團。


    當時一共有十多個人,組織者是一個資深驢友,說這次活動並不困難,就相當於渡假。


    我們也隻是想給自己一個平緩過渡期,難度不要太大,如此,正符合我們的預期。


    我們先是租了一輛大巴送到山腳下,約定司機三天後來接我們。


    山坡並不高,對於我們經常戶外活動的人來說真的很輕鬆。


    我和曾應感覺都很不錯,從上午八點過開始走路,到下午六點過就到了地方。


    林間一片寬闊空地,大概有好幾畝的土地,分成一壟一壟的,上麵種著各種應季的蔬菜。


    菜地旁邊是一座完全原生態的木屋,上麵的木頭紋路清晰可見,占地兩三百平的樣子。


    給人感覺就是經常有人打理,隨時等待主人入住一樣。


    我們當時隻以為這是別人專門修建起來供別人渡假所用,而且當時走了一天的路,的確有些疲乏,看到這樣幹淨整潔的木屋,感覺就像上天的恩賜一樣。


    木屋與地麵之間架空,大概半米高,前麵一個廊簷,與門正對著是三階的木頭台階。


    領隊走前麵叫門,門吱呀就打開了,從門縫中掉落一張木牌。


    他拿起牌子朝我們示意一下,我看到上麵寫的是“自助,100/人”


    我們原本還有些不確定的情緒也徹底放鬆下來。


    進入木屋,裏麵家具一應俱全,而且非常整潔,就像是剛剛修好的一樣。


    我們一行十六個人,剛好八個房間。


    我們吃了東西,在客廳裏聊了一會就各自回房間休息。


    睡到半夜的時候,我突然覺得旁邊黏糊糊的,當時我還以為,以為……我那個來了。


    後來一想不對勁,覺得鼻翼間都充斥著濃重的血腥味。


    一下子就徹底醒了。


    我正要叫曾應,他突然伸手捂住我的嘴,給我做手勢。


    我漸漸適應了房間裏的光線,發現我們此刻正坐在一堆殘肢斷臂上,地麵上積了一窪的鮮血。


    在他們不遠處,一個有方桌那麽大的類似癩蛤蟆的怪物正蹲在血泊中,眼睛不停地轉動著,稍有風吹草動,就會從嘴裏彈射出一條猩紅的舌頭,用分叉的舌尖將獵物卷住勾進大嘴裏。


    我當時害怕極了,要不是曾應,我恐怕已經叫出聲開始逃跑。


    我敢肯定我們晚上沒有挪動地方,也就是說我們一開始就是睡在那些殘肢斷臂上麵。


    時間一點點過去,周圍不停傳來一聲聲的慘叫和怪物嘶吼聲,以及咀嚼撕咬的聲音。


    我們開始小聲商量,造這樣下去我們遲早會被吃掉的。


    於是趁著那怪物眼睛轉動到另一邊時,我們就往門口方向跑。


    可是我當時太緊張了,一下子沒有把門打開,稍稍遲了一下,那怪物便看了過來。


    然後臉上浮起一抹詭異的笑,張開嘴,一條長長的分叉的舌頭便朝我們卷了過來……


    曾應擋在我後麵,隨手操起一條斷掉的手臂擋去。


    終於把門打開了,怪物的舌頭是直接往我這邊襲來的,曾應手中已經沒有東西抵擋了,而且重新找也來不及了,便猛地把我往門外一推,用他自己身體擋住。


    “嗚嗚……”


    走廊也完全變了樣,有好多滿身散發著腐臭的人形怪物,追著人就撕咬。


    曾應叫我快走,無論如何也要活著出去一個,否則,否則(嗚嗚……)


    ……根據筆錄來看,梁女士的敘述非常清晰,除了在幾個地方情緒略顯激動外,並沒有精神失常跡象。


    後麵還有幾頁是警方關於梁女士提供的那一行驢友的資料調查情況。


    發現裏麵除了她和她的丈夫(或者說前夫)外,隻有四人的資料是真實,真有其人,並且也是在那一段時間內失蹤的。


    也就是說,跟梁女士他們一起的那些人中,還有十個人是並不存在的。


    警方找到當時給梁女士他們開大巴的司機。


    下麵是那個司機的筆錄:


    十月二號那天的確有人來租了大巴,當時車上一共……五六個人的樣子吧。


    讓我把他們送到一條偏僻的公路邊上,然後他們就從旁邊斜坡直接爬了上去。


    我當時還在想,明明就隻有幾個人,幹嘛要租一輛幾十個座位的大巴啊。


    看他們都穿著衝鋒衣,背著大大的登山包,戴著遮陽帽,大概是所謂的驢友吧。


    不過人家或許是喜歡寬敞一點的,又給的起錢,管他呢。


    他們讓我三天後再到老地方接他們,我答應了。


    十月五號,因為大巴的生意很好,實在抽不出來,我畢竟當時答應了別人,又不好失信,做我們這一行的,要是沒有個好口碑,生意很難做下去的。


    於是我就跟朋友借了一輛麵包車,反正他們隻有幾個人,能坐下就行。


    可是我到了那個地方,從中午一直等到傍晚,都沒看到一個人。


    給當時留的電話打了好多次,都提示無人接聽,到後來幹脆就是忙音了。


    那地方偏的很,我一個人也敢大半夜的待那裏,實在沒等到,我就回來了。


    然後通過朋友打聽當時留下的電話和人名,找到那個啥驢友團,人家說根本就沒這麽一個人。


    我當時也沒多想,隻以為是別人給我一個惡作劇,讓我冤枉跑了一趟,耽擱一天生意。


    直到你們來問,我才知道的確有人。


    也不知道她是什麽時候下山的,唉,那裏挺偏的,不知道走了多久才出來……


    素辛看到這裏,再次翻到前麵陸萱那件關於小木屋的失蹤案。


    果真讓她看出了一絲端倪。


    第六百〇一章 第三個……


    素辛發現在第一個失蹤案中,除了陸萱,紅亞,齊榛以及阿賓有他們的家人和朋友提供的筆錄信息外,平枋和蟬蟬兩人沒有家人和朋友的筆錄,也沒有人為他們報失蹤。


    雖然沒有明確說誰是不存在的人,但是素辛覺得平枋和蟬蟬兩人最為可疑。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她的左眼能見鬼/她的左眼不尋常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鉛筆小說網隻為原作者蜀椒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蜀椒並收藏她的左眼能見鬼/她的左眼不尋常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