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河雲沉默。
袁友衝又說:“看在你配合調查的份上,我可以算你主動自首,但前提條件是,我得聽到,你親口承認自己的犯罪事實,講述具體的犯罪經過。”
又是一陣沉默。
袁友衝見此,搖搖頭,想著“就知道不會那麽順利”,接著也不猶豫了,直接將手銬給銬到他腕部。
“行吧,我招了,”這時,廖河雲忽然說:“我承認,我殺了人,還吃了人肉。”
“嗯。”袁友衝鬆了口氣,卻沒表現出來,隻點點頭,說:“那就和咱們走一趟吧。”
榮士銘將車開過來,停在他們身旁不遠處。
袁友衝便押著廖河雲上了車,與他同坐後排座。
“回分局?”榮士銘問道。
“我想想。”袁友衝拖著自己下巴,沉思起來。
除了廖河雲之外,還有倆“嫌疑人”需要接觸,要回分局,審訊順利的話還好說,耽誤不了多少時間,但若是不順利,耗費的時間可就多了。
但轉念一想,其餘兩人是否涉案,涉案程度有多少,現在都不確定,而且上門接觸能不能發現破綻,也不好說。
相對的,廖河雲已親口承認,自己殺了人,吃了肉,通過審訊他,也能查明另兩人到底有沒有參與到本案當中。
再者,凶徒落網之處立即突擊審訊,往往是最容易打開突破口的。至於另兩人,就是發現他們同樣涉案,並將之拘捕,實際上,也無非多了個囚徒困境可供利用罷了。
這麽看來,如何做選擇,並不多難。
他便說道:“先回分局吧。”
“好。”榮士銘點頭。
車開了沒多久,廖河雲忽然掙紮起來,臉現怒容:“你……你們誆我?你們根本……”
袁友衝瞥了他一眼,不鹹不淡的說:“如果我們掌握了能證明你犯罪事實的確切證據,而且都上門準備抓你了,你還能有‘自首’的機會嗎?”
“要知道,所謂‘自首’,是你主動投案,並向我們如實招供犯罪行為,或者被抓後如實供述我們還沒掌握的本人其他犯罪行為,我可沒權限定義你是否自首,頂多在一些特殊的,判定條件比較模糊的情況下,給你個機會。”
說著,他輕咳一聲,接著道:“剛給你銬手銬之前,我就已經把執法記錄儀給打開了,你那句供述,已經被記錄下來,再想推翻……當然也可以,但咱們已經有了調查方向,你頂多,隻是給我們製造點麻煩而已。”
“但與此同時,你這‘自首’的機會,可就被你平白給丟了,怎麽選,自己想好吧。”
廖河雲冷哼一聲,隨後很是不岔的別過頭去,一言不發了。
“好好思量吧,我給你時間。但等到了審訊室裏,你的態度,可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你的量刑,最好想清楚了。”
說著,他又看向榮士銘,道:“立刻通知你的人,帶著痕檢員上門,仔細調查、搜查一番,看看能不能找到什麽犯罪證據。通知技術隊準備,稍晚些直接查查他的手機,查清通訊、聊天記錄。”
榮士銘應了聲好。
反正廖河雲已經看破自己被“誆騙”了,他們也再沒什麽顧慮,榮士銘直接抓起車上的對講機,將袁友衝剛剛的吩咐給安排下去。
……
二十分鍾後,警車駛入分局,停好後,袁友衝又押著廖河雲下車,往早已準備好的審訊室走去。
走進審訊室,將他押在座位上,固定好軟包擋板後,袁友衝掏出自己的煙來,以詢問的目光看了他一眼,見他點頭,便直接取出一根塞他嘴裏,幫他點上,然後坐到他對麵,自個兒也點了一根。
等榮士銘報著相關傳喚、拘留文書等進來並落座後,袁友衝才問道:“怎麽樣?想清楚沒有?招,還是幹脆放棄自首的機會?”
“我還有別的選擇嗎?”廖河雲苦笑:“水管和砍刀,我都還沒丟,都在家裏,雖然洗過,但對你們來說,影響應該不大的吧?我也想過丟掉,但又怕丟了還是會被你們找到,還不如藏在家裏來的安全。”
“因為吧,要你們都開始上門搜了,不就說明,我已經被你們懷疑了嗎?我知道的,要真被你們盯上,我除了抓緊時間跑路,或者幹脆自首外,沒有別的選擇了。”
袁友衝頷首:“所以,你打算配合我們咯?”
第62章 招供
“嗯,”廖河雲悶悶的說:“我承認,我殺了阿覺,然後把他給砍碎了放冰箱裏,冰箱裏其他東西都被我丟了,沒辦法,不丟,放不下。”
“至於那個小娃娃——我不知道他叫什麽名字——我吃了他的肉,智民和阿海也吃了,而且也知道吃的是人肉,不是人肉我們還看不上嘞。”
他口中的智民和阿海,就是廖文覺的另外倆死黨,都姓廖,全名廖智民和廖海。
廖河雲接著說:“不過,那小鬼,我隻吃了肉而已,可沒有殺他。阿覺給我電話的時候,人已經被他殺了,血都放完了——其實就和豬肉雞肉之類的一個道理,不放血弄出來的肉太腥了,不好吃。”
“看樣子,你們不止一次吃人肉啊。”榮士銘忽然發聲。
他沉默不言,過了半分鍾,又生硬的岔開這個話題,說:“他給我們打電話,讓我們去吃,但智民和阿海都走不開,和家人在一塊呢,就我,自己一個人,方便。”
“阿覺就說,回頭再把肉送給他們,晚上我倆先吃了,那天晚上咱們涮的火鍋,肉新鮮嘛,弄著也方便。”
“第二天,阿覺讓我在家繼續處理肉,他去給智民和阿海兩個送些,順便買點小菜回來。”
“就這樣唄,那小孩身上的肉分的分,吃的吃,剩下的已經不多了,剩下的就剩些咱們不是太喜歡的內髒、腦袋、手腳和龍骨,哦,龍骨就是脊背。”
“那些內髒嘛,不說了,不喜歡,沒啥道理。腦袋、手腳和龍骨,都是骨頭,肉不多,咱們年紀也一大把了,牙口不太方便,啃著麻煩,也就不是太喜歡了。”
“尤其是手腳,都是筋骨,年輕的時候倒是喜歡的很,但現在真啃不動,又不好送給智民跟阿海——這玩意太明顯了,不管怎麽處理都很容易看出來是人的手腳,他們倆是沒關係,但要被他們家人發現,那就完蛋了。”
“想來想去,最後也隻能把他們處理掉。我本來的意思,是我帶回去,想辦法煮爛了,再剁碎,然後用搗藥罐給碾成末,蒸了吃,不然用別的辦法清理掉也成。”
“反正我一個人住,方便,不想他,家人出去旅遊了,但早晚會回來。”
“他本來是同意了的,但後來忽然又改主意了,愣是不讓我帶走。”
“怎麽說呢,我本來以為,這小孩是他和人販子買的,吃了也沒什麽事,他家人報警也隻會往人販子上查,查不到咱們頭上,而且搞不好還是國外的娃娃嘞。”
袁友衝又說:“看在你配合調查的份上,我可以算你主動自首,但前提條件是,我得聽到,你親口承認自己的犯罪事實,講述具體的犯罪經過。”
又是一陣沉默。
袁友衝見此,搖搖頭,想著“就知道不會那麽順利”,接著也不猶豫了,直接將手銬給銬到他腕部。
“行吧,我招了,”這時,廖河雲忽然說:“我承認,我殺了人,還吃了人肉。”
“嗯。”袁友衝鬆了口氣,卻沒表現出來,隻點點頭,說:“那就和咱們走一趟吧。”
榮士銘將車開過來,停在他們身旁不遠處。
袁友衝便押著廖河雲上了車,與他同坐後排座。
“回分局?”榮士銘問道。
“我想想。”袁友衝拖著自己下巴,沉思起來。
除了廖河雲之外,還有倆“嫌疑人”需要接觸,要回分局,審訊順利的話還好說,耽誤不了多少時間,但若是不順利,耗費的時間可就多了。
但轉念一想,其餘兩人是否涉案,涉案程度有多少,現在都不確定,而且上門接觸能不能發現破綻,也不好說。
相對的,廖河雲已親口承認,自己殺了人,吃了肉,通過審訊他,也能查明另兩人到底有沒有參與到本案當中。
再者,凶徒落網之處立即突擊審訊,往往是最容易打開突破口的。至於另兩人,就是發現他們同樣涉案,並將之拘捕,實際上,也無非多了個囚徒困境可供利用罷了。
這麽看來,如何做選擇,並不多難。
他便說道:“先回分局吧。”
“好。”榮士銘點頭。
車開了沒多久,廖河雲忽然掙紮起來,臉現怒容:“你……你們誆我?你們根本……”
袁友衝瞥了他一眼,不鹹不淡的說:“如果我們掌握了能證明你犯罪事實的確切證據,而且都上門準備抓你了,你還能有‘自首’的機會嗎?”
“要知道,所謂‘自首’,是你主動投案,並向我們如實招供犯罪行為,或者被抓後如實供述我們還沒掌握的本人其他犯罪行為,我可沒權限定義你是否自首,頂多在一些特殊的,判定條件比較模糊的情況下,給你個機會。”
說著,他輕咳一聲,接著道:“剛給你銬手銬之前,我就已經把執法記錄儀給打開了,你那句供述,已經被記錄下來,再想推翻……當然也可以,但咱們已經有了調查方向,你頂多,隻是給我們製造點麻煩而已。”
“但與此同時,你這‘自首’的機會,可就被你平白給丟了,怎麽選,自己想好吧。”
廖河雲冷哼一聲,隨後很是不岔的別過頭去,一言不發了。
“好好思量吧,我給你時間。但等到了審訊室裏,你的態度,可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你的量刑,最好想清楚了。”
說著,他又看向榮士銘,道:“立刻通知你的人,帶著痕檢員上門,仔細調查、搜查一番,看看能不能找到什麽犯罪證據。通知技術隊準備,稍晚些直接查查他的手機,查清通訊、聊天記錄。”
榮士銘應了聲好。
反正廖河雲已經看破自己被“誆騙”了,他們也再沒什麽顧慮,榮士銘直接抓起車上的對講機,將袁友衝剛剛的吩咐給安排下去。
……
二十分鍾後,警車駛入分局,停好後,袁友衝又押著廖河雲下車,往早已準備好的審訊室走去。
走進審訊室,將他押在座位上,固定好軟包擋板後,袁友衝掏出自己的煙來,以詢問的目光看了他一眼,見他點頭,便直接取出一根塞他嘴裏,幫他點上,然後坐到他對麵,自個兒也點了一根。
等榮士銘報著相關傳喚、拘留文書等進來並落座後,袁友衝才問道:“怎麽樣?想清楚沒有?招,還是幹脆放棄自首的機會?”
“我還有別的選擇嗎?”廖河雲苦笑:“水管和砍刀,我都還沒丟,都在家裏,雖然洗過,但對你們來說,影響應該不大的吧?我也想過丟掉,但又怕丟了還是會被你們找到,還不如藏在家裏來的安全。”
“因為吧,要你們都開始上門搜了,不就說明,我已經被你們懷疑了嗎?我知道的,要真被你們盯上,我除了抓緊時間跑路,或者幹脆自首外,沒有別的選擇了。”
袁友衝頷首:“所以,你打算配合我們咯?”
第62章 招供
“嗯,”廖河雲悶悶的說:“我承認,我殺了阿覺,然後把他給砍碎了放冰箱裏,冰箱裏其他東西都被我丟了,沒辦法,不丟,放不下。”
“至於那個小娃娃——我不知道他叫什麽名字——我吃了他的肉,智民和阿海也吃了,而且也知道吃的是人肉,不是人肉我們還看不上嘞。”
他口中的智民和阿海,就是廖文覺的另外倆死黨,都姓廖,全名廖智民和廖海。
廖河雲接著說:“不過,那小鬼,我隻吃了肉而已,可沒有殺他。阿覺給我電話的時候,人已經被他殺了,血都放完了——其實就和豬肉雞肉之類的一個道理,不放血弄出來的肉太腥了,不好吃。”
“看樣子,你們不止一次吃人肉啊。”榮士銘忽然發聲。
他沉默不言,過了半分鍾,又生硬的岔開這個話題,說:“他給我們打電話,讓我們去吃,但智民和阿海都走不開,和家人在一塊呢,就我,自己一個人,方便。”
“阿覺就說,回頭再把肉送給他們,晚上我倆先吃了,那天晚上咱們涮的火鍋,肉新鮮嘛,弄著也方便。”
“第二天,阿覺讓我在家繼續處理肉,他去給智民和阿海兩個送些,順便買點小菜回來。”
“就這樣唄,那小孩身上的肉分的分,吃的吃,剩下的已經不多了,剩下的就剩些咱們不是太喜歡的內髒、腦袋、手腳和龍骨,哦,龍骨就是脊背。”
“那些內髒嘛,不說了,不喜歡,沒啥道理。腦袋、手腳和龍骨,都是骨頭,肉不多,咱們年紀也一大把了,牙口不太方便,啃著麻煩,也就不是太喜歡了。”
“尤其是手腳,都是筋骨,年輕的時候倒是喜歡的很,但現在真啃不動,又不好送給智民跟阿海——這玩意太明顯了,不管怎麽處理都很容易看出來是人的手腳,他們倆是沒關係,但要被他們家人發現,那就完蛋了。”
“想來想去,最後也隻能把他們處理掉。我本來的意思,是我帶回去,想辦法煮爛了,再剁碎,然後用搗藥罐給碾成末,蒸了吃,不然用別的辦法清理掉也成。”
“反正我一個人住,方便,不想他,家人出去旅遊了,但早晚會回來。”
“他本來是同意了的,但後來忽然又改主意了,愣是不讓我帶走。”
“怎麽說呢,我本來以為,這小孩是他和人販子買的,吃了也沒什麽事,他家人報警也隻會往人販子上查,查不到咱們頭上,而且搞不好還是國外的娃娃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