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念之的家庭還算是可以的,黎成華是風雲監獄的獄警,一個月的工資雖然不多,但是也足夠一家人的開銷了,而劉元香在黎念之上了高中之後,就出去打工去了,黎成華是個非常節儉的人,他以前在緝毒大隊的時候,包括他剛調到監獄工作的時候,黎成華還是個老煙槍,不過,自從他領養了黎念之之後,就把抽煙的習慣給改掉了,選擇了戒煙,黎成華的工資,除了用在家庭的日常開銷上麵,主要就是給了黎念之,尤其是在黎念之選擇住校以後,黎成華考慮到孩子住校,學校的飯菜可能不合孩子的口味,而孩子又在長身體,所以,他每周都會給黎念之一些零花錢。
按理說,一個高中生,父母在給孩子交了學費和夥食費之後,就不需要多少錢了,黎成華又每周給黎念之零花錢,黎念之應該不缺錢花才對,可是,在黎念之上高一的上半年的時候,一切還算正常,可是,到了下學期之後,黎念之每周回家要的錢就多了起來,黎成華一開始也覺得有些不對勁,可是,他一想到黎念之是住校,而且還是個女孩子,要的零花錢多點,也沒什麽不對的,所以,他也就沒有多想,黎念之每次要錢,他都會給,而且還會多給一些。
其實,黎成華不知道的是,黎念之在這個時候,就學會了和其它人攀比,看到別的同學的文具,書包是新的,她都要買一樣的,看到別的女同學穿的衣服好看,時尚潮流,她也要買一樣的,黎念之不想讓別人瞧不起,她這麽做,一來是為了和同齡的女孩子進行攀比,另外一方麵就是為了吸引男孩子的注意。
黎念之雖然長相不是多麽的出眾,可是,在她用零花錢購買了化妝品以後,開始化妝打扮自己,確實吸引了很多男孩子的注意,而有的男孩子就開始和她表白,黎念之的目的達到了,自然很開心,她開始了談戀愛,一開始,她是和跟她同齡的孩子約會,到了後來,她覺得同齡的同學太幼稚了,於是,她就開始和比她大的學長約會,當然,一開始,他們隻是一起吃吃飯,散散步而已,最多最多牽牽手罷了,到了後來,當黎念之把自己的初吻給了一個學長之後,黎念之就徹底的墮落了。
她在把自己的初吻給出去之後,沒多久,就和那個學長分手了,因為,她喜歡上了盛才哲,而盛才哲也喜歡上了這個漂亮美麗的女孩子,兩個人開始了談戀愛,兩個人在談了一段時間戀愛之後,就出去開房,偷嚐了禁果,那一年,黎念之還不到十七歲。
因為黎念之在初中的時候有過前科,所以,當黎念之學習成績再次變得一塌糊塗的時候,黎成華很快就發現了問題,他還是用老辦法,把黎念之關到了柴房裏,黎念之做夢都不想回到柴房裏,一個人獨處,所以,她趁著晚上的時候,一個人把柴房的門給拆掉,偷偷地跑了出去。
黎成華第二天就發現了這個問題,黎念之畢竟還是太嫩了,才跑出去沒多久,就被黎成華找到了,再次被帶回家關在柴房裏,這一次,黎成華對柴房進行了改造,和監獄裏的牢房差不多,保證黎念之跑不出去了。
黎念之在柴房裏待了兩天兩夜之後,實在受不了,就低頭認錯了,而黎成華也相信了黎念之,就讓她回學校繼續上學去了。
可是,黎念之在回到學校之後,不但沒有改變,反而變本加厲起來,沒多久,她和盛才哲談戀愛並且出去開房的事情被老師知道了,老師知道了,自然黎成華也知道了,這一次,黎成華非常的生氣,把黎念之帶回家,再次關在那間改造過的柴房裏麵,並且,黎成華還把監獄裏犯人必須遵守的監規,經過黎成華的一番修改之後,讓黎念之記下來。
監規是用來約束犯人的,而在監獄裏工作了十幾年的黎成華把監規拿來當做家規使用,在這一點上,黎成華的做法是欠妥的。
黎念之在麵對條條框框,比她上學寫的作業還讓她頭疼,不過,為了早點出去,她還是都記了下來,這一次,她被關在了柴房裏足足一個星期,在這一個星期裏,黎念之的心理受到了很大的創傷,當她被黎成華放出來回到學校之後,黎念之雖然表麵上改掉了那些惡習,實際上,她並沒有和盛才哲分手,隻是由地上轉移到了地下而已,開始了地下約會。
不知道黎念之是真的不愛學習了,還是因為忙著談戀愛不想學習了,無論黎成華怎麽輔導,老師怎麽講解,黎念之的成績還是提升不上去,最後,在高考的時候,自然就沒有考上大學,而這個時候,黎成華也退休了,天天待在家裏。
黎念之沒考上大學,讓黎成華十分的失望,按照他的想法,黎念之還小,才十八歲而已,可以在複讀一年,來年在考一次大學,有了之前的底子和經驗,黎成華相信,以黎念之的聰明肯定可以考上的,哪怕考上的大學不是重點大學,但是,隻要是個大學就可以了,最起碼,大學畢業以後,黎念之找工作也好找,可是,黎念之卻說什麽都不願意再複讀一年了,堅持要出去打工,黎成華因此和黎念之發生了幾次爭吵,最後,還是黎成華妥協了,他同意黎念之出去打工。
黎成華的本意是,先讓黎念之在暑假期間出去打打工,體驗一下社會工作的不容易,等到她嚐到苦頭的時候,就知道上學是多麽舒服的事情了。
黎念之在得到黎成華的同意之後,就去了外地的一家工廠打工,每天在流水線上,從事著簡單而又枯燥的流水線作業,這份工作不需要什麽技術,隻要跟著流程走就可以了。
黎念之沒有考上大學,盛才哲也是如此,在黎念之來到外地打工的時候,盛才哲也跟著去了,兩個人在脫離了父母的掌控之後,開始了肆無忌憚的約會和談戀愛。
激情總是短暫的,當戀愛的新鮮感過去之後,兩個人的矛盾也逐漸的展現出來,黎念之從小就不缺錢花,她每個月拿到的工資都被她拿來買了化妝品和衣服,基本上是個月光族,而盛才哲畢竟是個男人,他要為以後考慮,所以,他第一個月拿到的薪水,沒有亂花,而是存了起來。
兩個人一開始隻是在錢財方麵發生衝突和摩擦,到了後麵,兩個人經常因為一點小事,就發生爭吵,久而久之,當初的那點激情和感情,隨著爭吵次數的增多被消耗殆盡,最後,盛才哲向黎念之提出了分手,而恰好那個時候,盛才哲所在的生產線上的一個女孩子也喜歡盛才哲,兩個人朝夕相處,慢慢的就有了感情,在黎念之耍性子,鬧脾氣,和盛才哲吵架的時候,煩惱不已的盛才哲得到了這個女孩子的安慰,都說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兩相對比,盛才哲選擇了那個女孩,放棄了和黎念之在一起。
兩個人分手之後,一開始,誰都不理誰,盛才哲是得到了解脫,而黎念之則認為自己沒有做錯什麽,等著盛才哲來給自己道歉,可是,等了好長時間,都沒有得到盛才哲的道歉,這個時候,黎念之才知道,她和盛才哲之間已經徹底玩完了。
恰好這個時候,暑假已經結束了,黎成華給黎念之打電話,讓她回家,而黎念之又剛好失戀,也想回家看看,於是,黎念之就回到了家裏。
黎念之回到家之後,得知黎成華已經幫她聯係好一所新的學校,準備讓她繼續讀書的時候,她把失戀帶來的痛苦全部發泄了出來,她和黎成華第一次發生了激烈的爭吵,結果自然就是,黎念之再一次沒黎成華關了禁閉,這一次,黎成華讓黎念之把改過的監規一字不差的背誦出來,才可以出來吃飯。
幾十條的監規,別說是黎念之了,就是一個成年人,想要一字不差的背誦出來,都需要一定的時間,一開始,黎念之還不願意背誦,可是,在柴房裏待了三天三夜之後,黎念之還是懷念以前在工廠的時候,那種無憂無慮,自由自在的生活,於是,她就開始背誦那些監規。
黎念之隻用了一個晚上的時間,就完全背誦下來了,她叫醒了還沒睡醒的黎成華,來到柴房,黎成華聽到黎念之居然真的一字不差的背誦下來之後,感到十分的驚訝,在驚訝之餘就是欣慰,於是,他再一次的提起了複讀的事情,黎念之不想上學,可是,她知道,如果自己不答應去上學,就會被繼續關禁閉,她不想失去自由,而且,也不想像個犯人一樣被關在家裏,當她看到柴房裏的那把柴刀的時候,邪念頓起,惡向膽邊生,她一邊敷衍這黎成華,說自己願意去上學,一邊走到柴刀旁邊,當黎成華聽到黎念之願意去上學之後,十分的高興,立即笑著要出去給她做好吃的,補補身子。
終極罪惡 第129節
就在黎成華轉身準備離開柴房的時候,黎念之撿起那把柴刀,用刀背狠狠的砸在了黎成華的後腦上,而且是連續砸了很多下,直接把黎成華的頭蓋骨都給砸的凹陷了下去,一個曾經在緝毒大隊和毒販子拚命都沒死的警察,一個在監獄裏,每天和不同罪犯打交道的警察,他做夢都沒想到,自己居然會被自己一手養大的孩子,活活的殺死,黎成華至死都沒有發生一聲聲音,不知道他當時是不能發出聲音,還是不願意發出聲音,真相已經無從得知了。
當黎念之舉著還在滴血的柴刀,看到黎成華就那麽軟綿綿的躺在冰冷的地麵上的時候,她愣了很久,等她回過神來之後,首先感到的不是害怕,而是一種解脫,一陣掙脫了束縛的解脫感,當這種解脫感慢慢淡去之後,她才感到害怕,接著,她想的就是怎麽處理黎成華的屍體不被人發現。
黎念之仔細的想了很久,因為養父是警察的緣故,黎念之從小耳讀目染之下,知道警方的辦案思路,隻要黎成華的屍體不被人找到,就算有人感覺不對勁,沒有看到黎成華,在沒發現屍體之前,黎成華最多就隻能算是失蹤,那麽藏匿屍體就是最關鍵的一步,可是,黎成華是個八十公斤的大男人,而黎念之自己則不到一百斤,她想拖動黎成華的屍體很困難,她需要有人幫忙,於是,她就想到了自己的初戀,盛才哲。
黎念之在兩個人分手之後,第一次主動給盛才哲打了電話,詢問盛才哲現在在哪,能不能來自己家裏一趟,剛好,在黎念之從工廠回來沒多久,盛才哲也因為家裏的一些事,也回到了s市,當他接到黎念之的電話之後,想到過去兩個人的一切美好回憶,他在猶豫了一番之後,就來到了黎念之的家裏。
可是,讓盛才哲萬萬沒想到的是,當盛才哲推開黎念之的家,來到柴房的時候,看到的居然是黎成華那早已經冰涼的屍體,這把盛才哲嚇了一大跳,當他再次回過神之後,看著哭的梨花帶雨,可憐兮兮的黎念之之後,他原本打算報警的心思也在這一瞬間沒有了。
接下來,他就和黎念之商量,怎麽處理黎成華的屍體,在沒有運輸工具的情況下,想要進行拋屍是很困難的,而黎念之也沒有一點頭緒,就在這時,黎念之家的豬叫了,黎念之頓時眼前一亮,決定把黎成華的屍體埋在豬糞裏,一來,養母劉元香現在在外地打工,黎成華又死了,沒有人會去翻動豬糞的,把黎成華的屍體埋在豬糞堆裏,不會被人發現,二來,豬糞本來就很臭,把屍體埋在下麵,就算屍體腐爛付出一些氣味,人們也不會在意的,三來,則是黎念之內心深處那種報複心作祟,她很黎成華總是把自己關在柴房裏,現在黎成華死了,你生前不是緝毒英雄嘛,不是人民警察嘛,不是正義的使者嘛,那麽她要讓黎成華遺臭萬年。
就這樣,黎念之和盛才哲就把黎成華的屍體埋在了豬糞堆裏,然後,黎念之又拿抹布把柴刀上的指紋仔仔細細的擦拭幹淨之後,就丟在了柴房裏,然後,她從黎成華的錢包裏,把裏麵的現金全部拿出來,之後,她和盛才哲就連夜回到了他們一起所在的工廠,繼續打工賺錢,一直到他們被警方找到帶回s市之後。
第175章 2.23重案結束
神與獸有時候,它們的界限不是那麽涇渭分明的。
在黎念之主動肩帶之後,許琅他們又去審訊了盛才哲,和黎念之的羈傲不遜,無所謂的態度相比,盛才哲在被帶到公安總局之後,就一直低著頭,就算是警方在詢問他協助黎念之處理黎成華屍體的過程的時候,他都沒有抬起過頭來,許琅他們能感覺到,盛才哲在這段時間,一直生活在恐懼和愧疚當中,所以,當許琅他們問他是怎麽協助黎念之犯罪的時候,他沒有任何猶豫,一五一十的都主動交代出來了。
盛才哲在說完自己的犯罪事實之後,他終於第一次抬起頭,看著許琅他們,用一種祈求的語氣問道:“幾位警官,我沒有參與殺人,我會被判處死刑嗎?”
許琅他們沒有回答盛才哲這個問題,在審訊結束之後,許琅他們依次離開了二號審訊室,對於盛才哲這個問題,許琅他們不知道該如何去回答,至於要判處盛才哲死刑還是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這些都不是他們說了算,而是法律說了算,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隨後,警方根據黎念之和盛才哲的交代,警方再一次搜查了黎成華的家裏,在柴房附近找到了他們二人在挖掘豬糞堆的時候,使用過的鐵鍬等工具,在鐵鍬的把手上,警方發現了幾枚指紋,其中就有黎念之和盛才哲的指紋,而警方在確定了黎念之就是殺人凶手之後,再一次就黎成華家附近的村民進行了走訪調查,在調查中警方意外的得到了一份收獲。
警方在調查的時候,住在黎成華家附近的一個老大爺向警方反映了一個情況,老人今年已經快七十歲了,兒子都早已經成家立業,在s市的市區裏買了房子,老人住不慣城裏,就獨自一個人住在農村,他經常和黎成華一起下棋,根據老大爺的講述,在去年十二月份的時候,也就是黎念之殺害黎成華的第二天,黎念之曾經去過他家,看望過他,並且讓他幫忙喂養一下家裏的那頭豬。
老大爺之所以在警方之前調查的時候,沒有提起這件事,一來,這件事跟黎成華的死亡沒多大關係,二來,黎念之是老大爺看著長大的,雖然他知道黎念之和黎成華的關係不是那麽融洽,但是也和大多數家庭一樣,他在黎成華被人殺害之後,並沒有想到這一切會是黎念之做的,老大爺這次之所以把這件事講出來,主要還是因為警方已經鎖定了犯罪嫌疑人,老大爺知道,無論他說與不說,黎念之殺害自己的養父都是事實,既然是事實,那麽就沒有在隱瞞下去的必要了。
之後,警方又根據黎念之和盛才哲的交代,對他們所供述的事實,一一進行了核對,對於盛才哲回家的事情,盛才哲的父母雖然很不理解,為什麽兒子要幫助黎念之隱瞞罪行,協助犯罪,但是,他們在警方詢問的時候,還是一五一十的把當天的情況說清楚了,警方也確定了,盛才哲在黎成華死亡的當晚,沒有參與殺人行動,但是,他參與了掩埋屍體的行動,這一點,是他無法辯駁的。
而對黎念之其它的調查,也在黎念之的同事和幾個朋友的證明之下,她們確定了黎念之在那段時間,確實回過家裏,而且,根據他們的反映,黎念之曾經說過養父黎成華對她實施了關禁閉的懲罰,不過,她們當時沒有怎麽在意,這也十分的正常,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自己的事情都管不過來,更何況是其它人家裏的事情呢?
223黎成華被殺害案,在曆時了十三天之後,終於真相大白了,隨後,重案組把這起案子移交給了司法機關,由他們對黎念之和盛才哲依法提起公訴。
黎念之殘忍殺害自己養父的案子,在法庭開庭審理的時候,是進行了公開審理,來到庭審現場的不止隻有黎成華的妻子劉元香,還有黎成華生前一起共事多年的同事,還有很多媒體記者和那些曾經認識黎成華,得到他幫助的人。
在法庭上,公訴方就黎念之犯故意殺人罪,侮辱屍體罪提起了公訴,也對盛才哲房包庇罪,侮辱屍體罪依法提起公訴。
這對年輕的男女,在庭審現場表現的截然不同,黎念之自從被抓捕歸案之後,一直到站在被告席上,她都是一副無所謂的態度,無論法官問什麽,她都隻是點頭或者搖頭,她滿臉笑意,笑容燦爛的看著那些對著她進行拍攝的記者,時不時還擺出幾個pose,無論是公訴方,還是審理此案的法官,或者是那些來到庭審現場進行旁聽的人們,都沒有從這個才十八歲的少女身上,看到一絲一毫的悔意,他們看到的隻有黎念之對人性的蔑視,對生命的無畏態度,對於辛辛苦苦把她撫養成人的養父,她不但沒有一絲一毫的感激心,恰恰相反,她對自己的養父還充滿了仇視。
盛才哲在庭審的時候,依舊低著頭,不敢去看任何人的眼神,他隻是低著頭看著自己手腕上那副冰冷而鋥亮的手銬而已,也許,他自己都沒有想到,因為自己一時的心軟,會付出那麽慘重的代價。
黎念之因犯有故意殺人罪,情節十分嚴重,影響十分惡劣,被依法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黎念之因犯有侮辱屍體罪,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數罪並罰,最後判處黎念之死刑,立即執行。
盛才哲因犯有包庇罪,判處兩年有期徒刑,盛才哲因犯有侮辱屍體罪,被依法判處三年有期徒刑,數罪並罰,最後判處盛才哲五年有期徒刑。
當黎念之聽到自己被判處死刑這個結果之後,原本還一臉無所謂態度的她,也是站在被告席上愣了很久很久,最後,她居然當庭翻供,控告警方在審訊她的時候,實施了嚴刑逼供,言語恐嚇都手段,她在法庭上推翻了自己所說的一切犯罪事實,這讓原本以為塵埃落地的旁聽者都有點反應不過來了。
就在現場議論紛紛的時候,公訴方似乎對於黎念之要翻供早有準備,現場播放了當時許琅他們審訊黎念之的監控視頻,不但有清晰的審訊畫麵,還有審訊時候的聲音,在這些視頻資料當中,根本不存在警方嚴刑逼供,言語恐嚇等違紀行為,至於黎念之翻供,就公訴方目前掌握的證據,還有數位證人的證言,足以證明黎成華就是被黎念之殺害的,所以,最終法庭還是判處了黎念之死刑立即執行的結果。
按理說,一個高中生,父母在給孩子交了學費和夥食費之後,就不需要多少錢了,黎成華又每周給黎念之零花錢,黎念之應該不缺錢花才對,可是,在黎念之上高一的上半年的時候,一切還算正常,可是,到了下學期之後,黎念之每周回家要的錢就多了起來,黎成華一開始也覺得有些不對勁,可是,他一想到黎念之是住校,而且還是個女孩子,要的零花錢多點,也沒什麽不對的,所以,他也就沒有多想,黎念之每次要錢,他都會給,而且還會多給一些。
其實,黎成華不知道的是,黎念之在這個時候,就學會了和其它人攀比,看到別的同學的文具,書包是新的,她都要買一樣的,看到別的女同學穿的衣服好看,時尚潮流,她也要買一樣的,黎念之不想讓別人瞧不起,她這麽做,一來是為了和同齡的女孩子進行攀比,另外一方麵就是為了吸引男孩子的注意。
黎念之雖然長相不是多麽的出眾,可是,在她用零花錢購買了化妝品以後,開始化妝打扮自己,確實吸引了很多男孩子的注意,而有的男孩子就開始和她表白,黎念之的目的達到了,自然很開心,她開始了談戀愛,一開始,她是和跟她同齡的孩子約會,到了後來,她覺得同齡的同學太幼稚了,於是,她就開始和比她大的學長約會,當然,一開始,他們隻是一起吃吃飯,散散步而已,最多最多牽牽手罷了,到了後來,當黎念之把自己的初吻給了一個學長之後,黎念之就徹底的墮落了。
她在把自己的初吻給出去之後,沒多久,就和那個學長分手了,因為,她喜歡上了盛才哲,而盛才哲也喜歡上了這個漂亮美麗的女孩子,兩個人開始了談戀愛,兩個人在談了一段時間戀愛之後,就出去開房,偷嚐了禁果,那一年,黎念之還不到十七歲。
因為黎念之在初中的時候有過前科,所以,當黎念之學習成績再次變得一塌糊塗的時候,黎成華很快就發現了問題,他還是用老辦法,把黎念之關到了柴房裏,黎念之做夢都不想回到柴房裏,一個人獨處,所以,她趁著晚上的時候,一個人把柴房的門給拆掉,偷偷地跑了出去。
黎成華第二天就發現了這個問題,黎念之畢竟還是太嫩了,才跑出去沒多久,就被黎成華找到了,再次被帶回家關在柴房裏,這一次,黎成華對柴房進行了改造,和監獄裏的牢房差不多,保證黎念之跑不出去了。
黎念之在柴房裏待了兩天兩夜之後,實在受不了,就低頭認錯了,而黎成華也相信了黎念之,就讓她回學校繼續上學去了。
可是,黎念之在回到學校之後,不但沒有改變,反而變本加厲起來,沒多久,她和盛才哲談戀愛並且出去開房的事情被老師知道了,老師知道了,自然黎成華也知道了,這一次,黎成華非常的生氣,把黎念之帶回家,再次關在那間改造過的柴房裏麵,並且,黎成華還把監獄裏犯人必須遵守的監規,經過黎成華的一番修改之後,讓黎念之記下來。
監規是用來約束犯人的,而在監獄裏工作了十幾年的黎成華把監規拿來當做家規使用,在這一點上,黎成華的做法是欠妥的。
黎念之在麵對條條框框,比她上學寫的作業還讓她頭疼,不過,為了早點出去,她還是都記了下來,這一次,她被關在了柴房裏足足一個星期,在這一個星期裏,黎念之的心理受到了很大的創傷,當她被黎成華放出來回到學校之後,黎念之雖然表麵上改掉了那些惡習,實際上,她並沒有和盛才哲分手,隻是由地上轉移到了地下而已,開始了地下約會。
不知道黎念之是真的不愛學習了,還是因為忙著談戀愛不想學習了,無論黎成華怎麽輔導,老師怎麽講解,黎念之的成績還是提升不上去,最後,在高考的時候,自然就沒有考上大學,而這個時候,黎成華也退休了,天天待在家裏。
黎念之沒考上大學,讓黎成華十分的失望,按照他的想法,黎念之還小,才十八歲而已,可以在複讀一年,來年在考一次大學,有了之前的底子和經驗,黎成華相信,以黎念之的聰明肯定可以考上的,哪怕考上的大學不是重點大學,但是,隻要是個大學就可以了,最起碼,大學畢業以後,黎念之找工作也好找,可是,黎念之卻說什麽都不願意再複讀一年了,堅持要出去打工,黎成華因此和黎念之發生了幾次爭吵,最後,還是黎成華妥協了,他同意黎念之出去打工。
黎成華的本意是,先讓黎念之在暑假期間出去打打工,體驗一下社會工作的不容易,等到她嚐到苦頭的時候,就知道上學是多麽舒服的事情了。
黎念之在得到黎成華的同意之後,就去了外地的一家工廠打工,每天在流水線上,從事著簡單而又枯燥的流水線作業,這份工作不需要什麽技術,隻要跟著流程走就可以了。
黎念之沒有考上大學,盛才哲也是如此,在黎念之來到外地打工的時候,盛才哲也跟著去了,兩個人在脫離了父母的掌控之後,開始了肆無忌憚的約會和談戀愛。
激情總是短暫的,當戀愛的新鮮感過去之後,兩個人的矛盾也逐漸的展現出來,黎念之從小就不缺錢花,她每個月拿到的工資都被她拿來買了化妝品和衣服,基本上是個月光族,而盛才哲畢竟是個男人,他要為以後考慮,所以,他第一個月拿到的薪水,沒有亂花,而是存了起來。
兩個人一開始隻是在錢財方麵發生衝突和摩擦,到了後麵,兩個人經常因為一點小事,就發生爭吵,久而久之,當初的那點激情和感情,隨著爭吵次數的增多被消耗殆盡,最後,盛才哲向黎念之提出了分手,而恰好那個時候,盛才哲所在的生產線上的一個女孩子也喜歡盛才哲,兩個人朝夕相處,慢慢的就有了感情,在黎念之耍性子,鬧脾氣,和盛才哲吵架的時候,煩惱不已的盛才哲得到了這個女孩子的安慰,都說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兩相對比,盛才哲選擇了那個女孩,放棄了和黎念之在一起。
兩個人分手之後,一開始,誰都不理誰,盛才哲是得到了解脫,而黎念之則認為自己沒有做錯什麽,等著盛才哲來給自己道歉,可是,等了好長時間,都沒有得到盛才哲的道歉,這個時候,黎念之才知道,她和盛才哲之間已經徹底玩完了。
恰好這個時候,暑假已經結束了,黎成華給黎念之打電話,讓她回家,而黎念之又剛好失戀,也想回家看看,於是,黎念之就回到了家裏。
黎念之回到家之後,得知黎成華已經幫她聯係好一所新的學校,準備讓她繼續讀書的時候,她把失戀帶來的痛苦全部發泄了出來,她和黎成華第一次發生了激烈的爭吵,結果自然就是,黎念之再一次沒黎成華關了禁閉,這一次,黎成華讓黎念之把改過的監規一字不差的背誦出來,才可以出來吃飯。
幾十條的監規,別說是黎念之了,就是一個成年人,想要一字不差的背誦出來,都需要一定的時間,一開始,黎念之還不願意背誦,可是,在柴房裏待了三天三夜之後,黎念之還是懷念以前在工廠的時候,那種無憂無慮,自由自在的生活,於是,她就開始背誦那些監規。
黎念之隻用了一個晚上的時間,就完全背誦下來了,她叫醒了還沒睡醒的黎成華,來到柴房,黎成華聽到黎念之居然真的一字不差的背誦下來之後,感到十分的驚訝,在驚訝之餘就是欣慰,於是,他再一次的提起了複讀的事情,黎念之不想上學,可是,她知道,如果自己不答應去上學,就會被繼續關禁閉,她不想失去自由,而且,也不想像個犯人一樣被關在家裏,當她看到柴房裏的那把柴刀的時候,邪念頓起,惡向膽邊生,她一邊敷衍這黎成華,說自己願意去上學,一邊走到柴刀旁邊,當黎成華聽到黎念之願意去上學之後,十分的高興,立即笑著要出去給她做好吃的,補補身子。
終極罪惡 第129節
就在黎成華轉身準備離開柴房的時候,黎念之撿起那把柴刀,用刀背狠狠的砸在了黎成華的後腦上,而且是連續砸了很多下,直接把黎成華的頭蓋骨都給砸的凹陷了下去,一個曾經在緝毒大隊和毒販子拚命都沒死的警察,一個在監獄裏,每天和不同罪犯打交道的警察,他做夢都沒想到,自己居然會被自己一手養大的孩子,活活的殺死,黎成華至死都沒有發生一聲聲音,不知道他當時是不能發出聲音,還是不願意發出聲音,真相已經無從得知了。
當黎念之舉著還在滴血的柴刀,看到黎成華就那麽軟綿綿的躺在冰冷的地麵上的時候,她愣了很久,等她回過神來之後,首先感到的不是害怕,而是一種解脫,一陣掙脫了束縛的解脫感,當這種解脫感慢慢淡去之後,她才感到害怕,接著,她想的就是怎麽處理黎成華的屍體不被人發現。
黎念之仔細的想了很久,因為養父是警察的緣故,黎念之從小耳讀目染之下,知道警方的辦案思路,隻要黎成華的屍體不被人找到,就算有人感覺不對勁,沒有看到黎成華,在沒發現屍體之前,黎成華最多就隻能算是失蹤,那麽藏匿屍體就是最關鍵的一步,可是,黎成華是個八十公斤的大男人,而黎念之自己則不到一百斤,她想拖動黎成華的屍體很困難,她需要有人幫忙,於是,她就想到了自己的初戀,盛才哲。
黎念之在兩個人分手之後,第一次主動給盛才哲打了電話,詢問盛才哲現在在哪,能不能來自己家裏一趟,剛好,在黎念之從工廠回來沒多久,盛才哲也因為家裏的一些事,也回到了s市,當他接到黎念之的電話之後,想到過去兩個人的一切美好回憶,他在猶豫了一番之後,就來到了黎念之的家裏。
可是,讓盛才哲萬萬沒想到的是,當盛才哲推開黎念之的家,來到柴房的時候,看到的居然是黎成華那早已經冰涼的屍體,這把盛才哲嚇了一大跳,當他再次回過神之後,看著哭的梨花帶雨,可憐兮兮的黎念之之後,他原本打算報警的心思也在這一瞬間沒有了。
接下來,他就和黎念之商量,怎麽處理黎成華的屍體,在沒有運輸工具的情況下,想要進行拋屍是很困難的,而黎念之也沒有一點頭緒,就在這時,黎念之家的豬叫了,黎念之頓時眼前一亮,決定把黎成華的屍體埋在豬糞裏,一來,養母劉元香現在在外地打工,黎成華又死了,沒有人會去翻動豬糞的,把黎成華的屍體埋在豬糞堆裏,不會被人發現,二來,豬糞本來就很臭,把屍體埋在下麵,就算屍體腐爛付出一些氣味,人們也不會在意的,三來,則是黎念之內心深處那種報複心作祟,她很黎成華總是把自己關在柴房裏,現在黎成華死了,你生前不是緝毒英雄嘛,不是人民警察嘛,不是正義的使者嘛,那麽她要讓黎成華遺臭萬年。
就這樣,黎念之和盛才哲就把黎成華的屍體埋在了豬糞堆裏,然後,黎念之又拿抹布把柴刀上的指紋仔仔細細的擦拭幹淨之後,就丟在了柴房裏,然後,她從黎成華的錢包裏,把裏麵的現金全部拿出來,之後,她和盛才哲就連夜回到了他們一起所在的工廠,繼續打工賺錢,一直到他們被警方找到帶回s市之後。
第175章 2.23重案結束
神與獸有時候,它們的界限不是那麽涇渭分明的。
在黎念之主動肩帶之後,許琅他們又去審訊了盛才哲,和黎念之的羈傲不遜,無所謂的態度相比,盛才哲在被帶到公安總局之後,就一直低著頭,就算是警方在詢問他協助黎念之處理黎成華屍體的過程的時候,他都沒有抬起過頭來,許琅他們能感覺到,盛才哲在這段時間,一直生活在恐懼和愧疚當中,所以,當許琅他們問他是怎麽協助黎念之犯罪的時候,他沒有任何猶豫,一五一十的都主動交代出來了。
盛才哲在說完自己的犯罪事實之後,他終於第一次抬起頭,看著許琅他們,用一種祈求的語氣問道:“幾位警官,我沒有參與殺人,我會被判處死刑嗎?”
許琅他們沒有回答盛才哲這個問題,在審訊結束之後,許琅他們依次離開了二號審訊室,對於盛才哲這個問題,許琅他們不知道該如何去回答,至於要判處盛才哲死刑還是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這些都不是他們說了算,而是法律說了算,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隨後,警方根據黎念之和盛才哲的交代,警方再一次搜查了黎成華的家裏,在柴房附近找到了他們二人在挖掘豬糞堆的時候,使用過的鐵鍬等工具,在鐵鍬的把手上,警方發現了幾枚指紋,其中就有黎念之和盛才哲的指紋,而警方在確定了黎念之就是殺人凶手之後,再一次就黎成華家附近的村民進行了走訪調查,在調查中警方意外的得到了一份收獲。
警方在調查的時候,住在黎成華家附近的一個老大爺向警方反映了一個情況,老人今年已經快七十歲了,兒子都早已經成家立業,在s市的市區裏買了房子,老人住不慣城裏,就獨自一個人住在農村,他經常和黎成華一起下棋,根據老大爺的講述,在去年十二月份的時候,也就是黎念之殺害黎成華的第二天,黎念之曾經去過他家,看望過他,並且讓他幫忙喂養一下家裏的那頭豬。
老大爺之所以在警方之前調查的時候,沒有提起這件事,一來,這件事跟黎成華的死亡沒多大關係,二來,黎念之是老大爺看著長大的,雖然他知道黎念之和黎成華的關係不是那麽融洽,但是也和大多數家庭一樣,他在黎成華被人殺害之後,並沒有想到這一切會是黎念之做的,老大爺這次之所以把這件事講出來,主要還是因為警方已經鎖定了犯罪嫌疑人,老大爺知道,無論他說與不說,黎念之殺害自己的養父都是事實,既然是事實,那麽就沒有在隱瞞下去的必要了。
之後,警方又根據黎念之和盛才哲的交代,對他們所供述的事實,一一進行了核對,對於盛才哲回家的事情,盛才哲的父母雖然很不理解,為什麽兒子要幫助黎念之隱瞞罪行,協助犯罪,但是,他們在警方詢問的時候,還是一五一十的把當天的情況說清楚了,警方也確定了,盛才哲在黎成華死亡的當晚,沒有參與殺人行動,但是,他參與了掩埋屍體的行動,這一點,是他無法辯駁的。
而對黎念之其它的調查,也在黎念之的同事和幾個朋友的證明之下,她們確定了黎念之在那段時間,確實回過家裏,而且,根據他們的反映,黎念之曾經說過養父黎成華對她實施了關禁閉的懲罰,不過,她們當時沒有怎麽在意,這也十分的正常,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自己的事情都管不過來,更何況是其它人家裏的事情呢?
223黎成華被殺害案,在曆時了十三天之後,終於真相大白了,隨後,重案組把這起案子移交給了司法機關,由他們對黎念之和盛才哲依法提起公訴。
黎念之殘忍殺害自己養父的案子,在法庭開庭審理的時候,是進行了公開審理,來到庭審現場的不止隻有黎成華的妻子劉元香,還有黎成華生前一起共事多年的同事,還有很多媒體記者和那些曾經認識黎成華,得到他幫助的人。
在法庭上,公訴方就黎念之犯故意殺人罪,侮辱屍體罪提起了公訴,也對盛才哲房包庇罪,侮辱屍體罪依法提起公訴。
這對年輕的男女,在庭審現場表現的截然不同,黎念之自從被抓捕歸案之後,一直到站在被告席上,她都是一副無所謂的態度,無論法官問什麽,她都隻是點頭或者搖頭,她滿臉笑意,笑容燦爛的看著那些對著她進行拍攝的記者,時不時還擺出幾個pose,無論是公訴方,還是審理此案的法官,或者是那些來到庭審現場進行旁聽的人們,都沒有從這個才十八歲的少女身上,看到一絲一毫的悔意,他們看到的隻有黎念之對人性的蔑視,對生命的無畏態度,對於辛辛苦苦把她撫養成人的養父,她不但沒有一絲一毫的感激心,恰恰相反,她對自己的養父還充滿了仇視。
盛才哲在庭審的時候,依舊低著頭,不敢去看任何人的眼神,他隻是低著頭看著自己手腕上那副冰冷而鋥亮的手銬而已,也許,他自己都沒有想到,因為自己一時的心軟,會付出那麽慘重的代價。
黎念之因犯有故意殺人罪,情節十分嚴重,影響十分惡劣,被依法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黎念之因犯有侮辱屍體罪,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數罪並罰,最後判處黎念之死刑,立即執行。
盛才哲因犯有包庇罪,判處兩年有期徒刑,盛才哲因犯有侮辱屍體罪,被依法判處三年有期徒刑,數罪並罰,最後判處盛才哲五年有期徒刑。
當黎念之聽到自己被判處死刑這個結果之後,原本還一臉無所謂態度的她,也是站在被告席上愣了很久很久,最後,她居然當庭翻供,控告警方在審訊她的時候,實施了嚴刑逼供,言語恐嚇都手段,她在法庭上推翻了自己所說的一切犯罪事實,這讓原本以為塵埃落地的旁聽者都有點反應不過來了。
就在現場議論紛紛的時候,公訴方似乎對於黎念之要翻供早有準備,現場播放了當時許琅他們審訊黎念之的監控視頻,不但有清晰的審訊畫麵,還有審訊時候的聲音,在這些視頻資料當中,根本不存在警方嚴刑逼供,言語恐嚇等違紀行為,至於黎念之翻供,就公訴方目前掌握的證據,還有數位證人的證言,足以證明黎成華就是被黎念之殺害的,所以,最終法庭還是判處了黎念之死刑立即執行的結果。