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文石瞥了丘誌勇一眼,淡淡的說道:“我也沒說她的死跟你有什麽關係啊。”
“那就好,那就好。”丘誌勇聽到毛文石這麽說,頓時鬆了一口氣。
毛文石問完這些之後,對著那個始終站在一旁的民警使了個眼色,示意他把丘誌勇帶下去,與此同時,法醫那邊也有了鑒定結果。
“毛隊,你過來一下。”法醫喊道。
毛文石聞聲就走進了現場,站在法醫的身邊問道:“有結果了?”
法醫點點頭,把他對屍體的初步檢驗結果告訴了毛文石,毛文石聽完之後,眉頭愈發的緊蹙起來。
根據屍檢表明,死者是名女性,年齡大概在三十八歲到四十八歲之間,初步估算死亡時間大概在三天前,死者的衣服完整,身上除了脖子上有一處刀傷之外,沒有多餘的傷口,現場沒有發現搏鬥的痕跡,初步推斷是自殺,因為現場的環境比較惡劣,細菌比較多,所以,屍體的腐-敗速度加快了,這才使得死者才死亡三天就出現了腐-敗發臭的跡象,至於,更進一步的結果,還需要司法解剖才可以得知。
法醫在匯報完這些之後,就收拾工具箱,讓人把屍體抬走,他準備回去對屍體進行解剖。
在法醫走後,現場的勘查工作還在繼續。
沒多久,痕檢員過來匯報,現場發現了很多指紋,初步判定是死者生前留下的,另外,他們在現場發現了十幾枚腳印,有男有女,應該是住在這裏的其它租戶進入房間留下的,現場還發現了被死者握在手裏的凶器,上麵暫時隻發現了死者一個人的掌紋,不過,還需要進行進一步的技術檢驗。
衣櫥裏放著一個行李箱,行李箱裏有很多女人穿的衣服,不過款式都比較老舊,另外,在行李箱裏,警方找到了一套病號服,還有一套護士的製服,除此之外,還在行李箱的隔層裏麵發現了一個錢包,錢包裏有一部分現金,還有一個存折,存折裏居然有七位數的存款,還有一張身份證,不過身份證的有效期早在三年前就過期了,身份證上的女人叫虞暮芸,是死者的名字。
衣櫥裏除了一個行李箱之外,還掛著黑色的衣服,衣服還有些潮濕,有明顯的洗衣粉的味道,看樣子是清洗過的。
除此之外,現場的門窗是完好的,門沒有被敲過的痕跡,窗戶在警方趕到之前,一直都是拉著的,現在窗戶是開著的,也是警務人員打開的,窗戶外麵焊有鋼筋條,雖然鋼筋條已經鏽跡斑斑了,不過,外人是不可能從窗戶爬進來的。
現場沒有搏鬥的痕跡,也沒有物品打翻的痕跡,一切顯得都和平常,看起來像是一起純粹的自殺案件。
毛文石聽完痕檢員的匯報之後,陷入了沉思當中,盡管現場看到的所有的一切都顯示,虞暮芸很可能是自殺的,可是,毛文石就是不太願意相信,尤其是那本他還握在手裏的筆記本,筆記本裏的內容更讓毛文石不太願意相信這是真的。
第202章 沾血的日記
許琅和寧嫣然是在接到毛文石電話,半個小時之後,在一名刑警開車帶領下來到的現場。
許琅來到出租屋外麵,就看到毛文石站在走廊上,收手趴在欄杆上在抽煙,那本沾血的筆記本就被撞在透明的證物袋裏放在一旁。
許琅走過去之後,先是瞥了一眼證物袋裏的筆記本,然後看向毛文石,沉吟了一下,還是問道:“死者真的是虞暮芸?”
毛文石先是點點頭,然後緩緩地說道:“體貌特征都符合,應該是她,不過,究竟是不是她還需要做dna比對。”
聽到毛文石這麽說,許琅點點頭,沒有再說什麽,兩個人沉默了下來,而寧嫣然則站在離兩個人比較遠的地方,她還是對命案現場,尤其是有屍體的現場畢竟抗拒,沒有過來,盡管她已經知道虞暮芸的屍體已經被送到了法醫那邊,進行司法解剖,她還是不願意靠近。
對於和寧嫣然合作了很久的許琅來說,一點都不感到意外,毛文石則在想其它的事情,沒有注意到寧嫣然的異常表現。
過了良久,毛文石抽完一根香煙之後,轉過頭看了許琅一眼,然後轉移視線看向筆記本,對許琅努努嘴說道:“你看看這個吧。”
毛文石說完,又點燃了一根香煙,看向了樓下,在警戒線外麵圍滿了圍觀的群眾,所有人的表情都很漠然,完全是一副看熱鬧的樣子,他們並沒有因為這裏出現了人命案而感到害怕,恰恰相反,他們還在議論著死者是誰,怎麽死的,警方會怎麽破案等等,這讓原本心情就很沉重的毛文石,愈發的鬱悶起來。
許琅沒有再說什麽,而是從一名刑警那裏借來了一副手套,小心翼翼的從證物袋裏取出了筆記本,然後打開翻看起來。
筆記是從二十五年前開始記載的,裏麵的內容都很簡單,而且不是每天都有記載,記載的內容有點像流水賬的形式,每次記載的篇幅很短,字數也不多。
1985年,一月十八號,陰。
我們已經結婚三年多了,還是沒有孩子,無論我們多麽努力,還是沒有結果,不知道是我的問題,還是他的問題,馬上就要過年了,我真不知道該怎麽麵對他的父母,我該怎麽辦呢?
1985年,一月二十三號,小雨。
我們再一次發生了爭吵,激烈的爭吵,爭吵的原因還是因為沒能懷上孩子,我很愧疚,沒能給靳家生個一兒半女,看著他垂頭喪氣抽煙的樣子,我也很無奈,這一年多一來,我看了不少醫生,吃了不少藥,能嚐試的辦法都嚐試了,還是沒能懷上孩子。
1985年,七月十五號,晴。
家裏突然多了好多錢,我不知道這是怎麽回事,我質問他錢是哪裏來的,他告訴我,是他偷偷把廠裏的零件偷出去賣了,換來的錢,我得知這個消息之後,十分的不可置信,他以前是多麽老實憨厚的一個人,怎麽會去做這種偷雞摸狗的事情呢?萬一被廠裏發現了,會被開除的,還要被抓去坐牢的,可是,他卻告訴我,沒事的,我很擔心。
1986年,一月七號,中雨。
我不知道這是我們第幾次發生爭吵了,這一年多以來,我們還是沒有懷上孩子,他的脾氣變得越來越暴躁了,學會了抽煙,酗酒,賭博,還有打人,我知道,他之所以變成這樣,還是因為我不爭氣,沒能懷上孩子,他偷零件換來的錢都被他賭博揮霍掉了,我真的很擔心,他所做的事情會被工廠裏的人發現,我該怎麽辦呢?
1986年,十月十七號,晴。
我們越來越少說話了,他也越來越晚回家了,就算回來也都是醉醺醺的,我們沒有了話題,隻有爭吵,無休止的爭吵,我受夠了這樣的日子,我該不該離開他呢?不,我不能,我不能拋棄他。
1987年,一月十三號,陰。
我從一個遠方親戚那裏得知了一件事,他們也是因為懷不上孩子,在外麵買了一個孩子回來,我要不要告訴他,我們也買一個呢?
1987年,一月二十號,陰。
我想了很久,還是決定把買孩子的事情告訴他,我原本以為他會反對的,沒想到,他居然同意了,毫不猶豫的同意了,於是,我們就去找了那個親戚,他們告訴了我們該怎麽聯係‘他們’。
1987年,一月二十七號,陰。
我們花了五千塊錢買了一個孩子,是個女孩,本來,我們是想買個男孩的,可是,男孩的價格太貴了,要一萬多,我們沒有那麽多錢,不過,看著繈褓裏孩子那白淨的臉蛋,我們還是決定買下這個孩子了。
1987年,二月三號,晴。
我們給小女孩取名叫靳恩霈,我們帶著孩子一起回到了老家,爸媽看到恩霈之後都非常的開心,一向沒有什麽好臉色的爸媽,第一次露出了開心的笑容,他也露出了久違的笑臉,我們的生活似乎回到了從前,我們好像又回到了當初。
1987年,四月十三號,陰。
自從有了恩霈之後,家裏多了笑臉,他戒煙了,也戒酒了,也不在沉迷賭博了,每天上班都充滿了激情,看到他這個樣子,我由衷的高興,看來當初決定買個孩子,是正確的決定,可是,最近,我總感覺在我們的身邊出現了陌生人,好像是有人在監視著我們,是警察嗎?難道他們發現了我們買孩子的事情了?還是孩子的父母找來了,是他們嗎?我有種不安的感覺。
1988年,三月十號,大雨。
恩霈已經開始學會慢慢走路了,看著孩子一天天的長大,我十分的開心和欣慰,可是,那種不安的感覺愈發的強烈起來,他又開始了早出晚歸的生活,而且經常失蹤,不知道去了哪裏?去幹什麽去了?
1988年,十一月三號,陰。
他突然抱回來了一個孩子,孩子隻有幾個月大,正在沉睡當中,和他一起回來的還有兩個人,一男一女,我不認識他們,但是,我總感覺好像在哪裏見過他們,他沒有告訴我孩子是哪裏來的,他們隻是在家裏住了一晚上,然後就離開了。
“那就好,那就好。”丘誌勇聽到毛文石這麽說,頓時鬆了一口氣。
毛文石問完這些之後,對著那個始終站在一旁的民警使了個眼色,示意他把丘誌勇帶下去,與此同時,法醫那邊也有了鑒定結果。
“毛隊,你過來一下。”法醫喊道。
毛文石聞聲就走進了現場,站在法醫的身邊問道:“有結果了?”
法醫點點頭,把他對屍體的初步檢驗結果告訴了毛文石,毛文石聽完之後,眉頭愈發的緊蹙起來。
根據屍檢表明,死者是名女性,年齡大概在三十八歲到四十八歲之間,初步估算死亡時間大概在三天前,死者的衣服完整,身上除了脖子上有一處刀傷之外,沒有多餘的傷口,現場沒有發現搏鬥的痕跡,初步推斷是自殺,因為現場的環境比較惡劣,細菌比較多,所以,屍體的腐-敗速度加快了,這才使得死者才死亡三天就出現了腐-敗發臭的跡象,至於,更進一步的結果,還需要司法解剖才可以得知。
法醫在匯報完這些之後,就收拾工具箱,讓人把屍體抬走,他準備回去對屍體進行解剖。
在法醫走後,現場的勘查工作還在繼續。
沒多久,痕檢員過來匯報,現場發現了很多指紋,初步判定是死者生前留下的,另外,他們在現場發現了十幾枚腳印,有男有女,應該是住在這裏的其它租戶進入房間留下的,現場還發現了被死者握在手裏的凶器,上麵暫時隻發現了死者一個人的掌紋,不過,還需要進行進一步的技術檢驗。
衣櫥裏放著一個行李箱,行李箱裏有很多女人穿的衣服,不過款式都比較老舊,另外,在行李箱裏,警方找到了一套病號服,還有一套護士的製服,除此之外,還在行李箱的隔層裏麵發現了一個錢包,錢包裏有一部分現金,還有一個存折,存折裏居然有七位數的存款,還有一張身份證,不過身份證的有效期早在三年前就過期了,身份證上的女人叫虞暮芸,是死者的名字。
衣櫥裏除了一個行李箱之外,還掛著黑色的衣服,衣服還有些潮濕,有明顯的洗衣粉的味道,看樣子是清洗過的。
除此之外,現場的門窗是完好的,門沒有被敲過的痕跡,窗戶在警方趕到之前,一直都是拉著的,現在窗戶是開著的,也是警務人員打開的,窗戶外麵焊有鋼筋條,雖然鋼筋條已經鏽跡斑斑了,不過,外人是不可能從窗戶爬進來的。
現場沒有搏鬥的痕跡,也沒有物品打翻的痕跡,一切顯得都和平常,看起來像是一起純粹的自殺案件。
毛文石聽完痕檢員的匯報之後,陷入了沉思當中,盡管現場看到的所有的一切都顯示,虞暮芸很可能是自殺的,可是,毛文石就是不太願意相信,尤其是那本他還握在手裏的筆記本,筆記本裏的內容更讓毛文石不太願意相信這是真的。
第202章 沾血的日記
許琅和寧嫣然是在接到毛文石電話,半個小時之後,在一名刑警開車帶領下來到的現場。
許琅來到出租屋外麵,就看到毛文石站在走廊上,收手趴在欄杆上在抽煙,那本沾血的筆記本就被撞在透明的證物袋裏放在一旁。
許琅走過去之後,先是瞥了一眼證物袋裏的筆記本,然後看向毛文石,沉吟了一下,還是問道:“死者真的是虞暮芸?”
毛文石先是點點頭,然後緩緩地說道:“體貌特征都符合,應該是她,不過,究竟是不是她還需要做dna比對。”
聽到毛文石這麽說,許琅點點頭,沒有再說什麽,兩個人沉默了下來,而寧嫣然則站在離兩個人比較遠的地方,她還是對命案現場,尤其是有屍體的現場畢竟抗拒,沒有過來,盡管她已經知道虞暮芸的屍體已經被送到了法醫那邊,進行司法解剖,她還是不願意靠近。
對於和寧嫣然合作了很久的許琅來說,一點都不感到意外,毛文石則在想其它的事情,沒有注意到寧嫣然的異常表現。
過了良久,毛文石抽完一根香煙之後,轉過頭看了許琅一眼,然後轉移視線看向筆記本,對許琅努努嘴說道:“你看看這個吧。”
毛文石說完,又點燃了一根香煙,看向了樓下,在警戒線外麵圍滿了圍觀的群眾,所有人的表情都很漠然,完全是一副看熱鬧的樣子,他們並沒有因為這裏出現了人命案而感到害怕,恰恰相反,他們還在議論著死者是誰,怎麽死的,警方會怎麽破案等等,這讓原本心情就很沉重的毛文石,愈發的鬱悶起來。
許琅沒有再說什麽,而是從一名刑警那裏借來了一副手套,小心翼翼的從證物袋裏取出了筆記本,然後打開翻看起來。
筆記是從二十五年前開始記載的,裏麵的內容都很簡單,而且不是每天都有記載,記載的內容有點像流水賬的形式,每次記載的篇幅很短,字數也不多。
1985年,一月十八號,陰。
我們已經結婚三年多了,還是沒有孩子,無論我們多麽努力,還是沒有結果,不知道是我的問題,還是他的問題,馬上就要過年了,我真不知道該怎麽麵對他的父母,我該怎麽辦呢?
1985年,一月二十三號,小雨。
我們再一次發生了爭吵,激烈的爭吵,爭吵的原因還是因為沒能懷上孩子,我很愧疚,沒能給靳家生個一兒半女,看著他垂頭喪氣抽煙的樣子,我也很無奈,這一年多一來,我看了不少醫生,吃了不少藥,能嚐試的辦法都嚐試了,還是沒能懷上孩子。
1985年,七月十五號,晴。
家裏突然多了好多錢,我不知道這是怎麽回事,我質問他錢是哪裏來的,他告訴我,是他偷偷把廠裏的零件偷出去賣了,換來的錢,我得知這個消息之後,十分的不可置信,他以前是多麽老實憨厚的一個人,怎麽會去做這種偷雞摸狗的事情呢?萬一被廠裏發現了,會被開除的,還要被抓去坐牢的,可是,他卻告訴我,沒事的,我很擔心。
1986年,一月七號,中雨。
我不知道這是我們第幾次發生爭吵了,這一年多以來,我們還是沒有懷上孩子,他的脾氣變得越來越暴躁了,學會了抽煙,酗酒,賭博,還有打人,我知道,他之所以變成這樣,還是因為我不爭氣,沒能懷上孩子,他偷零件換來的錢都被他賭博揮霍掉了,我真的很擔心,他所做的事情會被工廠裏的人發現,我該怎麽辦呢?
1986年,十月十七號,晴。
我們越來越少說話了,他也越來越晚回家了,就算回來也都是醉醺醺的,我們沒有了話題,隻有爭吵,無休止的爭吵,我受夠了這樣的日子,我該不該離開他呢?不,我不能,我不能拋棄他。
1987年,一月十三號,陰。
我從一個遠方親戚那裏得知了一件事,他們也是因為懷不上孩子,在外麵買了一個孩子回來,我要不要告訴他,我們也買一個呢?
1987年,一月二十號,陰。
我想了很久,還是決定把買孩子的事情告訴他,我原本以為他會反對的,沒想到,他居然同意了,毫不猶豫的同意了,於是,我們就去找了那個親戚,他們告訴了我們該怎麽聯係‘他們’。
1987年,一月二十七號,陰。
我們花了五千塊錢買了一個孩子,是個女孩,本來,我們是想買個男孩的,可是,男孩的價格太貴了,要一萬多,我們沒有那麽多錢,不過,看著繈褓裏孩子那白淨的臉蛋,我們還是決定買下這個孩子了。
1987年,二月三號,晴。
我們給小女孩取名叫靳恩霈,我們帶著孩子一起回到了老家,爸媽看到恩霈之後都非常的開心,一向沒有什麽好臉色的爸媽,第一次露出了開心的笑容,他也露出了久違的笑臉,我們的生活似乎回到了從前,我們好像又回到了當初。
1987年,四月十三號,陰。
自從有了恩霈之後,家裏多了笑臉,他戒煙了,也戒酒了,也不在沉迷賭博了,每天上班都充滿了激情,看到他這個樣子,我由衷的高興,看來當初決定買個孩子,是正確的決定,可是,最近,我總感覺在我們的身邊出現了陌生人,好像是有人在監視著我們,是警察嗎?難道他們發現了我們買孩子的事情了?還是孩子的父母找來了,是他們嗎?我有種不安的感覺。
1988年,三月十號,大雨。
恩霈已經開始學會慢慢走路了,看著孩子一天天的長大,我十分的開心和欣慰,可是,那種不安的感覺愈發的強烈起來,他又開始了早出晚歸的生活,而且經常失蹤,不知道去了哪裏?去幹什麽去了?
1988年,十一月三號,陰。
他突然抱回來了一個孩子,孩子隻有幾個月大,正在沉睡當中,和他一起回來的還有兩個人,一男一女,我不認識他們,但是,我總感覺好像在哪裏見過他們,他沒有告訴我孩子是哪裏來的,他們隻是在家裏住了一晚上,然後就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